许鲜 客服:20110407094456414关于取消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的公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7:20:36

关于取消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32号)及省国税局《关于取消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的紧急通知》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禁止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生产或服务单位向初始用户收取培训费、证书费、换证费等相关收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供货单位向初始用户提供必要的设备使用培训,所需费用应由供货单位承担,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二、严禁企业纳税环节违规收费行为。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时,要与用户签署服务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服务内容,否则不得收取费用;未经企业要求上门提供具体技术维护服务的,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供货和技术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用户强行推销、搭售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否则以乱收费查处。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10407094456414关于取消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的公告 20110407094354814关于取消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的紧急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 关于明确非正常户在防伪税控系统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1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1】第44号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票子系统软件的使用 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应用 防伪税控的简要流程 防伪税控的业务流程与要求 防伪税控专用发票的面面俱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费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2号 2011年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发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费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账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关于发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费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货物名称过长超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限制,如何处理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防伪开票子系统图解教程[转帖] - 『税收实务』2 - 林良典精品之家欢迎... 2010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7号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税发〔2007〕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