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朗诵《感恩的心》: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标准7月起统一 每人每年38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0:20:19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9日讯(本网记者 鲍娜) 7月1日起,厦门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一律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不再区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参保身份,在全市统一执行该标准。昨天,2011年厦门医改工作会议召开,导报记者获

 

将组建医管中心 下辖8家公立医院

厦门今年医改工作将要做出五项重点改革,具体实施时间从今年2月持续至明年2月。

重点改革之一,即是要根据《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组建厦门市公立医院发展管理中心,由其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

管理中心下辖市第一医院、市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市仙岳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共8家三级以上公立医院。

全市统一医保标准 个人年缴80元

会议透露,今年7月起,厦门将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再区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参保身份,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

其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

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率将降至10%

此外,从下半年起,患者到公立医院就医的费用将进一步降低。

根据昨天会上发布的《厦门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率降低5%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从今年7月1日开始,要将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率从15%降为10%。

另一份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希望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患者费用,减少一些不合理的诊疗行为。

医师将试行多点执业“名医”下放

昨天的医改工作会上还有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传出,北京从3月1日起率先实行的医师多点执业新政,很快也将会在厦门实施,医生可多点执业无疑将会为更多基层病患提供服务,缓解“就医难”。

昨天公布的《厦门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可受聘在2-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多点执业仅限厦门市辖区内。医师已注册的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依次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医师最多只能登记3个执业地点。

试行医师多点执业的第一执业地点,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 (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

鼓励境外资本入厦举办医疗机构

昨天,会上还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鼓励境外资本以多种形式在厦门举办或合办医疗机构。

《意见》5月起开始实施,其内容包括:鼓励境外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合伙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医疗机构,为厦门提供国际先进的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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