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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5 22:35:28



    近日从网上读到曾因撰写电视政论片《河殇》而名噪一时的苏晓康的两篇妙
文,一篇是《晚凉天净月华开--话说海外的〈河殇〉与我》,描述《河殇》在
海外华人学界和汉学界引起的反响,据说至今未衰,且被一些大学列为中文教材
云;一篇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在美国看网上中文世界》,根据一些失实的
传闻对他一无所知的中文网络极尽嘲笑、谩骂之能事,连《新语丝》也成了专门
供那些发表欲极强、用了笔名所以不觉得不好意思的人发表缤纷杂陈的诗歌习作
的网络了。这倒引起了我重读《河殇》的兴趣,想看看这位“精英”当年谩骂中
华文化时是不是也象今日谩骂中文网一样的信口开河、口无遮拦。

    《河殇》当日掀起轩然大波,海内外评论它的文章不少,“六四”后中国政
府据说还组织过对它的批判,但这些评论文章,即使是反对乃至批判它的,着眼
的都是《河殇》的思想,乃是见仁见智的事,难以服人,似乎还没有人给它具体
地挑挑毛病,看看它所依据的史实虚假到何等程度。我当年看《河殇》,面对“
缤纷杂陈”的画面和听着慷慨激昂的解说,也未曾留意其解说的细节;现在从图
书馆借来《河殇》解说词,读着干巴巴的文字,才发现其撰稿人的中国历史常识
水平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不提中国历史倒罢了,几乎一提便错。最离奇的一处是
“要不是他(张衡)曾经当过几天太史令和尚书一类的御用文人官,恐怕连这堆
骨头的土丘,也未必能延挨到今天吧。有谁见过一生布衣的大科学家祖冲之和宋
应星的墓冢吗?”两句话提到三个历史人物,却每一个都错了。张衡从二十三岁
时任南阳太守的主簿起,一生都在官场上混,历任郎中、侍郎、太史令、公车司
马令、侍中和河间相,临死前不久还被授予尚书,全都是高官要职,绝非只当过
“几天”“御用文人官”,那“尚书”在东汉时已成为实际处理政务的高官,跟
后来的六部尚书已没太大的不同,也不是“御用文人官”。关于祖冲之的史料几
近于零,但记载了其发现的《隋书·律历志》仍不忘告诉后人祖冲之是“南徐州
从事史”,这是多大的官职待查,但不是布衣是肯定的。至于宋应星,二十九岁
中举后屡次参加会试不第,也终于在四十九岁那年外出为官,累任分宜县教谕、
汀州府推官和亳州知州,在南明时还可能被授予过滁和道和南瑞兵巡道这种掌握
兵权的要职。类似这样的错误还有的是,象第一位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魏
源仅仅因为信了天主教取人脑髓的传言就被视为愚昧的代表,而自称“药方只贩
古时丹”、从未提到要向西方学习的龚自珍却被吹捧成了中西冲突时中国唯一清
醒着的人,这样的颠倒,也真滑稽得可以了。

    《河殇》反反复复提到明朝的闭关锁国和海禁政策,在它看来,好象明朝之
时的海上贸易根本就不存在,与西方繁盛的海上贸易相比,中国的东南海岸线是
“长期沉睡在荒寂之中”,是“一片寂寞”,是“流动、迁徙、贸易都被窒息了
”;就连郑和下西洋,也只是“一次毫无经济目的的大规模航海活动”、“几乎
纯而又纯的政治旅行”,连甲午海战失败的账也要算到郑和头上。其撰稿人难道
根本就没听说过“海上丝绸之路”,根本就不知道导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的原
因是为了开辟一条与中国贸易的新航道,当时西方的海上贸易很大一部分是跟中
国作的?

    郑和七下西洋,固然是带着“欲耀兵外域,示中国富强”的政治使命,但同
样具有与西洋诸国进行贸易的经济目的。这些船,在当时被称为“宝船”,全称
是“西洋取宝船”,是取宝去的。从这些船的设计上看,也不是战船,而是庞大
的贸易船。郑和的属下马欢著有《瀛涯胜览》一书,详细地记载了郑和船队的行
动,里面提到宝船一到某地,就派出小船去做买卖,而当地的商人也都预先收购
好了中国所需的物品准备与宝船交易。其中有一处非常详细地介绍了贸易情形:

        “其二大头目受中国朝廷陛赏,若宝船到彼,全凭二人主为买卖。
    王差头目井哲地未讷几计书算于官府。牙人来会,领船大人议择某日打
    价。至日,先将带去锦绮等物,逐一议价已定,随写合同价数,彼此收
    执。其头目哲地即与内官大人众手相拿,其牙人则言某月某日于众手中
    拍一掌已定,或贵或贱,再不悔改。然后哲地富户才将宝石、珍珠、珊
    瑚等物来看议价。非一日能定:快则一月,缓则二三月。若价钱教议已
    定,如买一主珍珠等物,该价若干,是原经手头目未讷几计算,该还伫
    (改纟旁)丝等物若干,照原打手之货交还,毫厘无改。”

    正因为郑和之行的贸易性质如此明显,当时的人都以为郑和就是去贸易的,
以致有政治觉悟比较高的人提醒大家不要忘了讲政治:

        “然则(郑)和岂贸易珍宝之使哉?除异域之患,为天子光,和亦
    贤矣!”(《典录·三佛齐国》)

    如果说郑和之行乃是国营贸易的话,私营的又如何呢?事实是,明廷一开始
对海外贸易并不完全禁止,朱元璋还在当吴王时,就已设市舶司,专门管理对外
贸易,“海外诸国入贡,许附载方物,与中土贸易”,后来倭寇来犯,为了杜绝
对倭寇的接济,才下了“不许片板下海”的海禁禁令,并取消市舶司。永乐元年
,倭患平息,又在福建、广东和浙江设市舶司,令士民通番如故,这一次,一直
到了嘉靖年间,倭寇猖獗,才又罢置福建、浙江的市舶司,但广东市舶司仍保留
。而到了隆庆改元,倭患稍平,就完全取消了海禁,准许人民航海前往东洋、西
洋贸易。

    明初的对外贸易还可说是朝贡的附属物,但是在正德之后,就有了越来越多
的纯粹的商业交易,其繁荣程度已不下于宋元,海禁法令早已成一纸空文,相应
的商务政策也跟上了,所以《明史·食货志》说:“关市之征,宋元颇繁琐,明
初务简约,其后增殖渐多。”朝廷从对外贸易中得不到什么好处,但地方政府却
可以从中抽分收税。收税是既收商税又收牙税,蕃货由牙行报官后,官方又来一
次抽分,按例是十分取一。如果有上好的货色,则官方先买了下来,美其名曰“
博爱”。隆庆以后因为蕃商报货不实,干脆改用“丈抽”,测量商船的长短,根
据其尺寸收取银两。当时两广、闽、浙一带的军政费用,很大一部份竟要仰仗这
些税收,以致嘉靖之时广东市舶司一度被罢,当时的巡抚就急忙忙上疏力陈开市
的好处,请求重开,否则就会“军国无所资,且失远人心”(《殊域周咨录》卷
九),可见当时海外贸易对政府财政之重要了。当地平民百姓,同样从中得到了
好处,发家致富了:“自永乐改元,谴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毕至。奈货重宝
,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同上书)漳州府的月港
,因为海道便利,成为走私贸易的中心,异常繁荣,成化、弘治之时被称为“小
苏杭”,嘉靖之时在地方官的建议下,终于把它升级为县,也就是海澄县(见《
漳州府志》、《海澄县志》),成了福建人民往吕宋诸岛做买卖的据点。这一幕
,在四百多年后又重演了:晋江的石狮也因开放之后成为走私贸易的中心而繁荣
,由镇升级为市。

    福建商人往贩吕宋,在成化之时已属常事。他们主要是跟从南美来的西班牙
人做生意。中国的工业品和农产品,特别是丝货,源源不断地涌入吕宋。当时开
抵马尼拉港的船舶,除了每年有两三艘墨西哥来的大帆船以外,都被中国的商船
占据了。这些福建商人不需要从西班牙人手里购买任何东西,他们只要白银。前
往吕宋的福建商船,满载白银而归,不输入任何货物,以致大明政府专门对输入
白银征收进口税,名曰“加增饷”,一船收银一百五十两,光这一项,政府每年
就有一、两万两的收入。每年西班牙人从南美运到吕宋的白银大约有两、三百万
比索(一比索约等于银七钱二分),又几乎全部都转输入了中国。西班牙政府对
这种贸易逆差忧心忡忡,硬性规定每年从南美运往吕宋的白银不能超过五十万比
索,但是这项法令并没有得到执行。大量输入的白银甚至改变了中国的货币制度
。明朝本来是以铜钱为货币(以及几同废纸的宝钞),在闽广一带却只用银不用
钱了,其他地区则银、钱混使,中国的货币制度实际上已由钱本位变成了银本位。

    当时(1630年)在吕宋传教的一位西班牙教士,在亲眼目睹了这繁华的
一幕之后,如此感叹道:

        “在这个异常庞大的国家(中国)中,任何生活所需的物产都非常
    丰富,……那里的大小不同的船只,几乎数不清那么多,每年都装运各
    种食物和商品,驶往邻近各国交易。其中光是驶往马尼拉的,每年经常
    有四十艘,或四十艘以上。……这些商船又往暹罗、柬埔寨……等国贸
    易。……它们把世界上所有的银子都运回去,……因此,中国可说是世
    界上最强盛的国家,我们甚至可以称它为全世界的宝藏,因为银子流到
    那里以后便不再流出,有如永久被监禁在牢狱中那样。”(转引自全汉
    升《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载《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二卷
    第一期,香港九龙,1969年7月)

    而三百多年后,我们的“精英”看到的却只是“一片寂寞”!

     明朝不内向·方舟子·宋初用兵十九年,只不过要收复失地,有人说它的总趋势是“扩张”。明朝用兵上百年,占领了大片中国人从未到过的领土,却说它的总趋势是“内向”,这总趋势究竟怎么个判断法?国内几个读过几页明史的精英一看明太祖不许片帆下海,一看明廷大修长城,就嚷嚷明朝闭关锁国,也难怪有人要跟着嚷嚷内向了。内向?内向能把首都从大后方南京迁到大前方北京,而且几次兵临城下也不迁都吗?中国历史上还有哪一个皇帝象永乐大帝如此外向,不仅在陆地上大肆扩张,还不断地派海军去跟闻所未闻的国家搞外交?历朝历代从来没有谁派过西洋宝船,不说它们内向,他派了,反而成了内向了?求全责备,有是理乎?永乐的子孙们虽然昏庸,但皇帝昏于上,大臣奋于下,对外从来没有软弱过,能攻则攻,不能攻则守,甚至该守的也要攻,中国历史上还有哪个朝代象明朝这样在外患不已时从来没有称过臣割过地赔过款,没有签过任何屈辱性的和约?在朝廷不存在主和主战两派,而只有主战一派,这种强硬态度在兵临北京城下时也从来没改变过,以致到了迂腐的地步,连袁崇焕出于战略上的考虑要跟皇太极讲和,皇太极愿向明廷称臣,明廷都觉不可,袁崇焕也成了汉奸了。这一切,与所谓“扩张”的宋朝恰恰成了鲜明的对照,读宋史,使人奇怪于中国人竟能屈辱到这种程度,使人悲伤;读明史,则使人奇怪于中国人竟能自大到这种程度,使人悲壮。199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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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 子 李 白 与 情 圣 杜 甫·方舟子·天宝三载(公元744年),李白被唐明皇赐金放还,由长安来到了东都洛阳,时年四十四岁。而三十三岁的杜甫自从十年前考试不第后,就一直在外游历,恰好也在这时漫游到了洛阳。这两位大诗人的相遇,乃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为激动人心的一刻,或许只有老子与孔子的相遇可以相比。但老孔相遇不过是于史无证的传说,李杜相遇却是史有明文:“甫少与李白齐名,时号李杜。尝从白及高适过汴州,酒酣登吹台,慷慨怀古,人莫测也。”《新唐书·杜甫传》中的这段话,其实是从杜诗《遣怀》中抄来的:“昔与高李辈,论交入酒炉。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气酣登吹台,怀古观平芜。”我们现在对李杜相遇情形的了解,也全都来自号称“诗史”的杜诗。闻一多曾把这一次的相遇,比之为太阳和月亮的相碰。那么谁是太阳谁是月亮呢?这时候的李白,虽然已丢掉了御用诗人的宝座,却仍然是钦定的桂冠诗人,诗名满天下,正如日中天。而杜甫却出道不久,诗名未就,《新唐书》说他已与李白齐名,是完全不确的。李杜齐名,是杜甫死后的事。年轻的杜甫能与这位大名人论交,其受宠若惊的心情可想而知。李白的相貌大概是很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所以杜甫对他的第一印象,也象贺知章一样,惊为谪仙人,也学着求仙访道,“相期拾瑶草”(《赠李白》)了。当年的秋天,他们连同高适一起漫游梁、宋。第二年,高适南游楚地去了,李杜又同游齐、鲁。“余亦东蒙客,怜君(李白)如弟兄。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与李十二同寻范十隐居》)如此亲密无间,倘搁在今日,就有同性恋之嫌了。到了秋天,杜甫西上长安再求功名,李白则南下漫游,一个定居成了“渭北春天树”,一个漂游犹如“江东日暮云”(《春日忆李白》),从此两人再也没有见面。现传一千多首李诗中,只有四首与杜甫有关。其中《戏赠杜甫》不见于集中,从内容、文字上看,定是伪托无疑。《秋日鲁郡尧祠亭上宴别杜补阙范侍御》中的“杜补缺”是否就是杜甫也很值得怀疑(杜甫当时并无官职,也非“补阙”),所以可以确定的,其实只有两首。李杜同游齐鲁时,李白暂到鲁沙丘城小住,有《沙丘城下寄杜甫》诗云:“我来竟何事?高卧沙丘城。城边有古树,日夕连秋声。鲁酒不可醉,齐歌空复情。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写到了最后一句,才算是表达了一下思念之情,但我们如果多读几首李诗:“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云帆望远不相见,日暮长江空自流”,就会发现“思君若汶水”云云,不过是李白赠诗所惯用的套路,对谁都可以顺手来这么一下,这样的思念,也就象“海枯石烂”“地老天荒”的海誓山盟一般,不由得变得廉价起来。另一首,则是杜甫西赴长安时,李白敷衍了事的赠别:“醉别复几日,登临遍池台。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鲁郡东石门送杜甫》)面对着离别,他所念念不忘的不过是酒酒酒,一杯又一杯,干了这杯再说吧,此外就没有别的意思了。郭沫若辩解说“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也就是杜甫《春日忆李白》中所说的“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但杜甫强调的是“细论文”,“一樽酒”不过是佐料,而李白却是为酒而酒,何尝提及其它?原来杜甫在他的心目中,不过是一个酒肉朋友而已。果然在离别之后,李白就把杜甫置之脑后,完全忘怀了,在他以后的诗中,再也无一字提及杜甫。相反地,杜甫对这段仅一年多的交谊的记忆,却是逾久弥新。现存一千四百多首杜诗中,与李白有关的有二十来首,其中直接寄赠、思念李白的,就有十首,大多作于李杜分手之后。这些都是呕心沥血、情真意切的名作。这些诗中,有对李白的绵绵思念:“终朝独尔思”、“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乃至于“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有对李诗的具体评价:“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有对李白成就的极度推崇:“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虽然他此时的诗艺其实已超过了李白;有对李白生不逢辰、怀才不遇的遭遇的惋惜、同情:“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浑然忘了自己其实更为憔悴。天宝十五载,李白从庐山下来,参加了永王起兵与肃宗争夺皇位的行动,事败后他说是“空名适自误,迫胁上楼船”,乃是被胁迫的,忘了自己曾经得意洋洋地吹嘘过“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作《永王东巡歌》至十一首之多,告他鼓吹、协从反叛,也并不怎样的冤枉。谋反乃是最大的罪名,但也只有在这样的患难中才能见出真情,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杜甫却尽力为之开脱:“处士祢衡后,诸生原宪贫。稻梁求未足,薏苡谤何频!”是说李白之下山从永王,乃是为生活所迫要讨碗饭吃,并非有什么野心;“苏武元还汉,黄公岂事秦?”,说的是如苏武欲归汉,夏黄公不事秦始皇一样,李白也并非心甘情愿地追随永王;乃至于愤怒地喊出了“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能有这样的“酒肉朋友”,乃是三世修来的福气。李白被判罪流放夜郎,走到巫山时,遇赦放还。杜甫只知他被流放,却不知他已遇赦,音信杳无,积想成梦,于是就有了收入《唐诗三百首》的那三首名作:《梦李白二首》和《天末怀李白》,诗中处处为李白的安危设身处地地着想,如此知心之作在诗歌史上很是罕见。以后打听到李白的住所,又写了长诗《寄李十二白二十韵》,对李白的一生经历做了概括,乃是一篇具体而微的李白评传。我们不知道李白是否收到了这首赠诗,但杜甫没有得到李白的回音却是肯定的,因为之后不久,他又因“近无李白消息”而做《不见》,这时李白也许已经病故了。即使在李白死后,杜甫仍在《昔游》、《遣怀》二诗中回忆着当年与李白的交谊,这一份情谊,超越了生死。李白就象一个浪子,往好处说是超脱豁达,说难听的则是无情无义。他对君王不忠:唐明皇待他不能说不薄,但在唐明皇落魄丢了皇位的时候,他却做《上皇西巡南京歌》十首,极尽讥诮挖苦之能事;对家乡不愁:“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客中作》),有酒喝就好,管它是哪里;对妻子无情:“出门妻子强牵衣,问我西行几日归?来时倘佩黄金印,莫见苏秦不下机。”(《别内赴征》),“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南陵别儿童入京》);对情人呢,想的不过是“何由一相见,灭烛脱罗衣”(《寄远》)的肉麻。对这样的人,我们实在不能指望他对朋友能有什么深情厚谊。有这样的人格,也很难留下多少能与其天才相符的作品。所以李诗只宜读那几首名篇,倘若不幸捧着全集来读,就难免要越读越失望。龚自珍就是因为失望,而断言现存李诗中只有一百多首是真的,其它的全是伪作。那些“集中十句,九句妇人与酒”(王安石语)的华而不实、空洞无物的诗,别人确实也作得、模仿得,而无需仰仗太白的高才。杜甫却是个多情种子。同样对落魄的唐明皇,李白是讥诮挖苦,杜甫却是寄予深刻的同情:“江头宫殿锁千门,细柳新蒲为谁绿?”、“人生有情泪沾臆,江水江花岂终极!”(《哀江头》)对落难的王孙(《哀王孙》)和受苦的百姓(如三吏、三别),即使陌不相识也都抱着“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仁者情怀,对于妻子儿女、兄弟姐妹、亲朋好友,自然更是无不爱得一往情深,最沉痛的如《同谷七歌》中“有弟有弟在远方”和“有妹有妹在钟离”两首,其真情至性的流露,真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前人但知他“每饭不忘君”,不知他每饭不忘亲,不忘友,不忘人,乃至不忘物,且听他说“自去自来堂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江村》)、“暂止飞鸟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堂成》),再读读他的《缚鸡行》、《义鹘行》、《观打鱼歌》、《又观打鱼歌》,其对草木鱼虫鸟兽的一片爱心跃然纸上,也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仇兆鳌说他“爱物几于齐物”了。所谓的忠君爱国,不过是对天地万物的大爱的逻辑结果,梁启超封他为“情圣”,恰如其分。没有如此多情的心灵,绝写不出那般郁抑顿挫的作品。一千四百首杜诗,大都是发自内心的血泪相迸的产物,每一首都是老杜生命的一部分,别人作不得也模仿不得。“药里关心诗总废,花枝照眼句还成”(《酬郭十五判官》),写诗写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历史上找不出第二个人来。就此而言,杜甫乃是诗界热烈的太阳,而李白却是冰冷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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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居 正 二 三 事               ·方舟子·                 一  万历五年九月,首辅张居正之父病逝,按当时的丁忧制度,他应离职回家乡守制二十七个月。当时内阁还有次辅吕调阳、张四维,不过形同摆设,事无巨细都由张居正定夺,两人不敢担当首辅重任,上疏援引先朝故事,请皇上谕留张居正在官守制,即所谓“夺情”。明神宗接到奏疏后,下旨夺情。张居正连上三疏乞恩回乡守制,神宗也连下三旨慰留,夺情遂成定局。对这种公然违背封建礼教的举动,自然引起了守旧官僚们的强烈反对,神宗廷杖了几名言官,才把朝野舆论强压了下去。史书却谓,所谓夺情,乃是张居正和掌印太监冯保的阴谋:  “江陵〔张居正〕闻父讣,念事权在握,势不可已,密与保谋夺情之局   已定,然后报讣。”〔《定陵注略·卷一江陵夺情》〕  张居正本是不拘常格的人,封建礼教不会被他放在眼里,当时新政正在全面展开,断无离职二十七个月之理。他不愿回乡守制,希望夺情,是毫无疑问的。在上疏乞恩守制时,就说得很露骨:“如皇上之于臣,若是之恳笃者,此所谓非常之恩也。臣于此时,举其草芥贱躯,摩顶放踵,粉为微尘,犹不足以仰答于万一,又何暇顾旁人之非议,循匹夫之小节,而拘拘于常理之内乎。”表面上乞恩守制,却暗示皇上不必拘于常理。但张居正自己不愿守制,神宗、太后更不愿他离职守制。张居正名为首辅,实乃摄政,十足是个“改革的总设计师”,朝廷岂可一日无他?即使他真心实意要求守制,神宗、太后也绝不会答应。第二年三月张居正归葬,希望能请假到八九月份,神宗却命他五月份即回京办公,其间朝廷有大事,即千里奔驰请示张居正,足见朝廷不可一日无“首辅张先生”。以张居正之精明,岂会不知道这一点,哪里用得着画蛇添足鬼鬼祟祟与冯保密谋夺情?不错,神宗是在张父死后十余日才获悉的(神宗给张居正的手札说:“朕今览二辅所奏,得知先生之父弃世十余日了,痛悼良久。”〕,但张居正本人也只比神宗早一日获悉死讯。张父死于十三日,到二十五日噩耗才传到北京,第二天吕调阳、张四维就上疏要求夺情了,一天之差,说张居正与冯保谋定然后报讣,未免过于勉强。何况既是密谋,史官焉能得知,什么“江陵时作擎曲状,令小史扶掖内阉,乃叩头谢,强之立而受,云:‘此头寄上冯公公也。’”〔同前引〕绘声绘色,如亲临其境,那是把历史当小说了。                 二  医学上有所谓“久坐成痔”一说,多年的文牍生涯,使张居正得了很严重的痔疮。痔疮本非致命,但张居正为了根治,却请了一位“名医”动手术割除痔疮。按当时的医学条件,以中医的外科水平,开刀动手术无疑是在跟死神开玩笑。果然,在万历十年三月间动完手术后,张居正就再也起不来床,接旨也只能伏枕叩头。拖到了六月,垂危,十八日神宗命太监送去一封手谕问张居正政治遗嘱,张居正挣扎着写了一本密揭推荐了两名接班人,又过了两天,二十日,即病逝。其死因,当是由于手术后失血过多〔在手术后张居正上疏说:“臣宿患虽除,而血气大损,数日以来,脾胃虚弱,不思饮食,四肢无力,寸步难移……”〕,或伤口感染。但与张居正有私怨的王士贞却说张居正实死于纵欲过度:  “〔张〕得之多御内而不给,则日饵房中药,发强阳而燥,则又饮寒剂   泄之,其下成痔。而脾胃不能进食。”〔《嘉靖以来首辅传·卷八申   时行传》〕  对这段痔疮形成的病理分析,中医家不知觉得如何,在现代医学看来却不过是胡言乱语。晚明士人风行房中,张居正或未能免俗,但说他“多御内而不给,则日饵房中药”,莫非王士贞在张居正的卧室装了窃听器?  明人对性抱着一种极其矛盾的神秘态度,一方面希望能通过房中术求得长生不老,一方面却又认定纵欲伤身,而那些体弱多病的人,也就往往被认为好色纵欲,反正“好色纵欲”并无一定标准,除非是光棍,这顶帽子谁都可以戴上。以后多病的明神宗也是因此饱受臣下这方面肆无忌惮的攻击,“以目前衽席之娱,而忘保身之术,其为患也深”〔卢洪春疏〕,“得非衽席之爱不能割,曲蘖之好不能免乎?有一于此,足耗元气。皇上行之有节而不沈溺,则元气自充矣”〔赵志皋疏〕,“以皇上妃嫔在侧,宜思戒之在色也。……此其病在恋色者也。”〔雒于仁疏〕,“皇上郊庙不亲,朝讲不御,章奏多留中不发,为困于曲蘖之御,倦于窈窕之娱,否则,何朝政废弃至此极也?”〔冯从吾疏〕,真是不胜枚举。对这种身在九重之外却自以为对皇帝的性生活知道得一清二楚,把手伸到了大内衽席之间的近于诽谤的言辞,神宗最初是怒不可厄,必加严惩,到后来悟出了这些人不过是要“沽名讪上”、“讪上卖直”,欲博得犯颜死谏的美名,简直就是为了被惩罚而上疏,惩罚他们,惩罚得越重,越满足了他们的心愿。对这种近于受虐狂的变态心理,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吴中行等人因为上疏反对张居正夺情而被廷杖,刑部办事进士邹元标见状,厚贿太监,马上也上了一疏反对夺情,也挨了八十廷杖,发谪极边充军,顿成名人。  等到神宗悟到了这一点,看透了大臣们的心理,对这类进谏往往就懒得理睬,把奏疏留中不发,任其自生自灭,再激烈的言词也懒得去追究,锦衣尉的监狱竟至于长满青草。他从此三十年不上朝,消极怠工了。                 三  张居正一死,二十岁的神宗总算可以亲政了。要雪太后曾命张居正辅助他到三十岁再亲政之耻,要从张居正的阴影中走出来,必然要对张居正死后算账。于是,剥夺张居正生前所得的太师、上柱国之类至高无上的头衔,惩处张居正的亲信,将其子革职为民,一步一步地,全面展开了对张居正的清算。万历十二年,被废辽王的遗孀王氏乘机上书为已故辽王鸣冤,声称辽王之被废乃是由于张居正的迫害,要求平反昭雪。辽王由于作恶多端而被废,此事发生于隆庆二年,当时张居正还只在内阁中排名第四,要追究责任,也该追到当时的首辅高拱身上。但王氏在奏疏中无中生有地声称辽王被废后其府第田土都被张居正霸占,“金宝万计,悉入居正府”,却使终生爱财如命的神宗眼中大发红光,以此为借口下令查抄张府。  张居正生前,就有贪财的恶名。刘台曾上疏指控他“入阁未几,而富冠全楚”“宫室舆马,妻妾奉御,有同王侯”,而王士贞则说,严嵩被抄家后,财产十分之九都进了皇宫,但后来又从宫中流失,“最精者十二归江陵(张居正)”(《觚不觚集》),陕西道御史杨四知告发张居正有十四大罪,其中一条就是“贪滥僭窃”,“银火盆三百,诸公子碎玉碗玉杯数百”,真够骇人听闻的了。现在王氏又说“金宝万计,悉入张府”,怎不让神宗眼红!他估计至少也能抄到二百万两银,然而把张府里里外外搜遍了,锱铢必究,都折算成银,也不过十几万两。张家原是盐商,本就有钱,张居正生前又蒙神宗赏赐极丰,有十几万的家当,实在没什么希奇。这点钱,不过刚够神宗嫁一个女儿,还不够娶一个媳妇(神宗长公主下嫁,用去银十二万两,而福王大婚,用去银三十万两),自然是大失所望,下令对张的儿子严刑拷打追赃,逼死了大儿子张敬修,朝野震动,才算告了一段落。对张居正的最后判决是:  “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钳制言官,蔽塞朕聪;私占废辽地   亩;假以丈量,庶希骚动海内;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本   当断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法追论。伊属张居易、张嗣修、张   顺、张书都著永戍烟瘴地面,永远充军。”  大概因为实在没抄到什么东西,也就不好意思判他贪污敛财。  明朝的官俸,低得不可思议,只够勉强糊口。海瑞号称本朝第一清官,薪俸之外的钱财一概不取,却也只好业余当农民,率领衙役在衙门的后院种菜自给。为老母亲做寿,破例买了两斤猪肉,竟被当成重大新闻传播。则其名为朝廷命官,实与贫民无异。一般的官僚不愿当贫民,就钻钻法律的空子,干点似非法似合法的勾当。地方官照例从上交中央的税赋中抽成供私用,称为“常例”,京官无此财路,就要靠地方官的馈赠了。张居正不是海瑞,对官员间的一般馈赠,并不拒绝,在书信往来中也多提及,并不回避。但对大金额的有贿赂之嫌的馈赠,他是不收的。名将李成梁受封伯爵,一次就遣手下人送他黄金千两、白银万两,被他严词拒绝:“若主以血战功封一官,我若受之,是且得罪于高皇帝。其毋再渎!”张敬修在自杀前留下的遗书说其父“清介之声传播海内”,或许过誉,但时人比之为严嵩,告之曰“贪滥僭窃”,那定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了。  海瑞评说:“居正工于谋国,拙于谋身。”《明神宗实录》也说“识者谓,居正功在社稷,过在身家。”不过是道出了自商鞅以来所有改革家的下场。张居正何尝不想谋身,但要革除“数十年废驰丛积之政”,要“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则不能不认真,不能不得罪人,也就只好先把自身的安危置之度外,而承受或出于私人恩怨,或由于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或因为忌妒的舆论攻击。张居正的才干无人可否认,舆论也就只能在其道德品质上打转,于是搞阴谋、好色、贪财,凡是处于其位者具有代表性的恶行,无不被加到了张居正的头上。既然在忠与孝、国与身中选择了前者,最后也就只有在佛家教义中找到了精神解脱:“如入火聚,得清凉门。”在熊熊烈火中想象出一个清凉世界。  鲁迅有谓:历史人物的大小,恰与物理规律相反,愈近愈小,愈远愈大。被同时代人视为卑劣小人、独裁奸相的张居正,其伟大,只有后人才能仰见。在张居正当国十年所留下的家底被神宗、熹宗糟蹋得干乾净净,国破家亡之际,崇祯就明白了张居正的好处,知道“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时相一也”,才给张居正彻底平反。江陵张居正故宅有题诗云:  “恩怨尽时方论定,封疆危日见才难。”  只不过恩怨尽时,也是封疆危日,一切都即将成为历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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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瑞 二 三 事            ·方舟子·  “今年春,公当会试天下,谅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想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干公道也。惟公亮之!”  这是万历五年(公元一五七七年),已在家赋闲了七年的海瑞写给大学士吕调阳的一封信。这一年,当国首辅张居正(太岳)次子张嗣修将参加会试,海瑞便给身为次辅的吕调阳写了这封信,旁敲侧击,提醒他不要徇私舞弊。也许在他看来,要让嗣修落第才能显出公道吧。结果呢,却是嗣修高中廷试第二名,赐进士及第。张居正为此向万历皇帝神宗谢恩时,神宗回答得挺坦率:“先生大功,朕答不尽,只看顾先生的子孙。”其后张居正尸骨未寒,神宗即剥夺张的儿子们的功名,逼死的逼死,充军的充军,对先生的子孙是这么看顾的。赐进士及第的是他,连张居正请求回避都不许;剥夺功名的也是他,连奉旨行事的主考官都要追究责任,若说徇私舞弊,皇帝才是正主,海瑞这封信,完全寄错了人。就算吕调阳真能操纵会试结果,海瑞大约也不至于天真到以为从天涯海角寄一纸短笺就能让当朝大学士听退休官僚的忠告。这一封信,与其说是写给吕调阳看的,不如说是写给众人看的,更是写给後人看的。  海瑞自己却不是进士出身。他在嘉靖二十八年(公元一五四九年)中了乡举之后,会试落第,就未再参加会试,而以举人出身踏上仕途。明朝对官僚的出身极其看重,举人只能做做小官,非进士出身万难挤入高层。海瑞从福建南平县的儒学教谕开始做起,一步步往上爬,竟当过总管江南鱼米之乡的钦差大臣应天十府的巡抚,最后又死在南京右都御史(正二品)的任上,追赠太子少保,这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了。他的仕途的转折点,是嘉靖四十五年的“骂皇帝”事件。在两年前,海瑞从兴国县知县任上上调进京,在户部云南司任主事。名为主事,其实什么事也不用操心,大事有尚书、侍郎在管,小事有吏在做,无所事事了两年之后,他给嘉靖皇帝世宗上了《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在这封空前绝後的奏疏中,海瑞只字未谈本职工作,从头到尾只是在攻击世宗屠戮大臣不是个好皇帝,父子分离不是个好父亲,乃至夫妻分居不是个好丈夫,“盖天下不直陛下久矣!”,一个大臣上奏疏告诉皇帝说天下人早就认为你不配当皇帝,可真够骇人听闻的了。然而还有更激烈的话,为《明史》所不敢录,虽然一篇《海瑞传》,有一半的篇幅倒用于抄这封奏疏:    “今赋役烦增,万方则效,陛下破产礼佛日甚,室如是罄,十  余年来,天下极矣!天下因即陛下改元之号而臆之曰:‘嘉靖者,  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  比之武宗之胡闹,神宗之贪婪,熹宗之昏庸,世宗还算不上大明最糟的皇帝,但我们一谈到明朝的昏君,想起来的首先就是这位家家皆净的嘉靖帝,在一定程度上还得归功于海瑞这一骂。我们读这样的骂文,确实如听人骂街一样的痛快,但不要忘了,骂的乃是当朝皇上。即使换上以纳谏出名的唐太宗,恐怕也无法容忍如此进谏。据说世宗读了这封奏疏后,气得全身发抖,把奏疏摔在地上,大喊快去把他抓来,不要让他逃跑了。旁边的一位宦官劝他说:这人是个出名的书呆子,上奏疏之前已告别了家眷,遣散了仆人,连棺材都准备好了,不象会逃跑的样子。实际上在两年前海瑞进京前就把家眷都送回了琼州故乡,不可能在这时候又来告别家眷,这或者是这位宦官编造了一番话为海瑞求情,或者这整个戏剧性的一幕,根本就是编造出来的,虽然被一本正经写进了正史,但中国的史书,本来就是史实和小说不分。  海瑞没有家眷可告别,但上了奏疏之后,倒是去找过同乡王宏海托付后事,可见他自己也明白上这样的奏疏,只能招来杀身之祸,并不能让皇帝幡然改悔。既然如此,又何必干这种无成效的蠢事呢?用后来神宗评言官们的话说,这是“讪上卖直”,以诽谤皇上来卖弄自己的正直。果然,“公是疏一出,而直声震天下,上自九重,下及薄海,内外无不知有所谓海主事者。”(《刚峰海公行状》)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举人出身的小官僚,一夜之间成为妇孺皆知的大名人,真可谓一骂成名天下知了。  世宗虽然大叫“快去把他抓来”,却并不相信一区区主事敢上这样的奏疏,还想放长线钓大鱼钓出幕后的黑手,派特务跟踪海瑞跟踪了一段时间,实在摸不出别人,才把他抓进了锦衣卫让刑部问罪定刑。该给海瑞定什么罪,却颇使刑部为难。《大明律》虽有“骂人”一条,对各种各样的骂人的处罚规定得非常详细,但制定《大明律》的人做梦也没想到还有人居然敢骂皇帝,最高只定到骂公侯,对此只是处以枷号一个月的惩罚,而世宗的意思,当然是要定成死罪。刑部人马翻遍了《大明律》,也翻不出该给骂皇帝的人定什么罪。最后是刑部尚书想出了解决办法,比照“子骂父”律,属十恶不赦之罪,判处绞死。“子骂父”罪属于告诉乃论,在这一案中,皇帝成了原告了。  海瑞既然已直声震天下,若被处死,就会青史留名,如果大难不死,就有了升官的资本。他很幸运,世宗还来不及处死他就自己先走一步了,连牢中的主管都知道这下子海瑞该高升了,办了一桌酒席来讨好他。海瑞还以为这是死前的最后一餐呢,从从容容吃喝完毕,才知道原来世宗驾崩了,于是哭得死去活来,把吃下去的酒菜都吐了出来,晕倒在地。我们可能会觉得奇怪,不是说世宗早就不配做皇帝了吗,现在换了别人来当皇帝了,怎么又如此难过呢?但不这么一哭一晕,又如何能显出其先前的骂乃是忠心耿耿?  海瑞在出狱后的两年间,换了六七次官职,连升四级,从正六品主事一直升到了正四品的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其升迁之快,无以复加。这固然是大难不死的后福,却也是因为在当时内阁的党争中,他投靠首辅徐阶排挤次辅高拱,被徐阶一手提拔。隆庆元年(公元一五六七年),广东道监察御史齐康弹劾徐阶的家人在乡里横行不法,这本是当时尽人皆知的事实,以后海瑞巡抚应天十府时也对该如何处置徐阶的儿子而伤透了脑筋;但当时的言官都是徐阶的亲信,他们一口咬定齐康是受高拱指使,乘机对高拱群起而攻之。这时担任大理寺丞的海瑞也跟着起哄,上了一封《乞治党邪言官疏》,谩骂高拱是小人,齐康是受高拱指使的鹰犬,这二人乃是奸党,请求穆宗“罢斥高拱,将齐康重加刑治”,以其骂皇帝的天才来骂大臣,不过是小菜一碟。十几年后海瑞整理文集,重读此文,自己都觉得脸红,加了个附注说“一时误听人言,说二公(指徐阶和高拱)心事俱未的确。”但高拱终于因此去职,而海瑞也就连连升官,官至四品,身披红袍了。  京城天子脚下,高官多如牛毛,中不溜秋的四品官除了跟着起哄骂街,也没什么用武之地,我们的英雄仍然感到寂寞。海瑞披上红袍的这一年(隆庆三年),刚好是六年一次的京察之年。所谓京察,就是由吏部和都察院对五品以下的京官做出考察,而四品以上的则做自我鉴定。海瑞在自我鉴定中便称自己无所事事,不称所职,请求把他革职。内阁和吏部的大臣们自然很明了这种以退为进的把戏,他们既然不敢当真把这位名满天下的忠臣革职,就只好委以重任。这一年六月,海瑞调升右佥都御史,钦差总督粮道巡抚应天十府。让一个举人担任钦差大臣,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更不用说巡抚的是全国最富庶的应天(南京)、苏州、常州、镇江、松江、徽州、太平、宁国、安庆、池州这十府了(还兼理杭州、嘉兴、湖州三府的税粮)。  新官上任,照例要发布一个安民告示。海瑞颁布的《督抚条约》洋洋洒洒三十六条,所津津乐道的是地方官员该如何参见、招待巡抚大人,当然是要求一切从简,连一顿饭该花多少钱(价贵地方,费银不过三钱,物价贱地方,费银二钱,烛柴俱在内),该吃什么(鸡、鱼、猪肉三样和小瓶酒,不用鹅及金酒),都定得清清楚楚,使人觉得这位巡抚大人未免也太婆婆妈妈。最奇的有这么一条:    “各官参见手本用价廉草纸,前后不著壳,后不留余纸。别事  具手本亦然。凡册用稍坚可耐久而价廉纸,不许如前用高价厚纸。  申文纸亦然。册用白纸表褙为壳,封筒用单纸,内先用一草纸护封  放弊,不用表褙纸。凡文册俱指顶大字便览,防洗补。申文供招等  项,不许重具书册。”  联想到他还在担任淳安知县时,就规定衙门用纸“先用后偿”,“用过纸一张,则给与一张,用过四五张,则给与四五张”,真是惜纸成癖,始终如一了。要是让他担任首辅,说不一定也会下一条全国惜纸令。我们也许会误以为明朝的纸张是什么贵重东西,其实他所规定不许留空白的廉价纸,不过是每百张银六至八分,高价的永丰纸,每百张也就值银二钱,相当于他的一顿饭钱。他对此的解释是“毫厘皆民脂膏,损之毫厘,莫不有益。”要提倡节俭,就从每一张纸抓起,而且惟恐人不知。他在巡抚任上主持疏浚吴淞江这一“万世功”,公布的预算是银七六一零二两二钱九分,真正是把毫厘都算在内了。而这花费了几万银两的疏浚工程,没过三年就又堵塞了(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第七册引耿橘的话说:“海公之役,计费四万有奇,不三年而旋淤,说者谓稽查无法,委任欠当之故,是非卑县之所敢知。”)。  巡抚的一项主要工作是审案,对此,海瑞在《督抚条约》中一面反反复复地说“江南刁风盛行”,喜欢告刁状,一面又宣布“本院法之所到,不知其为阁老尚书家也。”则又等于是在鼓励告状。据他说,应天巡抚衙门每月初二、十六放告的这两天,每天来告状的有三四千人之多。每月要由他一个人处理这么多案子,没有神仙的本事,绝无法一一都能公正地处理。何况他在办案时,遵循的是伦理、道德高于事实、法律的原则:“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其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则不知有多少弟、侄、富民、刁顽、乡宦乃至小民遭受其冤屈,才织成了这顶“青天”的高帽。  海瑞巡抚应天半年之后,有给事中舒化弹劾海瑞不通人情世故,这是针对其种种条约的;另一给事中戴凤翔弹劾海瑞“庇奸民,鱼肉缙绅”,导致“种肥田不如告瘦状”的民风,这是针对其办案的。这时候高拱东山再起,也不会容忍一个政敌占居要职,海瑞终于因“志大才疏”被免去应天巡抚而专督粮储,愤而告老还乡。临走前上疏把朝中大臣骂了个遍,“今举朝之士皆妇人也”(《告养病疏》),当时的首辅李春芳看了哭笑不得:这么说来,我岂不是老太婆了吗?连这位宽厚的首辅,海瑞也失去了他的同情。  海瑞离职后,就回到了家乡琼山闲居。有祖传的十亩薄田可供度日,他自己又清苦惯了,生活本不成问题。但是他又要刻书印文集,好让自己的政绩流传下去,则不能不另开财路,这时候,他的名声又派上了用场了。对琼州府的官员、乡绅们来说,身边这位以正直清廉闻名遐迩的大名人,正是写歌功颂德的文章的最佳人选。通过写这些应酬文章而获得报酬,是海瑞闲居时的一项主要收入。文集中所收的“赠序”一类的文章之多,真让人怀疑他是否把这当成了一项生意来作,来者不拒。这些赠序的对象,大约有的本来名声并不好,甚至乃是贪官污吏,所以海瑞一面应酬为他们歌功颂德,一面又用点春秋笔法,羞羞答答地作些“如前所云,大抵多出一时耳闻”“诸君信予不为佞,予亦信诸君不我欺”之类的声明,未免有点自欺欺人了。  虽然人在天涯海角,离京万里,但从本文开头引的那封信即可知道,海瑞对官场的是非并未忘怀。张居正柄政的时候,海瑞曾希望他能主持公道,但张居正却委婉地拒绝了。其实两人的政见本有许多相同之处,比如都赞成、推行一条鞭法,都想严肃法纪,但张居正在用人之际却拒绝重新起用海瑞,乃是嫌他不通人情世俗,轻率冒进(他在给海瑞的复信中说:“三尺之法不行于吴久矣,公骤而矫以绳墨,宜其不堪也。”),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明史·海瑞传》却说是“居正惮瑞峭直,中外交荐,卒不召。”倒象是张居正怕召来海瑞跟自己对着干似的。而有的更说张居正之不用海瑞,乃是海瑞写给吕调阳的那封信引起了他的忌恨。其实海瑞写那封信时,张居正已当国五年,不用海瑞也已五年,还不如说海瑞正是因此忌恨而写了那封信的呢。  张居正死了,海瑞才有了出头之日,但新的当权者对于起用海瑞一事也是能拖就拖,一直到张居正死后两年,即万历十二年(公元一五八四年),才宣布让海瑞担任南京吏部右侍郎。这时候经过十六年的赋闲,海瑞已是七十二岁的老翁了,却欣然受命,视之为“千载一时”的难得机会,浑然不顾那不过是一个闲职。  自从明成祖把京师迁到北京,南京就成了留都,保留着一套完整的中央机构,但这只是有名无实的荣誉机构,到南京的中央机构任职,也就跟养老差不多。江南花花世界,也正是老干部们养老的最佳场所。歌德曾有一首诗描绘这种情形(《中德季日即景》):厌倦官场,腻于朝政。春和日丽,辞离北国。驻足江南,退隐水乡。游山玩水,舞文弄墨。开怀畅饮,杯复一杯。自在若是,夫复何求!  现在来了一位既非厌倦官场,且又热衷朝政的管官的官(当时南京吏部尚书没有到任,侍郎实际上是负责人),这一个老干部之家就没有安宁了。海瑞正是对南京中央机构的这帮人整天游山玩水、吃喝玩乐大为不满,竟然想到要援用两百年前明太祖禁止官员游乐的陈规,对这些官员施加廷杖。这时候他似乎对朱元璋的那套严刑峻法着了迷,给神宗上疏要求严惩贪官污吏,“举太祖法,剥皮囊草,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贯论绞”(剥皮囊草,指的是朱元璋剥贪官的皮制成草人放在公堂上警告继任官员),此论一出,朝野大哗。当时的官员手上都有点不干不净,那是没办法的事,谁叫大明的官俸那么微薄,只够糊口呢?现在海瑞竟然对皇上建议说凡贪污八十贯以上的,就该绞杀,则全国的官员,恐怕除了要变卖产业才能置备朝服的海瑞自己,通通该杀了。被激怒的御史们群起攻击海瑞,南京的御史们要保护自己的屁股,更是起哄得厉害,神宗为了平息众怒,就下了个结论,宣布海瑞的言论“有乖政体”“词多迂憨”,最后乾脆把话挑明了,他之所以起用海瑞,只是看中了他的名声让他来当花瓶的:“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合令本官照旧供职。”  海瑞受到了神宗如此公开的蔑视,再热衷也无法把官继续当下去了,连上七次奏疏要求告老还乡,神宗一概不准,要他继续把花瓶当下去,直到万历十五年,病死在南京右都御史的任上。神宗在悼词中赞扬海瑞是“直言敢谏之忠臣”,却也不忘贬他一句“强项不能谐时”,这是官方对他的盖棺定论。海瑞出丧那天,穿白衣送葬的人群百里不绝,这是百姓对这位演员谢幕时的喝彩。  人生舞台上的海瑞谢幕下台了,艺术舞台的海瑞紧接着上场。海瑞死后不久,万历年间就出现了一本专门描写他的办案的小说《海忠介公居官公案》,里面所描述的七十一个案件,跟海瑞自己记载的许多案件相比,竟然没有一个相同的。此后又有长篇章回小说《海公大红袍》、《海公小红袍》。至于以他为题材的戏曲,那就更多了,传奇《朝阳凤》、《吉庆图》、《忠义烈》,京剧《五彩舆》、《德政坊》、《梁鸣凤》,高甲戏《海瑞回番书》,潮剧《刘明珠》……一直可以数到本世纪六十年代的“大毒草”《海瑞上疏》和害死了一位明史学家的一家三口的更大的毒草《海瑞罢官》,这一位海青天,也就在舞台上永远地活了下来,与原型离得越远,活得也就越长久。主张“宁作良臣,不作忠臣”的明末史家谈迁曾悲愤地问道:“夫缄口以待迁,厚利也;危言以招戮,实祸也;身死而天下悲其忠,虚名也……博此虚名,将焉用之?”答曰:用之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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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0 22:00:00举报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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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嵩 的 末 日              ·方舟子·  嘉靖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上,皇帝居住的西苑永寿宫忽然起了大火。大明的宫殿经常莫名其妙地起火灾,但这次失火的原因却很清楚,是因为嘉靖皇帝酒后跟宫姬在貂帐里玩烟火,火势蔓延开去,把永寿宫烧个一干二净。  皇帝暂时搬到了玉熙殿,见那里又狭窄又潮湿,很不满意,便宣召内阁首辅严嵩和次辅徐阶询问怎么办。  严嵩坐着肩舆进了禁苑,这是他八十岁那年,皇帝给他的特赏。这一年,严嵩已经八十二岁了,居相位也已近二十年,皇帝对他却依然恩宠不减,舍不得让他告老还乡。嘉靖皇帝号称英察之主,乃是非常有主见的人,虽然整天求仙服丹,却一刻也没有放弃对朝廷的控制,凡事在询问臣下之前就已打定了主意。宠幸大臣的本事,就在于摸清、迎合皇帝的主意,而严嵩正有这样的本事,再加上他的儿子严世蕃精明能干,父子两人合在一起,把皇帝的心事猜出个八九不离十,所奏总能正中皇上下怀,在别人看来,竟象是皇上对严嵩言听计从。皇帝长期住在西苑建蘸迎仙,大臣们又多了一份差事:书写献给神仙的青词。严嵩早年是颇负盛名的诗人,“诗思冲邃闲远”,“文致明润宛洁”(王廷相语),正是写青词的最佳人选,皇帝对他进献的青词,往往再三把玩,赞赏不已。皇帝常把制成的仙丹赏赐给严嵩试服,这些仙丹其实乃是铅汞化合物之类的毒品,严嵩七八十岁的老人,仍不惜充当小白鼠。从他写给皇帝的实验报告来看,他不仅真的服了,而且非常忠实地报告服后的后果,“遍身躁痒异常,不可一忍”,“至冬发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正是铅汞中毒的症状。还到哪里去找如此善解人意、文采斐然而又忠心耿耿的大臣呢?皇帝一有问题,自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了。  对皇帝要住到哪里,严嵩已经想过了。眼下正在修建奉天殿、华盖殿、谨身殿三大殿,工程浩大,淘空了国库,没有多余的人力物力重盖永寿宫。按理皇帝应该回到大内去,这也是众公卿的主张。但是严嵩知道,自从嘉靖二十一年发生了宫女杨金英等人谋杀皇帝的“宫闱之变”之后,皇上就不敢再回大内去了,一提起大内就心惊胆战,建议皇帝回大内,正是触犯了忌讳。众位公卿只是盼着皇帝回了大内就可恢复朝仪,视理朝政,却也不想想皇帝心里的难处。严嵩的建议是,皇上暂住修饰完整的南宫(重华宫)。  严嵩自以为考虑得面面俱到,这个建议定会博得皇帝的满心欢喜。不料皇帝听了,大为不高兴:你这是要把我关起来吗?严嵩千算万算,却忘了当年明英宗被也先俘虏放回后,景帝就把他软禁在南宫,因此在嘉靖皇帝看来,南宫乃是“逊位受锢之所”,大大的不吉利。  这就给了精明不在严嵩之下的“甘草国老”(海瑞语)徐阶一个千载难逢的表现机会。徐阶奏说:三大殿工程确实浩大,但我们正可以利用三大殿工程的“余料”和人力修复永寿宫,百日之内当可完成。皇帝想着的正是要修复永寿宫,一听徐阶这么说,龙颜大悦,下令马上动工,并钦命徐阶之子督视工程。第二年三月,永寿宫如期修复,皇帝将其改名万寿宫,大庆五日,大赏诸臣,徐阶加官少师,与严嵩平起平坐了,而严嵩仅加禄百石。  严嵩开始失宠了!这几年来他的确老了,精力大不如以前,政事都要事先跟严世蕃商量,人称“大、小宰相”,又说是“皇上不能一日无嵩,嵩又不能一日无其子”。偏偏在嘉靖四十年五月严老夫人去世,严世蕃要丁忧守制三年,不能跟随老爹到西苑直庐办公,便乾脆整天躲在家里跟姬妾们鬼混,父亲从直庐遣人走问政事,他也只是敷衍了事。这样,严嵩的奏对就越来越不称圣意,他在皇帝心目中的份量也就一直往下掉。他知道,以后的政权会是徐阶的了。自己先前迎合皇帝陷害、得罪了许多人,得给子孙们留条后路了。他以前曾得意洋洋地说过:“有我福,无我寿;有我寿,无我夫妇同白首;有我夫妇同白首,无我子孙七八九;有我子孙七八九,无我个个天街走。”现在这些个个天街走的子孙反而成了包袱,得依赖别人的扶持了。于是他办了酒席宴请徐阶,席间令子孙们团团拜倒在徐阶脚下,举杯对徐阶托孤道:“嵩旦夕死矣,此曹唯公哺乳。”徐阶表面上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连说道“不敢当,不敢当”,内心却开始琢磨如何给严家以致命的一击。  要扳倒一位大臣,普通的办法是指使亲信联合上疏弹劾。这一招,徐阶在三、四年前就试过了,不灵。嘉靖三十七年,徐阶的门生刑科给事中吴时来和刑部主事张〔羽中〕,以及同乡刑部主事董传策三人同日上疏弹劾严嵩。皇帝一眼就看穿了这是徐阶想要抢班夺权:严嵩这么老了,你徐阶就不会再等一等,何必这么急?下旨把三人逮捕入狱,定成“相为主使”“诬罔大臣”之罪发往烟瘴卫所充军。徐阶为此被迫韬晦了几年。现在皇帝的恩宠逐渐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又可以再试一试了。那么有没有别的办法出奇制胜呢?  大臣听皇帝的,但皇帝又听神仙的,谁能代表神仙呢?道士。也许突破口就在这里了。计谋已定,徐阶便向皇帝推荐了一名来自山东的道士蓝道行,此人的特长是会降紫姑扶乩。道教山山有仙,处处有神,这位紫姑,就是主管厕所的女神,据说她的乩语最灵。在扶乩之前,皇帝把所问之事写在纸上密封好,让太监带到扶乩之所焚烧,再请神仙降临以乩语答复。如果乩语不准,皇帝不是怪道士不灵,而是责备太监污秽不洁,神仙不愿降临。这么给怪罪几次,太监们也学乖了,烧以前先偷看皇帝所问的内容,再转告蓝道行,这样降下的仙语自然是百发百中,句句说到了皇帝的心坎上,皇帝也就对蓝道行的道行深信不疑。宫外呢有徐阶在通风报信。严嵩将有密札呈奏皇帝,徐阶先派人通知蓝道行,扶乩的时候就预言说:“今日有奸臣奏事。”皇帝正在纳闷谁是奸臣,严嵩的密札送到了,严嵩也就成了神仙口中的奸臣。神仙的话,皇帝能不信吗?然而最终导致严嵩下台的,却是初夏的一场大雨。  嘉靖四十一年五月的一天,御史邹应龙出门碰上了大雨,到一位内侍太监家避一避,顺便打听点宫内的动静。这位太监连连摇头:说不得啊说不得。这一来邹应龙好奇心大起,不停地追问,太监也就讲开了:最近皇帝密令蓝道行扶乩,问的是天下何以不治。神仙回答说是因为“贤不竟用,不肖不退耳。”谁是贤,谁是不肖呢?神仙说是贤者如徐阶、杨博,不肖者如严嵩父子。皇上又问了:我也知道严嵩父子很贪婪,上帝怎么不处死他们呢?神仙回答说:我如果处死他们,就会加深了重用他们的人的罪责,所以留给你自己处置。皇上听了,沉吟了好一会,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  是啊,这是什么意思呢?雨停回家后,邹应龙反反覆覆仍然想着这一个问题。如果皇上真的已经动心,决定除去严嵩,抢先告发自然是奇功一件。但是如果皇上还没动心呢?重者杀头,轻者流放,从前的沈炼、杨继盛、吴时中等人就是前车之鉴。邹应龙想了一夜,仍然决定不了该怎么办,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正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见自己带了随从出去打猎,看见远处有一座高山,对准了放了一箭,箭却不知飞到了哪里。继续往东走去,前面又是一座山,不过要小多了,山边有一幢楼,下面全是田,田里有一堆米,米上盖着草。他又发了一箭,这下子,楼倒了,小山倒了,高山也跟着倒了下来,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惊醒过来。做了这么个奇怪的梦,是什么意思呢?高山,高山,合起来不就是一个“嵩”字吗?这么想下去,梦中的情景就一一可解了:东边的楼是“东楼”,那是严世蕃的字,田上面有米,米上面再加草,合起来可不就是“蕃”字吗?明白了,这个梦是要告诉他对准了严世蕃攻击,连带着打倒严嵩。他不再犹豫了,连夜修成《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控告严世蕃贪污误国:  “工部侍郎严世蕃凭借父势,专利无厌,私擅爵赏,广致赂遗。……”  最后是请斩严世蕃,休退严嵩。  类似的奏疏,十一年前锦衣卫经历沈炼、九年前兵部车驾司员外郎杨继盛都上过,结果一个以“出位恣肆狂言,排陷大臣,计取直名”之罪流放,后以谋叛罪被斩,一个被抓住了奏疏中“或问二王(裕王、景王),令其面陈嵩恶”一语,定成“诈传亲王令旨”罪被杀。至于吴时中三人弹劾严嵩父子被流放,不过是四年前的事。然而时势变了。现在皇帝读着这封奏疏,想到的是上帝要他处死严嵩父子的乩语。圣谕曰:  “嵩小心忠慎,祗(下有一点)顺天时,力赞玄修,寿君爱国,人所疾恶,既多年矣。却一念纵爱悖逆丑子,全不管教,言是听,计是从,不思朕优眷。其致仕去,仍令驰驿,有司岁给禄米一百石资用。……”  皇帝毕竟还念着严嵩的种种好处,不忍加害,只以纵爱逆子之罪令其致仕还乡。严世蕃也未被处死,而是流放到雷州卫。然而二十年的老宰相终于倒了!首辅是徐阶的了,连严嵩原先的办公室西苑直庐也是他的了。他在直庐的墙上写了三句话,向大家宣布自己的执政方针:“以威服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依然是一副与世无争、无为而治的模样,但是他是不会甘心让严嵩安度晚年的。  嘉靖四十一年六月二日,严嵩满怀悲伤,出了北京广渠门,沿着运河南下,经过两个月的长途跋涉,回到了阔别四十余年的故乡江西袁州府分宜县。这位曾经名震海内的诗人,四十年来把文才花在了替皇帝撰写青词上,现在是再也无青词可写了,突然焕发了诗的青春,一路南回一路吟唱:  “承诏赐休退,整驾念徂征。出昼心已结,辞天骨犹惊。伫立独踟蹰,泪落忽沾缨。上恋圣主恩,下怀知爱情。远树千重隔,沧江双橹鸣。路歧方浩浩,纷思何由平?”(《南还稿·六月二日出都作》)  “路歧方浩浩,纷思何由平?”几十年的宦海生涯使他预感到这不会是最后的结局。  严世蕃并没有到雷州卫去服刑,只走到广东南雄,在那里住了两个月,就偷偷回家了。回去后也并不韬光养晦,而是大动土木,兴建私宅,这样就引起了地方官员的注意。一天,袁州府推官郭谏臣有公事到严府,见到上千名工匠正在修建园亭,督工的家奴对他非常无礼,甚至还有人向他投掷瓦砾。郭推官咽不下这口气,回去后乾脆向巡江御史林润告发严家聚众练兵,准备谋反。  这时候,严世蕃的同党罗龙文也从戍所逃回了徽州老家,两人来往密切。这位罗龙文是倭寇首领王直的姻亲,曾经奉总督胡宗宪之命出海招降。林润接到郭推官的告发后,把故事编得完整一点,向皇帝控告这两个人以建造府第为幌子,聚众四千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这是谋反大罪,皇帝自然极其重视,立即下诏速将严世蕃、罗文龙拿来问罪。那时候严世蕃之子严绍庭还在北京当锦衣卫指挥,问讯赶快派人赶在圣旨下达之前到家乡报警。严世蕃得报,想逃回戍所,却早在林润的监视之中,被逮住了,解往京师。这是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的事。  严世蕃二进宫了,却也并不怎么惊慌,“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他有的是计策。自己贪污受贿,天下人均知,想赖也赖不掉,但是“皇上只要人干事,不怪人爱钱”,认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当初邹应龙告发他的不就是“贪污误国”吗?最多再流放一次罢了。“聚众谋反”、“通倭”的罪名那才是最可怕的,不过也没什么证据,其实根本就是捏造的,应该不难洗刷清楚。最好,是让三法司连带判决严嵩害死沈炼、杨继盛,这两个案子乃是皇帝亲自定的,要是让皇帝觉得三法司想为沈、杨翻案,审官和囚犯的位子恐怕就要掉个个儿了。计谋已定,他便命其党徒四处宣扬:不好了,要是三法司把沈、杨二案翻出来,严世蕃就死定了。  负责此案的三法司刑部尚书黄光先、都御史张永明和大理寺卿张守直果然中计,在判决中大书特书严氏父子迫害沈、杨。写好了,在上奏之前照例送给首辅徐阶过目。徐阶将三人领入内室,屏退左右,问道:诸君觉得严公子该不该死?三人异口同声回答:死有余辜!徐阶又问:那么你们是要他活还是要他死呢?三人答道:正是要他为沈、杨偿命啊。徐阶连连摇头:严嵩害死了沈、杨不假,但那都是领过圣旨的。皇上是最英明的,绝不会错。诸位的这份判决呈上去,皇上疑心三法司是在怪罪皇上,必定震怒,大家都免不了要被问罪,而严公子也就大模大样地出都门回家了。三人谔然,赶忙请教徐阶怎么修改。徐阶说:只要以林润的奏疏为底稿,再把聚众谋反这一条发挥发挥就行了,事不宜迟,稍迟就会发生变故。三人就请徐阶主笔,徐阶微微一笑,从袖中取出底稿:早就写好了,各位以为如何?三人看了,连声说好,马上叫来吏员誊清,这份致严世蕃于死地的判决书就从徐阶相府递了出来。  严家闻讯,这才真的慌了。严嵩托人送重金给徐阶,请他营救。徐阶钱照收,人也照杀。他的道理很简单:不收钱,严家的人要怀疑我捣鬼;不杀人,众人要怀疑我捣鬼。这位甘草国老,到现在还是两边都不得罪。  皇帝却也不信严世蕃会谋反,命令三法司再核实。圣谕云:“此逆情非常,尔等皆不研究,只以润(林润)疏说一过,何以示天下后世?其会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从公鞠讯,具以实闻。”  徐阶领了圣旨,急出长安门。三法司的官员们早在门外等候,他随便问了几句,就赶回家中,起草答疏,声称“事已堪实”,通倭谋反“具有显证”。皇帝这才批准了三法司的判决,于嘉靖四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之罪判处严世蕃、罗龙文死刑。死囚按规定应该留到秋后处决,但这一次,按徐阶的要求,立即处斩,“亟正典刑,以泄天下之愤。”怕一拖就要出意外吧。  当时的史家,多认为严世蕃死有余辜,却对以莫须有的叛逆之罪处斩不敢苟同。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评论此案说“其罪状宜坐奸党之条,岂无可杀哉?乃润(林润)疏指为谋逆,法司拟以谋叛,悉非正法也。”支大纶的《皇明永陵编年信史》也是大为不满:“比乃咒诅怨望,练兵积粟,通倭诱虏,茫无影响,何以服天下之心哉?内阁颐旨,法官唯诺,刑罚不中,伊谁之咎?”谈迁在《国榷》中更是感叹道:“嗟乎!三尺法至平也,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苟论,自置相以来,未之闻矣。”其实这是有先例的,当年朱元璋杀宰相胡惟庸,不就也捏造了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吗?有太祖高皇帝做榜样,徐阶想必是心安理得的。  徐阶不以“奸党”之名处置严世蕃,却捏造出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出来,其用心,乃是要把严家一网打尽。犯了叛逆之罪,亲属都要受到牵连,家产也都在抄没之列。即使他们在判决中未对严嵩拟罪,严嵩却也难逃法网,皇帝还要怪他们未依法追究严嵩的罪责(诏令云:“疏内不言逆本,是何法制?”),下诏把严嵩及其孙子们削官为民,并抄没家产。对江西严家的抄没,不知为何,一直拖到严世蕃被处决之后的五个月才进行,共抄得黄金三万多两,白银二百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此外还有田地百万亩,房屋六千多间,和无数的珍宝古玩字画。严嵩出身贫寒,这些财产,当然都是他当了大官以后,特别是入阁拜相以后,父子劳神搜刮而来的,用张居正的话说,是“商贾在位”。做了几十年的买卖,一夜之间就赔个精光。  抄家之后严嵩的去向,各家说法不一,或说他寄食故旧,或说他寄食野寺,或说他与孙子住在关公庙,《明史·严嵩传》则说他是“寄食墓舍以死”,大约是到处打游击找人讨口饭吃。他是哪一年死的,各家说法也不同,或说被抄家以后不久就死了,或说过了一年才死,《明史》则说是过了两年才死,与嘉靖皇帝差不多同时死的,终年八十七岁左右。死后没钱买棺材下葬,也没人吊唁,直到万历初年,徐阶的门生张居正当国,才吩咐分宜县县令收拾严嵩尸骨备棺埋葬。这位县令遵命照办后,张居正还特地去函称赞:“闻故相严公已葬,公阴德及于枯骨矣,使死而知也,当何知其为报哉?”大约觉得自己的老师对严嵩的处置未免太过份,或者,是要借此为后人如何对待故相立个榜样吧。他自己死后,却也差点被开棺鞭死。至于徐阶的结局,也并不怎么美妙,三个儿子被逮充军,田产充公,若不是张居正极力维护,说不定也落得个跟严嵩一样的下场。在此起彼伏、你死我活的内阁纷争中,只有皇帝才是最后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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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道 周 之 死               ·方舟子·对于凡夫俗子来说,死是生命自然的终结;而对于圣贤豪杰,死则是人格最后的完成。这样的完成,可以静美如秋叶,更可以绚烂如春花,而在山河破碎之时,则只能壮丽如夕阳了。当年轻的黄道周把自己锁在福建铜山(今属东山市)孤岛上一座小小的石室刻苦攻读,立志当圣贤的时候,也曾经推演周易预卜自己的结局,据说准确地推算出自己将死于六十二岁这一年。而这将是怎样的一个完成啊!               一、出关圣贤的传统道路,是治国平天下。但如果我们翻开黄道周的履历表,就会发现他这条路走得极为艰难,以闽人固有的固执身处大厦将倾的末世,毫无成功的可能。自从天启二年中了进士以后,因为几次上疏奏事为倒霉的大臣求情,自己也跟着倒霉,屡调屡降,其中有几年还被斥为民。崇祯十一年,因为弹劾大学士杨嗣昌,当面顶撞皇帝,被连贬六级赶出京城,到江西按察司当小小的照磨。过了两年,江西巡抚解学龙在评价所部官员时,偏偏对黄道周推崇备至。崇祯皇帝闻言大怒,说他们两个以党邪乱政,削了解学龙的学籍,把黄道周逮进刑部要求处死。如果黄道周就这么死了,不过是崇祯皇帝所随意屠戮的无数大臣中毫不起眼的一个,至多留下个忠谏的声名。幸好刑部尚书敢于抗旨,争辩说只有封疆或贪酷大臣才能以党邪乱政论死,以言论得罪,最多只能判处充军。审了两年,最后是判处黄道周永戍广西。还没走到广西,圣旨又下来了,皇恩浩荡,赦免复官。但是黄道周已不再做治国平天下的梦了,一获赦免,便告老还乡,在龙海邺侯山背山临江盖了一座邺山讲堂开坛讲学。这时候,他已是公认的儒林领袖、一代宗师,被时人推崇为“字画为馆阁第一,文章为国朝第一,人品为海内第一,其学问直接周、孔,为古今第一”(徐霞客语),全国各地来听讲的人络绎不绝,门前的九龙江,号称因此有千帆相竞。重返家乡这一年,他已五十八岁了,他的打算,就是以传道授业了此残生了。然而大明的气数已经玩完。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明思宗吊死在煤山,吴三桂打开山海关放进清兵,大明的国土很快只剩下了半壁江山,国难当头,黄道周的官运却忽然好了起来。福王在南京即位后(即弘光帝),马上下了诏书,命他赴南京担任吏部左侍郎。弘光帝的任命下来,黄道周本来不打算去赴任,但当政的马士英派人逼迫:“先生德高望重,不出来作官,是打算跟随史可法拥立潞王吗?”在此之前,大臣们对该拥立福王还是潞王分成两派。以与崇祯血缘的亲疏而论,应该立福王,但此人臭名昭著,不可为人君,以史可法为首的朝中大臣都宁愿立亲缘较远名声却较好的潞王,还在犹豫不决,手握重兵的马士英抢先立了福王,乘机把朝柄捏在手中,而把史可法赶到了扬州前线。黄道周之所以不愿出山,正是不愿去给这些人当花瓶。但福王这一派的人,也不会把他留给其他藩王,软硬兼施之下,他也就只好上南京去了。到了南京,就被升为礼部尚书,地位不可谓不崇高,却仍然是摆设。弘光小朝廷,只在醉生梦死中残存了一年,当多铎的铁骑杀到南京来的时候,如果黄道周人在朝廷,绝无可能跟从钱谦益冒着大雨跪在城门口恭迎清兵,自然只有一死殉国,那样也不过是南京陷落时自杀的大臣中的一个。但上苍却不愿这么快就把他赶下悲壮的历史舞台,南京陷落的时候他恰好被派到浙江祭奠禹陵,无意中又躲过了一劫。弘光小朝廷一倒,黄道周平天下之心却更炽了。先是准备去跟随潞王,不料潞王才监国三日,就向清兵投降。然后是唐王监国,被郑芝龙、郑鸿逵兄弟拥戴着往福建跑。黄道周深知福建的地势易防守难出击,一进了福建,最多是关起门来当小朝廷,万难恢复故土。而且当时的福建乃是郑家的天下,去了那里,就是去当傀儡了。他写了一封信劝阻唐王入闽,信还没寄到,唐王已过了仙霞岭进了福建了。黄道周只好也回了福建,打算走小路回漳浦老家去,在半道上被唐王派人截了下来,迎到福州。唐王也在福州正式登基,即隆武帝。隆武帝是读书人,读书人大都敬重黄道周,他也的确要重用黄道周,封官武英殿大学士兼吏、兵二部的尚书,成了宰相了。但战时的宰相并不值钱,兵食大权都掌握在郑芝龙手里,不仅黄道周动用不了,连隆武帝也动用不了,君臣相见,对此只有相对而泣。这时候清廷已下了剃发令,为此在江南制造了一系列惨绝人寰的屠城惨案。江南人民一面奋起反抗,一面向隆武朝廷求援。但郑芝龙却不准备发一兵一卒。他的人生哲学很简单,当年他当海盗大王,明廷招降了他,给他高官厚禄,以后清兵来了,再投降就是了,还会有高官厚禄的。而黄道周名为兵部尚书,却调动不了一兵一卒,只能到家乡发动子弟兵了。隆武帝无法给黄道周一件武器,一分军饷,一担军粮,他给黄道周的,只有几百张空白文书。黄道周就带着这几百张空白文书上了路,每到一地,就用它来写奖状,谁参了军,就送一张亲笔书写的奖状,最后竟然也给他拉起了一支几千人的队伍,筹到了一个月的兵粮。隆武元年(1645年)九月十九日,这支以锄头扁担为武器的“扁担兵”,这支只有不到十匹马、只带了一月兵粮的乌合之众,这支完全靠忠义之气纠结起来的家乡子弟兵,在一位毫无作战经验的文人率领下,浩浩荡荡开出了仙霞关,永别了家乡,去跟凶残的征服者做最后的决战。当蔡夫人在家中听到丈夫出关的消息,长叹一声:“哪有将在内相在外而能成大事的?道周死得其所了!”                二、决战黄道周出关后,又一路招募新兵,江西的义师也都赶来汇合,加起来有上万人。十月初抵达广信(今上饶),一进了广信就开坛讲学,借机募捐,又筹到了三个月的兵粮。几天之后,分兵三路,向清兵发起了进攻,一路向西攻抚州(今临川),另外两路北上分别攻婺源和休宁。这是一场在军事史上没有留下任何影响的决战。《明史》的编撰者甚至不承认这是一场决战,对整场战役的叙述只有十九个字:“由广信出衢州,十二月进至婺源,遇大清兵,战败。”仿佛是稀里糊涂在路上碰上了清兵而被收拾了的。这是一场任何军事分析家都会嗤之以鼻的决战。黄道周所面对的,并不是八旗子弟,而是洪承畴的队伍。这支以前大明最精锐的部队,掉转刀口杀向自己的族人时,一点也不比八旗子弟逊色。一方是没有受过任何军事训练的乌合之众,一方是身经百战、横扫大半个中国的劲旅,其结果如何,还没开战就已决定了。但是我们还能指望有更精彩的对垒吗?几个月前几十万南京守军不战而降,现在又有几十万正规军龟缩在关内准备几个月后不战而降,保家卫国的责任被推卸到了平民百姓肩上,这与其说是患得患失的两军交战,不如说是义无反顾的垂死反抗。婺源离得最近,这一路首先战败,随后休宁、抚州之师也被击溃,这么一来,连广信也守不住了。向朝廷求援吧,请兵不至,请饷不给,黄道周召集诸将计议:与其坐而待毙,不如倾巢而出做一决战,不能让清兵笑中国无人!婺源县令本是黄道周的门人,这时捎来一信说愿意弃暗投明当内应,不管是真是假,就再打一次婺源吧。十二月六日,黄道周亲率部队向婺源进发,走到了童家坊,闻报说前面的乐平已陷落了,下一个就该轮到广信了。广信的士民要求回去保卫家乡,黄道周就让他们回去,自己带着门人们和乐平、德兴两县的乡勇千余人,继续前进。二十四日,抵达明堂里,深入谷中,遭遇到了埋伏在那里的清兵。参将高万容不受节度,率兵往山上逃去,全军崩溃。黄道周把招征印交给中书陈骏,命他突围逃回,自己留下继续督战,直到兵尽矢穷,被俘。被俘之前他曾想自刎,被门人、兵部主事赵士超所制止:“这里离南京不远,不如等一下死在太祖高皇帝身旁!”这一等,就意味着要到狱中去遭受更重大的痛苦和更严酷的考验。               三、成仁黄道周落到了徽州守将张天禄的手里。张天禄如获至宝,他知道,擒获一名以忠义闻名的人,要比攻下数十州郡更能博得洪承畴的欢心。大概,在洪承畴看来,如果能够劝得忠义之人投降,就可以减轻自己叛国投敌的耻辱吧。黄道周被客客气气送到了南京。狱中的生活似乎和平时也没有什么两样,继续著书立说,跟门人讲习吟咏如常。每天来探望他的人非常多,有的是来求教的,他就在狱中开了讲堂,有的是来求字的,他也是有求必应。黄道周是明末首屈一指的大书法家,与倪云〔王路〕、王铎并称晚明三大家,三个人的结局却完全不同:倪在李自成攻陷京师时自缢而死,王投靠清廷,官至礼部尚书。黄道周的书法是其人格的完美体现,“他的真书,如断崖峭壁,土花斑驳;他的草书,如急湍下流,被咽危石”(沙孟海《近三百年的书学》),其行草大字,更以“险怪”而为世所重。此时南京士人都知道他来日无多,争相向他索书,得到了就当成宝贝收藏起来。以后的两百多年,清代的书法界极少有人敢于提到他,却也并不妨碍其书画在民间的辗转流传,至今仍有许多作品存世。(新语丝电子图库收有黄道周的楷、行、草作品各一幅。)清廷对黄道周如此客气,固然是敬重其儒林一代宗师的身份,更重要的,是抱着感化、劝降的用心。洪承畴亲自出马劝降,黄道周先是装聋作哑,根本不认这位同乡的老朋友:“洪承畴?早就在松山战死了,先帝赐祭九坛,带领百官亲自哭临,怎么还会活着?一定是无赖小人冒充的。”继而送给他一幅对联:史笔传芳,未能平虏忠可法。皇恩浩荡,不思报国反成仇。洪承畴又羞又愧,给清帝上疏,请求免黄道周一死:“道周清节夙学,负有重望,今罪在不赦,而臣察江南人情,无不怜悯痛惜道周者。伏望皇上赦其重罪,待以不死。”但摄政王多尔衮忌惮的正是这“负有重望”,“江南人情”,下令尽快处决。处决令下来的时候,黄道周已经绝食十二日了。他刚被俘的时候,蔡夫人即派人送来书信:“忠臣有国无家,勿内顾”,这时候也用不着寄家书去告知死期了,只在门人赖继谨的家书后面,添了十六个字:“蹈仁不死,履险如夷;有陨自天,舍命不渝。”隆武二年三月五日即是刑期。黄道周盥洗更衣完毕,对仆人说:“以前某人曾向我索字画,我答应了的,不能食言。”命铺纸和墨,先作小楷,然后改用行书,纸太长,写不完,以大字完成。又命铺纸,做水墨大画两幅,画一幅残山剩水,再画一幅长松怪石。画完,从从容容写上题识,加盖印章,然后出门就刑。黄道周被押到了东华门,想起孝陵就在附近,又见到一块福建门牌,就走到牌下,指着“福建”两字说:“我君在焉,我亲在焉,死于此可也。”向着南方--家乡的方向--再拜,不愿再往前走。监刑官只好命令在门牌下施刑。门人蔡春落、赖继谨、赵士超和毛玉洁从后面赶上来告别:“老师先走一步了,我们马上就来跟老师的魂魄汇合。”四人在同一天被杀,合称黄门四君子。随从请黄道周给家眷留几句遗言,黄道周撕裂衣衿,咬破手指,以鲜血写下了最后一幅大字:“纲常万古,节义千秋;天地知我,家人无忧。”一百年后,他所抗拒的征服者的皇帝乾隆推崇他为古今完人。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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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文史知识》1998年11月号,中华书局出版。现略加修改定稿)《木兰诗》种种·方舟子·最近迪斯尼电影制片厂改编中国“木兰代父从军”的传说推出了动画片《木兰》,在海外华人社区掀起了一股木兰热。笔者近日为本地中国文学读书会讲解《木兰诗》,为此翻查了近十几年来国内一些研究《木兰诗》的论文,发现有几个问题在学界仍悬而未决。在此试图在众说纷纭中理一头绪,一孔之见,就教于高明。一、《木兰诗》的创作年代现在可以确知的《木兰诗》的最早版本录于唐人吴兢的《古乐府》,此书已失传,但南宋曾〔忄造〕所著的《类说》辑有佚文三十一条,包括《木兰诗》的全文,题目作《木兰促织》。其后此诗录入北宋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归入“梁横角鼓吹曲”;北宋太平兴国年间官修的《文苑英华》,题为唐人韦元甫作(韦元甫曾续作《木兰诗》,题为《木兰歌》,见《全唐诗》);差不多同时流行的《古文苑》则把此诗归入汉魏乐府,南宋章樵编注《古文苑》时,改题唐人作。前人大多以此诗为唐人作品。现在的文选、文学史著作则普遍认为是北朝民歌,除了因为此诗风格有北朝民歌特点外,最重要的依据是此诗篇目曾收入南朝陈代僧人智匠所纂的《古今乐录》。但在八十年代,齐天举〔1、2、3〕、唐长孺〔4〕、黄震云〔5〕诸先生则根据此诗的风格、用语重新提出该属唐诗,齐先生更力证此诗并未录入《古今乐录》。笔者只见过赵从仁先生反驳齐先生的说法〔6、7〕,但着眼于考据《木兰诗》版本的源流,多猜测之词,难以服人。经过这场争论,目前学界似乎认为唐诗说也可并存。《辞海》“木兰诗”条在1980年版时还说“北朝民歌……后人或疑为唐人作,不确,因篇目曾收入南朝陈光大二年僧智匠所编之《古今乐录》中。”但在1989年版则改口说:“北朝民歌。后人亦有疑为唐人作者。”不再提《古今乐录》,承认疑得有理了。风格、用语见人见智,难有定论。即使《木兰诗》有唐人用语,也可说是经过唐人改动,并不能断定即为唐人作品。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木兰诗》是否曾录入《古今乐录》,如果未录入,固然并不能就定为唐人作品;但如果曾录入,则可断为南北朝的作品。可惜《古今乐录》早已失传,认为《木兰诗》曾录入《古今乐录》的依据是郭茂倩的《乐府诗集》在“木兰诗”题下有如此注解:“《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乐府诗集》共收《木兰诗》二首,后面的五言“木兰抱杼嗟”大家都认为是韦元甫拟作的)这句注解,历来被标点为:“《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中华书局所出的标点本《乐府诗集》即是如此标点。但后来发现《古今乐府》乃是南朝作品,而韦元甫乃中唐时候人,《古今乐录》不能未卜先知,所以大多认为只有“木兰不知名”一语才引自《古今乐府》,后面那句话乃是郭氏所加的按语,即应该标点为:“《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齐先生很正确地指出这种标点法乃是主张《古今乐录》录有《木兰诗》的人的一厢情愿,并不符合古文习惯。古汉语因无标点,为避免混淆了引文、按语,习惯在按语前加一“按”字,《乐府诗集》的其它地方凡是郭氏按语即都有“按”字。而且,后世称前人官号,若不冠朝代,应用简称(如“韦中丞”),若用全称,必冠朝代,“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乃是唐人口吻,不可能是郭氏按语,而只能是引文;既是引文,就不可能出自南朝《古今乐录》,因此齐先生认为郭氏在此错引。这是齐先生认为郭注不可靠的一个主要理由。另一个理由是:《古今乐录》一书至少在南宋还存在,两宋都有人讨论过《木兰诗》的写作年代,却除了郭氏,无第二人提及《古今乐录》,大都认为《木兰诗》是唐诗,若《古今乐录》真录有《木兰诗》,同时代的人除了郭氏无第二人知晓,这是令人难以相信的,因此齐先生认为郭注是靠不住的孤证。其实郭注不孤。河南虞城原有一木兰祠,1943年被毁,现存有《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石碑,立于元元统二年〔8〕。碑文为侯有造所撰,载清修《商丘县志》卷十四《艺文·杂著》,主要论证当地原来朝拜的“昭烈小娘子”应为“孝烈将军”魏木兰,穿凿附会,合该被学者们所忽视。但此碑文提及《木兰诗》时,有一段话很值得注意:“况此辞唐朔方节度使韦元甫始得于民间,可汗之称始自突厥。今辞有可汗等语,意韵殊古,当是隋初所作,信斯言矣。又我元秘书监《古今乐录》亦云元甫续附。”“此辞唐朔方节度使韦元甫始得于民间”云云显然抄自宋黄庭坚的说法(见黄庭坚《题乐府木兰诗后》),一样弄错了韦元甫的官职(韦当过淮南节度使而非朔方节度使)。“可汗之称始自突厥”也不确,最迟鲜卑君主即已自称可汗。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侯氏用来做为旁证的那句话:“又我元秘书监《古今乐录》亦云元甫续附。”这句话,传达了三个重要信息:一、《古今乐录》在元时还存在(元朝编纂的《宋史·艺文志》也列入此书)。二、他若只说“《古今乐录》亦云元甫续附”,我们还可怀疑是转引自《乐府诗集》,但既然强调“我元秘书监”,就没有道理如此怀疑,只能认为他或同时代的人的确在秘书监查过《古今乐录》,这是郭注准确无误的一个旁证。三、既然“元甫续附”引自《古今乐录》,“木兰不知名”也当引自《古今乐录》,也就是说《古今乐录》原来的确录有《木兰诗》,附入的是侯元甫的续作。但是为什么唐人侯元甫的名字会出现在陈代的《古今乐录》之中呢?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释:唐代重刊《古今乐录》的时候,校注者把侯元甫的续作也附进去,并给加了一条注说明:“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既然说“附入”,就可见得原来就有《木兰诗》的。由于这一条注,使得黄庭坚误把《木兰诗》也当成韦元甫的发现,又使得宋人都误把此诗当唐诗,千百年来为此喋喋不休了。二、木兰的时代《木兰诗》让人觉得很奇怪的一点,是“可汗”“天子”混用。古代注家,多认为可汗、天子为两人。当代主张《木兰诗》作于唐代的学者也赞同此说,认为天子指隋、唐皇帝,而可汗指受其指挥的突厥或吐谷浑部落首领,中国皇帝指挥得动可汗,只在隋、唐才有可能,故这被当成此诗作于唐代的一个证据。主张《木兰诗》为北朝民歌的学者,则认为可汗、天子应为同一个人,反映了北朝之时异族当皇帝的情形;但对可汗、天子为何不该视为两人,是否有史料证明北朝皇帝天子、可汗并用,则未见有说服力的说明。从语气上看,可汗、天子当属同一皇帝的不同称呼。“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由“天子坐明堂”而策勋、赏赐,由策勋、赏赐而“可汗问所欲”,语气连贯,中无转折,问所欲的可汗也当是坐明堂的的天子。若把可汗当成突厥或吐谷浑部落首领,有三点不妥之处:第一,诗中描述木兰家族生活在集市繁忙的黄河以南,居城郭,住楼阁,杀猪羊,理红妆,着裳衣,贴花黄,称北方敌人为“胡”,诸如此类,都反映了木兰家族该属汉族或完全汉化的少数民族,而不可能是居住在北漠、汉化程度相当低的突厥、吐谷浑族人;第二,“尚书郎”未必是特指,但若泛指,至少也该是指朝廷高官,突厥、吐谷浑的可汗显然是无权封绶的,只有天子才有可能;第三,“尚书郎”这种称呼,只见于隋以前。《历代职官表》引《通典》说:“(隋文帝)开皇三年置员外郎,今尚书员外郎自此始,以前皆谓之尚书郎,或谓之侍郎。”若此诗作于唐、叙隋唐事,就不可能用已过时的官称。杜诗说“老儒不用尚书郎”,《杜诗镜铨》就注说这是用《木兰诗》的成语(老杜在《兵车行》“耶娘妻子走相送”之下自注云:“古乐府云:‘不闻耶娘哭子声,但闻黄河之水流溅溅。’”可见杜诗的确受到《木兰诗》影响。)既然可汗、天子指的是同一个人,那就只能是由可汗而变为天子的异族皇帝,这只见于拓跋鲜卑所建的北魏。有没有史料依据呢?一九八零年在大兴安岭发现了鲜卑石室和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四年(443年)四月所刻的祝文〔9〕。这篇祝文,《魏书·礼记》曾有摘录,此次出土,始见其全貌。文中魏太武帝拓跋焘自称“天子臣焘”,对其先祖则称“皇祖先可寒”,天子与可汗(寒)混用,恰与《木兰诗》相映证。魏道武帝在公元386年(登国元年)建魏国,公元398年改号天兴,始称皇帝,自称天子当在这个时候。但民间可能仍习惯称可汗,只在正式的场合才按官方说法称天子。《木兰诗》在木兰与家人问答(“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以及与皇帝问答时都称可汗,而提及明堂大典时则改称天子,可以说正是这种由可汗变天子的过渡时期的反映。以后魏孝文帝改制,实行全盘汉化,禁用鲜卑语,可汗之称,想必无人敢再用。这首诗,该是作于魏道武帝与孝文帝之间的七、八十年间。当时北魏的最大威胁,是来自北方的蠕蠕(柔然)。就在这七、八十年间,双方发生了多次战争,正史(《魏书》卷一零三、《北史》卷九十八)上查得到的,就有二十次:天兴五年(402)、天赐三年(406)、永兴元年(409)、二年(410)、神瑞元年(414)、始光元年(424)、二年(425)、神〔上鹿下加〕元年(428)、二年(429)、太延二年(436)、四年(438)、五年(439)、真君四年(443)、五年(444)、十年(449)两次、太安四年(458)、和平五年(464)、皇兴四年(470)、太和十六年(492)。其间为正史所不载的边境上的摩擦想必更多。《木兰诗》所述的行军路线包括黑山、燕山,这两个地点究竟在哪里,说法不一,有的说在河北,有的说在蒙古,但不管是在河北还是蒙古,都在当时的蠕蠕境内,可见此诗是以北魏与蠕蠕的作战为背景的。也正因为战争如此频繁,需要长期守边、征战,木兰才会一去十二年。(齐先生说:“到延和三年(公元434年),北魏即与蠕蠕和亲。此后至公元449年以前两国间并无战争。”不确。)认为《木兰诗》作于唐代的学者的一个依据,是“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乃府兵制的写照,而这个制度,备于隋、唐。其实隋唐寓兵于农的府兵制,只实行于汉人居住区,从未实行于突厥、吐谷浑,说《木兰诗》反映了隋唐府兵制,正与说木兰属突厥、吐谷浑部落相矛盾。府兵制的关键,在于从军者自备兵器,倒不在于自备鞍马。府兵制起自西魏、后周,“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戈弩,并资官给。”(《北史·李弼等传附录》)只说兵器,并未说到马。唐代的府兵制制定得非常详细,不仅要自备甲胄、兵器,还要自备各种各样的生活必须品,至于马,则是“十人为火,火有长。火备六驮马。”(《新唐书·兵志》)十人六马,也并非人人必备。再来看《木兰诗》的描述:“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不厌其烦反复叙说,却全都说的是备马,无一句说及自备兵器。因此光凭市鞍马,不能断定就是府兵。所谓“南船北马”,当时北方人出远门,马为必备,何况是从军。西魏、后周的府兵制未规定备马,想必就是认为在北方从军备马是理所当然的事,无需硬性规定。以后的隋、唐府兵制实行于全国,才需要规定备马。三、“扑朔”“迷离”就诗论诗,《木兰诗》用语通俗晓畅,少有争议,只有最后一段是例外:“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扑朔、迷离究竟是什么意思,历来有不同说法。汉语这类叠韵形容词,往往语义模糊,并不奇怪。幸好诗中用了“脚”“眼”字样,使我们知道,不管扑朔、迷离具体是什么意思,都是分别形容脚和眼的。撇开了扑朔、迷离的具体意思不谈,这一段诗的意思,本来也不难理解,不过是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因为雄兔的脚和雌兔的眼各有特征(是否真的如此,是另一码事),容易分别,但如果雄兔雌兔在一块儿跑,脚、眼不易看清,雌雄也就无法分辨了。用来比喻在一般情况下男女有别,在战争的时候就难以分清,可谓巧妙。杂剧《女状元》第四折换一种说法,把这个意思表达得更清楚:“双兔傍地,难迷离扑朔之分。”但余冠英先生在《乐府诗选》中注解此诗时,却认为“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乃是互文,也就是说,雄兔既脚扑朔又眼迷离,雌兔既眼迷离又脚扑朔,所以才雌雄难辨。以后的注家,也大都采用余先生的说法。按这种说法,扑朔、迷离不是分辨雄雌的特征,反倒是雄雌一致的标志。人们一般并不通过脚、眼来分辨雌雄,如果雄兔、雌兔的脚、眼无别,又何必特地提出,作为雄雌难辨的证据?而且,按这种说法,兔子在任何情况下都雌雄难辨,以此为喻,岂不是说男女在任何情况下也难以分清呢?这样的注说,真是“扑朔迷离”,越注越让人糊涂。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于加州圣地亚哥沙漏园〔1〕齐天举《关于〈木兰诗〉的著录及其时代问题》,《文学遗产增刊》第14期〔2〕齐天举《〈木兰诗〉的著录及时代问题续证》,《文学遗产》1984年第1期〔3〕齐天举《结论应来自可靠的材料--就〈木兰诗〉的著录及时代问题再答赵从仁先生》,《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87年第1期〔4〕唐长孺《〈木兰诗〉补证》,《江汉论坛》1986年第9期〔5〕黄震云《〈木兰诗〉作者考》,《徐州教育学院学报(哲社版)》1988年第4期〔6〕赵从仁《〈木兰诗〉的著作及其时代问题》,《中州学刊》1985年第5期〔7〕赵从仁《〈木兰诗〉题注源流辨》,《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86年第1期〔8〕王大良《关于〈木兰辞〉及木兰的几个问题》,《中原丛刊》杂志1991年第1期〔9〕米文平《大兴安岭鲜卑石室是怎样发现的?》,《黑龙江文物丛刊》创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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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之墓和民族之气               ·方舟子·  周末抽空浏览了一下几种中文电子刊物,发现马悲鸣又在感叹中国人活该被日本人屠杀,又是洋洋洒洒旁征博引,这回却是扯上了袁崇焕:  “抗清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凌迟处死。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令守护袁墓三百余年的佘家后代齿寒。  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民气,何来尊严?国格、人格又安在哉?”(马悲鸣《中国的“靖国神社”在哪里?》,《枫华园》9904a)  崇祯二年(1629年),袁崇焕率师千里驰救京师,以九千精兵打败十万入寇清兵于北京城下,反被多疑的崇祯皇帝逮捕入狱。第二年八月,袁崇焕被凌迟处死,血肉被愚民抢食一空,其帐下谋士佘义士(名字无考)冒灭门之灾盗出袁的首级,葬在自家院中,址在今北京崇文区第59中学校园内佘家小屋的后面。佘义士临终前遗命佘家子孙此后不许为官、不许回南方老家,世世代代为袁督师守墓。从此佘家开始了三百多年为袁督师起先是秘密的后来公开的守墓史。  满清入主中原后,清廷为安抚人心,大肆表彰史可法等抗清受节南明忠臣,但袁崇焕不属此类。一则袁与清室有杀祖之仇,宁远之战,袁崇焕以兵五千却敌十万,击伤清太祖努尔哈赤,不久努尔哈赤在气恨中不治身亡。二则袁崇焕被害的导火线,乃是皇太极从《三国演义》学来的下三烂的反间计,全国人民都还给蒙在鼓里,误以为袁是卖国求荣的大汉奸,如果为他平反,只会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所以就一直拖到了乾隆初年,《明史》即将定稿,史臣在撰写袁崇焕传时,从《清太宗实录》知道了皇太极的反间计,又不敢照写,最后还是乾隆帝拍板,至此袁崇焕之冤始大白于天下,这时明朝已灭亡了一百年,反清复明也早已成了历史。但《明史》只不过是披露了反间计而已,算不上给袁崇焕平反,对袁的功绩也是尽量贬低的。到了乾隆帝晚年,颇有点仰慕汉家衣冠的意思,又想起了袁崇焕,给袁崇焕和佘义士修了坟,这才算是平反了。但这时距袁之死已有150年,距清之亡也只剩一百多年,什么“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最多算是对了一半。  至于“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令守护袁墓三百余年的佘家后代齿寒。”则是完全的不实了。事实上,终清一代,袁崇焕始终有墓可安葬却无祠可祭祀,算不上“尊重”。民国一成立,康有为即发起在袁墓旁建袁崇焕祠,称“袁督师庙”,并亲自写了庙记及撰门联云:  “其身世系中夏存亡,千秋享庙,死重泰山,当时乃蒙大难;   闻鼙鼓思东辽将帅,一夫当关,稳若敌国,何处更得先生?”  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曾批文指示保护袁墓,不得动迁。一九五二年,由李济深、柳亚子、章士钊等人发起,重修了袁崇焕祠墓碑。之后据说在清明时,政军要员宋庆龄、周恩来、朱德等人都曾去祭扫袁墓。  文革时神州文物遭劫,袁墓亦不能幸免,墓、祠均被红卫兵砸烂,墓园成了中学的操场。佘家第十七代长子也在这时候搬走,不再守墓了,但他的妹妹佘幼芝却坚持守了下去。文革一结束,佘幼芝即四处呼吁、集资,请重修袁墓。但那时候国内学界连岳飞、袁崇焕这些抵抗少数民族的名将是否该算民族英雄都弄不清楚了,海内外闻名的岳坟是重修了,袁墓则一直拖着,一直到了1992年清明节,袁墓才修葺一新。只是袁祠已住进了十几户人家,搬迁不易,现在还未恢复。1994年,海内外轰轰烈烈纪念袁崇焕诞辰四百一十周年,我也曾经写了篇《功到神奇即罪名》的长文凑热闹,为此通读了有关文献,对袁督师越发敬佩。去年回国,因未到北京,也就无法亲睹袁墓修得如何。但广东东莞的袁崇焕故居我是去了。其实袁遇害时,老家也被抄,兄弟妻子被流放,故居早已荡然无存,当地政府在原址围了一大块地,立了个碑,正拟建袁崇焕博物馆。  英雄墓屡毁屡修,前赴后继,这也是中国的国格。佘家十七代人为英雄守了三百七十年墓,古今中外闻所未闻,这也是中国人的人格。北京文物局曾想派专人清扫袁墓,被佘幼芝婉拒,他们宁愿自己继续守下去。老人的女儿焦颖和儿子焦平都表示会成为第十八代守墓人,接力棒从佘家交到了焦家。佘女士说:“不为别的,就为忠义两字。”这样的民气,恐非马悲鸣之流夸夸其谈者所能知。袁崇焕一介书生,投笔从戎,战无不胜,保家卫国,死而后已,以其伟大的人格征服了全军将士,被捕时全军痛哭,弃城东走,袁崇焕自狱中寄信命他们回来继续抗敌,遇害前面对千刀万剐仍念念不忘民族存亡,临刑口占云:“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保辽东。”这是忠义。暴君奸臣腐儒愚民残杀了本民族的英雄,佘家以世代守墓这种方式报英雄知遇之恩,以一家之力替全民族向英雄赎罪,这也是忠义。华夏族外祸内乱、历尽苦难凡四千年,未象所有其他的文明古国那样灰飞烟灭,而生生不息、一息尚存,靠的也是一股忠义之气,至今不绝。忠义之气之所以能够流传不息,是因为现实虽然总有缺憾,历史却大体还是公正;现实中得不到的,可从历史中探求,这是我们民族的仁人志士的坚定信念。袁督师《入狱》诗云:“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辞?”又云:“心苦后人知。”表达的就是这种信念。我们可以告慰袁督师的是,他的清白已在身后一百年被还清,而他的苦心,后人也终于能够知道。斯人已去,浩气长存,只要这个民族不成为马悲鸣所捏造出来的那个民族。(注:佘家近况据冯武勇《为袁崇焕守墓--一个延续三百多年的故事》一文)1999·4·3(寄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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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到雄奇即罪名        ——纪念民族英雄袁崇焕诞辰四百一十周年               ·方舟子·                一  当我写下“民族英雄”这四个字时,不由觉得有些沉重。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地方,还提什么民族英雄,是不是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君不见有人突发奇论,认为“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适”乃是符合现代民主原则的真理,因此在民族战争中,拒绝“弃暗投明”、顽抗到底的岳飞、袁崇焕之流就成了不识时务、抗拒历史潮流、祸国殃民的罪人了。此论一出,居然还很有些人赞同,所谓的民族英雄,在今天某些人看来,不过是疯子、腐儒的代名词。  民主原则本来是处理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方式,现在竟然也被人套用在两个民族的生死决战之中,用以剥夺被侵略民族的抵抗权利,可算是一大发明。未来的侵略者又多了一样堂皇的招牌,被侵略的懦弱者又多了一项自慰的借口。但是不管招牌如何堂皇,借口如何漂亮,总会有不愿当异族奴隶的热血男儿挺身而出,为本民族的存亡作最后的挣扎。虽然由于时势的缘故,这种挣扎也许是徒劳的,免不了要被聪明的后人讥之为抗拒历史潮流,但他们为人的尊严和英雄的气概,却在悲剧性的最后一搏中发出了惊世骇俗的光亮,千百年之后依然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激励着每一个血还没有冷透的后来者。  何况岳飞、袁崇焕等人所奋起抵抗的乃是落后、野蛮的异族(在当时还是异族)的掠夺性侵略,这种抵抗,在任何时候都有无可置疑的正义性。以明末为例,当时后金(清)的全部男丁不过二十万人,全部从军作战,生产劳动靠的是俘虏来的汉人、朝鲜人奴隶。他们发动战争的目的,便是掠夺物产和俘虏人口,每过一地,必定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对这样的入侵之敌,难道应该箪食壶浆夹道欢迎?就算本民族的统治者昏庸残暴,而本民族的百姓何罪之有?在保家卫族的战争中,英雄豪杰只能舍生忘死,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除此别无选择。  这种英雄气概,不是现在的某些自诩的民主斗士所能理解的。即使是在当时,这些置个人安危于度外的民族英雄就已被视为不合时宜的痴人傻子了。请求与袁崇焕同死的布衣程本直就这样评价袁崇焕的为人:“举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汉也。唯其痴,故举世最爱者钱,袁公不知爱也;唯其痴,故举世最惜者死,袁公不知惜也。于是乎举世所不敢任之劳怨,袁公直任之而弗辞也;于是乎举世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也。而且举世所不能耐之饥寒,袁公直耐之以为士卒先也;而且举世所不肯破之体貌,袁公力破之以与诸将吏推心而置腹也。”这样的痴汉,在当时已是“掀翻两直隶、踏遍一十三省”而不可再得,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更是天方夜谭,也难怪有人要把本民族的大英雄拿来作为自己骂街的靶子了。                二  万历十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年,大政治家张居正累死任上,人亡政息;二十岁的万历皇帝开始了他二十五年不上朝的亲政,中国一下子从辉煌灿烂的顶点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万历四十五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压垮大明帝国这一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来了。而腐朽的大明帝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打一场惨败一场,天启二年广宁一役,王化贞的十三万大军全军覆没,四十余座城落入了后金手中,明军士气低落到了极点,正是在这一年,袁崇焕挺身而出,投笔从戎,开始登上了悲壮的历史舞台。四年之后,努尔哈赤率兵十三万,攻打孤立无援的宁远,却被袁崇焕的一万守军打得大败而归。努尔哈赤纵横天下数十年,第一次尝到了惨败的滋味,还在战斗中被打伤,不久郁郁死去。这是明清的长期交战中,明军取得的首次胜利。又过了一年,皇太极欲为其父报仇,“灭此朝食”,亲率两黄旗两白旗精兵,围攻宁远、锦州,攻城不下,野战不克,损兵折将,连夜溃逃。袁崇焕从此威震辽东,令清兵闻名丧胆。                三  崇祯即位,招回因宁锦大捷反而被魏忠贤罢官的袁崇焕,拜兵部尚书,督师蓟辽,赐尚方剑。兵部尚书是最高军事行政官,督师是最高军事指挥官,袁崇焕身而兼之,达到了其军旅生涯的顶点。袁崇焕走马上任,坐镇辽西,满兵再也不敢取道宁锦以入山海关,但是却可能取道蒙古,从蓟门入寇。袁崇焕虽然官为督师蓟辽,蓟州其实是他所管不到的,因此上疏请朝廷务必加强遵化的防守,增设团练总兵。连上三疏,朝廷却因为他推荐的总兵人选被弹劾,不予理睬。朝官还在那里互相推诿扯皮,而皇太极已接受汉奸高鸿中的建议,果然如袁崇焕所料,在崇祯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率领满兵十余万,以蒙古兵为前导,从喜峰口窜入长城,攻陷遵化。这些地方都属蓟辽总督刘策管辖(总督比督师低一级),与袁崇焕无关,但袁“抱心太热”,于二十八日闻警,即与祖大寿、何可纲率兵入援,沿路经过的抚宁、永平(都在河北东北)等地逐路置防,逐城设守,计划截断满兵的归路。十一月初十,袁军到达蓟州,与满兵交锋,满兵没有料到会在这里遭遇袁军,大惊,于半夜越过蓟州向通州退兵,渡北运河,直逼北京。袁崇焕率五千骑兵急速追赶,士不传餐,马不再秣,两天两夜急行军三百多里,竟比满军早到北京三日。崇祯见袁军赶到,大喜,召见袁崇焕,赐御馔和貂裘,但袁崇焕要求让士兵入城休养,却没被批准,只得驻扎在广渠门外。满兵一路上攻来,到高密店时侦知袁军已在北京,无不大惊失色,以为袁军从天而降。二十日,两军在广渠门会战。袁军后来又到了四千骑兵,合起来也不过九千人,以这九千人大战十万满兵,以一挡十,从早打到晚,满兵终于不支败退,连退十几里才稳住了阵脚。本身并不会武功的袁崇焕因为这一仗关系重大,披上了甲胄亲自上阵督战,把满兵一直往北追到了运河,袁据说在战斗中中箭受伤(《朝鲜仁祖实录》)。  这一仗,与宁远之役、宁锦大捷大不相同,并非据城固守,而是硬碰硬的野外作战,连明军最为倚重的红夷大炮也未能派上用场,在军事形势上并无优势可言,而能击败十倍于己的敌军,靠的是誓死保卫京师的高昂士气,赢得十分侥幸。气二鼓而衰,三鼓而竭,士气是不可长期依赖的,作为一个高明的军事指挥官,袁崇焕深深知道这一点。即使是这一仗,他也并不想打,而是不得不打,侥幸以少胜多,他也没有给胜利冲昏了头脑,而是按兵不动,等待随后就会赶到的大批步兵和各地勤王兵。崇祯一再催促他出战,他都以兵困马乏,等待援兵为由加以推迟。其实即使援兵赶到,他也未必就愿意立即跟满兵决战,因为打野战,明军不是能骑善射的满兵的对手。袁崇焕对满兵的战略向来是“战虽不足,守则有余;守既有余,战无不足。”这一次皇太极以倾国之师深入大明腹地,本来极其冒险,拖得越久,对他们越是不利。袁崇焕的计划便是截断满兵退路,把满兵围困住,等到各路勤王兵云集,时机成熟,再四面合围,进行决战,毕其功于一役。即使不能在此役全歼满兵,也当能给以重创,自己先前向崇祯夸下的“五年全辽可复”的海口,隐隐有了希望。这时有两路勤王兵赶到,袁崇焕并未把他们留下守卫北京,而是一路派去昌平保卫皇陵,另一路退至三河截断满兵后路。他自己的主力预计十二月初三、初四日即可赶到,可以开始实施合围计划了,不料初一日自己被捕下狱,使历史因之改写!  对袁崇焕的这一番部署,生性多疑的崇祯越想越不对头:为什么他能料敌如神,说满兵要来就真地来了?为什么打败敌军后不乘胜追击,反而按兵不动?为什么勤王兵赶到他反而把他们驱散?而这时朝中、城中的舆论对袁崇焕也非常不利。这是满兵首次打到北京城外,北京的官民何曾见过这种阵势,巴不得早点把满兵赶跑;高官贵族大多在城外置有家产,现在惨遭满兵蹂躏,自然心疼得狠,见袁崇焕按兵不动要打持久战,官民们便把怨气都发泄到了袁崇焕头上,骂他“纵敌”。我国人民历来喜欢用顺口溜抨击时事,历代统治者对这种民谣也很重视,把他们当成预言看待,而这时候也出现了这么一条民谣:“投了袁崇焕,鞑子跑一半。”(文秉《烈皇小识》)这时的民心竟然认为要赶跑满兵,必须先逮捕(“投”)袁崇焕。这些舆论,自然也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崇祯耳里,更加深了他的疑虑。终于,有两个被满兵俘虏的太监逃了回来,向崇祯报告了他们在敌营偷听来的重大机密:原来袁崇焕通敌,与满兵有密约,二十日满兵并非战败,而是有意退兵,以便让袁崇焕实施他的逼和计划。崇祯至此恍然大悟,觉得所有的谜团一一解开了,立即召见袁崇焕,就在殿上命锦衣卫把袁崇焕逮捕下狱。  当时在场的大学士成基命算是头脑比较清醒的人,叩头请崇祯务必慎重,不要轻信流言,目前敌军兵临城下,局势危急,非平时可比(即不应该象平时那样想抓谁就抓谁)。崇祯自以为证据在手,慎重即是因循,不理(《明纪》)。在兵临城下之时,把自己的最高军事指挥官逮捕下狱,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大概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绝后的创举了。  祖大寿是一起被召见的,见主帅被捕,战栗不知所措。崇祯派了个太监向城外袁军宣读圣旨,宣布袁崇焕罪状,三军放声大哭。初三日,祖大寿与何可纲悲愤之余,决定不再为皇帝老儿卖命,率袁军往东向锦洲奔去。正南下赴援的袁军主力在途中听说主帅被擒,自然也掉头就走。  崇祯这下子才慌了起来,便接受余大成的建议,派全体内阁和九卿到狱中求袁崇焕写信劝祖大寿回来。等到信使追上袁军,已在山海关外了。祖大寿读毕,下马捧信痛哭,全军也跟着痛哭,惊动了在军中的祖大寿母亲,问清是怎么回事后,劝大家回去奋勇杀敌:“所以至此,为失督师耳。今未死,何不立功为赎,后从主上乞督师命耶?”。于是袁军个个争先恐后,即日回兵入关,收复了永平、遵化一带。这一件事,即使是铁石心肠如崇祯也不能不稍被打动,也因此闪过让袁崇焕复出的念头,但也仅仅是一闪之念而已。  加在袁崇焕头上的罪名,是擅主和议,专戮大帅。擅主和议,是指他跟皇太极的议和。皇太极与明军每打完一仗,都要主动议和,这并非如金庸在《袁崇焕评传》中所认为的那样是诚心诚意的议和,多半是带有欺骗性的缓兵之计。袁崇焕对此并非不知道,但是在军事上处于劣势的明军更需要有一段和平的时间用于休养兵马,巩固城池,因此对皇太极的每次议和他都积极响应,两人书信往返不断。这一切并非背着明廷干的,而明廷对议和虽然不以为然,却也并不怪罪。在袁崇焕给崇祯的奏疏中也指明了他的治辽战略就是“守为正着,战为奇着,和为旁着”,对此崇祯本来也很赞赏,当袁崇焕“擅主议和”之时,崇祯甚至还加了他的官,给了他太子少保的头衔,这时候却翻起了历史老帐。明朝的士大夫鉴于南宋的教训,无不以与满人和谈为耻,对于南宋向金是称臣纳款的求和,而袁崇焕与皇太极是不带任何屈辱性甚至还是高一等的议和这种明显的区别都看不出来,敢于议和便被视为秦桧式的卖国贼,而不管议和的目的何在,所谓书生误国,莫过于此,这也就是程本直所说的“举世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也”。(对于与袁崇焕的最后一次和谈,皇太极曾在谕文里抱怨说:“逮至朕躬,实欲罢兵戈,享太平,故屡屡差人讲说。无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号,及禁用国宝。朕以为天与土地,何敢轻与!其帝号国宝,一一遵依,易汗请印,委曲至此,仍复不允。朕忍耐不过,故吁天哀诉,举兵深入。”则这是什么性质的和谈,再明白不过。对于这次议和,清人后来以为奇耻大辱,淹没不载,幸好清宫内阁档案中还保留了这道木刻谕文。)  专戮大帅,是指袁崇焕在半年前以阅兵为名,乘舟至双岛,祭出尚方剑,斩镇守皮岛的左都督毛文龙于帐前。金庸对此颇有微词,认为毛文龙不该杀,杀的方式也不对头。袁崇焕历数毛文龙的十二罪状,确有凑数之嫌,但不服节制、虚报兵额、中饱关银、擅开马市私通外番这几条,在当时确实都是死罪。后人查阅清宫档案,更发现毛文龙当时确实与清人私通(《近世中国秘史》),足见其死有余辜。至于袁崇焕采用那么戏剧化的手段杀他,也是万不得已。皮岛孤悬海外,如果靠下诏擒拿,只能逼反了毛文龙。朝中大臣并非没有不想除去毛文龙的,只是除不了,不敢除,奈何他不得:“是左右大夫皆曰可杀,国人皆曰可杀也。其不杀也,非不杀也,不能杀也,不敢杀也,是以崇焕杀之而通国快然。”(程本直《漩声记》)。朝鲜深受毛文龙荼毒,其国王听到文龙被诛的消息,大喜:“为天下除此巨害。”(《朝鲜仁祖实录》),可为毛文龙该杀的佐证。但毛文龙杀敌无能,拍马有方,领来的饷银,倒有一大半没有运出京城,而是用于行贿。私开马市,用战略物资向清人换来的人参貂皮,也多拿来向朝廷大官上贡,因此朝官喜欢毛文龙的很是不少。袁崇焕把毛文龙杀了,这些朝廷显贵断了一大财路,无不深恨袁崇焕,最恨的是毛文龙的同乡、大学士温体仁。正是这位温体仁,当崇祯闪过复用袁崇焕的念头时,他赶紧连上五疏,请速杀袁崇焕。杀毛文龙,这时便被拿来作为袁崇焕通敌的证据,因为据说清兵最忌惮的倒不是袁崇焕,而是毛文龙,因此便要袁崇焕杀了他作为议和的条件。袁崇焕既然被当成了秦桧,毛文龙也就被捧成了岳飞,《天启实录》中记载毛文龙的罪恶本来不少,这时候的文献反而都颂扬起毛文龙来了。                四  从袁崇焕被捕到遇害,经过了八个多月的时间。既然袁崇焕的通敌证据确凿,为什么会拖这么久呢?金庸说是因为满兵一直到六月份才全部退出长城,在此期间崇祯不敢杀袁崇焕得罪辽东部队。崇祯既然敢抓,抓了以后大家都已知道袁必死无疑,又何至于不敢杀?当时的兵部尚书梁廷栋甚至请崇祯立斩袁崇焕,“则逆奴之谋既诎,辽人之心亦安”(《明本兵梁廷栋请斩袁崇焕疏》),可见在这些人看来,杀袁反而有助于稳定军心。袁案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是党争造成的。原来当时的首辅钱龙锡与袁崇焕关系相当不错,这时也受到了牵连。钱是当初惩办魏忠贤一案(称为逆案)的负责人,因此令阉党怀恨在心。这时候阉党遗逆又在朝廷渐渐得势,便想把袁案扩大成一个新逆案,把钱龙锡这些对头一网打尽。钱龙锡自然在朝中也有些势力,两派便就袁案展开了拉锯战,事情就这么一直拖了下去。此事终于让崇祯发觉,大发脾气,限令五天之内了结袁案(《明纪》)。新逆案因此没能得逞,但钱龙锡也在袁崇焕死后被捕论死,后改判充军。  主持袁案会审的,正是前面提到的梁廷栋。此人曾在辽东与袁崇焕共事,合不来,终于抓住了机会公报私仇。他起初判定的处罚是夷三族。当时的兵部郎中余大成是为袁崇焕喊冤最力的一位,这时吓唬上司说:我在兵部当郎中,已换了六任尚书,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你现在开了夷三族的先例,想想你自己的三族吧。梁廷栋倒真地给吓着了,便与温体仁商量,对袁崇焕减轻处罚,判处凌迟,兄弟妻子流放三千里(袁崇焕无子,《碧血剑》的袁承志自然是虚构的),籍没财产(发现袁家没有什么财产,足见袁崇焕当官之清廉)。  崇祯三年八月十六日,四十六岁的袁崇焕在北京西市口被凌迟。所谓凌迟,便是千刀万剐,是极刑中的极刑;而北京市民先是认为袁崇焕纵敌,现在又都相信袁崇焕通敌,清兵是他引来的,无不以争食袁爷的血肉泄恨为快,使这次凌迟更是空前的惨烈。把袁崇焕误为大汉奸的明末史家张岱津津乐道地记下了这个血腥的场面:  “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石匮书后集》)  英雄肉的价格是手指大的那么一块,银一钱。而我们的英雄,在整个行刑过程中,一直在叹息,即使皮骨已尽,而“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明季北略》)袁爷所悲叹的,不是百姓的愚昧,那对他来说毫不意外,他所悲叹的,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遗憾,即使身受极刑,萦绕在脑子里的依旧是民族的存亡,国家的安危:    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保辽东!(《临刑口占》)                五  袁崇焕对自己的下场,并非一无所知。自从他投笔从戎以来,他所担心的不是战死沙场,而是死于谗言。在奏疏中,反反复复说的也是这种担心。他对天启皇帝是这么说:“顾勇猛图敌敌必仇,奋迅立功众必忌,任劳则必召怨,蒙罪始可有功;怨不深则劳不著,罪不大则功不成。谤书盈箧,毁言日至,从古已然,唯圣明与廷臣终始之。”他对崇祯皇帝也是这么说:“以臣之力制全辽有余,调众口不足,一出国门,便成万里。忌能妒功,夫岂无人。即不以权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见乱臣谋。”“用人当任而无二,信而勿疑。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为怨实多。况图敌之急,敌亦从而间之,是以为边臣甚难。陛下爱臣知臣,臣何必过疑惧,但中有所危,不敢不告。”当我们今天阅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只觉得字字是血,句句是泪,对于自己的死于敌人的反间,死于朝廷的猜忌,袁崇焕早已预见到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良臣择主而适”,不明哲保身退隐山林,反而舍身报国,明知是死路一条,却偏偏去赴汤蹈火?因为人民在受难,民族在沦亡,热血男儿责无旁贷,不敢偷生惜死!  “杖策必因图雪耻,横戈原不为封侯。”(《边中送别》)他的投笔从戎,不是为了封万户侯,而是以收复失地,解辽东人民于倒悬为己任。在崇祯与袁崇焕那场著名的平台对策中,崇祯曾把袁崇焕叫到跟前,对他说:“愿卿早平外寇,以舒四方苍生之困。”这不过是一句套话,袁崇焕竟然大为感动,举手加额:“皇上念及四海苍生,此一语,皇天后土,实式临之。臣所学何事,所做何官,敢不仰体皇上,早结此局。”(《石匮书后集》)为崇祯念及百姓,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与皇太极议和,也是把归还被占领土,放回被俘官民男妇作为首要的谈判条件,毫不让步:“今若修好,则城池地方,作何退出?官生男妇,作何送还?”。  既然把民族利益放到了首位,也就只好不顾个人安危,抛弃家庭幸福了:“予何人哉,十年以来,父母不得以为子,妻孥不得以为夫,手足不得以为兄弟,交游不得以为朋友。予何人哉,直谓之曰:大明国里一亡命之徒可也。”(余大成《剖肝录》)心甘情愿当一个以国为家的亡命之徒,此乃袁崇焕之所以为民族英雄,袁督师之所以为“千古军人之楷模”(梁启超语)。然而这样一个亡命之徒,却惨死于本族人之手,一个屠杀本民族英雄的民族,真是无可救药的奴隶之邦!                六  金庸认为,当时的朝臣之中,大约七成同情袁崇焕,其余三成则主张杀他,根据的是当时余大成的说法。其实余大成在后面还有一句:那同情袁崇焕的十之七“特以所坐甚大,且惮于体仁(温体仁)与栋(梁廷栋),未敢救。”大概不过是余大成为了救袁崇焕的虚张声势,不足为凭。当时敢于公开为袁崇焕鸣冤的朝臣极少,大学士周延儒、成基命、吏部尚书王永光曾上疏解救,祖大寿以官阶赠荫请赎,兵科给事中钱家修请以身代,御使罗万涛为袁申辩,削职下狱。此外就是为此专门写了一篇《剖肝录》的余大成了。而袁崇焕所将的辽兵,当然都知道自己主帅的冤枉,袁崇焕在狱中的八个多月,天天有关外将吏士民到督辅孙承宗的府第号哭鸣冤,愿以身代,而孙承宗竟不敢向崇祯报告。前面提到的那位布衣程本直,胆识与朝臣们相比真有天壤之别,不仅写了一篇《漩声记》为袁辨冤,而且四次诣阙抗疏,无效,愤而请与袁俱死:“予非为私情死,不过为公义死尔。愿死之后,有好事者瘗其骨于袁公墓侧,题其上曰:“一对痴心人,两条泼胆汉”,则目瞑九泉矣。”崇祯成全了他,顺手把他杀了。  更多的人,都觉得袁崇焕该死,即使觉得袁不该死的,也只是觉得袁爷功大,并不知其中另有冤情。逃归太监,对袁崇焕之通敌言之凿凿,令人不能不信。虽然崇祯对此事也许并未加以声张,但当时的人都知道有两个太监对于挖出袁崇焕这个大汉奸起了关键作用(《石匮书后集》)。在这种形势下,敢于为袁鸣冤的人需要承担多大的压力,需要有多么大的勇气。也多亏了这些勇士的鸣冤叫屈而留下的第一手的史料,我们今天才能对这个冤狱的来龙去脉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这几声微弱的不平之声,很快便被淹没了。到了南明,士大夫们,不管是君子还是小人,是博学鸿儒还是无耻之徒,居然都异口同声谩骂袁崇焕是祸国殃民的大汉奸,并且有声有色地编造起袁崇焕如何与清兵暗中勾结的故事来了。就算有几个见识不凡的学者觉得内有隐情,也不敢为袁崇焕辩护,金庸的先祖查继佐编写的《罪惟录》这部明史巨著,提到这桩攸关大明命运的大案,竟然只有“下狱,伏法”这四个字。难怪现代明史专家孟森愤慨而言:“此则明统一日不绝,崇焕功罪一日不明!”而今日竟还有些学者根据明末的这些“记载”,认定袁氏通敌胁和的说法并非无稽,读史之人,能不慎乎!  既然皇帝是如此昏庸,朝臣是如此忌恨,百姓是如此愚昧,一向以“心苦后人知”自慰的袁崇焕便只有期待着历史公正无私的审判了(《入狱》):    执法人难恕,招尤我自知。    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辞。  然而这一天来得实在太晚了,一直要等到乾隆年间,清人根据《清太宗实录》编写《明史》的“袁崇焕传”,世人才知道,原来那两位太监是清兵有意放回,他们所偷听到的机密也是清兵有意让他们听到的,而这一切,都是熟读《三国演义》的皇太极亲自导演的一出“蒋干盗书”。袁崇焕之冤至此大白于天下,然而这时候大明王朝已经灰飞烟灭一百年,大明遗老也都死得干干净净了。                七  金庸的《袁崇焕评传》的主要创见,是认为崇祯杀袁崇焕的根本原因,不是中了敌人的反间计,而是两个人的性格冲突。他的理由是,曹操中了周瑜的反间计,立时醒悟,而袁崇焕从下狱到被杀,长达八个多月,崇祯不可能不知道这是敌人的“蒋干盗书”,之所以还是要杀袁崇焕,是为了掩饰自己当初的愚蠢,不肯认错。曹操中反间,不过是小说家言,不足为据,即使真有此事,则老奸巨猾、足智多谋的曹操能够醒悟,二十不到的毛头小伙子崇祯则未必有这样的本事。但是我也认为敌人的反间不是袁崇焕被杀的根本原因,它不过是擒捕袁崇焕的锁链的最后的一环,而这一条锁链,早已由昏君奸臣、腐儒愚民共同铸就了。  袁案是中国历史上关系最重大的一桩冤案。一提起大冤案,大家马上会想起岳飞、于谦。但南宋之初,名将辈出,岳飞之外,还有韩世忠、张俊等人在,是以南宋还能苟延残喘一百多年。于谦死于功成之后,对明朝的国运并无直接的影响。但是袁崇焕之死,却可以说直接导致了明朝的最后灭亡。他死后,明廷再也找不到一个象样的督师,边事无人,这是第一个后果。第二个后果,是让明军将士因此对朝廷寒透了心。以前明军与满兵交战,虽然屡战屡败,但将士或者战死,或者逃跑,还很少有向满兵投降的。袁死后,才开始有整个部队向满兵投诚的:“以督师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辈在此何为?”。他死后的第二年,投降的明朝将士给满兵送去了红夷大炮,从此明军在武器上也不占优势了。第三,袁崇焕一死,各路勤王兵军心大乱,山西和陕西两路军马溃回家乡后竟然沦为流寇,流寇从此成为大明王朝的又一大威胁,并最终把它埋葬。  袁崇焕死后的十五年,崇祯吊死煤山。明亡,亡得一点也不冤枉。崇祯死前还自称“君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至死不误,带着花岗岩脑袋,向与他一样残忍却更有知人之明的朱元璋报到去了。  天启二年,另一位民族英雄、抗后金名将熊廷弼被朝廷冤杀,传首九边。当时还未成名的袁崇焕兔死狐悲,作诗哀悼。这两首诗,拿来哀悼袁崇焕本人,倒也相当合适。诗曰:    记得相逢一笑迎,亲承指教夜谈兵。    才兼文武无余子,功到雄奇即罪名。    慷慨裂眦须欲动,模糊热血面如生。    背人痛极为私祭,洒泪深宵哭失声。    太息弓藏狗又烹,狐悲兔死最关情。    家贫资罄身难赎,贿赂公行杀有名。    脱帻愤深檀道济,爰书冤及魏元成。    备遭惨毒缘何事,想为登场善用兵。〖后记〗 金庸大侠当年写完《碧血剑》之后,意犹未尽,写了一篇长达六七万字的《袁崇焕评传》附在其后。我当年读的《碧血剑》是大陆的盗印版,删去这篇评传不附,是以我虽然一向留心袁崇焕的研究,却错过了金大侠的高论。直到最近,有网友得知我在写纪念袁崇焕的文章,乃千里迢迢寄来金传让我参考。金庸自谦其评传并无多大的学术价值,只有可读性,则我的这点文字连可读性也没有,或者还有点普及性,不留心明史的人若能因此了解一下这桩大冤案的始末,知道我们曾经有过这么一位被冤杀了的大英雄,足矣。草成此文,以报网友赠阅之谊。凡见于《明史》及与金传重复的史料,文中不另注明出处。                     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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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的监狱             ·方舟子·  我国古代的最高学府称为国学,有太学和国子学两种。太学的历史相当悠久,至少可以上溯到西周,至东汉达到了极盛,汉质帝时太学生竟多达三万人,成为与宦官集团相抗衡的主要力量。晋武帝时又另设国子学。国子是指“公卿大夫之子弟”〔《周礼》郑玄注〕,表明其教育对象乃是贵族子弟,与更具平民色彩的太学并立。隋炀帝时始称国子监。  到了明朝,只设国子监,不设太学,因此国子监同时接收由皇帝指派的贵族子弟和由地方官保送的平民子弟,分别称为官生和民生。就象“国子监”这个名称所表明的,当初立学的用意主要是为了训练贵族子弟,在一百五十名定额中,官生占了一百名。以后国子监的规模越来越大,民生数目越来越多,官生反而越来越少,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八千一百二十四名学生中,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已成为培养民生当官的学校了。  国子监的教育方针,是“奉监规而训课之,造以明体达用之学。以孝弟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务其各以敦伦善行,敬业乐群,以修举古乐正成均之师道。”说得很动听,其实一言以蔽之:作官。在明初,国子监学生〔监生〕的官运确实非常好。朱元璋是白手起家的,改朝换代之后从朝廷到地方各级机构需要大量的新官僚去填充;明初又屡兴大狱,胡案、蓝案、空印案、郭桓案,把大大小小的官员杀得一干二净,靠三年一次的科举是远远不够供应的,监生们也就大走官运。光是洪武十九年这一年,竟有千余名监生走马上任,去填补因为郭桓案杀掉数万人之后遗留下来的空缺,甚至一出校门就当上了从二品的布政使〔省长〕。  在朱元璋看来,理想的官员应该是对皇帝绝对服从、没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奴才,因此在他的亲自设计下,国子监成了候补官僚的集中营,学子的监狱。学生们一进入国子监,便在身心两方面都失去了自由。  “监”字在此读去声,自然不是指监狱,而是跟钦天监、上林苑监一样,表示官署。确实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说是学官的衙门,官员即老师,老师即官员。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实行政治和教育不分的“政教合一”,今天的重点大学的老板是共产党,校长是厅级干部,而当时的国子监的老板是皇帝,其最高长官——祭酒也是从四品的不大不小的官,以下从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到从九品的学录,无不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自吏部。按照规定,国子监这个衙门每天都要升堂,祭酒和司业坐在堂上,其他属官按次序站在两旁,接受监生的朝拜并质问学业,与其他衙门的升堂办公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衙门的第三把手是监丞,虽然是正八品的小官,却是直接管理教员和学生的“现管”,不但管监生的操行,而且还管教员的教学成绩。监丞的办公处叫绳愆厅,实际上也就是执行处罚的刑场。监丞有一本记过本——集愆册,凡是监生犯规,初犯记过,再犯则带到绳愆厅,按到在厅中的行扑红凳上,由皂隶行刑,用竹蓖打五下,三犯打十下,四犯则另外处置:开除,充军或罚充吏役。  监规是朱元璋钦定的,起初只有八条,后来越定越详细,竟达到了五十六条之多。就象现代监狱的犯人要穿囚服一样,监生也要穿御定的制服——褴衫,不许穿常人的衣服。进了这座大监狱,吃住都在里面了,不能随意出入,要出去,先要获得教官的批准,领“出恭入敬”牌〔所以后人干脆把上厕所婉称为出恭〕;想请假或回家,是要皇帝亲自批准的,最好别动这个念头。饮食由公家包了,吃的是大锅饭,会餐的时候禁止喧哗,更不许议论伙食的好坏。朱元璋自己是参加地下行会发的迹,深知群众组织的厉害,因此绝对禁止在监生之中有任何组织的存在,你想组织“监自联”?等着杀头吧。连班与班之间都是禁止来往的,甚至对人对事的任何批评都是绝对禁止的。凡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都是“痛决”,就是带到绳愆厅把你痛打一顿。最严重的犯规是“毁辱师长”“生事告讦”,处罚是“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简直就是一部微型的刑法。而怎么算“毁辱师长”“生事告讦”,那是可以由学官随意解释的。  不用说,监生的功课一定是很紧的。而读的又是什么书呢?最重要的自然是“朱选四卷”——《大诰》初编、续编、三编和《大诰武臣》,那是朱元璋亲自写定的训词,列举他所残杀的官民的罪状和处决方式,族诛、凌迟、枭令、斩、挑筋、去膝盖等等,对这些血淋淋的记录,监生竟被要求每三日背一百字。监生将来是要当官的,因此《大明律》也是必学的。四书五经是儒家经典,当然也是必读书,要求也是每三日背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必读书中还有刘向的《说苑》,因为朱元璋认为这本书记载的许多言行,“深有劝戒”,可以用作修身教材。自然,还必须指定一些大毒草作为禁读书,首当其冲的竟然是四书之中的《孟子》。洪武三年,朱元璋开始读《孟子》,读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些话,正刺着了他的痛处,大发脾气,下令国子监把孟子逐出文庙。但《孟子》在全国读书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已无法动摇,想完全禁止是不可能的,朱元璋便组织了一个《孟子》审查委员会,出了本《孟子节文》,把好端端的一本《孟子》删得七零八落,共删去八十五条,只剩下了一百七十条,作为命题、取士的范本。除此之外,象苏秦、张仪等人的言论,也是“宜戒勿读”的,这样一来,《战国策》等经典著作也大有问题了。  再严酷的规定,只要执行者可以通融,大家还是有活路的。不幸,洪武十五年新落成的国子监的第一任祭酒却是以“极意严刻”著称的宋讷,他不仅是监规的起草者,而且是监规的最忠实执行者,监生们也就一个个给逼上了绝路。宋讷本是元廷降臣,历史不太清白,因此要秉承上意,努力工作以博取朱元璋的欢心。史载他“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晷,夜恒止学舍。”简直就是不分昼夜地为朱元璋卖命,以监为家。然而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对他也不能完全放心,有一次派了一个画工去偷偷画了宋讷的坐相回来。朱元璋见画像上的宋讷面露怒容,更加怀疑,把宋讷召来问是怎么回事。宋讷说是那一天有一个监生摔倒打碎了一个茶杯,他自己觉得没管教好,对不起皇上的信任,正坐在那里自责呢。他的这番回答大概很让朱元璋高兴,但我们由此也可知宋讷是怎么样的一种人了,因为学生无意打碎一个茶杯就整天生气,则那些犯规监生的下场可想而知。朱元璋对大臣搞严刑峻法,宋讷便也对监生来个严刑峻法。每个月都有监生给他逼得自缢身亡,而他对死尸也不放过,一定要亲自验视才准收敛,时人认为其严酷比周兴、来俊臣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所作所为连心存天良的教官都看不下去了,学录金文征向朱元璋抱怨说:宋讷办学太严,饿死了不少监生。但朱元璋不予理会。金文征便串通同乡吏部尚书余□〔火气〕,由吏部令宋讷“致仕”〔退休〕。宋讷当时已七十多岁,也早该退休了,当他去向朱元璋辞别时,说出自己的致仕并非自愿,乃是有人暗中捣鬼。朱元璋大怒,问出原委,把余□、金文征一干人都杀了,把他们的罪状在监前张榜示众,又让宋讷继续当他的祭酒,直到以八十高龄死于任上。宋讷死后,儿子宋复祖继承父业,当了国子监的司业,也跟老子一个德性,有敢违背他老子立下的监规的,“罪至死”!  在重重压迫下,东汉太学生的造反精神在明初监生身上早已荡然无存,偶有不满,也马上给极残酷地镇压下去。洪武二十七年,监生赵麟受到虐待,贴出大字报抗议。按照监规,最多只能算他“毁辱师长”“生事告讦”,杖一百后充军;然而朱元璋对此如临大敌,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在监前枭首示众。第二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给国子监,让大家都知道“动乱真相”。又过了两年,朱元璋对赵麟事件依然念念不忘,召集国子监的官生一千八百多人,在奉天门前训话整顿学风,警告赵麟之流的一小撮动乱分子“我们是不怕流血的”:  “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稽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  而之所以会发生这场风波,乃是因为教员特别是祭酒没有尽心管教,思想政治工作放松了:  “近年着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又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着他呵,好生坏事。”  怪罪下来,教官们也难逃厄运了。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或被杀,或被流放,在任上得善终的,竟然只有那位毫无人性的宋讷。〔本文所引史料参见《明史》“选举志一”、“礼志四”、“宋讷传”、“钱唐传”,《明会要》卷二十五、三十七,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以及吴晗《朱元璋传》〔一九四九年版〕第四章第三节等书,不一一注明。〕1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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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的民族政策小议·方舟子·“胡臭”之“胡”可能指胡人,陈寅恪先生对此考据甚详,不久前《华夏文摘》登载都人先生的考证,其新颖之处乃在于以一个苏北地区的民间传说反驳陈先生的“世之考论我国中古时代西胡人种者”“未尝一及其腋气”。而这个民间传说之所以可信,据都人先生说,是因为“明初对逊元人士的阶级报复,史有明文。”据上下文和论题看,都人先生指的是有一定规模的民族报复,即在明廷政策指导下的,汉人对胡人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报复,而非民间自发的、零星的举动。此事有关明初的民族政策,问题远比“胡臭”之来源为大,不能不一辨。据笔者所知,明初并无如此残暴的民族政策,也未有民族灭绝的屠杀,相反的,明初的民族政策,实际上相当宽厚,尤其对曾经残酷压迫汉人和其他民族的蒙古统治者,可以说是以德报怨。江苏的地盘,是朱元璋从张士诚手里夺来的。此时,朱元璋早已采纳李善长的建议,学习汉高祖不嗜杀以取信于天下,渡江之后,“揭榜禁剽掠,有卒违令,斩以徇军”,可谓秋毫无犯。据他自己的表白,是“元政渎扰,干戈蜂起。我来为民除乱耳,其各安堵如故。贤士吾礼用之,旧政不便者除之,吏毋贪暴殃吾民。”很难想象他此时会对元朝作反攻倒算,甚至仅凭“腋气”大开杀戒。实际上,朱元璋对被俘、投降的元军将士都非常礼遇,还把被俘的万户纳哈吉放归北方。①北伐时,朱元璋在那篇由宋濂起草的著名檄文中宣布:“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②这就明白地告诉天下人,不管是胡人还是汉人,只要愿意归降,则一视同仁,明廷不会象元廷那样搞民族歧视和压迫。北伐大军势如破竹,这篇檄文功不可没,因为蒙古、色目人的反抗心理因之瓦解了。当北伐军即将打到大都,朱元璋还怕诸将胡来,特地亲到汴梁告谕徐达诸将:“昔元祖入主中国,子孙怠荒,罔恤民艰,天厌弃之。君则有罪,民复何辜!前代革命之际,兵戈相加,亲如仇雠,朕实不忍。尔诸将帅克城之日,毋掳掠,毋焚荡,毋妄杀人,必使市不易肆,民安其生。凡元之宗戚皆善待之。”徐达攻入大都,只杀了几个不愿投降的元廷高官,派兵守护元宫以免士卒掳掠,确实做到了“市不易肆”。③朱元璋在统一全国之后,对滞留境内的元裔,更是礼待有加,象在洪武三年,封元宗室密迪里巴拉〔亦作买地里八喇〕为崇礼侯,赐第龙光山。洪武七年,朱元璋对廷臣说:“崇礼侯密迪里巴拉南来已五载,今已长成,岂无父母乡土之思?宜遣之还。”于是厚礼送他北归。④对于蒙古宗王贵族,给予优厚的赏赐,往往还封予高官厚禄。蒙古文人则安排在鸿胪寺、四夷馆等机构从事翻译和教习。对于一般的蒙古军民,则分别编入军籍和户籍,或参加军屯和民屯,给予田地、牛羊,令其耕种自食。明廷的这些宽厚政策,吸引了不堪颠沛流离之苦的塞外蒙古人大量来归,据专家统计,仅洪武、永乐两朝,从塞外迁入内地的蒙古军民就不下七十万人⑤,很难想象,如果此时明廷在境内压迫、屠杀蒙古人,他们会来自投罗网!至于以回回为主的色目人,也不曾受到什么报复。朱元璋曾经提倡伊斯兰教,故深得回回拥护。在明初的南征北伐以及后来的进军大漠,回回将领如常遇春、冯胜、蓝玉,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明朝的建立和巩固立下了丰功伟绩。我们不能因为朱元璋专横残暴,屠戮百官百姓,就想当然地认为他也会对异族进行灭绝性的屠杀,实际上,对本族人残暴,对异族人宽厚,往往是暴君的一个特点。就史书记载,朱元璋屠杀异族人最多的一次是平定滇、黔时,杀了六七万“苗蛮”。⑥但一则那是平叛,二则与蒙古、色目人无关,不能说是阶级报复。民间传说,倘无史料佐证,不足为凭,更不足为考证依据。陈寅恪先生乃一代宗师,治学严谨,举世景仰,其考据,有经则引,有典则据,可谓无一字无出处。倘根据一则史无明文的传说,嘲笑陈先生“闭门造车”、“象牙塔之偏颇”,岂非太过?①《明史》卷一太祖本纪一。②《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一。③《明史纪事本末》卷八“北伐中原”。④《明会要》卷十五“礼优元裔”。⑤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1990年版〕第612页。⑥《廿二史札记》卷三十六“明祖以不嗜杀得天下”。19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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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读史方法和态度”答都人先生--致《华夏文摘》编辑部编辑先生:承蒙《华夏文摘》错爱,在十二月的“留学生增刊”中登出我的一篇读书笔记《明初民族政策小议》。拙文寄出之后,几经波折,到登出之时已过了一个多月了,编辑先生对此事之慎重,令我感佩不已。令人惊讶的是,拙文之后有都人先生的一篇回答;更令人惊讶的是,都人先生的这篇回答早已在ACT〔以下称“中文网”〕上登出,其中的论据都已被我一一反驳,都人先生至今无力提出再反驳,只能在中文网上长篇累牍地帖“大字报”〔中文网网友语〕,对我做人身攻击,如此而已。难怪这一期的《华夏文摘》一出,笔者就收到一些素不相识的网友来函,对贵刊会刊登这样一篇“过时”的大作感到不可思议。我寄希望于都人先生的,是拿出“史有明文”来。都先生却回答我史书不足为凭,岂非风马牛不相及?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都人先生以“一个真正习读明史的人”的身分指导我的“读史方法和态度”时,却一再暴露自己中国历史、特别是明史常识的缺如。在此限于篇幅,只能略举数条,读过中文网我与都人先生的辩论的读者,相信会有自己的结论。都人先生认为我的依据都是来自所谓“主流史书”,而这些主流史书都是照抄明实录,不足为凭。主流史书的确会与非主流史书在某些史实上的记载不一致,不幸的是,二者在此事的记载却没有任何的冲突。在中文网上,我曾经应都人先生的要求,一条条列举了非主流史书、甚至野史在此事的记载,证明它们是令人遗憾的“异口同声”。我之所以只在拙文中列举主流史书,乃是依史界惯例,在主流史书与非主流史书相一致时,以主流史书为据,如此而已。都人先生还根据四十年代日本人的研究,认为“洪武一朝,前述主流史书能提供的不见于实录的资料实在不多,其中和实录冲突的更少”。都人先生若真是学历史的,当知道读史向来注重原始材料,要知道主流史书和实录究竟是否一致,把它们都通读一遍再来发此高论不迟,而不应该迷信“学者”的话。更何况,都人先生自己也说日本人的这项研究是别有用心的,居然还以之为据,从中反映出的“读史方法和态度”的确值得商榷。事实上,因为《明太祖实录》修于建文之时,永乐篡位后,自然要重修,把建文实录并入洪武,删去对建文有利、增入对自己有利的记载。此事见于各种记载,从来不是什么秘密,并非如都人先生所认为的那样是顾炎武的发现。是故,各主流史书的著者,在写洪武一朝的史事时,都不会盲目照抄实录;明末史家谈迁更是有感于明实录特别是《明太祖实录》的缺陷,而立志写一部信史,从而两度完成了震烁千古的主流史书《国榷》。主流史书与实录的不同之处,洪武一朝恰恰是比较多的,现代学者早已将它们都作过了研究,一一列出了。比如《明太祖实录》对明太祖晚年杀戮功臣,多隐而不提,《国榷》却直书不讳。都人先生声称“其他文献不敢与实录相左”,不过是不熟悉明代史料的想当然尔。与人辩论明初史实,都人先生却把大部分的篇幅都用于列举唐、宋、清、现代、甚至美国之事作比,还莫名其妙地说“方先生以清末民初作比”〔拙文并无这种比喻〕,对于明初之事,反而以“朱明杀害外族的明文在非汉族的历史书中屡见不鲜〔见本人在ACT上所举例子〕”这么一句话轻轻带过。读中文网的朋友都不难明白都人先生为何在如此关键的问题上语焉不详,因为他在ACT上所举的那些例子都是不堪一击的,其中还出了一个有点明史常识的人都不该出的大笑话:把元臣陈友定于元至正二十二年在泉州杀西域人〔姑且相信真有此事〕当成“明初对逊元人士的阶级迫害”的证据!都人先生终于披露,他写下“史有明文”那句话,是因为《大明律》规定“蒙古、色目人”“本类不得自相嫁娶”。把一条法律条文当成实际发生的史实,这种“读史方法和态度”的确值得商榷。都人先生不知或有意忽略了在这条规定中有一条小注:“务要两相情愿”,在后面更有一条实际取消该规定的但书:“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①都人先生大概真地不知道,明初《大明律》的法律权威地位并未确立,执法上是“依例不依律”,以致成祖一即位,便颁诏禁止“妄引榜文条例为深文”,要求“一依《大明律》拟议”②。更有许多资料表明这条“禁止本类自相嫁娶”的法律并未得到执行,对这条法律的前因后果,中文网的读者相信也已有了自己的结论。的确,对于明初是否存在对逊元人士的阶级报复,“其实是没有太多需要商榷之处的”,只不过学术界的结论与都人先生的高论相反而已。拙文不过是一篇读书笔记,并无都人先生那样的新颖见识。对此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拙文所列的参考书之一《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1990年版〕的第四编第一章“蒙古族及其与明朝的关系”和第四章“明代的回族及其与各族的关系”〔按:所谓“色目”主要是回族〕,此书是国家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民族学科重点项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集体编写,其权威性是显然的,如果都人先生真地那么相信权威的话。身居海外,倘若不是真正对明史感兴趣,要知道今天明史学界的动向的确不易,所以在“临时抱佛脚”时只能找到几本四、五十年代的“外国历史书”应急,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个不知陈友定为何许人,弄不清元末与明初之不同的人;一个读不通《大明律》的人;一个读不懂陈寅恪先生的文章,把随便什么人都当成陈先生所说的“世之考论我国中古时代西胡人种者”的人;一个根据一则于情于理都为无稽的民间传说嘲笑陈先生“闭门造车”的人;一个不读不信本民族史书,却迷信“外国历史书”有关中国历史的描述的人;一个出言不慎被人纠正,便恼羞成怒破口大骂的人,却自诩是“一个真正习读明史的人”,居然教导起别人的“读史方法和态度”,那已不只是“太过”,而是近于滑稽了。如果都人先生的确是吃历史,甚至是明史这碗饭的,则未免也太可怜了点。他尽可以放心,本人绝无意去抢他的饭碗。本人另有谋生手段,读明史不过是一项业余爱好而已;但是我将为今日历史学生〔学者〕历史知识之不高明、治史态度之不严谨、学术品格之不高尚而感到悲哀。编辑先生,本人完全理解贵刊并非学术刊物,无法对这种历史学术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但本人认为不应以一篇过时的、已在中文网上被驳倒的文章作为这个问题的结论,因此恳请你们能在近期内刊登此封作者来信,以正视听,以示公平。祝编安!①《大明会典》卷一六三②《明会要》卷六十四方舟子〔寄自美国〕1993、12、27(此信未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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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酷刑·方舟子·《大明律》草创于吴元年,制定于洪武六年,至洪武二十二年完备,洪武三十年颁行天下。在此之前,作为决狱标准的是朱元璋亲手写定的《大诰》。明初处元代法纪纵驰之后,故太祖决定法外用刑,以严刑峻法治乱世,以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见于《大诰》的酷刑,有族诛、凌迟、极刑〔凌迟本已是极刑,则这一极刑之残酷定甚于凌迟〕、枭令、斩、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去膝盖、剁指、断手、刖足、阉割为奴、斩趾枷令、常加号令〔至死而止〕、枷项游历〔遍九州之邑〕、免死发广西拿象、人口迁化外、充军、全家抄没、载罪还职、载罪充书吏等三十余种,多为《大明律》所无,那项“免死发广西拿象”更是带着几分幽默,此即所谓法外用刑。而量刑标准,也比《大明律》严酷得多,四十年之中,据《大诰》所载,凌迟、枭示、族诛有几千案,弃市以下的有一万多案,这些案子,如果按《大明律》量刑,大多是罪不至死的,有的甚至只该受到轻微的惩罚,象官吏隐漏文书不报的,按律只杖八十,收粮违限的,只杖一百,而《大诰》居然全都用凌迟之刑;有司滥设官吏,按律只杖一百,囚三年,而大诰却是族诛。真是令人触目惊心!如此滥用刑罚,也难怪为了浙江的一件假钞案,而“捕获到官,自京至于句容,其途九十里,所枭之尸相望”,连朱元璋自己也感叹说“其刑甚矣!”〔《大诰》伪钞四十八〕而这些酷刑,真可谓设计巧妙,用刑者为了折磨罪人,到了挖空心思的地步。差不多同时,中世纪基督徒也在想尽种种法折磨迫害异教徒和女巫,两相比较,不由让人感叹人性都是一样的,东西方的智慧在这一点上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而我们也该庆幸这样的时代大概是一去不复返了。根据《孤树裒谈》等野史的记载,以下列举一些较别出心裁的酷刑:铲头会:这个刑罚是用来对付“顽民窜避缁流”的,把这些“盲流”抓起来,排成行掘坑活埋,只剩头露在地上,然后用大斧削过去,一斧头砍下几颗头来。刷洗:把犯人剥光了放在铁床上,浇上沸水,用铁刷刷去皮肉。枭令:用铁钩钩住犯人的脊骨,吊起来示众。称竿:把犯人绑在竿上,另一头挂上石头。抽肠:把犯人绑在竿上,用铁钩钩入谷道,把肠子钩出,再在竿的另一端挂上石头,犯人的身体向上弹起,肠子也就全钩出来了。剥皮:每一地的土地庙都是剥皮的场所,称为皮场庙。凡贪赃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放在官府公座的旁边,以警告后来的官员。到了洪武二十八年,该杀的都杀光了,朱元璋觉得天下太平了,自己也老了,可以让子孙吃吃现成饭了,于是在这一年的五月下诏禁止酷刑:“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奸顽刁诈之徒,情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措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长法。以后嗣君统理天下,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鲸、刺、非刂、劓、阉、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太祖实录》卷二三九〕这里虽然说“止守律与大诰”,但从上下文关系看,他是不要后人守大诰的,一切以《大明律》为准。他自己确实也是希望自己的子孙不要象自己那样依靠严刑峻法治国的,有一次与太子出郊,指着路旁的荆树教育太子说:“古人用此为扑刑,以其能去风,虽伤不杀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儿当念之。”〔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晚年太孙参政,改重刑七十三条,朱元璋也很赞赏,说:“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明史》卷九十三〕洪武之后,对死刑的执行大体上按照《大明律》,以上的那些酷刑算是消失了。《大明律》对死刑的规定还算是相当人道的,只有斩、绞两种。但此外还有不列于五刑的凌迟,专门用于对付大逆不道。凡是凌迟处死的,按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即所谓千刀万剐,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最后一刀才是斩首。行刑时在旁边架一丫形木杆,挖出肝腑后放在上面示众。国人似乎自古以来就喜欢看杀人,看凌迟时更是“人集如山,屋皆人覆”〔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五〕19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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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笔法·方舟子·中国向来极其重视历史,其重视程度无任何其他国度可比;中国的史料也非常丰富,其丰富程度也是无以伦比。但中国史家的治史态度却谈不上严谨,以现代史学标准来衡量,至少有两个缺陷,第一是人神不分,神话、鬼话、历史混杂,上古史是如此,中古、近古也同样如此,堂堂二十四史,也充斥了妖魔鬼怪,朱元璋出身的时候,据《明史》说,红光满室,邻居以为失火了,跑来救火,整个一神话。第二,是有太多的忌讳,玩春秋笔法,公然标榜为尊者讳,为仁者讳,若到了极端,便只有主观的历史,没有客观的历史。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的历史向来不被认为是独立的学科,不过是附属于政治或思想〔道也〕,是为了史以载道。而始作俑者,就是那部被称为第一部编年史的《春秋》。以史学的角度看,一部《春秋》,简直不成样子,公然撒谎还自以为高明,最明显的,莫过于明明是赵穿弑君,却偏偏要说赵盾弑君,赵穿则连提也不提,放过了元凶,却非要让一个连帮凶也算不上,至多是姑息养奸的人来顶罪,历史有这样荒唐的写法吗?然而《春秋》却被尊为史书的典范,流毒数千年,在欧阳修编《新五代史》时,还把他发扬光大了一下。直至今日,在官方史学中仍可见其阴影。据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俱”,那不过是孟子想象中的大话罢了。可举得出一个惧的乱臣贼子的名字来?其实是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不惧,岂但不惧,根本就不屑一顾。如果连一部不敢如实记载,只敢吞吞吐吐地影射,而且要不是门徒注释连影射也看不出来的流水账也惧,那他是连当个小贼也不配的,更不必说当乱臣贼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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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随想·方舟子·一九九零年四月五日,天安门惨案之后的第一个清明节,我在北京作毕业论文。当局怕大家在这时候闹事,又来个“四五”运动,便下令在这一天北京各大学放假,郊游疏散。我所在的科大研究生院,便组织大家去游刚刚修好的慕田裕长城。我便在这一天,在无数中国人“欲断魂”的日子,第一次看到了我们中华民族举世闻名的象征,看着那蜿蜒起伏在山巅上延伸至无穷无尽的远方的褐色城墙,想到的是我们祖先的图腾--龙。我本来对这个拼凑出来的凶猛的怪兽毫无好感,那一刻,面对着这悲壮地挣扎着的身躯,却被感动了。脚下的砖块是崭新的,这是现代长城,不是我朝思暮想的明长城。我在城墙上向西往前走,钻过了铁丝网,是一片残砖断垣,这才是真正的未加修饰的明长城。这时候已经无法走了,而必须手足并用往上爬,爬到了最高峰,放眼望着塞外,想起了《明史》上的那段话:元人北归,屡谋兴复。永乐迁都北平,二面近塞。正统以后,敌患日多。故终明之世,边防甚重。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守御。说起长城,大家马上想到的是秦始皇。但是秦长城虽说是遗址犹存,真的让你去看那些遗址,不说你很难想象那是长城。我们今天的所谓长城,都是明人修的。清时塞外归附,没有必要修长城,就让明长城历经几百年风风雨雨,破破烂烂地以原貌保留到了今天。明人也并非一开始就想到修长城。在洪武、永乐、宣德的时候,大明国力强盛,在与北元的作战中处于绝对优势,采取的是扩张的姿势,不会想到去修长城把自己围起来。徐达、邓愈他们,只是加固一下边塞各城的城墙而已。到了英宗正统元年,明朝的国势开始衰落,才有一个叫朱纯的给事中上疏请修塞垣。土木之变之后,大明与北元的对抗从攻势转为守势,修长城--明人称之为边墙,才变得十分迫切。但是边墙的真正开始修筑,却一直拖到了孝宗成化十年,由延绥巡抚余子俊开始,在西部共筑了一千七百七十里。这时候,辽东的局势也变得危急了。成化十三年,开始在辽东增修墙堡。弘治六年,御史李善请筑辽东边墙,从山海关一直筑到了鸭绿江,虽然工程简陋,不可与山海关内相比,但是在明人的眼中,那的的确确是边墙,也就是我们今天之所谓长城。这样,“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就有了绵绵不绝的屏障!说起长城,不能不提到另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戚继光。他在清除了倭患之后,又带着三千英勇善战的浙江兵,北上当蓟辽都督同知,为国家守边了。他的主要功绩,就是在其治内大修特修边墙。我在慕田裕看到的那段长城,大概就是当年戚爷监修的。起初,戚继光管的是蓟州。俺答汗入贡之后,蓟门安然无恙了,而辽东边患又起。图门汗率辽东土蛮袭击锦州、义州、沈阳等地,屡败明军,甚至一直打到了山海关。已升为左都督的戚继光这时候就屡屡到辽东作战,与李成梁(朝鲜族)配合,击退了蒙古兵的一次次进攻。辽东那些简陋的长城,在这些战斗中自然是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什么要大修特修长城?这个问题恐怕就跟问当时的城市为什么要修城墙,大户为什么要修院墙一样的简单。而长城真地有用吗?自以为高明的今人也许要嘲笑长城不过是座废物,何尝抵挡得住外族的入侵。就连鲁爷也这么说:“其实,从来不过徒然役死许多工人而已,胡人何尝挡得住。”但最后的抵挡不住并不等于在此前长城就毫无用处,至少使得敌人的入侵会困难得多,就象大户的院墙抵挡不了飞檐走壁的武林高手,却可以令一般的小偷望而却步。明人对长城的重要性的体会,一定要比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今人深刻得多。就说明末吧,清兵虽然三次入寇打到北京城下,每回却都要绕着长城兜一大圈寻找薄弱环节,到真地打入内地,早已人困马乏,不敢久留,抢掠一番就又退了回去。直到吴三桂打开了山海关的大门,长城才真正成为了废物。至今还有人对吴三桂咬牙切齿骂之为大汉奸,正可以说明长城在防守中的重要性。然而在当时,当我站在明长城的顶端,却并没有心思去想长城的这些是是非非。我想到的是死于长城下的亿万冤魂,和一年前长安街上的英魂:古长城曾经有过那样的时候招魂的骷髅旗痉挛地升起这一具用泪痕血迹涂抹的木乃伊啊据说因此将要复活那些殉葬的人们垂死的呻吟也成罪恶的谎言只有祭神的欢歌和暴君的虐笑忽远忽近 绵绵不绝绵绵不绝的围墙挡不住还是绵绵不绝的风再也没有塞外风光大纛无存 旗杆依旧在炮筒死死盯着的早已是汉家的天空只有山锋依然如利刃曾被割破的天空啊宁静如六月的一个夜晚纷纷扬扬地洒落是一地的断砖碎瓦究竟要捡起哪一块才算是我们的天清明时节秦时的太阳灿烂然而贫血桃花在坚硬的尸骸上开放冤魂们 或新或久 一起歌唱10/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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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色 圣 贤·方舟子·话说曹操有一日大宴宾客,喝得烂醉之时忽然眉头一皱,愁上心来:这一杯酒喝下去要喝掉多少粮食?这一场大宴喝完了要喝掉多少粮食?要是全国人民都这么喝又要喝掉多少粮食?现在我们国家还很困难,广大人民群众还在贫困线上挣扎,这么喝下去,可是要亡国的。于是下了一道禁酒令。这是不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禁酒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最后一次。本世纪二十年代美国也学着禁过十几年的酒,黑帮和警察为此兵戎相见大动干戈,为后来的好莱坞提供了多少素材。中国的老百姓另有一套对付办法。主上不让喝,咱关起门来偷偷地喝就是了。防备隔墙有耳,酒不能再叫酒了,得改个名称,管白酒叫贤人,清酒叫圣人:您来点贤人?不不,还是要圣人吧。都说中国人热衷于泛道德,这一泛就泛到了酒桌上。“座对贤人酒,门听长者车”,要是不知道这道德是怎么泛上了酒桌的,这一联杜诗之妙就难以领会了。但太白却说:“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如此说来,以圣贤名酒,还是抬举了圣贤了。要是觉得关起门来喝酒不痛快,偷渡到国外去又如何呢?当时外国也在禁酒,而且更加厉害。比如说蜀汉,竟禁到不仅不能有酒,连酒具都不能有--你要不是想喝酒,留着酒具干什么?所以得请你到局里去说清楚。就有大臣向先主进言:应该把全国的男人都关起来。为什么呢?他们都随身带着淫具呀。自古酒色一家,也怪不得此公从酒具联想到了淫具。孔融也对曹操说,既然因为酒可以亡国而禁酒,历史上也有因女人而亡国的,何不禁婚姻?象这种只会说风凉话的臭老九,也只能咔嚓了结。曹操自己禁了酒,以他一贯以身作则的作风,大概自己也不能去要杜康了。何以解忧?还有娇娘。找一群十七八岁的女文工团到床上表演“主公挥手我前进”,那是敌人的造谣中伤,信不得的。百万雄师过大江,是为了去抢别人的老婆,而且一要就是两个,倒是有专门为此而建的铜雀台为证。别人的老婆没抢来,铜雀台也不能空着,临死前还得为如何打发台里的众美人大伤脑筋,一条一条交代得清清楚楚才瞑目,据说因此“贻尘谤于后王”,那是后来文人的无知之见。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可见好色也不是什么坏事,只要能做到好德如好色,就可算是圣人了。子见南子,完事后赌咒发誓一番,也一样是圣人。反过来,也可以追求好色如好德,把道德再从桌上泛到了床上。比如“后王”李后主,就把与大小老婆的寻欢作乐称作“敦伦”,好象只是身不由己地在履行一项伦理仪式,何等的神圣。但是比起崇拜“道德经”的道士,却又是等而下之了。在道士们看来,房中采战,不是行淫,乃是行道,更是“积功累仁”的功课,丝毫马虎不得,放纵不得。“凡采药之时,即有灵官执鞭,鉴察护持。如一心行道,便能得药成仙,若淫念一起,便为地狱种子,立堕三途恶趣,灭迹分形,可不慎欤!”居然还有专门的神仙如窥视狂一般监视着你在床上的表演,一举一动一思一想都看得清清楚楚,一念之差,下场便有天壤之别。道德这一泛,又从床上泛到了天上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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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懂和卖弄·方舟子·诗文看得懂看不懂,有时候是知识多少、悟性高低的问题,不该一概排斥。比如赋格、虎子谈莫扎特,我就看不懂,可也没觉得他们是精神病:-)。当然,如果以别人不懂为荣,你越不懂他越高兴,确实该送进精神病院去受受教育:-)。卖弄学问的确可恶,不过他这一卖弄,说不定我们就学到了点学问,倒也并非一无是处。如果大家怕卖弄,全都说些人尽皆知的事,恐怕很无趣吧。最高的境界该是卖而不弄。比如读鲁迅文章,不知不觉就买了许多东西,却不觉得他在卖。而读钱钟书的文章,虽然一样买到东西,却可以觉得他是在迫不及待地把货囊里的东西往外掏,不管是否必要,一股脑儿全往你手里塞。钱是学者作文,卖弄是其本色,而鲁是宗师作文,传道才是其目的,不必招徕读者而读者自趋之若鹜。1997.9.3.

    剽窃与模仿·方舟子·英国诗人奥登有句名言:好的诗人剽窃,坏的诗人模仿。据说艾略特的《荒原》即是剽窃的范例。其实这在中国也是古已有之了。古诗作法有所谓点化法、翻案法,也就是剽窃法。宋人赞杜诗无一字无出处,换句话说也就是无一字不剽窃。但此处所谓的剽窃,乃是对前人用法的加工、改造、再创造,把别人的石头点化成了自己的金子,才能算是“好”,并非整句整段地抄袭做名门状。即使偶有整句的抄袭,如小山“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之类,也是因为原作实在太差,这么一抄反而抄出了新境界,才不被讴病。如果原作已是金子,再怎么点化也也只是在做无用功了。宋陈刚中的《阳关词》,“客舍休悲柳色新,东西南北一般春,若知四海皆兄弟,何处相逢非古人”,纯从王维诗化出,而且境界比王诗还高,但王诗已是名作,化来化去也化不出什么名堂出来。如果既剽窃又模仿,不能算不好不坏的诗人,恐怕要比坏诗人还要等而下之,算不得诗人了。不幸现代人写旧体诗大抵如此,词汇是剽窃古人的,作法是模仿古人的,没了个性,也就算不上是诗。一华之所谓“浑成”,阿瑟之所谓“神韵”,可以说都是针对这种情形而言,浑成者不剽窃,神韵者不模仿,都是要写出属于自己的东西出来才算数的。1997.8.23.

  自我与文学·方舟子·在六十年代生物学家曾做过实验,看看动物会不会知道镜子中的就是自己。他们在麻醉的状态下在动物的眉嵴上涂上一道无味的红颜料,如果不照镜子是看不到这道红色的。结果呢,只有类人猿(黑猩猩、猩猩、大猩猩)才会从镜子中发现自己头上有这道红色,并用手指去碰它,再把手指拿到鼻子好奇地下闻一闻。其它的动物包括猴子都没有这个本事。猴子显然知道镜子是怎么回事,如果它从镜子中看到你出现在镜子中,会马上转身瞪你,但是它就是不知道自己的影子是属于谁的,还是缺少自我意识。聪明的黑猩猩还能借助镜子剃牙,甚至好奇地探寻它平时看不到的身体部位(比如阴部)。类人猿是除了人类以外唯一具有自我意识的。曾经有一项研究中,教黑猩猩使用计算机键盘,每个键是一个单词,用非象形的符号表示。结果表明黑猩猩能够死记硬背一百多个单词,其中一个就是“我”。如果黑猩猩想要香蕉,它就会敲打分别表示“我”“要”“香蕉”的三个键。不是“香蕉”或“要香蕉”,而是“我要香蕉”。如果黑猩猩的词汇量再大一些,也许就可以进行文学创作了。相反地,一台计算机所能掌握的词汇量也许比任何一个人都多,我们也能编程序让它模拟文学创作,但是它不具有自我意识,就永远不是真正的文学创作。自我意识,乃是一切文学创作的起点。不只是象李义山那样咀嚼个人的悲欢才如此,即使是象老杜那样把诗创作放在国家民族的尺度,浸透其中的仍是个人的体验。所谓的“诗史”,并非旁观者的超脱的客观的历史,而是自我的主观的历史,而诗人和史家的区别就在这里。发自我心,实际上也就是直指人心。人是唯一能够理解别人的意识的动物,这使一切的心灵交流成为可能,而文学的创作也就不只是个人的呓语。我现在仍然相信人心是可以相通的。能够感动自己的,也一定可以感动至少是一些其他的人,乃至于未来的人。我们能与古人共度千年的时光,所依赖的就是这一条心灵的纽带。在这一点上,许多现代派、后现代派的信徒全都本末倒置了。他们的追求不是深入自我的内心,而是朝向引人的表面。在他们看来,人类心灵的内涵已经被揭示怠尽,需要变换的只是表达的形式。他们不相信世上最广阔、最深沉的乃是心灵。这样的人,一定有着一颗窄小的心。形式的翻新,也许能给人以一时的刺激,但是即使能够留下一丝印象的话,也只是刺激的痕迹,而不是作品本身。也许这样的追求也能产生杰作,但这样的杰作只有同道才有可能欣赏,而对彼此依赖、互相赏鉴的小圈子的人的真诚,我总是表示怀疑。最多是拍案叫绝罢了,而叫过便忘,并不能真正在欣赏者的心中留下什么余味。当听到有人推崇某人的作品时,我总是想问问他这些作品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什么痕迹,哪怕只是记得一语一句?这样的作者和读者其实都是现代瞬时消费社会的产物。一日一诗一文,象一幕幕热热闹闹的打斗拼杀,象场场不同、妙语连珠的脱口秀,象几百集的肥皂剧,象流水作业的速食店,一切都以量取胜,只要能在当时吸引得了人,就是大功告成。他们不需要心灵。他们不追求永恒。他们没有自我。1996.11.5.

小说家的胸襟·方舟子·  西西能读《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原著,很令我羡慕。傅雷的译笔虽好,《约翰·克利斯朵夫》也被誉为翻译的典范,但总不如原文吧。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很想学习法文,为的就是能够阅读法语名著;但再一想,学了这么久的英文,读狄更斯还颇为吃力,为了能读法语名著,这法文得学到猴年马月了,只好打消这个念头。  我始终认为,法国小说的成就要高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小说,跟法国名著相比,中国的所谓四大古典名著,不过是故事书而已,从来就没能打动我。行者称赞中国古代的性文明,却被人称之为“民族虚无主义者”,扣帽者若不是把行者当成了异族,就是不懂“民族虚无主义”是什么号码的帽子。象我这等鄙弃本民族的小说的,才真正称得上是民族虚无主义者吧。  感谢傅雷这样的翻译家,使我这种不懂法文的民族虚无主义者也能读到司汤达、巴尔扎克、雨果、左拉、罗曼罗兰的作品。如果我们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位大师,中国小说在世界文学的地位就要上升好几个台阶吧,而人家竟然连着出这么多位,不服行吗?西西说还有一位普鲁斯特,是被一些评论家称为本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的,但我没读过他的著作,不知道怎么个伟大法。他的代表作中文译作《追忆逝水流年》,曾在《世界文学》之类的刊物上读过一两章,觉得读起来太累,也就没怎么读进去。现在是有了全译本了,但我是没机会也没心思去读了。  我已说过,《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我读的最后一部名著,其它的名著自然都是此前读的了。印象较深的是雨果的小说。《巴黎圣母院》中,那位老修女发现自己深恶痛绝、就要被处死的吉普赛女郎竟是失踪多年的女儿时那撕心裂肺的一幕,是我读过的小说中最为悲惨的,那一声声哭喊,现在想来,仿佛仍响在耳际。雨果还有一本不太出名的小说《海上劳工》,我读过它是因为我买了它,我买了它是因为书店降价处理,也在我读中学的时候。书中的主人公——一位海上劳工——地位卑微然而心灵高贵,深爱着的姑娘嫁给了别人,在婚礼上,是个穷牧师的新郎拿不出戒指来,海上劳工便即时地送给他自己为这位姑娘准备多时的戒指,然后到海边的悬崖峭壁上,坐着静静地等大海涨潮把自己淹没。那同样是刻骨铭心的一幕,令人心碎,令人心碎。  读他们的书,会感到一股凛然正气扑面而来,这是读现代的小说极少有的。这些大师,都有着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都是人类的良心。他们出在法国,然而属于全人类。当英法联军一把火烧掉了圆明园时,很少有人象雨果那样对自己国家的军队怒不可遏,发表长文声讨。我们把火烧圆明园当成国耻,雨果却当成人类的耻辱。虽然,圆明园在当时是平民百姓无法一观的皇家园林,但是--雨果指出——历史已经证明,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的皇家园林都会为人民所有,因此这座人类有史以来建造的最美丽的园林的消失,乃是全人类无可弥补的损失。当我凭吊圆明园的时候,想到的不是毋忘国耻,却是纵火者的同乡的这些话。  没有这样的胸襟,也写不出那样的巨著。现代小说家缺少的大概正是这一点。1995.2.

   最 后 的 小 说·方舟子·  张承志的小说,只翻过《黑骏马》、《北方的河》。年代久远(十年前了吧),不要说《黑骏马》,连《北方的河》也忘得一干二净。那一天百合谈起《北方的河》,我只能吱吱唔唔,表现不比她从前的第n任男友强多少。对于小说的记性,我本来就极差,不读第二遍,就什么也没留下。这也有个好处,读完了金老的十五篇,就不会感叹天下再无可读之书,还可以一读再读。  然而曾经有一本小说,而且是厚厚的四大本的长篇小说,我只读过一遍,就永远地留在了心里,那就是我在高二时读到的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去年年底,与几个朋友磕着瓜子熬夜,熬到五六点钟,各自谈起了对自己的人生观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我马上想到的就是这一本,似乎又体验到了当初彻夜读它时的那种激动。我很幸运,在我敲扣人生的大门之际,读到了这本书,并且注定要被它影响一生。跟读金著的感受完全不同,它带给我的是心灵的激荡和深沉的思索,思索完毕,就可以无所畏惧地走进人生的大门。在读完之后,我觉得我已经把一切都想通了,至今我依然认为,对那些最重大的疑难,我在当时就都想通了。思想的成熟,也许就从那时候算起,以后不过是借着惯性行尸走肉而已。这种心路历程,相当于父辈之读《钢铁是怎样练成的》。在读《约翰·克利斯朵夫》之前,我也读过那本书,却没什么影响,时代毕竟不同了。  读完之后,倒真有了天下小说已读完了的感觉,此后再也没有去读这种深沉而冗长的著作,对我来说,已毫无必要了。世间恐怕也难以再找到一部如此震撼人心的小说吧。而我也再未把它读第二遍。一遍,也许就已足够了。1989年左右,安徽人民出版社降价处理《傅雷译文集》,一块钱一本,我赶去买其中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只买到了后三卷。向出版社写信要第一卷,没有回音,因此我也就未能读第二遍。要重温旧梦,总该从头温起的。这里的英文译本,我也没想过去借来看看,大概也是出于相似的理由。  就把那一段旧梦,永远保留着。1995.2.24.

                  纯真的失落·方舟子·  大陆上了年纪的人爱说这么一句话:“文革把人心搞复杂了。”的确的,文革让本该纯真的青少年失去了纯真,尤其是我们这过渡的一代,既赶不上闹革命,又来不及去赚钱,便只好小小年纪装作已看破红尘,一个个老气横秋起来。因此,看看台湾大学生写的诗歌、散文,就有了隔了一代的感觉,仿佛出自大陆中学生之手。文笔的成熟与否且不说,那文风却是纯之又纯,往好处说是清秀细腻,往坏处说是幼稚浅薄,即使是想写得深刻的,一读之下也就发现了不过是少不更事的人在那里装深沉。  赵翼说:“国家不幸诗家幸,话到沧桑语始工。”伟大的文学,一定是产生于多灾多难的民族。在一个富裕的社会,就只剩下个人的小小的悲欢可以咀嚼了,即使想由小见大,由个人显示宇宙,功力不够,也就只透着假,还不如就那么一直小家子下去来得自然。  纯真的失落,幸还是不幸,我不知道。但我总愿意看到一个女孩能够永远纯真。1994.4.10.

         金古大对决·方舟子·  拥金运动时我就已表过态:我是不读武侠小说的,但金庸的除外。所以这古龙的小说也就在不读之列。一句一行的车轱辘话倒没什么,跳着读反而方便。我从前很反感那些充斥书中的“至理名言”(据说还有人编古龙名言集),把读者当小学生教训,现在想来那其实也是可以跳过不读的。我最看不惯的是古小侠的懒惰,一场打斗,好不容易开始了,却是你快,我更快,三言两语,就完了。还往往以“别人都没看清怎么回事,剑已刺进了他的喉咙”搪塞。别人看不清,作者却是应该看清的,否则写什么武侠小说啊?没有职业道德不是?难怪一写就是一两百部,全让读者看不清。瞧瞧人家金大侠,多么有敬业精神,怕打得太快读者看不清,就放慢镜头给你看,你怎么出的手,我怎么接的招,一招一式,写得清清楚楚,一场打斗,往往就是好几页,让你读的时候惊心动魄,读罢对打斗的结果也心服口服:我为什么能赢,你为什么落败,金大侠都给作了现场分析了,不是一个“快”字就完了,虽然实际上绝无可能,金大侠却告诉你理论上有可能,能不服吗?光是“招数之精”这一条,金大侠已是独步武林,再加上内容之博,场面之大,刻画之深,想象之奇,结果之妙,博大精深奇妙,武林至尊,当之无愧。什么“金古”齐名、“金梁”并列,都是想沾他老人家的光,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偏要拉出一个矮子来跟巨人并肩,反而显得滑稽。还有人把金古之争比为李杜之争,人家老李老杜是同一数量级的较量,不是一码事嘛。199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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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方舟子·在一个庸俗的世界里,人们太容易忘记梦想放弃追求,把一己短暂的小小的悲欢当成整个世界,把廉价的欢乐当成永恒的幸福,心已死绝却自以为大彻大悟,以执着为愚蠢视痴迷为可怜,以尘世的满足轻视理想的挣扎,以凡人的自得嘲笑修道的壮烈。不管是否等待等待谁等待什么,人生的结局只有一种,关键是对人生过程的体验。但是如果忘记梦想放弃追求,整个过程就提前结束了,人生也就到达了终点,行尸走肉,虽生犹死。我们活着,因为我们拥有超脱尘世的心灵。除此之外,我们一无所有。十二年,不短,也不算长,也就是上了大学一直等到读完PhD。这样的人大概不少,等到头发花白的也是听说过的。结果是喜剧自然是皆大欢喜,结果是悲剧也改变不了等待过程的酸甜苦辣,有过希望有过梦想有过慰藉,墓志铭上还可以写上一句“等待过”,不可怜。如果被等待者可望而不可及,或者是使君有妇、罗敷有夫而为世间礼法所不容的,没有酸甜只有苦辣,没有希望只有绝望,而依然不能自拔,那倒是很可怜的。但也不算最苦,还知道自己在等着什么,知道自己的等待物何在。就象黑夜中见到一点星光,虽然绝无摘星的希望,毕竟也可算是一点光明。最苦的是茫然四顾而连一点星光也找不到。知道自己在等待,却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着谁。没有结局不会有结果,等待本身成了目的成了一种宿命。明明知道自己不能再等无法再等等不到谁等不来什么却仍然只是十年如一日地等等等。多少年来我骑着白马绝望地四处流浪经过十年的等待千里的徘徊在应该沉睡的时候我独自醒来在不该等你的地方把你等待等待一次百年不遇等待千年一次的感觉冉冉升起等待她复活的消息等待你命定的到来等待一个奇迹的的诞生等待你突然到来来亲睹我在艰难地完成一个诺言也许你已擦肩而过而我忘记回头也许你正在走来而我无法觉察这一切已经和我毫不相干我只是木然独坐时刻准备着以一种无可置疑的姿势迎接一种时刻的到来就象一根孤独的旗杆等待风扬起降下的旗帜在许多许多年后在完成了百年孤独之后一切都会成为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不必诉说知我者说我心痴,不知我者问我何求?

网上与网下·方舟子·我还在密歇根的时候,有一位从外系转来的中国学生。大概因为是外系转来,不免被视为外人,与系里其他学生的交往就少,与我更是没什么交情。此君有一次偶然碰到中文网上某名人,自然就被问及到我。实在没有有关我的什么情报,于是便为自己找了个台阶:方舟子整天在互联网上泡,与系里其他人从无来往。这个谣言传来传去,最后传到了我的耳里,不由忍俊不禁。在互联网上泡的人,不是闲极无聊,就是有毛病,这话是我自己说过的,想不到自己就被拿来当注脚。但也不由得人不信。这几年来我见过的网人也算不少,大凡在网上滔滔不绝的,在网下往往木讷寡言;在网上不可一世的,在网下往往谦卑谨慎;在网上对女网客说话不三不四自称要吃尽天下女人的豆腐的,在网下说不定比黄花闺女还要腼腆羞涩,未开口先脸红。互联网上的交流,并不是正常的交流,互联网上虚拟的时空,自然也不是真正的人生。我这些话,美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黑色幽默”派的代表人物小库特·冯尼格特一定大表赞同。在他看来,计算机不过是一个可以用来下下象棋的游戏机,在日常生活中不能也不应该有别的什么更大的用场,更何况还有人沉迷其中用它取代了日常生活?他是连文字处理程序都不愿用的。“我有一个打字员,已经为我工作了几十年,难道让我为了一台不会说话的机器就去辞退她?”他说。因此,当他写完了一篇文章,他就到附近的杂货店买一个信封把手稿装好寄给在外地的打字员。杂货铺老板对此习已为常,把一盒信封拆开了一个一个慢慢地卖给他。然后他再走到邮局排上长队,让邮政小姐(“她不知道我在暗恋她”)称一称是否超重。有时候超,有时候不超,超了也不过多贴一张邮票。然后步行回家。他又不是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穷人,为什么不买上一大盒信封放在家里备用?为什么不干脆多贴一张邮票?何苦每寄一封信都要这么来回折腾半天?在讲究效率视时间如金钱的现代人看来,冯尼格特实在是蠢得可以。但是他乐此不疲,因为寄信之意不在信,在乎可以遇到形形色色的凡人。在整个过程中,他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在生活着。冯尼格特是美国当代小说家中我较为熟悉的唯一的一位,十年前曾经买过、读过他的不少小说。十年之后,这些小说的人物、情节都已模糊不清,他的那些俏皮话也回想不起几句,甚至这些小说的题目,除了一部《屠宰场五号》,也都回忆不起来了;但是我仍然能够感受到,在他的尖酸刻薄的言词下,是一颗无比热爱生活热爱人类的心灵。他的爱之深责之切的风范,甚至他的冷峻幽默的风格,都让我想起我们的鲁迅。这回听了七十三岁高龄的他的妙趣横生的演讲,更让我相信这一点。演讲不过一小时,大概因为顾及老人的健康,没有讲后提问,也没有会后签名、会谈,早早地结束了。我是很有计划性的人,一看演讲结束比我预计的要早得多,一下子不知道这个晚上接下去该干什么了。朋友说,那就不妨去看场电影。走到了学校专放电影的礼堂,发现今晚并无电影可看,到校外去看如何呢?到自然科学图书馆要了份校报来查,却是已过时了。于是在月下微风里横穿校园到了总图书馆,翻阅今日市区报纸,并没有找到有什么感兴趣的电影,倒是见到一家叫做“地平线”的饭店今晚有钢琴独奏。这一家饭店也算是本城市的一个名胜,尤以爵士乐出名,我来此地已四个月,还没去见识一下倒有点说不过去。于是又在月下微风里横穿校园到了我的实验室,查了电话本向饭店问了路。原来是在郊区,离校园还不近。驱车上了高速开了七八英里,在指定的出口下来,七拐八拐就迷失了方向,那条路已出了市区地图,只能找人问路了。夜深人静的郊外,找上人家问路颇有打劫的嫌疑,不能怪友好的美国人只敢躲在窗玻璃后回答你的问题,对隔着玻璃传过来的断断续续的回答只能连蒙代猜。东问西问,总算知道了这座饭店原来藏在山坡里。等到我们摸上了这座据说是本城最高点的山坡,演出是早已结束了。没有了演出,在这种个个西装革履正襟危坐的饭店酒吧喝酒无异于活受罪,于是又原路往回开,来到了校园附近的一家酒吧,惊喜地发现今晚的鸡翅膀对学生半价。我虽已不算学生,冒充冒充也不难。要了两磅鸡翅膀,与朋友对干了一大杯家酿啤酒,今晚的日常生活到此结束,临睡前还得上网去玩一通。4/29/96

              爱是什么·方舟子·爱人不是追人。百合和散宜所教的爱女人办法实际上是追女人的办法,而且只适用于追某一类女人,并非放之全体女人而皆准。女人固然有喜欢细腻的白面书生,但也有欣赏粗犷的黑脸武士的,否则高仓健之流的基因无从传递。追人这门课还是得靠自己因人而异去摸索,别人的指导只能帮助你去找象她或他的太座一样的人。真想听点经验之谈,也得去向那种交过一打以上的女友接触过形形色色的女性的花花公子请教。爱不是忍耐,不是仁慈,不是不忌妒,不是不自夸。所有这一些只是个人的品格问题,与爱无关。没有爱照样可以有这一些,有了爱未必有这一些。它们最多算是爱的副产物。爱什么都不是,爱就是爱。是来自心灵深处最深沉的呼唤,是不顾一切相依相守的渴望,是刻骨铭心永生难忘的想念,是千年一次不可再现的感觉。没有爱,从来没有。1996.5.4.

新年随感·方舟子·过年也无非是这样,年老者可以算算旧年的账,年少者可以做做新年的梦,对于不老不少忙于生活者,也许不过是一个可以暂且忘却过去与未来的借口。而对于我,这一个日子跟别的日子实在也没有太大的差别,过去不会因此离开,未来也不会就不来困扰我,一切照旧。几年来,我只是选在这一个日子,独自仔仔细细地重听一遍贝九,打打一年来所消耗掉的阳刚之气,于是还是一切照旧。今年的元旦出门在外,贝九没听成,就想,改过旧历年了,到了年初一再听。到了年初一,却还是未能回家重温贝九,这一年,恐怕就要虚弱起来了吧。所幸收到了一份意外的新年礼物,不知谁寄来的一套新版《约翰·克利斯朵夫》。只从邮戳上知道它寄自佐治亚州的Americus,一个完全陌生的地名。我曾经在《新语丝》上说过《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我读过的“最后的小说”,而这位陌生的朋友,却是在诱使我重温少年的旧梦了。读一遍这部小说,也就等于聆听一场最为盛大的贝九演奏。欠了贝九的,就由此补偿吧。只不知十二年前读后的激昂,现在还剩余多少?当年傅雷译《约翰·克利斯朵夫》,自励励人,为的是自我的扩张,反抗一切的约束,争取一切的自由;晚年却自承放弃抗争,回归“从古以来不追求自我扩张”的中华民族的智慧了。其实克利斯朵夫最后听到的,不也是恬静的和弦?难道一切的英雄和自命的英雄,其结局都是如此吗?在第三卷的末尾,高脱弗烈特指着冬天的朝阳对克利斯朵夫说:“现在是冬天,一切都睡着。将来大地会醒来的。你只要跟大地一样,象它那样的有耐性就是了。你得虔诚,你得等待。如果你是好的,一切都会顺当的。如果你不行,如果你是弱者,如果你不成功,你还是应当快乐。因为那表示你不能再进一步。干么你要抱更多的希望呢?干么为了你做不到的事悲伤呢?一个人应当做他能做的事。……竭尽所能。”“你说太少,可是大家就没做到这一点。你骄傲,你要做英雄。所以你之会做出些傻事……英雄!我可不大弄得清什么叫做英雄;可是照我想,英雄就是做他能做的事,而平常人就做不到这一点。”现在也是冬天,一切也都睡着。我手捧这一本书,为了来自远方这一份莫名的温情而沉默。1997.2.10. 于《新语丝》创刊三周年之夜

偶然的知音·方舟子·七十年代,美国的NASA财大气粗,竟然异想天开送了一艘飞船任其在太空中漂游,看看有无运气被外星人捕获。飞船中携带着的,自然是各种值得向外星人炫耀的人类文明的代表物,其中有一金质唱片录满了人类音乐经典中的经典,而做为中国音乐经典的代表的,是古琴曲《流水》。这一曲《流水》,据说就是几千年前伯牙弹给钟子期听的那一首,有汹涌澎湃、排山倒海之势,即使不预先告知弹的是什么,听完也不难感叹一句“洋洋兮若江河!”《高山》不如《流水》流行,我没有听过,但流水喧哗而高山沉默,要听出“峨峨兮若泰山”想必要困难多了。然而流水也罢,高山也罢,都不过是在描绘着外面的风景,并非表现着心灵的深处,被说中了,也不过就象出谜语被猜中了一样,又何必引为终身的知音了?乃至于摔琴以谢?其实听的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听本身。世间未必没有别人听得懂伯牙弹奏这两支曲子,此前此后想必都有人听懂过,然而钟子期之特别,就在于他不是伯牙刻意面对的听众,而是一个无意中路过的陌生人。没有想到他会驻足聆听,他听了;没有想到他听得懂,他懂了;没有想到他会评论,他评了。那一声意外的共鸣,胜于无数预期的掌声。射向茫茫太空的那一艘飞船,寻找的就是这一位偶然的钟子期,至于它都带了些什么,倒是无关紧要的。而一次次徒劳的寻觅还不如悄然等待一次不经意的邂逅。也许你已擦肩而过而我忘记回头,或许你正在走来而我无法察觉,这一切都不过是一个命定的结局之前小小的插曲,我依旧只是自弹自唱自歌自吟,等待那一声意外的共鸣。11/27/96

 春花秋叶·方舟子·泰戈尔说:“生如春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但在我看来,秋叶之美不再于静,而在于动。当秋风刮起满地的落叶飞舞,就象积压了一年的渴望在燃烧。将谢的春花是迟暮的悲哀,而已落的秋叶却是新生的热烈奔放,乃是一种超越生命的壮美。我的家乡没有落叶。我第一次见到满地的梧桐叶,是北上求学以后的事了,从此迷恋四季分明的北国。1996.11.1.

 漳 州 水 仙 花·方舟子·  有人自比水仙花,并要我等去查查字典,看看“水仙花主义”是什么东东。没读过希腊原著,从字典得来的水仙花来历的印象是:有一希腊美少年,一日临湖自照,爱上了自己的影子,憔悴而死,被爱他的仙女们化为水仙花。  我的家乡,对水仙的来历,另有一个传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美少女,而不是美少年。那是一个美丽凄绝的爱情故事,具体情节不必多说,总之跟阿诗玛差不多吧,只不过我们的阿诗玛死后不是化成冰冷的石头,而是娇艳的花朵。有一篇“册歌”专述这个故事,小时候听祖母唱过,现在是一句也记不得了。  外地人看到的水仙都是直挺挺的一丛,跟葱苗似的。直到有一年发行了“漳洲水仙花”的邮票,许多人才第一次知道水仙花原来可以长成千姿百态,有的象花篮,有的象螃蟹,最出名的是二龙戏珠。也许有人会误以为那是人工雕出来的吧,其实不是,是“刻”出来的。水仙鳞茎刚刚吐芽的时候,用刻刀在芽上划上一刀,以后水仙花就往受伤的方向弯曲,而不是直挺挺往上长了。想让水仙花长成什么样,这时候就要一一刻好,在什么地方下刀,深浅如何,也是大有学问的,除了漳洲人,大概没几个会玩儿这个。刻好的水仙鳞茎不再埋进沙土,而是放在干净的小花盆中,盖上湿棉花,以后水仙花就靠鳞茎中的养分生长、开花,养分用完了,也就枯死了,大约总能开上一个月吧。李渔把水仙称作花中的婢女,我怀疑那是因为他只见过直挺挺的水仙,确实有几分婢女的模样。如果他去我的家乡走一遭,随便走进一户人家,看到客厅上摆着的水仙,该惊为仙女的吧。  每年这个时候,在我的案头总会有一盆水仙花,看书看累了,一抬头,看见那洁白典雅的花朵,闻着那淡淡的幽香,总会有超凡脱俗之感。现在提起水仙花,我才想起我的案头没有她已经有五个年头了。那是人间最美最纯的花儿,现在是只能盛开在梦中了。199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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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杜不抑李·方舟子·  宋之前的诗,逸品多于凡品。宋之后,凡品泛滥,逸品寥若晨星,倘无现代诗冲破樊篱,一扫污烟瘴气,中国的诗运,恐怕早已完结。  称得上神品之神的,老杜一人而已。闻一多称老杜为古今诗人第一,天才与人格俱登峰造极,而李白有他的天才,没他的人格。其实李白的天才,自与杜甫不同,就神品之境界而言,不及老杜多多。李白是不屑于格律,老杜才是真正地集超越格律与创造格律于一生,为天下师,成百代法。他之后,所有的诗人,不仅五律七律学他,五古七古也学他,连乐府也学他,再无人去超越格律和创造格律了(按传统看法,后起的词与曲不算诗,是歌,所以“诗选”不会有词曲,“诗歌选”才会有)。扬李或扬杜,乃诗坛的永恒主题。人们常说困顿时喜杜,豁达后喜李。实际上杜诗也豁达,但与李诗是绝然不同的。李之豁达,是及时行乐,求仙得道,虽为古人所羡,今天看来,未免浅薄,廉价,而且狭隘。王安石最瞧不起李白,说“其识污下,十句九句,妇人酒耳。”虽然刻薄,却也并非全无道理,李白的诗,十之八九,不离酒色仙道。杜甫的豁达,则是饱经沧桑之后,对天地万物,世事人生有了深刻洞察之后的一种入世而非出世的超脱,显得更为深刻,深沉。以上是只指所谓的思想性而言,若论艺术性,李杜各有所长,李诗飘逸自然,杜诗雄浑沉郁,难有高下之分。李白的五七绝句,我很喜欢,那是一个天才诗人对瞬间灵感的捕捉。基本上,我是扬杜不抑李。李白成名早,生前已被公认为大才子。杜甫在诗坛地位的确立,却是在身后。从来“扬李派”,不敢贬底杜甫,他之为诗圣,是公认的。而“扬杜派”,却很有一些对李诗不屑的,象王安石。这也可以说明李诗不象杜诗那样使人人心服。只有郭沫若这等现代扬李派才会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对老杜大肆诬蔑,所以我说他无耻。  我每读杜诗,想见其气势,想见其意境,想见其苦心孤诣,想见其困苦孤独,想见其感时忧民,未尝不感慨、感叹、感动。  现在想来,争什么杜诗工拙,真是多此一举。杜诗早已超脱工拙之境,大工若拙,大拙若工,非工非拙,亦工亦拙,工即是拙,拙即是工。前人曰:杜诗不可论,亦不必赞。盖一切的议论都是徒劳,一切的称赞都是多余。从此之后,在下不敢再论杜诗之工拙。

且抛心力作诗人·方舟子·中国的诗运在唐宋之后就已完结,再也没有出现那种照耀千古的群星灿烂,之后虽然诗成了文人的标签,有才没才都要涂上一堆,一名高官死后大抵都要出本文集,充斥期间的是所谓的诗,但这一切已与诗毫不相干,与其说是诗的荣耀,不如说是诗的悲哀。但是真正的诗人总还是偶尔会出现的,让暗淡的文坛闪耀那么一下,而这样的诗人即使一生布衣、穷困潦倒,无权无势为他们的作品作广告,其诗的寿命却要比什么文公集久远。清乾隆期间的黄景仁(字仲则)就是一位这样的诗人,应试不第作不成官,为了谋生四处飘零,好不容易谋到县丞小职,还没赴任就病故,一辈子没过过官瘾,一生事业就是写诗。但他对后代诗坛的影响之大,却是他的皇上、那位到处题诗糟蹋文物古迹、留下了几万首“诗”的风流天子所望尘莫及的。黄仲则的诗,苍凉激楚,多愤世嫉俗之作,与乾隆的太平盛世景象似乎很不协调。唯物史观的评论家也许会认为这是诗人特有的敏感,已觉察到在盛世的表面下的重重社会矛盾。但在我看来,却不过是一位真正的诗人无法被世人理解,难以沟通而发的孤独抑郁之音,不管是什么样的时代,都是如此。读高中的时候读郁达夫的小说集,其中有一篇即是《黄景仁》,故事情节都已忘记,引的诗中有两首却印象极深。一首是七古题李白墓,“采石江边李白坟……”,最后两句是“但是诗人皆薄命,就中沦落不过君”,当初获悉顾城的死讯,我还引了这两句悼念。另一首则是除夕二绝句:千家笑语漏迟迟忧患潜从物外知俏立市桥人不识一星如月看多时年年此夕费吟呻儿女灯前窃笑频汝辈何知吾自悔枉抛心力作诗人一个人的孤独,也许是在最热闹的场合、别人最为快乐忘我的时候最容易感受到的吧。我自己是在喧嚣的舞场上,坐下来看着别人那一双双一起旋转的脚的时候,往往突然就被孤独感抓住,沉迷其中不能自拔,而许多诗也就是在这时候产生的。清代没有舞会,一年一度的除夕该是最热闹的时候了,然而在“千家笑语漏迟迟”的日子,诗人却悄悄地从中开始感到了尘世的忧患,而年年此夜,正是他最费“吟呻”的时辰。于是远离热闹的人们,来到“市桥”悄然独立,仿佛人世间再无别人,只有他自己了,猛一抬头,没有看到月亮,只看到一颗启明星,便把它象看月亮那样看了又看:“一星如月看多时”。有人爱看明月,有人爱看繁星,但恐怕没有什么人会把一颗星星看了又看看不够的吧。即使是天文学家,也未必有如此雅兴长时间地用肉眼“观察”一颗星。然而此时此刻相看两不厌,惟有一颗星,诗人的孤独、苦闷和希望(如果还有的话),便都体现在淡淡的一句“一星如月看多时”中,而用当代诗人的话说,便是“如果大地的每个角落都充满了光明/谁还需要星星/谁还会/在夜里凝望/寻找遥远的安慰”(江河《星星变奏曲》)。古今诗人的心是相通的。而这种孤独苦闷,是难以为世人理解的,就是自己的儿女,也在一旁窃笑爸爸偏偏在最该快乐的时候“费吟呻”,于是诗人慨叹道:“汝辈何知吾自悔,枉抛心力作诗人!”说“吾自悔”,不过是愤慨的反话,其实是不悔,不悔到在除夕仍然在吟呻,而“作诗人”三字,更是表明了诗人的高傲。世上能有几人,敢说自己是在“作诗人”呢?两百年后,另有一位诗人,他不想作诗人,却想作英雄,到头来唱着《国际歌》上了刑场。他也有了感叹,在绝命词中写道:廿载浮沉万事空年华似水水流东枉抛心力作英雄湖海栖迟芳草梦江城辜负落花风黄昏已近夕阳红这位诗人就是共产党人瞿秋白,其诗词受到黄仲则的影响由此可见。一个要作诗人,作成了,作得可以影响两百年后的诗人,“枉抛心力作诗人”不过是反语;另一位要作英雄,却没作成,最多算是失败的英雄,“枉抛心力作英雄”却是实情。我想,是真诗人的还是一心一意作诗人的好,那是皇帝和高官贵族千方百计想作也作不来的。

诗圣于谁?·方舟子·据说诗圣于《诗经》,之后还有人敢写诗的话,即使写得象杜甫那样,也不过是淫邪。看来天下的诗人都该趁早放下诗笔,大家一起来抓“关关雎鸠”算了,怎么还要出什么诗刊?淫邪!诗三百,出自三百人之手。杜诗一千,出自一个人之手。拿诗经比杜诗,无异于以合唱比独唱。比来比去,比出了个诗经高于杜诗之处在于不谈人生道德,在合唱声中听到了一声“青青子矜,悠悠我心”,就以为是在合唱这靡靡郑风,没有听到诗经还有毫无诗意地大谈人生道德的颂和雅。即使是国风,“誓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又何偿无关人生道德?诗经之所以被捧为经,恰好在于诗言志,后儒以为有益世道人心。又据说诗经纯朴,没有对仗这等拘束,偏偏这“青青子矜,悠悠我心”恰好是原始的对仗,意对而声不对。以不对仗为洒脱,哪里比得上要对就对,不对就不对,随心所欲更来得潇洒?您以为老杜一辈子就只在那里玩儿对仗?你有“青青子矜,悠悠我心”,我还有“两个黄鹂鸣翠柳”呢,哪一个离人生道德更远?李诗如潮,杜诗如海。欲知潮的气势,站在岸上观看就差不多了。但是要真正了解大海的雄浑、伟大,却非要扬帆出海不可,航行得越远,就越知道杜海之浩瀚无垠。但是如果遇到了一个小岛就匆匆上岸,名之曰“淫邪”,以为大海就那么丁点大,眼力倒也邪得可以。诗源于诗经而不圣于诗经。诗圣于老杜。“于事无不通谓之圣”,登峰造极谓之圣。如果只会写风景诗,只会写情诗,只会写边塞诗,只会写赋物诗,只会写醉酒诗,只会写纪实诗,只会写说理诗,只会写怀古诗,都算不上圣。只有绝句写得好,只有律诗写得好,只有乐府写得好,只有古风写得好,也都算不上圣。要绝句、律诗、乐府、古风无一不精,且后人以其写法为准则;要风景、相思、边塞、赋物、进酒、纪实、说理、怀古无一不能,而且前无古人,开一代之先河;后无来者,后人只能在他的高峰下攀登,才是真正的圣人。两千年间,有此能耐的诗人,当得起诗圣这一称号的,除了老杜,还能有谁?自古以来的诗人专集,除了《杜工部集》,还有哪一部称得上“博大精深”?李诗大则大矣,然而不博不精不深,大到成仙,却成不了圣,其他的诗人就更不必说了。

庭院深深深几许·方舟子·  有人问:你既然说“词读幼安”,怎么也读起朱淑贞的词来了?真地喜欢女词人的词?真地喜欢,不喜欢的是那些大男人偏要扭捏作态唱花旦,装成女孩子填词作诗。  词不同于诗,要写得好,不必有深沉的思想,宽大的胸襟,反而以清新自然取胜。所以在古代,女才子写不好诗(诗人辈出的唐朝就没出什么女诗人),却往往写得一首好词。如果说辛弃疾是词的国王,李清照就是词的王后,其词才之高,在须眉中罕有其匹。可恨莲波写了那么多词话,偏偏同性相斥,提都不提这位王后,反而钟情于晏殊、晏几道之类半男半女的怪物:),我替女同胞们来讨个公道。  但是我是男同胞,看到女才子的大作,脑筋便免不了往其容貌上打转。李清照这位古今第一才女,是否会是有才无貌呢?从她的词中自道来看,她即使不是绝代佳人,也称得上才貌双全,至少她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敢与鲜花比美,很有点“笑春风”的胆量。这只是暗写而已,她还有明写的:“绣面芙蓉一笑开”,面如芙蓉。她还长着一双动人的眼睛:“眼波才动被人猜”。身材呢,是很苗条的:“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然而又不是黛玉一样的病蔫蔫,活泼得很,喜欢荡秋千(“蹴罢秋千”)。  自然,最不凡的是她的才气,连她的丈夫都自叹不如。她也自视极高,曾写“词论”,对前辈词人都颇有微词。那大概也是真的,婉约派的词人,本来就没有几个能望其项背,要等以后出来了辛弃疾,才以阳刚之气抵住了她的阴柔之音。既然世上无人可与比肩,她就只能去跟上帝对话了:  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仿佛梦魂归帝所,闻天语,殷勤问我归何处?  我报路长嗟日暮,学诗漫有惊人句。九万里风鹏正举,风休住,蓬舟吹取三山去。--《渔家傲》  “学诗漫有惊人句”,一点也不谦虚,人间无有其匹,便想去跟仙人们比个高低,真真是心比天高--然而身为高贵,她嫁了一个爱她怜她、志同道合、官运亨通的好丈夫,妇唱夫和,其乐融融。  可惜,在她四十几岁的时候,金人大举南侵,她的美好生活至此结束,开始四处流浪,不久丈夫病故,她便在万恨千愁中度尽余生,词风大变,为我们留下的是悲凉的千古绝唱:  风住尘香花已尽,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蚱蜢舟,载不住许多愁。--《武陵春》  “物是人非事事休”,红颜最终还是薄命。

断肠芳草远·方舟子·  提起宋朝不让须眉的女词人,大家马上会想到李清照。在她之后,还有一位同样才气纵横的朱淑真。李清照算是有过美满的婚姻的,而朱淑贞却是嫁给一位粗俗的市侩,鲜花插在牛粪上,满腹才情无人能解,终身郁郁,写下的词集名曰《断肠集》,其凄苦可以想见。倘生在现在,自可以上电脑网络招引情郎,在当时却只能利用元宵赏灯之时一会意中人,而这样的萍水之欢,第二年也就无处重温: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    不见去年人,泪湿青衫袖。  这一首《生查子》,也有的说是欧阳修写的。他一个大男人,哪会有这样的断肠声?我看是朱淑真写的。卫道士们大概觉得一个女人趁节日会情人有背封建礼教,便给栽到了欧阳修头上。  这样的私会,也未必就是非常的浪漫的:    恼烟撩雾,留我须臾住。    携手藕花湖上路,一霎黄梅细雨。    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    最是分携时候,归来懒傍妆台。      ——《清平乐·夏日游湖》  既已“睡倒人怀”,却还要强调是“和衣”而已,发乎情而止乎礼,那个时代的女才子,实在是苦得很,倘是今天,就该是迫不及待地“解衣睡倒人怀”了。  即使是这样的时候,也并不多,大部分时间,只能独守闺房,在无名的相思中填写出这样凄婉的绝唱:    独行独坐,独唱独酌还独卧。    伫立伤神,无奈轻寒着摸人。    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    愁病相仍,剔尽寒灯梦不成。      ——《减字木兰花·春怨》  我们现在是无灯可剔了,但那“愁病相仍,剔尽寒灯梦不成”的悲哀,虽是在今天,仍可以深深打动身为异性的我等。  身在福中的秦少游,可以说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豪言壮语;而断肠中的朱淑真,却企望那朝朝暮暮而不可得:“何如暮暮与朝朝,更改却年年岁岁?”(《鹊桥仙·七夕》)辛弃疾有一首婉约的《南乡子》,记写自己舟中梦见情人的,最后是“只记埋冤前夜月,相看。不管人愁独自圆。”虽是愁,毕竟还是圆过了,而朱淑真却是望圆而不得,干脆感谢月亮的相怜:    多谢月相怜,今宵不忍圆。      ——《菩萨蛮》  虽然也学着举杯消愁,却也只能更愁:    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      ——《蝶恋花·送春》  其真挚自然,意境幽深,直追李易安。  这等才女,身死而魂不灭。千年后,她显灵了。清朝时有人设坛扶乩,一位士人问凶吉,降临的仙人却说不知。问她是何方神圣,答曰:“儿家原住小钱塘,曾有诗篇号断肠。”那位士人不知谁写《断肠集》,但从“儿家”两字推测是个女性,便接着问她的姓名,答曰:“犹传小字在词场。”便问是否是苏小小,回答说不是:“漫把若兰方淑士”,再问是否是李易安,她便揭底了:“须知清照异贞娘,朱颜说与任君详。”这几句答语,合起来恰好是一首《浣溪沙》。然后她又留下了半阕词飘然而逝:“转眼已无桃李,又见荼蘼绽蕊。偶尔话三生,不觉日移阶晷。去矣去矣,叹惜春光如水。”  我岂不知世上本无神仙鬼魂,不过我总愿意相信这事是真的。孤苦的灵魂,总该有个可以安慰后人的结局吧。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方舟子·  蒋捷有一首《一剪梅·舟过吴江》,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好象还给后人谱成了曲,我曾经听人唱过:    一片春愁待酒浇。    江上舟摇,楼上帘招,    秋娘渡与泰娘桥。    风又飘飘,雨又萧萧。    何日归家洗客袍。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    流光容易把人抛。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蒋捷词师承稼轩,风格多变,小令的通俗谐畅,深沉悠扬,更是得稼轩真传,在晚宋诸词人中无出其右者。近日翻《竹山词》,发现他后来把它改成了一首《行香子·舟宿兰湾》: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送春归、客尚蓬飘。    昨宵谷水,今夜兰皋。    奈云溶溶,风淡淡,雨潇潇。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    料芳踪、乍整还凋。    待将春恨,都付春潮。    过窈娘堤,秋娘渡,泰娘桥。  改得并不好。“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放在最后,韵味深长,言已尽而意无穷,顿成千古绝唱;一搬到开头,就成了起兴的平常景语,毫不希奇了。后一首比前一首字数多,内涵反而不如前一首。诗,实在是跟长短无关的,三言两语,给读者留下无穷无尽的想象空间,抵得上千言万语。清朝有位董士锡,不信这个邪,硬把小山的“落花人独立,微语燕双飞”拉成了一首《忆旧游》:    怅韶华逝水,万点胭脂,零乱成堆。    花面非人面,早芹泥送冷,独下空阶。    燕儿似惜花落,双影尚徘徊。    又暗雨如丝,和愁织遍,凄绝池台。    萧斋怨离阻,盼旧侣归时,与诉春怀。    泪眼无晴日,有当年笑口,知为谁开。    买欢剩买肠断,从此怕衔杯。    算好梦偏遥,东风惯带幽恨来。  洋洋百余言,跳不出小山那十字,把话说足说透,还不如小山那样轻轻地画出一幅淡彩画。这样的词,写它干什么?至于当代的“词人”,填着毫无灵气的词,还要自顾自怜加上比词还长的自注,更等而下之,不说也罢。

欲将沉醉换悲凉·方舟子·  晏几道是宰相宴殊的小儿子,在年轻的时候过的是繁华温馨的日子,整日寻欢作乐,“歌中醉倒谁能恨,唱罢归来酒未消”,唱的都是这种靡靡之音,天真浪漫是个好孩子。到了晚年,阅历多了,悲欢离合也经历了不少了,心境变得凄凉起来,词风也深沉多了。其晚年的词,以这首重阳怀乡之作为代表:       阮郎归     天边金掌露成霜,     云随雁字长。     绿杯红袖趁重阳,     人情似故乡。     兰佩紫,菊簪黄,     殷勤理旧狂。     欲将沉醉换悲凉,     清歌莫断肠。  小晏祖籍临川,但生长于汴京,所以汴京才是他的故乡,这是他在外地思念汴京之作(“金掌”指承露的铜人,喻京都)。这种乡情,在词中是逐步烘托出来的,由轻而重,分了三层:  第一层是轻轻的、若有若无的一句“人情似故乡”。此处有佳人美酒,有热情待客的亲朋好友,似乎与故乡没什么差别,“人情似故乡”,但是只是“似”而已,而不是“是故乡”。一个“似”字,已透露出了那种在欢歌宴饮中悄悄涌上心头的乡愁。  然后是比较沉重的一句“殷勤理旧狂”。这是节日,就该有过节的样子,跟大家一样也要“兰佩紫,菊簪黄”,然而诗人告诉我们,他不过是在“殷勤理旧狂”,现在的疏狂不过是旧日的残余,还要费心费力调节一番才能表现出来,已经近于强颜欢笑了。一个“旧”字,表明了诗人现在实际上已不狂,那么现在的真实心境是什么呢?诗人在最后终于直接了当地说了出来:“悲凉”!然而他不愿旧日的疯狂真的不再有,不愿现在的悲凉永远地存在,所以他希望用沉醉来换掉悲凉,在醉中回到疯狂。偏偏歌女却唱起了忧伤的歌,所以他就请求她们“清歌莫断肠”了。其实一个“欲”字,一个“莫”字,已说明诗人本人也不相信悲凉是真正能用沉醉换得掉的,只是一厢情愿要把它压抑下去,在这样本该欢乐的时辰暂且把它埋在心里罢了;而这种压抑是非常脆弱的,只要歌女的一声清歌,便全部崩溃。

英雄的诗和诗中的英雄·方舟子·自古以来,诗中的英雄多,英雄的诗人少。在诗中发发英雄气概是很容易的,真上了战场,恐怕就得学习管仲,找个理由往后躲了。既是英雄又是诗人的,屈指可数。南宋词人爱做豪迈语,仿佛个个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本事,但真正词、人合一,以英雄的诗人写诗中的英雄的,辛弃疾一人而已。他首先是个侠客,年轻时跟随耿京在山东跟金兵打游击。不料有一叛徒杀害耿京投降了金兵,辛弃疾便带兵一路追杀叛徒,于夜间偷袭金兵大营,捕获叛徒回去正法,之后率兵几千人渡江归附南宋。他有一首“鹧鸪天”的上阕就是回忆这件事的: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衤詹]突骑渡江初。燕兵夜[女足]银胡[革录],汉箭朝飞金仆姑。一堆僻字僻词,有必要解释一下。[衤詹],音“掺”,就是围裙。[女足],音“绰”,整理的意思。胡[革录]是箭室。“金仆姑”是利矢。前两句是写自己当年率兵轻装渡江回归南宋,后两句回忆偷袭金兵大营的情景:金兵刚刚准备要在晚上整理银光闪闪的箭室,我军已早早地向他们射出了利矢。然而南渡以后,他被委以闲职,除了曾经带兵镇压过茶农的起义,就没再上过疆场,遑论与金兵决战收复失地。他一再地上书献平戎策,却始终未被采纳,而年复一年,胡子已花白,还不如丢开国家大事,跟邻居们学学栽花种树吧。因此在下阕,便是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叹息:追往事,叹今吾,春风不染白髭须。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万丈豪情和满腔郁愤只能一吐于词中。他终于只能写写诗中的英雄了,那是国家的不幸,却是诗坛的大幸。

谁共我醉明月·方舟子·计算机输入用熟了,也就很少提笔写汉字了,连家信有时也是打印出来签个名而已。当年阿贵拜我为师,劝进上了一串头衔,其中有一项却是“书法家”。其实咱这字也就比老毛的蛇爬鸡跳工整一些、成熟一些,不是“返童体”。老毛据说是伟大的书法家,徒弟要称我为书法家似乎也并无不可。今晚心血来潮,翻出放了好几年的绘图派克笔和绘图本,一气写下来,却是辛弃疾的一首话别词:贺新郎绿树听鹈□(左边是“决”的右半,右边是“鸟”)。更那堪鹧鸪声住、杜鹃声切。啼到春归无寻处,苦恨芳菲都歇。算未抵人间离别。马上琵琶关塞黑,更长门、翠辇辞金阙。看燕燕,送归妾。将军百战声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啼鸟还知如许恨,料不啼清泪长啼血。谁共我,醉明月?词到了辛弃疾手里,跟诗已没什么差别,一个特征就是大量的用典,用得勉强了,便被讥为掉书袋。这一首话别词,也用了一堆送别的典故:昭君出塞、陈皇后失宠别君王、卫庄姜送归妾、李陵苏武诀别、荆轲易水别等等,落到现在的“词人”手里,恐怕就要自己加上比原词长几倍的注了,然而稼轩用来,却轻巧自然,不露痕迹,即使不知这些典故,一气读来,也可以感受到那种凄凉、悲壮的情绪。词的上阕是凄凉的,写了三种鸟的悲鸣,用了三个名女人的离别,说的是“苦恨芳菲都歇”,如果这么一直写下去,未免就要有人嫌太娘娘腔了吧。于是在下阕便把笔调一转,改用英雄豪杰的“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生离死别,“将军百战声名裂”是悲愤的,“满座衣冠似雪”是悲壮的,只有在这种境地,方显出英雄本色。然而这一次的离别并非是北上抗金,其实倒是备受主和派的欺压而壮志难酬,是真英雄而无用武之地,用我的词来说,叫作“枉做英雄噩梦中”,梦醒之后,便又只剩下凄凉,所以便又回到了上阕的愁绪,抱怨起“啼鸟还知如许恨”来了。最后是轻轻一叹“谁共我,醉明月”,都说是莫愁前路无知己,这一去,却怕再也找不到可以一起作作英雄梦的人了。

共度千年时光·方舟子·  现代人写古体诗词,好象都喜欢自己当注释家,甚至连讲究浑成天然的词,也会一句一句自己加上长长的解释,害怕读者领会不了“诗人”的妙句。结果自注往往是诗词本身的几倍长,作者的意思在自注里面表达无遗。读这样的诗词省心是省心了,却未免味如嚼蜡。没有了想象的空间,读诗还有什么意思呢?碰到这种把读者当傻瓜的大作,我向来是毫不犹豫地跳过去的。  古人写诗词,极少自注,更少加比诗词本身长的自注。对自己的诗词怎么解释,是读者的事,作者尽可以不管。如果读者能够有超出作者原意的心得,也无不可,而且那未必就不是诗本身的成功。诗无达诂,一首好诗的意味绝对不是靠自注来表达的。  让我们来看一首稼轩的婉约的词:      念奴娇  书东流村壁    野棠花落,又匆匆、过了清明时节。    □地东风欺客梦,一夜云屏寒怯。  〔□:左面两个戈,右面侧刀〕    曲岸持觞,垂杨系马,此地曾轻别。    楼空人去,旧游飞燕能说。    闻道绮陌东头,行人长见,帘底纤纤月。    旧恨春江流未断,新恨云山千叠。    料得明朝,尊前重见,镜里花难折。    也应惊问,近来多少华发。  据说徽、钦二宗被虏北上时,曾经在东流村住过,所以历来的注家,便都说这首词就是写的这件事,抒发的是国家仇,民族恨。以这种读法来读这首词,倒会读得一头雾水,要怪辛弃疾怎么不学现代的“诗人”,每句都来点自注,告诉我们“轻别”是什么意思,为什么“镜里花难折”,还要惊问“近来多少华发”。但是如果我们就词论词,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首怀念年轻时候的情人的情诗,而且我相信这就是作者的本意,并没有什么微言大义在里面。  为什么历来的词家不承认这一点?大概觉得如此儿女情长会影响辛弃疾作为词界的英雄豪杰的形象吧。鲁爷说得好:“无情未必真豪杰”,稼轩是英雄,也是性情中人,《青玉案》“东风夜放花千树”中,他能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意中人而“众里寻他千百度”,可见他很多情,甚至可能比常人还多情。倘是别人,转几下头不见了踪影就死了心,还会当真钻到人群中去找个千百回?他还有一首《南乡子·舟中记梦》,写的就是梦见过去的情人的。  所以,最可能的是,这是他在清明时节经过东流村时,在寒冷中孤枕难眠(“□地东风欺客梦,一夜云屏寒怯”),回忆起自己年轻时在此的一段风流韵事,有感而作。以这个“中心思想”来读这首词,就变得明白如话,无须什么注释了。  这段韵事,以他因故离开此地而结束:“曲岸持觞,垂杨系马,此地曾轻别”。“轻别”两字,看似平常,其实沉重无比。当时只以为是平平常常的短暂的离别,我或者只是回一趟老家,或者只是到外地办点事,你以酒饯行,看着我登船顺流东去。我虽然是依依不舍,却也没怎么看重,因为太年轻,不知道人生的多变,以为不久就能重逢。谁料得到这一去竟是永别,物是人非事事休,当我回来重温旧梦的时候,曲岸依旧,垂杨依旧,楼阁依旧,连燕子也是从前的燕子,然而你却不在了,为什么当时只是那么轻轻地分别?真是“当时只道是平常”!  你到哪里去了呢?听说你去了如花似锦的东边,再也没有回来。每到夜晚,路过的人们经常能看到你对月相思,大概是想念着我吧。路人都看得到你,而我却看不到。我的旧恨是早已随着春水向东向你流去,还没流完呢,现在往东一看,云山层层叠叠,挡住了我企望你的视线,不由得又添新恨。恨,在文言中是憾的意思,长恨歌就是长憾歌,并不是什么国家仇民族恨。“旧恨春江流未断,新恨云山千叠”,比起李后主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又深了一层,同为传诵千古的名句。  我们以后还能相见吧?也许会吧,不过到那时我们的青春早已逝去,成了无法摘折的镜中花;而你也会奇怪,我已经是白发三千丈了。  对这样的好词,所有的解释都是多余而苍白的,可以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地读下去。而读着读着,就象在听一支小提琴曲,藏在心中的角落的情感,突然之间就被调动了起来,而你本以为它们早已被你遗忘。你恍惚之间已成了千年前的作者,在霎那间共度千年。

 辛词名句·方舟子·  我常说“诗读子美,词读幼安”,这两人的诗词都取材风富、内容多样,笔法多变,他们的全集才值得一读。晏殊辈的词不能说不好,偶尔读几首还可以,如果拿《珠玉词》之类的来读,读一会就腻了:都一个味。读《稼轩长短句》,就比较不会起腻。莲波不喜稼轩,因为其豪放。其实稼轩也不一味豪放的,他的压卷之作《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就很温柔,而《青玉案》“东风夜放花千树”更是婉约的千古绝唱,而那是男子的婉约,并不扭捏作态作女人状的。  莲波说喜欢格式整齐的词,不喜长调。既然如此,还不如去读诗:)。我读词,正为了读句式多遍的长调。稼轩以长调词写得最多、最好。他不写诗(反正我没读过他的诗),而以诗入词,词艺上的成就之大,自然超过把词当“诗余”的东坡、放翁。他的名词、名句之多,在历代词人中当是首屈一指的吧,“算只有殷勤,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长安父老,新亭风景,可怜依旧”、“把吴钩看了,栏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旧恨春江流未断、新恨云山千迭”、“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为赋新诗强说愁”、“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一丘一壑也风流”、“不知筋力衰多少,但觉新来懒上楼。”等等如此多的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句,就都出自他一人之手,古今词家中,再也找不到有第二个人如此能耐,别人能有个“梅子黄时雨”、三影什么的就已是名声大噪了。  王国维把稼轩的“蓦然回首”当作治学的最后境界,我觉得还可以再加上一层:“把吴钩看了,栏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那才算是超凡脱俗,已臻化境,偶有一二知音,也不过拈花相对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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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鲁门成立大会上的讲话·方舟子·各位来宾、各位首长(咳咳)、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同学们、冒号  杜鲁门今天正式成立了!请鼓掌,谢谢。  敝人不才,本来只想当当看门的。但是经不住网上褐贵族的一再劝进,又是痛哭流涕忏悔,又是血书表决心,又是下跪要拜敝人为师,跑几百里路买了几车皮笔记本,这个这个,鄙人念其心诚,就暂且当一下掌门,委屈嚎带头人、鸦政委、散腐儒、古郎中、浪校友等等各界来宾当一下执法长老。  敝门刚刚开张营业,广告还没贴出去,所以目前逆徒只有褐贵族这么一个。这个这个,不好意思,师多徒少,请各位老师轮留教训一下逆徒,大家都是下等人,有啥说啥,忍不住了赏逆徒几个耳光也是应该的,不要怕扫我的面子嘛。  褐徒弟,过来,先拜见各位长老(褐贵族给各位团团作揖,并邀浪校友一聚)。好,现在跪下,听为师的给你上第一课。  师父我不是零比零那样的德育教授,没闲心指点别人怎么作人。不过你既已拜我为师,不是外人了,就教训你几句吧。打开笔记本记好了。  这网上,有争统独不二法门,争名门正派,争鲁祖师爷和老胡、老陈谁的功夫深,争武林历史怎么个写法,争金老爷子够不够格当武林盟主,还没见有谁争为人好坏,人格高下,说人下贱,自比高贵的,有之,自徒弟始!徒弟今日虽然表示悔过,不过嘛,对自己的历史问题还是应该好好反省,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我看你是“吾日三省他身”,只觉得别人下贱,也不先撒泡排泄物照照自己。徒弟你也先别忙着给为师的树碑立传,为师的有几分功力,各位长老都心知肚明,不必徒弟你四处宣传;回去先好好反省一下,写一份“逆徒褐某人的历史问题的报告”,先请各位长老过目,再交本掌门处罚。  武林本是搬弄口舌的战场,谁的手快,谁的嘴勤,就显得功夫高人一等。出手快了,话说多了,难免有说漏嘴的时候,功夫高深如鸦政委,不也曾经张冠阮戴嘛?(瞅鸦一眼,鸦脸一红:“景润……”)对,景润,说漏嘴,说一下大家都知道,不误人子弟就行了,犯得着去当景润连追鸦几站,追鸦几年还不放手?来来来,先替各位景润给鸦叩头谢罪。好了。说点错话,办点错事,大家都难免,但是切记:第一,不要骗人。象你那位酒肉兄弟不停地在江湖上哄蒙拐骗,乃是本门大忌。第二,不要说谎。明明没有什么第二版书,却自称跑几百里路去查过了,欺武林无人,扫为师的老脸,让人以为贵族都是以说谎起家的三脚猫,那性质比说错、记错可严重多了,为师的最看不起这种人,既拜我为师,就要先把一惯说谎的毛病给改了,否则决不轻饶。  好了。这第一堂课就先上到这。以后为师的高兴,再传你几着真功夫,徒弟以后在江湖上行走,用得着的。  我的话完了。不必鼓掌,谢谢。  徒弟你还给我跪着,请各位长老指点指点你。1995.1.20

周作人(杜鲁门夜话之一)·方舟子·  那一夜无聊,约来朋友以文下酒。酒酣,击节高歌“革命家”熊十力;酒醒,扼腕叹息“反革命家”周作人。我提到湖南出版社正筹备出版周作人全集,朋友淡淡地说:“那没什么奇怪的,国内中文系现在捧周作人的有的是。可惜他的文章我读不进去。”言下大有落伍之感。我忙问为什么,朋友说:“周的文章以介绍知识为主,却又平淡,boring。”  在我看来--注意,仅仅是在我看来,如果有人把我的话当作历史结论,非要愤愤不平地来讨个公道,那是他自己的事--,这话说得不错。介绍知识,却又平淡,也就等于西译中,古翻今,难见作者的个性。没有个性的人,我们可以赞他一句平和;没有个性的文章,我们也就只好说是平淡。但人到了平和、文章到了平淡的地步,在我看来,也就离平庸不远了。  世间另有一种绚烂之后反朴归真的平淡,平淡中透着深沉。但周作人的文章不属此类,因为那是介绍知识的文章,即使所介绍的知识很深刻,也与文章深刻与否无关。  这种文章风格,大概与他的平和、没有主见的性格有关。鲁迅写了《阿Q正传》大受好评,周作人也马上跟着依样画葫芦写一篇类似的小说,其没有主见可想而知。因为没有主见,所以会被夫人玩于股掌之间,不惜与乃兄破裂;也因为没有主见,所以会在日本人的软硬兼施下去当华北教育督办,卖身投敌。  我读过周作人汉奸案的审判纪录,很为他的困兽犹斗,百般为自己辩护而又无力的言词感到可怜。他说他留在北京是为了侍候老母,但法庭就出示他对老母不孝的证据;他说他留守北大是受校长蒋梦鳞之托,但是同样留守北大的明史专家孟森却至死保住民族气节;他说政府已认为日本人的奴化教育是失败的,可见他没有帮日本人搞奴化(我们自然也可以说那是“革命师生”抵制他的管理的结果);他承认他为日本人编的奴化教材写过序,那是因为他不知道那些教材的内容……虽然一辩再辩,虽然也有人保他,但一审判他十四年徒刑(记得网上周的徒孙说是死刑),不服上诉;二审驳回上诉,念其主管教育,没有大恶,改判十年徒刑。实际上关到四九年江山易主,他就被放出来了,隐姓埋名写回忆鲁迅的文章。依然是平平淡淡,只有史料价值,没有文学价值,与《朝花夕拾》不可同日而语。  这样平平淡淡地活着,躲过了反右,却终于没能躲过文革。民间、海外的传说是他死于红卫兵的毒打,官方承认他遭受红卫兵毒打,但是稍后死于前列腺癌。哪种说法确切,不是懂与不懂的问题,而是知与不知、信与不信的问题。方某在此夸夸其谈,嘴多手快,不懂装懂之处多矣,有识之士暗暗一点,就足以让我汗涔涔下;而自称读书很多的人却只会抓住周作人之死因之类的鸡毛蒜皮大作文章,居然断断续续嚷了近一年而不怕腻味,实在是因为这种人眼力不济,看不出方某还有别的什么不懂装懂之处,很可怜的。最近好不容易又发现李敖不是胡适的关门弟子,可惜那却是王排首先指出来的,本来对此一无所知的人也跟在后面聒噪,未免无聊得可以。看着网上贵族罗列我的罪状,不由令人喷饭;如果那也算得上罪大恶极的话,敢在这网上开口的人难免都会摊上几条,包括走了几百里路去查李书“第二版”的贵族。  至于躲在阴沟里跟着狂吠几声的,更等而下之,不必论。  对这样的人,我劝他们还是学学其祖师爷,学着平平淡淡地活着。有人也许会说:贵族不是早在一周前就已一再声明不再看你的帖子,眼不见为净了,你劝他们学祖师爷他们也听不到了,岂不可惜?答曰:你见过小孩子吵架吗?用手蒙上眼,嘴里说着“不看不看”,而那眼光,总还从指缝中透出来!1995.1.20.

梁实秋(杜鲁门夜话之二)·方舟子·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梁实秋的“鲁迅论”还有一节,讲到我以前提到的《中国小说史略》。本来想等这篇鲁迅论全部贴完了再来写篇读后感,但远东先开了口,而且一上来就点梁的逻辑,反而让我觉得无话可说。  世间有一类人,自我感觉奇好无比,动则以判官、预言家自居,比如零德育教授,宣布网上所有的科大人都比我更重要,断言我搞什么学科是什么学科的灾难,就是属于这种人,专门用于吓唬胆子小的。在下本已准备外出谋食,得到零教授的推荐信,便先停一下,看看有哪们学科值得我去送灾。  梁实秋人称超脱飘逸,往往自云“我不生气”,实际上也是属于这种人,张口“伟大的文学”的标准,闭口鲁迅的作品不会长久--他说这话大概在六十年代吧,可是鲁迅作品的寿命到现在我们还没看到尽头,虽然网上已有“唯心论哲学家”阳明先生的学生给出了个虚无飘渺的末日。  鲁迅最不感冒的就是这种自命的判官。鲁迅与人论战,以反震为主,很少主动去挑战,对于梁实秋,却是个例外。当他还在北京的时候,就已讽刺留学归来的“上海教授”梁的讲文学:“伟大的文学必写永久的人性”,写了篇《文学与出汗》,是收入高中语文课本的,许多人都读过吧。再以后才是有人提到的“硬译”之争,直到争到“资本家的乏走狗’。鲁迅一死,梁实秋才算松了口长气,鲁迅死后三十年,还不忘揶揄鲁迅的矮小瘦弱,令我等不如梁教授高大英俊者自惭形秽。  论争论到这地步,定是个完全的输家无疑,虽然他的对手早已不能反震了。1995.1.22.

胡适(杜鲁门夜话之三)·方舟子·  自从一个月前台湾王牌批评我在ACT和ACTB之间搞挑离间之后,我就没再去读过ACTB,今天见了网友转贴的ACTB文集,才知道我有关胡适的片言只语早就被转过去当作大批判材料,赶忙过去瞄一眼,没见到我有关胡适的一篇文章,只见到一堆王牌对我的驳斥--这个不新鲜,一年前在下与人辩明史,也被《华夏文摘》这么耍过,至今还让只读该刊物不读网的老友误以为我那次发挥失常:),他们并不知道那份刊物是连一封作点说明的作者来信都不登的。这种战法虽然高妙,却未免下作,与讨论无关。不由得又想起三十年前反胡的郑学稼与捧胡的李敖的大辩论,一个平实理性,却被骂为“心胸狭窄”;一个煽情狡辩,却暴得大名,成为捧胡权威,盖当时台湾文坛的风气使然--共产党正在批胡,我们能跟着批吗?所以王牌声称中央研究院院长胡博士在台湾也遭封杀,我是不信的。  读过我的原始帖子的,都知道我谈的是陈独秀的大儿子,只不过把名字搞混了,误延年为乔年(我总觉得“延”该是次子名,“乔”是长子名,老陈取错了名:))。台湾的慕陶先生明知是搞错了名字,却大段地抄中共陈乔年传记,来证明乔年之死与胡适无关,却不帖帖与论题有关的陈延年传记,用心良苦。  延年之死的问题,用那位现在只能在一旁不时地放几下无聊的冷箭的洞萧副委员长的方法,可以分成史实和史释两部分。  史实是:胡适是否曾经托吴稚辉“营救”陈延年?王牌没在其它书中找到这种说法,便讽刺郑学稼是“发古今学者之奇”;但是凯丽已说明她从别的来源听到类似的说法(凯丽的张帖并没有转到ACTB去),可见这种说法并非郑学稼的独创。  史释是:如果这是史实,那么胡是在真心营救,还是变相告密?众所周知,吴稚辉是国民党清共的首倡者,反共最坚决,据台湾网友所帖,吴的言行是连胡也看不贯。胡托谁营救不可以,居然去托此人,岂非太蠢?如果你不承认胡太蠢,唯一的结论就是那是变相告密。妙的是,慕先生帖了郑学稼《陈独秀传》的原文之后,居然说从郑文得不出我的结论。自然,那是《陈独秀传》,不是《胡适传》,郑没必要在那里评胡适,何况他当年不合时宜地反胡适吃过苦头的,但我们见他在《陈独秀传》中反问“胡适真是一贯为少数人争言论自由吗?”,又说“事实上,吴得胡告,才知延年被捕。”一句反问,一个“告”字,即使你不懂什么春秋笔法,即使如我等读书不求甚解,郑的结论已很明显。  我贴了四篇当时的人讽刺胡适的文章,两篇是瞿秋白,两篇鲁迅。瞿秋白的两篇中,《出卖灵魂的密诀》王牌说是断章取义,《王道诗话》某台湾网友说是不能代表胡适的观点,二位好象都要比当时的人更能体会到老胡当时想要表明什么似的,很令我等佩服。鲁迅那两篇,倒没见人谈,《知难行难》写法玄妙,不多读几遍不清楚鲁老爷子的微言大意,倒也罢了;《光明所到》倒是浅显得很,不知胡博士公然向外国人作证中国的监狱没有虐待,算不算是为虐政辩护?也许又有人因为胡适同时也号召“公开检举”而认为那不算数吧。  我倒觉得有些人对胡适言论的解释要比胡适本身的言论深刻得多,但肤浅就是肤浅,决不会因为后人的深刻解释而变得深刻。  不必劳哪位的大驾(以前劳过,没劳动),这一篇我自己转到ACTB去,并下不为例。如果不想转有关的全部论争(我的和别人的),我反对只转我的片言只语。我帖的几十篇鲁迅文章反而很少有人转过去,虽然我很希望对新文化运动真的有兴趣的台胞好好地读读鲁迅。至于有人愿意把跟我论争的帖子转过去,以向同胞们显示我怎样被驳得哑口无言,那是别人的事,与我无关,虽然那样做很无聊。1995.1.24.

再说梁实秋(杜鲁门夜话之四)·方舟子·刚刚贴出的鲁迅杂文《“好政府主义”》,即是回答梁实秋在他的鲁迅论中提到的《“不满于现状”又怎样呢》一文的,与梁实秋的“回忆”对照起来读,便觉得有趣得很:“他〔鲁迅〕有的只是一个消极的态度,勉强归纳起来,即是一个“不满于现状”的态度。这个态度并不算错。北洋军阀执政若干年,谁又能对现状满意?问题是在,光是不满意又当如何?我们的国家民族,政治文化,真是百孔千疮,怎么办呢?慢慢的寻求一点一滴的改良,不失为一个办法。鲁迅如果不赞成这个办法,也可以,如果以为这办法是消极的妥协的没出息的,也可以,但是你总得提出一个办法,不能单是谩骂,谩骂腐败的对象,谩骂别人的改良的主张,谩骂一切,而自己不提出正面的主张。而鲁迅的最严重的短处,即在于是。我曾经写过一篇文字,逼他摊牌,那篇文章的标题即是“不满于现状”。我记得我说:“你骂倒一切人,你反对一切主张,你把一切主义都褒贬的一文不值,你到底打算怎样呢?请你说出你的正面主张。”我这一逼,大概是搔着他的痒处了。他的回答很妙,首先是袭用他的老战术,先节外生枝的奚落我一番,说我的文字不通,“褒”是“褒”,“贬”是“贬”,如果不作为贬用,贬字之上就不能加褒,(鲁迅大概是忘记了红楼梦里即曾把“褒贬”二字连用,作吹毛求疵解,北方土语至今仍是如此。)随後他声明,有一种主义他并没有骂过。我再追问他,那一种主义是什么主义?是不是共产主义?他不回答了。”“褒贬”除了“赞扬和贬低”的意思外,还有“指责”的意思,所以在这个词的使用上,梁实秋没错,但是鲁迅并非如梁所言“先节外旁枝的”说梁用错了词,而是在文章的结尾才加了个附注说明一下是沿用梁的“不通”的原文,这条附注对于整篇文章来说是多余的。鲁迅对梁实秋的问题,是作了正面回答的:“有如被压榨得痛了,就要叫喊,原不必在想出更好的主义之前,就定要咬住牙关。”梁实秋对鲁迅的回答提都不提,反而大谈鲁迅的那条附注如何的不通,真真是“节外旁枝的奚落”。鲁迅的文章中,何尝声明过“有一种主义他并没有骂过”?我翻遍鲁迅与梁实秋论战的所有文章,也没找到这一条声明。老梁居然还能“再追问他,那一种主义是什么主义?是不是共产主义?”,而以鲁迅理屈辞穷的“不回答了”告终,那是把他梦中与鲁迅的对答当成了现实了。这一点毫不奇怪,象老梁这种自我感觉奇好的人,虽然在实际的论战中一败涂地,也会在想象中把对手设想得如何可怜,如何的不堪一击,长此以往,也就很容易连自己也把一厢情愿的想象当成了现实了。反正事情已过去了三四十年,反正对手已不能来反驳他的荒唐,反正鲁迅的著作在当地早已成了禁书,大家也只好听老梁的一面之辞。鲁迅在台胞中的形象不佳,不是没有来由的。而那些没读过几篇鲁迅文章的人出来赞一声梁实秋对鲁迅的揭露是如何深刻,更毫不奇怪——本来嘛,凡是共产党支持的我们就应该反对,否则如何去弄一个政治避难当当?1995.1.25.

从翻译之争说到名人太太的圣旨(杜鲁门夜话之五)·方舟子·  鲁迅和梁实秋的翻译之争是直译和意译之争。在草创之初,直译难免成为硬译,意译又往往成了乱译,所以那也是硬译与乱译之争。现在大陆的翻译界,崇尚直译,万不得已才意译,足见在这场争论中,鲁迅是胜利者。当然,现在的翻译家都是科班出身的专业人才,非当时鲁迅之类的半道出家可比;现在又有国家机构在统一译名译法,非当时的游兵散勇、各自为政可比;而六十多年来汉语书面语精密了不少,欧化了不少,且大家都已习惯,没有鲁迅当时所感叹的“汉语文法的缺陷”的问题了,所以直译的水平自然是今非昔比,倘以今日的水平嘲笑当初的粗陋,是不公平的。  严复给翻译定了个“信达雅”的标准。“雅”是奢侈品,一般只要既信又达,既保留原意又通顺易读即是成功的翻译。但是如果信达不可兼得,哪一个更重要呢?这正是当时鲁迅和梁实秋所争论的。  鲁迅认为信比达更重要。信而不达,虽然读起来不舒服,多读几遍还是可以明了原意;但如果达而不信,则非要参照原文才能知道原著有没有被歪曲了。这种主张,乃是出于尊重原著,不敢乱译误了读者,虽然读者读起来或许觉得头疼。  梁实秋的主张恰好相反。他是宣扬宁达而不信的,翻译有错误,甚至有害人非浅的错误,都没有关系,只要译得通顺,让读者读起来爽快就行了。这话听起来不象是个自以为真理在握的人说的,甚至只要有点责任感的人都不该有如此高论,但的确是梁实秋的主张,那位贴梁文的网友如果能再贴一下梁的《论硬译》,其开宗明义就是这一条。  虽然这主张有点怪,但毕竟也可算是一派,何况也有学生追随,可以跟人辩辩的。可惜梁实秋的争辩功力太差,最后不得不使起盘外招来,由批硬译而批到文学的阶级性,批论文学的阶级性而暗示论敌领苏联的卢布,正是黔驴技穷的缘故;正如网上的贵族捧胡不成而骂人嘴歪,被证明自己的嘴更歪后便只好求爷爷告奶奶,又是千里迢迢公开邀人一聚,又是肉麻兮兮在此贴私人信件--斗嘴斗不过,也只好玩点儿旁外招博取别人的一点同情。  旁外招究竟还算是招,更有趣的是用连梁教授都不屑用的三岁小孩的把戏,一边一再宣布“早不看你的文章”了,一边又把拙作从头读到“人生得一知己”的签名,并对“知己”二字浮想连翩,愤愤不平;同时又哀求对手不要再读他的大作。笑话,既然贴出来,别人看得,我看不得?我从来就不会装出一副贵族样宣布不屑读某某人的张帖,越是骂我的张贴我读得越认真,并往往忍俊不禁--世间最好玩的莫过于有人想拿起大棒一棍子把你打死,结果却是用火柴棍在为你搔痒。比如说吧,今天贵族最后一次(?)在这里当众打手枪,表演到“网上某名人太太评道:‘这人还算是个男人吗?’”这一幕,我就捧腹不已:贵族大概习惯于把名人太太的评论当圣旨,便以为人人都应该把名人太太的评论当圣旨。  这种有趣的表演,正是“达而不信”的典范。1995.1.26.

 清楚的文章(杜鲁门夜话之六)·方舟子·  梁实秋既然是批评家,自然是有资格来给中国的作家排座次的,何况可以顺带骂一下老对手鲁迅“恶辣”。胡适当然要排在首位了,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胡适如梁实秋所言不是文学家因而文章没什么特色(不是文学家而跟文学家排座次,这事本来就怪),还是因为老梁的文学思想超凡,胡适文章的最大长处在他看来竟然不过是“清楚”。诚然,文章应该写得清楚,但靠这一点而坐第一把交椅恐怕难以服人,老胡清楚,“亲切的”徐志摩,“闲逸的”周作人,“恶辣的”鲁迅,“有气魄的”郭沫若就不清楚?大约老梁自己文章老写不清楚,因此论战老是败北;所以特别佩服清楚的文章吧--这得怪老梁的小学语文老师没有认真教他写作文。  清楚本是写文章的基本功,自小学起,作文的基本要求便是“中心明确,条理分明”--清楚也。随便拿一篇80分以上的学生作文,其清楚度就未必比胡适差,何况老胡有时候要故弄一下玄虚,不清不楚起来呢?他那封致钱玄同的谈佛信,我看就写得很不清楚嘛。网上诸公,除了嚎有意对“清楚”来个否定之否定,我看都至少跟老胡一样清楚。  文章清楚而为文坛领袖,就跟学会了扎马步便当上武林盟主,懂得了算气便被捧为棋圣一样可爱。  当然也有清楚得过了头的。贵族逆徒最近三省他身,想到了“原来在一年前的拥金运动中就得罪了人”。我虽然喜欢记变天账,常被骂为“心胸狭窄”的,也不能不佩服其记忆力之高强、想象力之丰富、思维力之清楚--那定是得了胡适真传,我们只好也让他在贵族中坐头把交椅。1995.1.28.

再谈清楚的文章(杜鲁门夜话之七)·方舟子·  早有人劝大家别再骂老鲁老梁了,否则他要开x。我这人本来是爱跟人作对的,不过看过年过节的,也想让大家这么称心如意一回。但是这回怪不得我,南山明自命我的第N+1个知己,非要在年关跟我算一下账,套一阵近乎,我有什么办法呢。  牛屎铺是越来越有趣了,从前有自称兔子,自比贵族的,现在又有人自荐当知己。当我的知己本来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有个条件,须是跟我一起大碗喝过酒,大块吃过肉,指点过网客,激扬过牛屎的;南山明还不够条件,念你跟逆徒一样仰慕在下心切,破格让你当个候补知己吧。  本来很简单浅显的道理,让别人一说有时反而变得深刻复杂起来,清清楚楚的事也变得不明不白。比如“清楚”,以梁老实秋的批评家水平,指的不过是不要“拖泥带水,让人摸不着头脑”,我说是中、小学作文标准,不算大错吧?到了南候补笔下,可就玄了,说是“深入浅出,鞭辟入里,一语中的”,那才叫“清楚”,听着就跟梁老说的“恶辣”差不多了。至于胡适是梁老说的“不拖泥带水”,还是南候补说的“鞭辟入里,一语中的”,这个得请熟读《胡适文存》的台湾王牌来说清楚的,象我这等只翻过几页《胡适文存》的只敢保证老胡“不让人摸不着头脑”,不敢保证他“鞭辟入里,一语中的”,否则又有人来说嘴歪了。  再比如说吧,梁老开门见山说“新文学运动以来,比较能够写优美的散文的,我以为首先应推胡适、徐志摩、周作人、鲁迅、郭沫若五人。”又是“以来”,又是“首先应推”,而且“五人”,我用土匪的黑话给转换了一下,说这是在“排座次”,如果我说“自牛肆铺开铺以来,比较能写说理的文章的,我以为首先应推李冒牌、褐徒弟、南候补三人”,南候补也许还要怪我把他排到后面去吧。当然,南候补也许是梁老那样的--如四月所说--文人,看不惯土匪黑话,为“排座次”一词愤愤不平,情有可原;但是由此的推论却是只有中小学清楚度的我等不清楚的了:>    有的人说出话来,自己觉得很明白,别人听了却摸不着>    头脑。譬如舟子最近的一次夜话这样说:“梁实秋既然>    是批评家,自然是有资格来给给中国的作家排座次的,>    何况可以顺带骂一下老对手鲁迅‘恶辣’。”梁氏根据>    自己对新文学运动中的几位作家的了解,写出自己的观>    感,这叫作“排座次”,而且须要有“资格”。如果是>    一般人,没有“批评家”或“XX门掌门”的头衔,就>    只有三缄其口,默不作声了?更妙的是,梁氏几十年前>    写一篇评论文章,所需的这种“资格”,要几十年后由>    舟子来裁定恩准。不知舟子的这“资格”,又是从何而>    来?>  本以为我那句话很清楚明白,只有小学水平,让南候补这么一“如果”,再“更妙的是”,还有那么个“不知”,一下子上升到博士后的清楚度,连我自己听了也摸不着头脑了。这个,只好有请远东老师给咱补一堂逻辑课。  至于我那杜鲁门掌门的资格从哪来,倒好回答:我的就职演说说得很清楚,是褐徒弟拥戴的结果。南候补抄过几篇梁实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现在又从幕后到台前为老梁开道,忠心耿耿也是有目共睹,也是有资格当梁门掌门的,只要能招到一徒半弟即可开张。1995.1.31.

欲夺先予(杜鲁门夜话之八)·方舟子·  鸦说要读书少于十本者才有资格加入不学无术帮。这“不学无术”的称号,褐徒弟是早就给我戴上的,本以为是当然的帮员,想不到还得有资格考试。扳着指头把自己读过的书算了半天,还真没算满两个巴掌,不由大喜,褐徒弟的眼力很不错嘛。  《道德经》这部大名鼎鼎的书,就没能写在我的巴掌上。我只知道它的第一句话是“不敢说,不敢说,非常不敢说”,听别人说。它还主张“欲夺之,必先与之。”  能首先想出这等妙计的,必是高人无疑。后人毕竟比古人幸福,不必是高人,即使是李冒牌眼中的傻x,也可以跟着依计行事。陈源陈西滢当初与鲁祖师爷过招,为了骂倒鲁祖师的杂文,便先称赞鲁爷的小说写得多么好,用的是这招。梁实秋为了让今天的南候补送他一个君子腹,把胡适、陈西滢捧成散文大师时,拉鲁爷来陪斩,“恶辣”啦,“刀笔吏”啦,好象不计个人恩怨,铁面无私似的,用的其实也是这一招。鲁祖师爷怕我等后辈小子中计,早就留下了解药了:  “我的同乡不是有‘刑名师爷’吗?他们都知道,有些东西,为要显示他伤害你的时候的公正,在不相干的地方就称赞你几句,似乎有赏有罚,使别人看去,很象无私……”  象褐徒弟这样,“最后一手枪”连打几次打累了,台湾王牌的圣旨连宣几次也烦了,就换点花样,向大家表明他不仅有张贵族脸,还有个君子肚,在说我不学无术之前,“很公正地”先称赞我“诗和散文是高质量”的,也不过是这些东西而已19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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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典               ·方舟子·                 乃摒弃本业,而驰鹜古典。                          ──张居正  从中学的时候起,我就常常被误会为读过许多书,其实我最多不过只能算翻过许多书罢了。我的读书习惯是随便抽出一本书来翻翻,偶尔被某句话或某件事吸引住,就把目光停住看一会。就连鲁迅所说凡是要冒充读书读得多者必读的《四库全书提要》,我也只是翻翻而已。交谈、作文时想起了曾经在某本书上读过的某句话、某件事,说出来,也就往往让听者、读者误以为我读过那本书,而其实我对那本书的所有知识可能也就是那句话、那件事。虽说从小就被教育“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却也几乎不做读书笔记,需要照抄原文的时候,再凭记忆去翻查,也往往能查到,而翻查的过程也相当于又把那本书“看”了一遍了。  以我这样的读书法,身边也就需要堆放一堆书供随时翻、查,等到床上地下越堆越多的时候,既然没有女秘书来给我整理,也就只能亲自动手收拾,收拾时又顺带把这些书翻翻。近日收拾时,翻出了杜小真译的加缪的《西西弗的神话》,翻开扉页,看到写着“我的经典”四字,已忘了是什么时候写上去的了。于是又翻到最后,见写着“1988.4.3阅毕。1989.2.17重阅毕”。能让我从头读到尾、而且边读边划线的书很少,一年之内重读两遍的书更是屈指可数。出国时,因为担心行李超重,本打算一本书也不带,后来还是忍不住塞了几本小册子,其中就有这一本。当时大概是计划到了美国后再重读一遍的,然而竟没有。初到美国时在一家旧书店看到这本书的英译本,把它买回来,也只是翻了一下,并未再细读。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就结束于1989年2月17日。  但在我的大学本科时代,与我最有缘分的书也就是这一本了。在我上大学之前,早已把整个人生设计完毕,思想也已成熟,所以,那时候读书,已不是要找引路的导师,而是在找知心的朋友。而使我对这个朋友一见如故的,却是它的开头所引的古希腊诗人平达的两句诗:    哦,我的灵魂并不追求永恒的生命,    而是要穷尽可能的领域。  而全书所论证、抒情的,也都不出这两句。我早知道人生道路的结局只有一个──鲁迅说是“坟”,而其实有时候是连“坟”也未必有的,而通往这个结局的道路却可以有无数条。要让宿命的人生变得有趣,就尽可能地多走几条路;要让荒谬的人生变得有意义,就不妨细细地体味每一过程的悲欢痛快,结局如何也就无关紧要了。唐璜穷尽女人,演员穷尽角色,征服者穷尽土地,创作者穷尽艺术,而一无所有的我们,至少可以以心灵穷尽世界,永不停息。当我无师自通地想明白了这一切,突然看到有人在哲学上对此做洋洋洒洒的论证,让我从此在旅途上可以把胸膛挺得更高,那种亲切,如遇故人。而加缪完成这本书的时候,也不过二十九岁。  而我书中的爱人,则是我在高二那一年读的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多夫》。初中的时候,阅读的范围限于中国的经典。上了高中,突然觉得应该放眼世界了。大部头的世界名著,除了卡夫卡、博尔赫斯、加缪、萨特、马尔科斯这些较现代的作家的作品是在大学时才开始涉猎;经典的部分,象雨果、列夫·托尔斯泰、屠格涅夫、陀斯妥耶夫斯基、巴尔扎克的作品,却都是在高中时候读完的,以后也未再读。尤其是高三那年,由于要准备高考,上课基本上只是复习,没有多少新内容可学,闲得很,也就成了我读闲书最多的一年,而其实也是我看电影最多的一年,独自去看电影的习惯也就是在那时候养成的。然而所有的这些名著、名片,却没有哪一部象《约翰·克利斯朵夫》那样给我的心灵如此深沉的激动。那是我在书的世界所发生的刻骨铭心的初恋,事实上也是唯一的一次爱情。在那个假期我日日与她为伴,共享了所有的喜怒哀乐,除此之外,似乎在整个假期里未再做别的什么事了。如果能翻翻那时候的日记,一定很有意思,可惜都留在了国内。当时的纪录其实并不重要。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从此带着“以不断的创造征服不断的磨难”的信念,无悔地越过成年的门坎,去追求不息地扩张、更新的生命,这就够了。从那以后我没有、也不必再去读这部书。  有时想想也觉得奇怪,于我最为有缘的两部外国作品,都是法国人写的,而我偏偏不懂法文,也不知会因此未能偿到多少的原汁原味,想来总是一件很遗憾的事。对英语作品,却从未能让我有那样深厚的感情,虽然反反复复读过不少达尔文、罗素的著作,对他们,却只有对智者的敬畏。对于智者,无法为朋友、爱人,而只能为老师了。但是,我书中的先生,在初一那年从家庭藏书中翻出了一套年龄比我还大好几岁的《鲁迅选集》之日起,就已经注定了。从那时候起,我的案头就总会有一、两册的鲁迅全集分册或作品集的单行本放着,不时地翻翻,对我而言几乎就等于是休息。第一次上美国大学图书馆,借回来的也是几本鲁迅作品集。与《西西弗的神话》、《约翰·克利斯朵夫》不过是一时因缘,而与《鲁迅全集》的缘分则恐怕是要持续一生了。对这套中国百科全书式的巨著,在初中、高中、大学时代和现在不同的时候读,总能有新的感受;在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来读,滋味也不会相同,所以也就可以时时、不停地读下去。先生所教给我的,并非人生观——我觉得人生观是应该靠自己去领悟的,无人可教──而是更为实际的东西,教我为人,教我处世,教我作文,甚至也教我写诗。我对现代诗歌的最初的感悟,就是在把《野草》反反复复读了无数遍、自然而然地记住了其中的每一句话所以不必再读以后所得来的。  是那个老问题了:如果你被流放到一个孤岛,只允许你带一本书,你将带哪一本?其实,在孤岛上,有蓝天碧海为伴,即使无书可读,也不要紧的。这个问题,不妨改成:如果你被判单独监禁,只允许你带一本书,你将带哪一本?在十年前大学校园人人自危的日子里,我是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的。这一本书,必须可以景仰,可以钩沉;可以索隐,可以发挥;可以默诵,可以吟咏。每一个字都可以发现一个故事,每一篇作品都可以写作一篇文章。既有无限丰富的内容,又有无比精深的内涵。既平易近人如知心的好友,百读常新如永远的爱人,又超凡入圣如旷世的良师。我的回答不假思索。我将带着一册《杜工部集》欣然赴命,让这道“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光彩”(闻一多语)照亮漫漫长夜。也许我很幸运地永远不必真正去面对这个选择,但总有一天,我终将退隐到家乡的岛上,自我划地为牢,让一千四百首诗包围我。不在千家注杜中再加入一家,那个在孩提时代从一副对联“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中所发现的美丽新世界在我的眼中就不会圆满。当我看够了世界,当我厌倦了流浪,回归也就是无可改变的结局。我从哪里来,还到哪里去。  “东行万里堪乘兴,须向山阴入小舟。”(杜甫《卜居》)1999.3.21(《西西弗的神话》,加缪著,杜小真译,三联书店,ISBN 7408012049)(《约翰·克利斯朵夫》,罗曼·罗兰著,傅雷译,安徽文艺出版社,ISBN7539603631)(《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ISBN 7020015247)(《杜诗详注》,杜甫著,仇兆鳌注,中华书局,ISBN 7101004857)(寄自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