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血8:请教深圳警方几个关于“治安高危人员”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5 23:50:56
我请教深圳警方几个关于“治安高危人员”的问题 肖午(2011-04-11 12:27:20) 标签:
治安
清理
大运会
正当职业
警方
杂谈
我真得要感谢大运会这个大型派对在深圳举行。
有了这个派对,我才知道什么是“治安高危人员”,我也才知道深圳有这么多的“治安高危人员”。
按照深圳警方的解释,所谓“治安高危人员”,大致有如下几类:
第一类,同时满足“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等条件的;
第二类,同时满足“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
第三类,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
第四类,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租房的;
第五类,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比如涉嫌卖淫的失足妇女;
第六类,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
第七类,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按照以上标准,深圳警方在大运会来临之际,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并取得辉煌战国。据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申少保介绍,在过去的100天里,共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
我先表扬一下深圳警方的敬业精神,然后我有几个问题问深圳警方:
1.清理这些在深圳对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有现存或潜在危害的人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是否有侵犯一个公民生存权的嫌疑?
3.是否对每一个被清理的“治安高危人员”进行了严格甄别?有没有误清、错清的可能?
4.所谓清理出深圳,是个如何的清理法?是像过去清理“三无人员”那样把他们送出深圳境内就万事大吉了吗?
5.这些“治安高危人员”被清理出深圳后,深圳可能得到了暂时安宁。可是,这些“治安高危人员”会不会对其他城市造成治安危险呢?这样的话,深圳岂不是把治安担子撂给别的城市,益了自己损了别人?
6.大运会过后,深圳还会清理这些“治安高危人员”吗?清理“治安高危人员”是否会成为常态?
以上问题,我真希望深圳警方有所回应,公开相关信息,让深圳市民更加理解、支持这项清理“治安高危人员”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