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税务咨询在线客服:电价超收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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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财新《新世纪》 2011年第13期 出版日期2011年04月04日 财新传媒杂志订阅 每年4万亿度电有多少被超收电价?谁受损失?如何监管电网巨人?财新《新世纪》 实习记者 蒲俊 此次调查由财新《新世纪》记者毕爱芳、符燕艳、王姗姗、张宇哲等共同完成

  一位在电力行业工作了40多年的老专家,日前在北京城区一家餐馆,发现了一个令他吃惊的事:这家餐馆的实际电价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北京市商业电价每度高出约2毛钱。

出版日期:2011年04月04日 本文见财新《新世纪》 2011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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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餐馆老板的电费单,这家餐馆一个月消耗了28810度电,支付电费29973.95元,平均每度1.04元。北京市商业用电目录电价为每度0.794元。

  这并非特例。

  财新《新世纪》记者对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南京、济南、西安、长沙、银川、乌海、嘉兴、佛山等地工商业电力用户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覆盖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兼顾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多个地区。结果显示,工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商业企业,用电的实际价格普遍高于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委公布的目录电价。

  比如,北京多处写字楼用户的电价均超过每度0.9元,商铺和饭店的用电价格多在每度1.1元以上,即使考虑峰谷分时定价因素,仍超出目录电价0.06元到0.278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