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意见怎么写:威斯敏思德 第十五章 论悔改得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4 20:17:21

第十五章  论悔改得生

 

一.悔改的性质

 

15.1  悔改得生乃是一种使人得救的美德(亚12:10;徒11:18)。所以凡传福音的人,不但要传信基督的道理,也要传悔改的教义(路24:47;可1:15;徒20:21)。

 

15.2  罪人藉着悔改不仅意识到自己的罪的危险性,也意识到自己的罪是污秽可憎的,并且是与上帝圣洁的本性和公义的律法相悖的;而且,罪人一旦领悟到上帝在基督里对悔改之人的怜悯,便为自己的罪恶忧伤,恨恶己罪,以致于离弃一切罪恶,归向上帝(结18:303136:31;赛30:22;诗51:4;耶31:1819;珥2:1213;摩5:15;诗119:128;林后7:71),定意努力按照上帝的一切诫命与他同行(诗119:659106;路1:6;王下23:25)。

 

1.     悔改的定义。译为“悔改”和“懊悔”的希腊原文(metavnoia, metanoia metanoevw, metanoeô)的字面意义是“改变主意”的意思。在新约中特别用于对罪改变看法,从而离弃一切罪恶。因此,主命令众人:“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87问教导我们:“悔改得生是一种使人得救的美德,藉此一个罪人,由于确实觉知自己有罪,并领悟到上帝在基督里的怜悯,就对自己的罪忧伤恨恶,从而离弃罪,归向上帝,并真心致力于顺服上帝。”

 

信条与小教理问答都称悔改为“使人得救的美德”,这是因为首先,它完全是上帝白白的赏赐:“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上帝,说:‘这样看来,上帝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比较 耶31:18-19)。其二,它不可分割地与我们享受永生相连。因此……

 

2.     必须把使人得救的悔改与司法性的悔改区分。当使徒保罗说到:“因为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林后7:10),他是在比较使人得救的悔改与司法性的悔改。司法性的悔改出自惧怕上帝的愤怒以及现世的后果,譬如:损失财富、地位与名誉。当加略人犹大出卖主后而后悔时,圣经告诉我们说:他“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太27:3)。犹大的悔改并不是得救的悔改,而是司法性的悔改。他只是为他所行的结果,甚至也可能是害怕将报应在他身上的惩罚,所以才后悔。但他却是一个没有得救而自杀死的人。

 

另一方面,使人得救的悔改是出于对上帝的敬畏与敬爱,领悟到上帝在基督里对悔改之人的怜悯,从而使人恨恶己罪。使人得救的悔改或真正的悔改,需与使人得救的信心区分,但二者不可分离。

 

3.     传悔改的教义的必需性与职责。反律主义者坚持说,凡传福音的人都不应该传讲悔改的教义,因为他们相信这是有害的,也是危险的,这会导致我们远离基督。但是,这个概念与主本身的服侍背道而驰,因为主叫人悔改,信福音(可1:15)。祂对门徒解释说“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路24:47)。因此保罗见证他在以弗所的时间是“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20:21)。

 

4.     悔改的对象:“罪人”。主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 这有双重意义。第一,既然“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因此众人都必须悔改。从而我们读到上帝“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第二,虽然悔改之召是普遍性的,而所有人都能在一般意义上承认自己确实是当受诅咒的罪人。但是,唯独蒙拣选者才会顺服悔改之召。

 

5.     使人得救的悔改的基础:

a.         它源自罪人意识到自己的罪是污秽可憎的。我们要注意,只有获得重生之人才会有这种对罪的意识与忧伤。这种意识是从圣灵而来,圣灵的工作就是使人知罪:“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圣灵藉着律法使人知罪:“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b)。因此,当传讲律法时,圣灵便光照他们的心思意念,刺激他们的良知,使他们认识到上帝的律法的纯净与要求,使罪人确信自身无能达到律法的要求。因此他视罪为“极为罪恶的” ,意识到罪的危险性,晓得罪是与上帝圣洁的本性和公义的律法相悖的,从而罪在上帝的眼里是极其污秽可憎的。

 

b.         它源自于罪人领悟到上帝在基督里对悔改之人的怜悯。当重生的罪人认识到罪的可憎性,意识到自身灵魂所处的危险时,他便立刻领悟到上帝在基督里对真正悔改之人的怜悯。这是通过严谨的福音传讲而达成的,当中必须提及上帝预备宽恕那真正悔改的罪人。当罪人信靠基督以得赦罪的这一刻,在次序上,悔改变成了信心。

 

清教徒时常称那带动悔改的第一部分为律法做工,也就是律法的传讲。这类的传道方式将律法的重担加在罪人的身上。这时,未重生的人不是心中钢硬,就是有某种形式的司法性的悔改。相反,已经重生者则会不可避免地产生福音性的悔改。那种带出第二种悔改的传道时常被称为“恩典之工”,也就是福音的传讲。这种传道方式特别强调上帝的怜悯与基督的美丽。

 

我们必须留意把清教徒和威斯敏斯德神学家的福音传道与现代形式的“传福音”区分。现代形式的“传福音”注重的是上帝对世人的爱:“上帝爱你,为你预备了一项美好的计划。”这类传道应许听众天国的幸福,也就是永生,使人产生浪漫的感觉。清教徒所强调的则是上帝在审判罪与罪人时的公义,以及上帝在赦免与接受那些真正悔改的人时的怜悯。因此,对清教徒来说,在传讲福音之前必须首先传讲上帝的律法。因此,我们可以发现,例如在《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中,关于律法的说明为先,接着才谈到悔改与信心的问题。这种方法是依据圣经中的律法(旧约强调律法)与福音(新约强调恩典)的顺序。这也符合在圣经中罪人蒙召得救的方式。

 

先知以西结这样传讲:“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结18:30-31)请注意, 这生命的“邀请”,首先强调的是罪的后果。以赛亚也是这样传道:“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上帝,因为上帝必广行赦免”(赛55:7)。那些现代派的传福音的人,根本不会称那些不信的听众为恶人。

 

当我们在传讲上帝的怜悯与慈爱时,我们不能与上帝的圣洁与公义脱节。因此,主对于祂自己就是这样宣告:“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

 

6.     使人得救的悔改的本质:

a.         包括为罪忧伤,或为罪深刻的悔悟与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但世俗(虚伪)的忧愁也是可能被被认为是真正的虔敬的忧愁。二者主要的区分是:世俗的忧愁注重的是现世性的个人损失与痛苦,而虔敬的忧愁是为着我们悖逆上帝而忧伤。因此,虽然大卫是向拔示巴犯罪,但当他向上帝祷告时,他却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51:4)。

b.         包括对罪的恨恶。司法性的悔改可能包括憎恨罪的后果,但真正的悔改是对罪本身恨恶,因为上帝视罪为可憎的。这种憎恨不单仅仅局限于我们生活中的一些罪恶,而是所有的罪,以及罪在我们和其他人身上的污秽:“那时,你们必追想你们的恶行和你们不善的作为,就因你们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厌恶自己”(结36:31)。“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6)。“你一切的训词,在万事上我都以为正直;我却恨恶一切假道”(诗119:128)。“我的眼泪下流成河,因为他们不守你的律法”(诗119:136)。

c.         包括离弃罪,目的真诚的归向上帝,定意努力按照上帝的一切诫命与他同行。上帝的子女不只是从喜爱罪恶中归正,也从罪的习惯中归正。他们现在“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26:20),就是说,他们定意以新的顺服之心与上帝同行。这好像是得救的信心,也通向得救的信心,但请注意,信心是“惟独信赖基督[以至得救]”,而悔改的积极方面就是顺服基督。

 

二.悔改的必需性与有效性

 

15.3  虽然不当把悔改视为对罪的补偿,也不能把悔改视为赦罪的缘由(结36:313216:6163),因这是出于上帝在基督里白白赐予的恩典(何14:24;罗3:24;弗1:7);但是,对于众罪人而言,悔改乃是必不可少的,罪人若不悔改,就不要期望罪得赦免(路13:35;徒17:3031)。

 

         当更正教会强调“悔改”时,罗马天主教却强调“忏悔”。以此名称,罗马天主教教导犯罪者的某些行为或忏悔可以对罪作出补偿(参考《天主教教理问答》,第1459段)。这个教义与圣经的教导完全是背道而驰的。圣经教导我们: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而我们的罪得赦免完全是出于上帝白白的恩典(罗3:22-28)。

 

         但是我们要注意真正的悔改与罪得赦免是不可分割的联合在一起。若不悔改,就不要期望罪得赦免。因此主训诫门徒:“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3)

 

15.4  小罪不能因其小,而不该被定罪(罗6:235:12;太12:36);同样,大罪不能因其大,而使真心悔改之人沉沦(赛55:7;罗8:1;赛1:1618)。

 

         这个部分同样是为针对罗马天主教的教义而写的。罗马教教导说,有当死的不可饶恕的大罪,但也有可赎的小罪(参考《天主教教理问答》,第1863段),这些非常小的罪可以因在炼狱中受一些暂时性的刑罚而获赎。虽然我们认同罪在上帝的眼里有程度上的等级之分,一些罪比另一些罪更为可憎(路12:47,《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83问),但我们主张每一项罪都当受永罚。保罗教导我们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他并没有区分罪的等级。其实,我们的主本身就教导我们说,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太12:36)。

 

         不过,只要是真正的悔改,即使是最大的罪也能被赦免。虽然大卫与拔示巴同室,又谋杀了她的丈夫,犯下滔天大罪,但当他悔改时,他得到了上帝的赦免。彼得不认主三次,但主仍然赦免原谅他,并使他复兴。

 

15.5  人不应满足于一般性的悔改,针对每一件具体的罪而努力悔改,乃是人人当尽的本分(诗19:13;路19:8;提前1:1315)。

 

         虽然败坏的本性使人不能完全得知本身所有的罪恶,但人还是有责任严谨与真诚的自省,以便察知本身使上帝不悦、与有辱上帝的罪恶。大卫领悟到有必要承认自己具体的罪,因此他在《诗篇》中就特别提及他所犯的那项罪恶:“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51:3-4)。大卫也意识到他虽然并不能晓得他所犯的所有罪恶,但他仍然要对它们负责:“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19:12)。因此他祷告:“上帝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麽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139:23-24)。

 

三.悔改的责任

 

15.6  人人当向上帝私自认罪,祈求赦免(诗51:45791432:56),这样,便可藉此并因着离弃其罪恶而得蒙怜悯(箴28:13;约壹1:9);照样,凡玷辱弟兄或基督教会的,应当自愿地私下或公开认罪,并为此罪忧伤,向那被冒犯的人表明悔改(雅5:16;路17:34;书7:19;诗51),如是后者便应与之和好,并用爱心接纳他(林后2:8;加6:12)。

 

         虽然悔改是一项内在的行为,但是真正的悔改会显示为外在的行动上。这些行动不包括向神父忏悔或苦行,因为只有上帝才能赦罪(太9:2-6),但却包括:

a.       向上帝私自认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比较 诗51:4-7)。

b.       向被得罪或受伤害的那一方认罪。如果这项冒犯是私下犯的,那就私下认罪。如果这项冒犯是公开犯的,就要公开认罪。这方面的悔改现今多被忽略,但这是有圣经依据的:“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路17:3-4)。

 

         值得注意的是,信条也坚持说,那接受道歉或认罪的那一方必须原谅、饶恕对方。这也是依据圣经的。当彼得问主他应当饶恕得罪他的兄弟几次时,主回答:“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18:21-22)。紧接的上下文(第15-17节)教导我们,基督是指饶恕那前来认罪,表示悔改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接受这项表面上的认罪,原谅、饶恕对方,不要深究对方内心是否真诚,因为我们往往无法知道对方内心想什么。要注意,我们的饶恕并不能赦免那个人的罪行,只有上帝能赦罪。我们的原谅与饶恕只是表明:“我接受你的道歉,我不会再追究此事,它也不会妨碍我们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