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女如斯txt下载:一位钢琴教师的生存悲剧 (评论: 钢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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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钢琴教师的生存悲剧

2008-10-23 09:51:55   来自: 文景杂志 (http://hexun.com/wjmagazine/)
钢琴教师的评论    4

  
    苏宏斌/文 (原载《文景》2005年第四期)
  
    在二OO四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揭晓之际,相信许多人也象我一样感到一头雾水:耶利内克何许人也?她有些什么重要作品呢?略一查询,不由得恍然感喟:原来她就是《钢琴教师》的作者啊!这感喟不是因为我们早就阅读过这部小说,而是因为我们早就欣赏过那部获得戛纳电影节三项大奖的同名影片。回想这几年国内影坛日渐增多的作家为导演“打工”的现象,才发现原来小说屈尊为电影之侍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普遍现象了!
    
    不过在为小说之没落大发感慨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小说以及小说家从电影和导演那里获益良多。单就《钢琴教师》一片而论,据说耶利内克就对导演哈内克的改编十分满意,并且引为同道。尽管我们这些观众并不知道电影改编自作者的同名小说,还以为是编导的独创,但毕竟这为作品今天的传播进行了成功的“预热”,这对于我们接受耶利内克显然是大有帮助的。然而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影片的成功也带来了一个不易察觉的问题:我们对小说的理解很可能已经打上了导演的烙印。那么,导演对作品的诠释是否合理和成功呢?我们怎样才能摆脱和超越这种先入之见呢?
    
    看过影片的人很容易形成这样一个印象:电影讲述的是人到中年的女钢琴教师与风华正茂的青年学生之间的一场忘年恋。除了年龄的差异之外,这场恋情还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畸恋,因为女教师埃里卡在精神上有着十分严重的变态和分裂倾向:她在课堂上道貌岸然,为人师表,在工作之余却完全换了一副面孔,在家中的卫生间里用刀片自残,在音像店里观看色情影片,在汽车影院里偷窥他人作爱,在与学生的恋爱中要求对方虐待自己,而在进行这一切变态活动的过程中,她又始终保持冷静和理智,让人不禁对其灵与肉、内与外之间的深度分裂惊骇不已。这一系列在道德上的越轨之举经由导演的精心调度,转化为电影所特有的图象语言,其视觉冲击力和精神震撼力都是不容置疑的,因而影片的成功绝非偶然。把影片与小说相对照,我们发现大多数情节都出自原著,少数场景的改变(如偷窥的地点从公园改在了汽车影院,观看色情表演也从大桥下面的真人演出变成了音像店里的色情影碟等等)似乎也是出于技术层面的考虑,无损于原著的精神,因而我们似乎没有理由排斥导演为我们设定的理解框架。然而事实上我们却不难发现,影片与原著在结构上有着十分明显的差异:
    
    在电影中爱情是唯一的主导性线索,因此男主角瓦尔特•克雷默尔很早就登台亮相了,当然埃里卡的母亲仍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导演还用一些重要的细节和道具(如衣服、电话等)来表现她与埃里卡之间的关系,然而主要的戏剧冲突却发生在埃里卡与瓦尔特之间。而小说则不同,作者在结构上将其划分成了分量大体相同的两部,而且两者在叙述的内容和方式上都迥然不同:第一部主要表现的是埃里卡与母亲之间的关系,至于瓦尔特则只是一个次要的角色,只有在第二部中,爱情才上升为主导性的线索。与这两种叙述对象相适应,在第一部中采用的是一种近似于静态的叙述方式:几乎每一个现实的事件(如埃里卡的新衣服)都只是一个引子,借以引出埃里卡的童年以至青少年时代的经历。这种叙述方式显然与现代的意识流小说十分接近,所造成的艺术效果也是相似的:现时的情节线索似乎被切割成了许多碎片,作者就在这些碎片上开掘下去,把人物的过去以及隐秘的精神世界挖掘出来。因此,小说第一部叙述的重心不是现在而是过去,其目的则不是表现埃里卡现在的性格和精神状态,而是表现其人格的养成和由来。只有在第二部中,作者采用的才是传统的线性叙事方式。显然,导演在影片中所用的恰是这种方式,正是因此,小说第一部中的大部分内容都被舍弃了,埃里卡的过去自然就成了一片空白。
    
    导演做出这种选择自然有其艺术上的理由,因为那种静态的叙述方式显然并不适合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然而问题在于,文体上的这种内在差异不可避免地使作品的艺术重心发生了转移。具体地说,电影的重心乃是表现一场悲剧性的畸恋,而小说的重心则是双重的:既是表现由专制的母爱所造成的女儿的精神畸变,又是表现精神变态的女儿所遭遇的爱情悲剧。不仅如此,悲剧性的母女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才是小说的真正重心,至于爱情悲剧则只是这种关系的结果,因为正是由于长期受母亲压制而形成了一种不可逆转的变态人格,才使埃里卡无法建立任何健康的恋爱关系。人们常常强调这部作品具有某种传记色彩,这当然是由于作者耶利内克的生平与主人公埃里卡之间有诸多相似之处,但在我看来作品特有的艺术风格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小说的第一部俨然是埃里卡的精神传记。
    
    从电影改编的角度看来,导演的这种选择和取舍显然基于一种艺术再创造的自由,因而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对于小说的读者来说,却不必也不应局限于这种特定的阐释角度,因为这种角度实际上极大地损害了小说的艺术容量,使其思想内涵变得单薄了许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导演的改编是不成功的,因为这种情节以及内涵上的丰富性乃是小说艺术固有的优势。那么,这部小说未能为电影全部揭示的深刻内涵究竟何在呢?我们以为正是作者对于埃里卡人格悲剧的深入开掘。从电影中我们所看到的更多的只是对这种变异性格的种种展示,至于这种性格是如何形成的,则只有一些暗示性的交代,我们从中可以隐约地推知其与那种不正常的母女关系(埃里卡人到中年仍与母亲同居,共用一张双人床,并且没有任何个人自由)有着某种联系,然而一种过度的母爱何以竟会导致孩子的精神畸形,我们对此却不明所以。从电影的角度来看,忘年畸恋当然具有更高的表现价值,然而用小说美学的标准来衡量,恰恰是对母女关系的深刻剖析,才使这部作品成了一部真正的经典,因为作者实际上由此揭示出了人类自我的普遍性养成方式,从而使作品彻底超越了由特定的题材所带来的猎奇色彩,具有了普遍的人类意义。
    
    把一个具有传记色彩的故事说成具有普遍的人类意义,是否是一种不合理的夸张呢?从表面上看来,这个故事恰好是一个不具有普遍性的特殊个案,因为故事中的女孩形成了一种变态人格,而现实中的大多数孩子则都是精神健全的。然而在我们看来,这种表面上的特殊性恰恰是由于作者把每个孩子性格形成过程中的普遍方式加以极端化的结果,而性格的形成其实也就是自我以及个性的养成过程。那么,个体自我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呢?我们认为其基本模式就是自欺。顾名思义,自欺就是一种自我欺骗,它与一般的说谎区别在于,说谎的对象总是他人,而自欺的对象则是自己。但两者作为一种欺骗行为,其内在本质是相同的,即欺骗者对于事情的真相都是清楚的,但却都以一种假象来蒙蔽被骗者。一般的说谎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是因为被骗者并不了解事情的真相。然而自欺要想取得成功,其难度却要大得多,因为欺骗者和被骗者是同一个人,换句话说,被骗者也是了解事情真相的,何以仍会自愿地接受一种假象呢?我们以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自欺者发生了内在的分裂,其一部分了解事情的真相,另一部分则并不了解,两者分别承担欺骗者和被骗者的角色;另一种可能则是自欺者尽管很清楚真相是什么,但却宁愿把假象接受下来,然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来使假象成为现实。事实上这两种可能在思想史上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从而形成了关于自欺的两种主要学说:前一种学说由弗洛伊德加以发挥,从而建立起了意识与无意识的双层结构心理模型。按照这种学说,自欺者在无意识中是明白事情的真相的,但在显意识层面则并不明白,因为他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后一种学说则是由萨特所建立的,他认为人之所以能够自欺,是因为人的存在划分成了自为(意识)与自在(身体)两个部分。身体作为一种自在存在的特征是“是其所是”,也就是说它只能是自己本来就是的那种东西;意识的存在特征则相反,它能够“是其所不是”和“不是其所是”。这是因为,意识不是任何一种自在式的存在,而恰是对这种存在方式的否定,也就是说意识具有一种否定和虚无化的能力,意识就是虚无。既如此,意识就能够达成自欺,因为它不会僵化为任何固定的自在,而总是处于一种自我否定和变易之中。
    
    萨特在提出自己的自欺学说时,曾对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进行过尖锐的批评,他根本否认了无意识活动的存在,认为意识总是一种自我意识,没有被意识到的意识(即无意识)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对于这种理论上的分歧我们在此不予涉及,所要指出的是,儿童的自我意识尚未真正确立,自我的内在分离即便存在也并不显著,因而意识的虚无化能力才是儿童具备自欺能力的根本原因。当然,这种自欺并不一定是儿童自发的,更可能是来自父母以及社会的压力所致。就埃里卡的情况而言,这种压力显然就来自于她的母亲。这位母亲“被人一致公认为是在国家生活和家庭生活中集中世纪异端裁判所的审讯官和下枪决命令者于一身的人物”,其专制倾向无以复加。她从小就认定埃里卡是一个音乐天才,并且通过各种努力来使孩子接受这一点。显然,这无论对母亲还是孩子来说都是一种典型的自欺行为,因为她们实际上都没有发现孩子有任何真正的音乐天赋。事实上,埃里卡最终也只是成了一个普通的音乐匠人(钢琴教师),然而她们却宁愿生活在这种自欺之中,以此来营造一种虚幻的优越感。母亲其实是一个十分势利、精于算计的小市民,偏偏对周围的邻里不屑一顾;埃里卡更是把自己看作独一无二的人物,即便在观看色情表演时也镇定自若,似乎自己的行为可以超越一切世俗的道德标准。
    
    那么,这种半是被迫、半是自愿的自欺何以会使埃里卡出现一种人格的分裂,最终成为一个受虐狂呢?我们以为这其间经历了一个十分复杂的畸变过程。首先,自欺的本体论前提在于意识和身体之间的二元对立。自欺是意识活动特有的存在方式,这就要求自欺者首先把自己的意识与身体分离并且对立起来。这种分离一旦确立,意识必然将自己置于身体之上,认为身体作为一种自在之物乃是一种低级的存在。正是因此,自欺者总是不断地贬低自己的身体,试图摆脱身体必然伴随着的各种欲望的纠缠。由此我们不难理解,母亲在埃里卡进入青春期以后为何如此警觉,她总是害怕孩子陷入身体的欲望之中,从而受到男孩子的诱惑。为此,她不许孩子购买新衣服,并且诱惑她说:“只有靠她自己的能力和她自己的知识,她才能吸引每一个男人。”她阻止埃里卡与男人接触,“只要孩子一同男人接触,她就用打死她来进行威胁。”她同时又劝诱孩子,作为一个音乐天才,只有压抑肉体上的欲望,才能获得事业上的成功。在这种恩威并施之下,孩子渐渐成了她的同谋,养成了蔑视自己肉体的习惯。由此自欺便进入了第二个阶段——自残。自残的高峰当然是成年之后用刀片来切割自己的下体,但这个过程其实早就开始了。最初是对身体及其欲望的压抑和蔑视,在长期的压抑之后,身体就变得如同一潭死水,一段朽木,不再有任何正常的欲望。她甚至在幻觉中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腐烂:“埃里卡觉得她那个地方像是块实心木头,而那儿正是木匠给真正的女人开孔的地方。那是森林里一段海绵质的、腐朽的、孤独的木头,而且这腐朽还在继续。”由此我们才能理解,何以当她观看色情表演,并且嗅着他人留下的秽物时,自己却没有任何冲动。这里令人困惑的地方在于,既然这种行为并不能给她带来真正的快感,她何以仍乐此不疲呢?我以为原因在于她由此可以获得视觉上的满足。对于普通人来说,视觉上的快感只是通向身体快感的一个中介,其作用是唤起和加强身体的冲动,而在埃里卡这里则出现了欲望的倒转,由于身体的冲动机制已经被取缔,因此视觉上的满足成了真正的目的。就此而言,埃里卡实际上成了一个“女阉人”,对下体的切割就是一个象征性的仪式。当然,这种“阉割”主要是精神上的,其表现形式也不拘一格,有时身体的欲望并没有消失,而是从生殖器官转向了排泄器官,于是我们看到埃里卡的性高潮不是表现为阴部的痉挛,而是转化为排尿的冲动:在偷窥别人野合,以及报复性地弄伤女学生的手之后,莫不如此。奇妙的是,这种体验竟然主要是伴随着音乐而来:“埃里卡觉察到两腿之间发痒,只有由艺术,并且为了艺术挑选出来的人,当他说起艺术时,才有这种感觉。”我以为这正是由自欺所带来的双重异化:压抑身体的欲望是为了将其升华为艺术,但由此结出的艺术之花却总是暴露出其生殖器官的原型来。在这里,演奏艺术也已蜕变为一种精神上的自残行为。
    
    自残在根本上就是一种自虐行为,而自虐又必然进一步扩张为受虐,即主动要求他人来虐待自己。到了这一步,自欺者自然就转变为受虐狂了。当然,由自虐向受虐的转变需要某种机缘,因为这需要自虐者克服某种心理障碍,同时还需要面对失败的风险,因此受虐的愿望常常只能保持为一种内心的隐秘渴望。当瓦尔特•克雷默尔出现的时候,埃里卡显然认为自己长期等待的机缘降临了,因为瓦尔特是她的学生,并且在主动追求她,这双重的优势似乎大大地减轻了失败的风险,所以埃里卡抛开了顾虑,大胆地写出了自己内心的渴望。当然,鼓励她迈出这一步的还有她的初战告捷:在厕所中的初次交锋中,瓦尔特屈从于她的要求,任由她侮辱性地对待他的身体。然而这个小小的胜利已经耗尽了她的全部资本,学生实际上仍沉湎于浪漫的爱情幻想之中,所以当他读了埃里卡的信,并且面对她所准备的施虐工具的时候,便决然地掉头而去了。这种意料之外的重大挫折显然使埃里卡在心理上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使她长期保持的优越感荡然无存,因此她阵脚大乱,再也无法保持平日里的镇定与从容,于是她反过来主动追求瓦尔特,并且试图与对方建立一种正常的爱情关系(当然,这种关系同时意味着女性对于男性的迎合与顺从,但这属于女权主义的阐释视角,本文不拟涉及)。在此我们发现,这实际上是埃里卡自我疗救的绝望努力,也是她返回正常社会的最后机会,因为如果对方是一个熟知精神疾病的内在机制,并且愿意用真正的爱来帮助她重建精神人格的人,那倒真有可能充分利用这一机缘,使埃里卡逐渐打破并走出自欺以及自虐。然而不幸她所面对的是一个涉世未深,并且抱着许多自私念头的年轻人,埃里卡的悲剧便无法避免了。因此我们在小说的结尾看到,她只能无助地受到瓦尔特的侵害,带着伤痕累累的身心回到原有的牢笼之中去,真正成为封闭在“琥珀中的一只小甲虫”。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由自欺所导致的人格变异和精神悲剧在现实中毕竟只是少数,怎么能说这篇小说揭示了人类自我形成的普遍形式呢?我们以为,小说的意义恰恰在于深刻地触及了每个人的精神世界中潜在的悲剧“基因”。表面看来,埃里卡的悲剧是个别性的,但实际上这一悲剧却并不是偶然的,因为她所走过的精神轨迹是每个普通人都必须经历的,在每个人的自我意识形成的过程中,自欺都是必不可少的中介。这是因为,精神的存在方式就在于不断地自我否定,使自己转化为某种新的形态,这种转化的前提就在于自我相信自己是某种目前还不是的东西,因而就必须首先进行自欺。人们之所以认为自欺只是一种个别和偶然的现象,是因为这在道德上是一种消极的行为,但实际上从哲学的层面来看,自欺乃是一种中性的本体论活动。这种活动在伦理学上既可能表现为消极行为,如道德上的不诚实,也可能表现为积极的形态,如理想。究极而言,理想其实也是为自己设定某种目标,并且通过行动来使其转化为现实。以埃里卡而论,成为一个音乐家何尝不是母亲为她所设定的人生理想。这两种形态之间的界限其实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当理想已经被证实为不可能实现,而自我却仍然执迷不悟时,其自欺的本质便暴露无遗了。正常人与埃里卡这样的精神变态者之间的区别也正在于此:前者在发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无法克服时,便明智地放弃理想而接受了现实,于是其人格便保持健康;埃里卡则始终不肯接受现实,于是便只能在精神异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表面看来大多数人都成功地避免了精神悲剧的发生,但实际上其间的尺度是极难把握的,因为精神的临界点并无确切的位置,每个个体都必须准确地衡量自己的能力与理想之间的距离,也就是说必须具有客观地认识自我的能力,同时还必须具有克服来自幻想的诱惑的能力。这种内在的自我认识与搏斗往往是持续一生的过程,因为一个人一旦彻底放弃了对生活的幻想和抱负,他的精神生命便立刻终止,所剩下的只是行尸走肉而已。正是因此,每个人在生活中其实都经常面对着精神畸变的可能,这种悲剧的“基因”是永远无法克服的,人们所能做到的只是谨慎地维持理想与现实、精神与肉体之间的微妙而脆弱的平衡,因而任何人都没有嘲笑和轻视埃里卡的资格,因为这种平衡在任何一瞬间都有可能被打破。从人类把自己的精神与肉体分离开来,或者说从人类作为人类而存在的那一刻起,这种悲剧的“基因”便种了下来,我以为从此我们可以将其命名为“埃里卡基因”,而耶利内克和《钢琴教师》也必将因这一命名而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