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铃声下载:卜三卜四:熊培云先生,您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0:53:04

    前述:因读熊培云先生的《比死刑更可怕的是不宽容》,特作此文对“药家鑫”案和“死刑废立”其中的公正性问题试作讨论。

 

  熊先生,您好:

 

  和您一样,我也支持废除死刑。

 

  在去年5月,由于”富士康”事件和更早些的”70码”事件,曾写过一篇关于死刑的文章《生的平凡,死的自然》,希望大家一起思考,在一个缺乏司法独立的体制下,死刑为谁而设;在一个错案冤案层出不群的社会中,死刑的意义何在?经过这一年,一个又一个轰动社会的大案,相信越来越多的人都会像李承鹏先生那样”相信中国法律,却不相信中国法官,在中国不是法律神圣不可侵犯,而是法官神圣不可侵犯。”①相信更多的人体会到了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存在不同的受法律约束的阶级或集团时,死刑有多可怕。”‘选择性法治’害的是所有的人。如果犯法后,执法因人而异,那会让人有错觉,认为自己有关系有特权、即使违法也不会被执行,于是许多人错以为自己在法律之上,因而更敢违法!这不仅损害法律尊严,而且使违法成常态,最后使社会觉得非死刑不可。故,选择性法治导致死刑的滥用,增加每个人得死刑的概率。”②

 

  但是在今天的药家鑫案件上,关于死刑废立之所以仍然产生巨大争议,想来是由于这次”废除死刑”的主张被用来作为一个触犯现行死刑条例案件的辩护理由,而这一理由更伴随着”激情杀人”、”弹钢琴习惯和行凶行为的联系”、”问卷调查成为法庭审判考量依据”以及主流媒体一边倒的倾向性论调等不合理现象,一起变成了企图抹杀司法公正性的阴谋或者明谋。

 

  不知道为什么药案的辩护方会提出”激情杀人”这一辩护理由,根据目前所获得的信息和资料,药家鑫的行为显然不具备”激情杀人”的必要条件,也不符合其概念特征,具有明显的杀人灭口故意性。这难免让人怀疑是否因为”激情杀人”在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定性,而得以存在牵强附会的可能以实现减轻被告的主观恶性,同时更怀疑这是否在为李玫瑾教授”弹琴习惯联系杀人行为”是激情杀人的空中楼阁打地基?

 

  关于李教授的”钢琴杀人”分析,据传她对因此而来的汹涌民愤大惑不解。不知真假。但可以清楚告知李教授的是,依照她的分析逻辑,我们的社会就变成了一个满是潜在激情杀手的社会,只要运用双手工作甚至生活的人,从理发师到敲打键盘的文员,如果他们存在谋杀行为,都可以找到激情杀人理由。所以,大家都很愤怒,是因为对这样一种不合理的解释出自一位曾经分析过”反社会人格”的刘超案,分析过”人格缺陷”的马加爵案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之口,大惑不解。又也许是因为大家都很理解,很理解产生这样一个分析的背后原因。

 

  关于”问卷调查作为量刑的依据”有没有法律依据,法律界自有定论,我们就不多作讨论了。反而更关心这个调查问卷是如何设计的,怎样的题型?怎样的问题?多少个问题?参与调查人员的身份,参与调查人员的人数,回答问卷的地点时间,如何认定问卷的有效性?等等等等。要知道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影响问卷的答案,就好像”您认为药家鑫该不该杀”和”您认为药家鑫是不是触犯了死刑”这样两个相似的问题,可能得到不同的答案。

 

  而关于媒体的问题,诚如宋石南先生在《药家鑫报道的伤在何处?》中所言“央视报道药家鑫的泪水不是问题,问题是在正当竞争的条件下,其他媒体是否也有机会进看守所采访,也有机会充分报道。如果药家鑫案的报道有一千个媒体角度而央视只是其中一个哈姆雷特,那李玫瑾教授的钢琴犯罪学分析又算得了什么呢?”③

 

  在以上这些涉及“不公正”的问题配合下,”死刑废立”在药案中不再简单的是信仰和宽容问题,而彻底变成了维护司法公正性的议题。

 

  我完全赞同图图大主教所说的”Totakealifewhenalifehasbeenlostisrevenge,notjustice.”但不知道先生是否也认可在面对证据确凿,完全丧失人性的罪行时”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④正是由于对死刑作为惩罚手段的作用和意义的争议,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废除死刑的时,日本和美国近40个州仍保有了死刑,但我们并不能轻易的说他们不够宽容。

 

  撇除信仰和宽容,相信很多赞同废除死刑的人,都意识到在一个司法尚未独立的社会中,缺乏公平机制的环境下,保留死刑无疑于将不公正的屠刀随时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废除死刑是为了去除”不公正”手中最具杀伤力的”公正”武器。从本质上而言,废除死刑最终是为了维护公正。而在药案中”废除死刑”却成了破坏公正执行现行法律的理由。所以您用以维护公正的信仰和宽容与大众对司法不公正的愤怒站到了对立面。不知道您对“放弃维护眼前的公正,而去维护未来潜在的公正”有何看法?如果您赞同”废除死刑”从此刻谈起,不介意也赞同维护公义在于此刻吧。

 

  昨天关注了您在新浪的微博,深信您是一位有理想、有信仰而富有智慧和正义感的学者,可能大家都猜到了本案的结局,但更希望您能呼吁药家鑫的辩护律师,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更好的通过为被害人家属争取更合理的赔偿以维护其辩护人应有的权益而工作。同时对您在此极大争议和误解中,仍能勇敢的站在大众的对面,为维护一个被遗弃的公民权益和废除死刑所作出的努力深表敬意,更为所有在此案、”李庄案”、”吴英案”等事件中为维护律师职责和司法公正的相关从业人员以及所有其他维权律师们为法治建设所作出的贡献骄傲,作为您们的同胞深感自豪。

 

  眼中噙着泪水,有你有我,大家都深爱着这片土地!

 

  卜三卜四

 

  2011年04月09日

 

  (因本人并非法律相关从业人员,可能对本文中所涉及的法律性问题理解有偏差,还请大家谅解并予以指正,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