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小说天帝:2008年群体性事件敲响警钟 民主化解过激情绪[中国正义联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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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群体性事件敲响警钟 民主化解过激情绪作者:刘科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录入:xo    字体:

在出租车罢运事情后,10月30日,重庆江北机场,数百出租车驾驶员在雨中誓师诚信经营。 CFP

【述】

为何一些老百姓要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声音?很简单,他们找不到常规的说话渠道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刘科发自北京 对于贵州省瓮安县原县委书记王勤来说,今年的6月28日是噩梦般的一天。

当天,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使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瓮安这个小城。从下午至次日凌晨,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叫李树芬的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辆车辆被焚。

由于处理群体性事件不力,王勤成为今年首位因此引咎辞职的地方官员。

多起事件震惊全国

自瓮安事件后,2008年的群体性事件接连发生。

7月19日,云南省孟连县发生暴力冲突事件,公安机关在对该县公信乡、勐马镇部分农村地区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过程中,依法对勐马镇5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时,遭到500多名胶农用长刀、钢管、棍棒等工具围攻殴打。。冲突中,41名民警、3名干部和17名胶农在冲突中受伤,2名胶农死亡。

堪比“孟连事件”的群体性事件远不止一起。10月9日,美联社报道了发生在广东三江镇的群体性事件,“10月8日,该镇数百名示威者与武警和警察发生冲突,多人被打和遭到拘留。示威者是当地村民,他们抗议当地政府非法出售堤坝附近的树木。”

一个月之后发生的“陇南事件”更是震惊中央。11月17日,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位于武都区新市街的陇南市委上访,随后,群众越聚越多。当晚20时前后,事态开始升级,一批闹事者打砸抢烧市委大楼,69名武警、2名民警和3名记者被打伤。闹事者砸烧房屋110间、车辆22辆。

继陇南事件后,今年11月份,重庆、甘肃、广东等地,又接连发生多起群体性出租车罢运、冲击党政及公安机关的事件。

改革关键期的矛盾突显

虽然媒体频频以“群体性事件”概括类似事件,不过,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寿龙坦言,目前学界对此“还没有一个共同认可的定义”,“大概指的是以群体形式出现的非常态的事件”,而过去常以“骚乱”来代替类似提法。

尽管没有准确的认定标准,但从公安部在2000年4月5日下发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规定》中或许可以一窥对“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定义——“本规定所称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这里,并未使用“群体性事件”这一提法,而是使用了“群体性治安事件”一词。

2004年,国务院委托专家完成了“中国转型期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策研究”的报告。2005年7月7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第一次亮相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中组部副部长李景田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当前中国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有些矛盾集中显现,并因此发生了一些“群体性事件”。李景田特别纠正了国外记者所谓“骚乱”这一说法,而代之以“群体性事件”。

风险社会的转型成本

按照“转型期突发事件”的说法,中国最早的群体性事件可以追溯到30年前。1979年上半年,广东发生了群体性偷渡外逃香港的风潮。仅1979年1至5月,广东省偷渡外逃人数高达12万人,逃出的近3万人。如此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引起了中央的关注,并得到了得当的处置。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事件数量增多、涉及面广、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多、行为越发激烈等特点。学者胡鞍钢曾根据政府公开资料统计,1994年后,全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呈现出不断增多的趋势,“1995和1996年增长速度在10%左右,但1997年后迅速加快,1997至2004年期间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5.5%。”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近十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增长态势。

而2005年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从1993年到2003年间,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

爆炸性数字的背后是社会问题和矛盾的日益突出。2003年发生在湖南省嘉禾县“株连九族”式的野蛮拆迁事件更是官民争利的典型,在该县政府门前张贴的一则标语“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更是成为当年的流行语。

针对近些年来的群体性事件的集中爆发特点,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认为,“现在中国进入了风险社会时期,突发事件易发频发。受全球化的影响,简单的突发事件容易演化成复杂的群体性事件,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扩散到整个社会甚至国际社会。”

群众利益诉求反馈不畅

那么,为何一些老百姓要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声音?其实很简单而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找不到常规的说话渠道。”毛寿龙这样理解。在他看来,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性原因在于“个人无法找到协商机制和利益维护机制”。

有关研究表明,群体性事件往往直接起源于群众利益被侵害。毛寿龙就认为,群体性事件凸显出来,是因为“中国这一阶段也是产权、利益关系不明确的阶段”。在他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包括土地等在内的财产“越来越值钱”,但财产的产权、利益关系不明确的局面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群体性事件的流变,最早提出“潜规则”一说的知名学者吴思也有独到的看法。他认为,群体性事件是在调整利益边界。“以前的争执主要发生在税费的边界上,后来取消农业税,基层政府更缺钱了,于是重点转向土地伸手。农民的土地产权边界一向模糊,最近几年群体性事件很多是围绕着土地权益。这种收益没说不是农民的,但也一直没说是农民的。这种模糊地带最容易出事。”

王长江认为,多数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尽管有偶然性因素,但根本上还在于群众利益诉求遭遇体制性迟钝,“其合理诉求的表达、反馈渠道不畅,长期得不到地方政府党政部门的有效回应,以致干群矛盾、商民矛盾持续累积,最终酿成冲突和对抗。”

中央开始垂训“县官”

当然,有些转变正在地方官员的层面悄然发生。

对于河北省元氏县县委书记李义增来说,这个冬天,他的“学习任务”非常紧。11月17日,他刚刚结束全国县委书记大轮训,又被要求参加河北省党校的干部研讨班,李义增说自己最近的“学习任务”一个接着一个。

不仅李义增一个人很忙,11月份,全国2000多个县委书记都很忙。按中共中央要求,从11月10日起,用二十多天的时间,对全国近两千名县党委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李义增说,这次学习内容不仅有中央文件,还有经济管理、基层治理和突发事件应对等实际操作。

正是因为群体性事件矛头往往指向与群众有直接利益冲突的基层政府。在此背景下,迅速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避免新一轮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改革政策在基层被虚化、异化,已经成为中央高层越来越重视的一件事。

王长江对此深有同感,他认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分地域不受经济条件所限,已经具有极强的普遍性,所以急需中央对地方官员“垂训”改变思想。

毛寿龙也认为群体性事件频发已经敲响警钟,“随着我国经济深度转型,社会阶层逐渐分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因分配不公、利益调整失当引发群体性冲突,已经威胁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基层政权的稳定。”

【策】化解情绪的根本方法是民主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纵观今年以来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群众诉求渠道不畅,特定群体代言人缺位,调节机制缺失,成为引发冲突的主要诱因。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和破除体制性的梗阻呢?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

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非常棘手。首先要平息事件,减少由于打砸抢等暴力行为造成的损失,恢复法制社会的秩序,这是必须的。然后再来调查是哪些问题导致的。

目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问题就是沟通渠道不够,官民对话渠道必须畅通。我们总希望把民意引导到正规的渠道来找政府,但是这么多层级,往往要推诿扯皮;另外信访系统本是专门沟通的渠道,却被人为地堵塞了。

对地方政府来说,应该在权责许可的范围内,发展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上级部门应该特别支持基层做这样的尝试。这不仅对执政环境有好处,更重要的是解决执政党面对的新问题,对整个党都是有益的。对于人民群众来讲,还是要比较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有成熟的法制观念。当然,我们的司法本身就是有欠缺的,百姓的合法诉求得不到回应,这些必须要纳入改革的轨道。

王长江(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

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是有一个过程的,政府应该在萌芽期就着手解决,以人为本,悉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与百姓沟通,排解百姓的困难。

非利益直接相关的群体性事件更值得重视,这是一种情绪化的东西,是一种对地方政府和执政党的不满,这种不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些群众觉得自己已经不是权力的主人所造成的。如果是利益直接相关的事件只要处理好利益分配就可以了,可是非直接利益相关的事件是出于一些群众的情绪,比如他们感受不到正义与公平,他们就要发泄,如果带有普遍性的话,就说明执政权威受到怀疑了。化解这种情绪的根本方法就是民主。

至于群体性事件爆发后怎么办,那就需要拿出一套方案来,如果已经发生了群体暴力行为,就涉及危机处理了,处理的度上要把握好,不能过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