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昆仑龙门鱼妖:深圳黑网吧被洗白转正? 正规网吧表示受冲击(南方都市报 20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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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黑网吧被洗白转正?

官方定名为网络出租屋,列为创新管理模式推广,正规网吧称受冲击

类别:社会民生   浏览量:1045   版次:AA12   版名: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1-04-12
作者:高爽 陈文才 

在光明新区和宝安区的大街小巷,已到处遍布网络出租屋。南都记者陈文才 摄

  深圳无牌无证的黑网吧,被公安机关“有条件”列入治安管理,以“网络出租屋”形式全覆盖采集上网人员信息。近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无证网吧的性质虽未改变,但事实上已经没有执法部门对其查处取缔。这引发了正规网吧经营者不满。而这是否有违依法行政的精神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个区内就有七百家

  前几日,深圳宝安公明的一位老板娘告诉南都记者,自己的“网吧”并没有文化、消防、工商等部门的证照。

  以前,这种店铺被称为“黑网吧”,是政府重拳打击和取缔的对象。而现在,向派出所申请,缴纳数项费用(灯箱钱:450元;管理费:800元/年;购买身份证信息扫描仪;交给运营商的光纤费用),并接受管理,暂时没有哪个部门会打击和取缔这些被称之为“网络出租屋”的无证照“黑店”。

  “网络出租屋”是源于深圳光明新区的“创新”管理模式。去年6月1日,广东省政法网的文章介绍,该辖区原有正规网吧23家,“黑网吧”709家。为了加强管理,当地警方将辖区“十元店”(非法旅店)的管理经验移植于“黑网吧”。不符要求的“黑网吧”,均被封停处理。符合条件的被列入公安机关管理(下简称列管),安装信息采集系统,并更名为“网络出租屋”。

  目前,该辖区“网络出租屋”有700家左右,基本接近原“黑网吧”数量。据悉,网络出租屋安装了扫描身份系统,仅一个月,光明新区的警方就通过该系统抓获网上逃犯13人。

  然而,“黑网吧”就这样被“洗白转正”了吗?

  警方称有利进行治安管理

  2010年10月18日,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新国主持召开市政府办公会议。

  会议纪要显示,会议由张文副市长委托,议题是研究对无证网吧进行有条件治安管理。深圳市公安局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对深圳市无证网吧有条件进行治安管理,以网络出租屋形式,全覆盖采集上网人员信息。

  会议认为,深圳外来人口多,上网需求量大,但持证网吧数量有限,覆盖面小,这导致“黑网吧”遍地滋生。南都记者获悉,截至2010年底,深圳持证网吧数量为1144家。而据曾公开的数字,仅宝安一个区的黑网吧数量就达到5154家。有民警表示,宝安“黑网吧”的实际数量“应该超过万家”。而该区持证网吧仅360家。

  市府办公会议议定,“黑网吧”普遍存在消防、治安、网络安全等隐患。深圳公安机关对无证网吧上网人员进行信息采集是必要的。因此,将对无证网吧有条件进行治安管理。

  有知情人士称,该会议的讨论中“意见相当不统一”。尤其是公安“要将纳入信息采集范围的无证网吧情况,定期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这一信息被理解为“公安管理的‘黑网吧’,市场监管部门就不用管了。”

  此外,尽管会议议定内容第四条称,深圳市公安机关对无证网吧进行治安管理,采集上网人员信息的做法,“不改变无证网吧的性质”。“但实际情况是”,有文化部门相关人士称,“没有部门去进行取缔了。”

  对出入“黑网吧”的社会人群的管理,宝安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敬渭清大队长说,首先解决的是黑网吧的信息盲点和治安盲区问题。宝安警方强调,警方不界定网络出租屋的合法性,对其性质不作判断,至于其黑网吧的存在合法与否,“该谁管谁管。”

  “我们会配合警方把治安、消防等问题做好。”几位网络出租屋经营者告诉南都记者,“黑网吧”有警方进行管理,是一个将要“转正”的信号。他们希望能够持续投资、改善经营条件。

  然而,这恰恰是正规网吧经营者无法容忍的局面。

  正规网吧表示受冲击

  进入2011年,很多正规网吧经营者称,自己开始亏损,每月亏损三到四万元比较普遍。没有亏损的网吧业主则表示,原因在于“周边的网络出租屋数量相对少”,但“收入下降了60%以上”。

  郑志豪的“潮流在线网吧”2007年开业,当初投入几百万元。而现在,“网络出租屋”只需投入20万元。“不在一条起跑线上,裁判规则也不同,这比赛怎么比?”星辰网吧经营者认为:“不合法的网络出租屋导致的不平等竞争是非理性的,我要撑到政府让他们关门的那一天。”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业务受理审批处王志强处长明确表示对“网络出租屋”持反对意见。“如果原来就放开,正规从业者当初就可以走这条路,也轮不到黑网吧的经营者现在洗白。”这对持证网吧所造成的巨大冲击是不公平的。有业内人士表示,“网络出租屋”的出现最大弊端在于有违依法行政的精神,市场监管部门取缔无证网吧的阻力、是否导致“黑网吧”进一步泛滥、对合法网吧审批政策和经营的冲击、安全隐患和内容监管等多方面。

  深圳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深大法学院副教授宋为民认为,审批门槛降低、严格按法律合法经营才是正道。

  龙岗酝酿推出相关新方案

  深圳龙岗关于“网络出租屋”的更详尽的方案已经出台,酝酿即日推出。据龙岗区委办公室下发的会议纪要,提出““网络出租屋”列管期限为1年,其间全区对其“不予查封取缔”。但期满后仍未完善正规网吧经营手续的,列管资格自动取消,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龙岗建立网络出租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审查确认网络出租屋列管资格。

  “实际上是降低了网吧行业的准入门槛。”据了解,龙岗列管的网络出租屋不是发营业执照,而是一份开办网络出租屋的“确认书”,登记在册,按照正规网吧进行统一管理。

  采写:南都记者 高爽

  整合:南都记者 陈实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1-04/12/content_22590446.htmhttp://gcontent.oeeee.com/c/9e/c9efe5f26cd17ba6/Blog/113/b31b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