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书天龙八部张少左:靠什么铲除官员的权力腐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1:41:58
 

靠什么铲除官员的权力腐败

(2011-04-07 13:29:47)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dd9e6d0100r1w5.html  


    当前,反腐斗争老是存在着这样一个怪圈,即反腐力度被年年加大,但腐败官员却有增无减、越来越多。有人戏称为“前腐后继”。在温家宝总理刚上任的时候,也有不少媒体记者曾当面向他质疑过这一问题。


    面对这种汹涌而来的腐败浊流,应该与时俱进地出台和采纳一些新的反腐措施予以堵截;而不能老是抱着那种投鼠忌器的胆怯态度对付自身的腐败,以为大面积地反腐会瘫痪自己的队伍、动摇自己的根基、危及自己的政权。


    事情的结局远没有这么可怕。问题的要害在于怕伤害到自己的既得利益。但要知道,腐败这个毒瘤,早早晚晚都得切除。长痛不如短痛,晚切不如早切。切除迟了,恐怕就来不及了。就像某些癌症患者那样,早切除、早康复;一旦拖到晚期,就医药无治、切除不及了,除了一命归西,就别无出路了。同样,对于目前的这种官员腐败,中共也必须痛下决心、及早出手,敢用重典、敢出重拳、敢用怪招。


    一、连窝端起、决不手软。


    现在,我们这里的官员腐败已越发有着某种犯罪团伙的性质,几十个人抱成一团、相互庇护、进退一体、共同分赃。在行贿受贿、买官卖官、裙带提携、近亲繁殖等利益、血亲纽带的链接之下,其腐败团伙越滚越大、盘根错节、生死相依。有些部门实质上已经蜕变为一个有组织的贪污集体。只要我们的纪检、反贪部门能够从中揪出一个,就能顺藤摸瓜、拔萝卜带泥式的揪出一大串子团伙成员来。


    对于这种腐败团伙,如果还是采用过去那种“杀一儆百、只惩首恶”的办法,这根本就震慑不住他们的继续腐败了。“连窝端起、统统罢官、决不手软”,才是震慑这种腐败窝案的根本之法。只有采用这种激进的办法,让他们真切地看到“凡贪腐必罢官、凡腐极必杀头”的不可逃避性,这才可能从根本上震慑住他们的腐败冲动。


    “连窝端起、统统罢官”,不可能瘫痪我们某些部门的正常运作。因为适合做官的人才,在我们这里历来都极为充裕,罢掉一批、另外一批很快就能补缺上来。所以,采用这个办法打击腐败窝案,根本不用担心某些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的。


    二、严密审计和监控官员财产的收支状况。


    对官员财产收支状况缺乏严密的审计和监控,是我们这里官员腐败丛生的一个重要成因。同时,也使我们失去了一个极管用的反腐利器。


    实行财产公开申报,让审计、监督的阳光照进官员的钱袋,这是西方国家对付官员腐败的一个惯常招数。实践证明,这种招数在震慑官员腐败上的确很管用。西方国家在自己的反腐立法上有这样一个规定,即一个官员的正常收支一旦对不上账,其异常的收支就一律视作非法所得,而予以查收。这一招很厉害,很多官员都怕这种收支对账,说不清收支的来源去向,就可能找来很多麻烦,甚至刑拘、坐牢。这对官员的腐败有着很强的震慑、吓阻作用。但是西方的这种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也存在一个结构性的缺陷,那就是它只审计、监控官员任期之前与任期之中的收支状况,对卸任后的收支很少进行跟踪性、长时段的继续监控,以防止它们“以权谋私或寻租权力”的“期权交易”,也即卸任后的秘密交易或延后回报。这也就给官商财团的“期权交易”或卸任官员协定利益的延后回报,隐秘地开了一个后门,而让这些官员清廉在任、两袖清风,卸任后则秘密获得万贯回赠、坐享清福、颐养晚年。


    我们在借鉴西方国家的这一反腐制度时,必须堵住这种延后回赠的“期权交易”漏洞。我们在对官员财产收支对账的审计和监控中,不仅要把这种审计、监控的时限从任职之前、之中延伸到其卸任之后的某个较长的时段,甚至推及到其终生。同时,也还要把这种审计、监控的触角从官员本人拓展到其整个家庭,乃至直系三代的社会血亲。在官员妻子儿女的出国移民、就业留学之前,须出具各种收支保障证明;如其合法正常收入不能保障其相关费用的开支花销,则一律不准放行。同时,对官员妻子儿女的出国移民实行配额控制,任何官员都不能“裸官”在任。只有这样,才可能防止其少报、漏报、瞒报或秘密转移非法巨额财产。此外,也还要配套各种重金激励而无后顾之忧的秘密举报制度,运用知情群众的火眼金睛,对其被列入审计、监控之中的官员财产收支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监控。不论是日常物品的消费还是各种股票、债券、房产的投资,都统统纳入到这种收支的审计和对账之中。在发动群众监督官员财产收支去向的时候,还要实行“举错无罪、查实有奖”的政策。最后,还要把审计监控官员财产收支对账的机构及其人员,从其地方政府的权力配系中独立出去,使其自成一体、并单线、垂直领导于中央纪委,而使其不受那些被审计、监控官员权力的节制。只有通过这种全方位、多渠道的严密审计,让其提心吊胆地贪腐来的巨额财产无藏身、挥霍之地,如此下去,谁还会再去冒着坐牢、杀头的风险而去贪腐这么多的非法财产呢!


    三、谨慎使用官员的相互监督和秘密告发。


    上下级、乃至同级官员的相互监督,在过去也口头上提倡过,但却一直收效甚微,究其根源就在于这种相互监督缺乏一种内在的激励或利益上的自我驱动。同时,“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这种官场文化的侵袭,也在暗中扼杀着这种相互监督的冲动。


    若论知情,谁也比不上同一腐败圈子里的人。通过策动腐败团伙的相互告密,而让其窝里斗起来,这对官员腐败必将产生极大的震慑力。官员的相互告密,也即腐败团伙的窝里斗,在操作上虽然很难,同时也不易把握好“斗”的尺度;但它的震慑力却是惊人的。


    现在,这种腐败团伙的窝里斗之所以斗不起来,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们的相互庇护、进退一体,在收益上远远大于其相互告发的收益。如果把这种告与不告的收益倒置过来,这种官员的相互告发、相互监督,事实上也就不难驱动起来,关键在于有无重大利益上的驱动。


    在中国历史上,有四个朝代曾经使用这种告密手段,用以维护自己的统治。


    第一次是汉武帝时期。汉武帝中年之后穷兵黩武,国库为之匮乏。为搜刮财富,汉武帝下令,个人财产必须首先自报,如有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的,鼓励知情者揭发检举。凡揭发属实,被告者的财产则全部没收,并罚其戍边一年,没收的资产分一半给告发者,以作奖励。第二次是武则天时期。武则天改朝换代后,巩固自己皇位的杀手锏之一便是“起告密之刑,制罗织之狱,生人屏息,莫能自固。”武则天诏旨:凡有欲进京告密者,州县不得询问详情,以驿马送其尽快来京。告密有功者予以封赏。结果,四方告密者蜂拥而至,来京投书者络绎于途。第三次是明燕王朱棣。明燕王朱棣以“靖难”为名,抢了侄儿建文帝的天下后,设立分遣御史巡行天下的制度,鼓励官吏彼此告密。第四次是清朝康熙、乾隆时期的文字狱。(以上材料均摘自秋鸿的《中国的告密文化》,2008年9《百家讲坛》第59、60页)


    笔者援引这些历史资料,只想说明这样一个基本观点,也即官员的相互告密可以作为我们反腐的一个工具来谨慎使用。


    问题是我们这里缺乏一种有重大奖励的相互告发制度,就像汉武帝、武则天所曾经使用过的那样。如果某个腐败团伙成员主动告发其腐败圈子里的主脑、帮凶,不仅没有遭受腐败同伙秋后算账、变相迫害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还可以凭借这种“立功之举”而倍受封赏和重用,我想,这种官员的相互监督和相互告发肯定会络绎于途的。


    不错,这个腐败圈里的告发者很可能因为自己立有告发之功而免予党纪国法的惩处,似乎逍遥在法律的严惩之外;然而,我们却可以通过这种知情知底的秘密告发而把其一大帮子腐败团伙一网打尽。免惩一人、却把众恶除尽,这样做是值得的。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保护谨严的秘密告发,我们就把一种相互监督、相互提防的幽灵灌注到它们隐秘的心理深处,使其在腐败的生发上心存敬畏、不敢妄动。因为如果不能严格自律、结伙腐败,就极可能被自己的团伙告发出去,而成为其升迁、谋利的阶梯或可怜的牺牲品。一旦这种相互提防的幽灵被植入它们的潜意识之中,其抱团腐败的冲动和胆量就会很快萎缩下来。


    也许有人会嘲笑道,这样的反腐设计未免太天真了。怎能指望一根绳子拴住的蚂蚱进行反目成仇式的窝里斗呢?如果低估这种窝里斗的潜在可能性,这将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历史上见利忘义、六亲不认的告发者并不少见,更何况信仰缺失、贪图享受的今人呢?按理说贪官与其包养起来的情妇,它们论利益论关系都称得上是最铁的。可是,它们也还不是经常因为争风吃醋、争宠斗艳、分赃不均,而大打出手、反目为仇,甚至鱼死网破地把对方的劣迹丑行捅出去。所以,腐败团伙的利益捆绑不是铁板一块,只有存有不对称利益的策动,它们之间的窝里斗也还是能够诱致出来的。


    至于我们现在为何很难策动起的它们的窝里斗,其根本症结一则在于我们的官场文化一直都很鄙视、甚至打压这种官员之间的相互告发;二则在于我们一直都没有对这种相互告发提供一种谨严的保护和重金的奖励,使之告发的风险和成本都太大。一旦对这种相互告发建立起谨严的保护,并予以丰厚的重金、升迁的官位奖励这些有功的告发者,这种腐败团伙的窝里斗就不难被策反出来。生活的逻辑就是如此。


    四、扩大民主、依靠群众监督并阻止官员腐败。


    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是我们这里官员腐败的一个温床。通过党委研究、组织委任的方式,官位的升迁存留被牢牢操控在组织内极少数几个人手里,比如党政的一把手,乃至书记一人手里。卖官暴富书记的屡屡出现,其因就在于此。它们只要把官位重新洗洗牌,大把大把的钞票就会乖乖地孝敬上来。如果我们设身处地替那些急于升迁的人想一想,要是它们不买不卖、不跑不要,又何来更大的官做!即使下面的群众基础再好,但如果不把上层路线走通,升迁也是没指望。这种活生生的升迁潜规则,不能不在暗中诱导着官场中的那些精明人专攻上层路线,以求获得上边的知遇和提携。这就是当今的干部只顾媚上讨上级领导欢心,而漠视底层群众利益诉求的一个根源所在。


    要堵住这一官员腐败的源头,最根本的办法就是通过扩大民主的途径,把这种决定官位升迁存留的权力从组织内的少数人那里,移交到更多知情群众的手里,让群众的公意和选票主宰它们官位的升迁存留。仅仅各级党委的常委会或全委会都不足以堵住这种用人的腐败漏洞,必须把更大范围、更多人数的公平竞争、差额直选引进到我们的用人机制之中。如果我们能够通过这种用人民主的扩大,把更多知情群众引入到我们的相马队伍中来,这种只顾媚上、而走上层之捷径的跑官者,到头来必将陷入这种“官位和钱财双双落空”的窘境。如果它们背弃承诺、暗地腐败,知情知底的群众也必将通过主动的告发和下一次的选举,毫不留情地把它们拉下官位。因为如果不把这些腐败官员拉下官位,自己的利益必将受到它们的鲸吞和盘剥。所以,群众就是官员腐败的死对头,依靠它们的火眼金睛监督和阻止官员的腐败是靠得住的。


    五、打破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政府的隶属关系,架构自成一体、中央纪委垂直领导的党内反腐肃贪体系,通过架构这样的体系破解地方一把手的监督难题。(略)


    2003年3月17日 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