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新娘之桃花劫雁容:关于“被击毙”的信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5 22:16:49

关于“被击毙”的信息

(2011-04-19 18:38:47)

在百度上搜索“被击毙”,相关讯息有7000多个。大多是我公安人员击毙毒贩及持枪歹徒的信息,也有武警战士击毙恐怖分子的信息。我对这些毫不为奇,因为这么大的国家,13亿人,每天不击毙几个怎么能行呢?但期中也夹杂着一些奇闻轶事,现择要与大家分享:

1、 2010年12月30日、一头野猪闯进了南京市中山门小区,10多位想吃猪肉的市民手持棍棒一路追打,一位环卫工人还因此受伤。后来总算将野猪围堵到一个山旮旯里,这时人们才发现野猪十分凶猛,仅靠自己的力量难以取胜,于是报警。警方来到现场后,因没有人肯收养,遂调来一名持枪民警将野猪击毙。

2、一个寻常百姓,如果爸爸不是李刚,随时有可能被民警击毙:

2004年10月,60多岁的残疾老人姜云春到西安讨债,拿着讨来的3万元钱刚走到院子里,就被当地武警击毙;

2008年2月29日,江西鄱阳陈振翊受到坏人袭击后报警,却被赶来的民警击毙;

2010年1月,贵州关岭县几个农民在镇上吵架,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张磊闻讯赶到后,抬手5枪击毙了两个……。

3、在湖北襄樊市的一个市场,某天一个妇女因购物与小贩争吵起来。该妇女于是用手机召来当“干部”的弟弟;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公安局刑警队员。赶来后的这个孩子大声训斥那个小贩,但这个小贩是个不开眼的家伙,居然敢和“政府”顶嘴。这个孩子对刚当上干部就“镇不住”人,与自己的姐姐和围观百姓来说实在是失面子,就掏出手枪说:“再犟就击毙你”。但这个小贩也气昏了头,忘记了“普通老百姓”是不能要面子的,跳起来喊:“有种你就开枪”。
    于是,小贩被击毙后成了冤魂。

4、2007年4月8日,下午五点左右,一名中年男子到中国建设银行苏家屯支行取款,取完后正要离开时,正赶上运钞车来了,车上的运钞警卫不准顾客出入,这名男子说他有急事要先走,便和运钞警卫发生了口角,运钞警卫说:你信不信,再走我就打死你。这位男子不信邪,向前跨了一步,这位警卫马上向外喊:进来。这时又进来一位警卫,二话没说,举枪就朝这位中年男子脑袋开了一枪,中年男子当场死亡。

这名中年男子叫纪成,他的亲属是在晚9时30分左右才听说此事的,一对老夫妻已经哭成泪人,妻子和一个不满5岁的女儿也难以自持。

5、竟然也有警察不长眼,被我英勇的人民解放军击毙的事情: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新疆乌鲁木齐至南疆重镇库尔勒的国道上行驶着一辆无任何标志的军车,(军车无标志一般说明车上有密件或者军方不能公开的硬件,不挂牌照是为了隐藏军车所属部队。)车辆行驶到快到吐鲁番时被一个交警拦住去路,交警牛逼烘烘,要求军车出示证件并要求上车检查。随车军人苦苦解释不被理睬,万般无奈,其中一个军官模样的军人同意交警上车看一下。交警非常高兴地钻入汽车苫布检查,发现车内物体同样被严严实实的包裹着。于是下车要求随车军人打开检查。这时,只见军官模样的人一挥手,傍边另一军人对着交警端起了手中的枪,将这个交警一枪击毙。随后军车扬尘而去。事后得知,这辆军车的目的地是南疆中国最神秘的核试验基地——马兰。这个军官事后被嘉奖,而交警的死亡只在交警内部做了简单通报。

5、我发现,在数千例“击毙”的案例中,很多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击伤而剥夺疑犯的反抗能力或犯罪能力,但我们的民警则总是习惯于“罪疑罚重”,非把疑犯击毙不可。本来一枪即可致命,偏偏还要跨步上前再痛击几枪。我真怀疑有些民警是否已经患上了“击毙上瘾症”!当然这和我们长期以来进行的仇恨教育不无关系。不过,中国人本来就很多,留下坏人还得审理、关押、管饭,不如一下送上西天断绝后患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