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语恩图片:河北男子7年奸杀6人 割走受害女子性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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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男子7年奸杀6人 割走受害女子性器官

分类:调侃天下2006.11.2 19:15 作者:永远的聆听    

核心提示:他,1977年生人,初中毕业后参军。从1999年4月至2006年7月的7年间做案8起,伤害2人,奸杀6人,其中包括两名分别为11岁和13岁的女童。除强暴了受害人外,还在受害者身上连捅多刀,然后将部分受害者的性器官切割下来带走。

他,1977年生人,自幼在本市上学,初中毕业后参军。1997年退役后分配到省会某单位工作。在单位,他不怕苦累,也从不和同事计较什么,口碑和人缘不错。

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家里有父母,还有他的爱人和4岁的儿子。

但他却有着极其隐蔽的罪恶一面。从1999年4月至2006年7月的7年间,夜晚的他犹如幽灵般,时不时地尾随和寻找着单身女性。7年共做案8起,伤害2人,奸杀6人,其中包括两名分别为11岁和13岁的女童。在这一连串的恶性案件里,他的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除强暴了受害人外,还在受害者身连捅上多刀,然后将部分受害者的性器官切割下来带走。

为了侦破他的案子,公安部门曾派出了包括技侦、物证、画像等多名刑侦专家及大量刑警参与破案,终于在2006年7月25日将其抓捕归案。

他叫刘健,就是曾令省城不少人色变的“变态杀人狂”,也是省城警方追捕了7年的犯罪嫌疑人。

在四本厚厚的侦查卷宗中,记录着他的种种罪行。“1993年,因流氓罪被跃进路派出所立案处理,由长安区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污点。

1999年4月14日凌晨零时,刘健在建设大街尾随一下夜班的21岁女青年苏姗至柏林北区,趁苏姗到地下室放自行车之际,刘健用右手捂住了她的嘴,然后把她推入小房,捂住她的嘴和鼻子直至没了呼吸,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长筒袜勒苏姗的脖子,然后对她实施了猥亵,并割下部分身体器官带走。

这是时年仅22岁的刘健第一次做案。在卷宗中,刘健是这样描述自己做案动机的:“我喜欢看黄色小说,想按上面的尝试一下……,于是,我就专门买了一双肉色的长筒袜,尾随一女孩到其家的地下室,没想到长筒袜真的把她勒死了……”

此次的罪恶经历让刘健有种莫名的兴奋。从此,平时爱喝酒的刘健在酒后则更加肆无忌惮,在一次又一次的残忍杀戮中,刘健的恶念变得更加疯狂且欲罢不能。在之后的7年间,他先后采取窜入大学校园、尾随小学生下学、找小姐、尾随单身女性至无人路边的方式,相继做下了6起强奸杀人案,以及两起伤害及猥亵案。

天网恢恢,在省城警方的不懈努力下,刘健的恶行终于到了尽头。

我的评论:

首先给人的内心是震撼的,在短短的几年当中做下这么多的案件,真是~~~

想想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想不会是几本黄色小说就能让他这样丧心病狂吧,也不否认它在当中起的作用,我想最主要的是自己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一切归咎于黄色小说,没有潜意识的那有什么行动,在长久的精神压抑下,没有很好的去疏导它,却让污秽的东西的占据了思想,我想这时的控制力也会下降的。长此以往呀,内心真正的变态了,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