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实生核桃苗:永州东安县“五着眼”“五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6:21:31
近年来,东安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五着眼”“五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截止目前,该县已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着眼大局抓考核,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
。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反腐倡廉纳入党的建设总体格局之中,统一领导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在每年工作中,县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25次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大问题15项;听取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汇报18次;主要领导亲自批办信访件145件次,分管常委、副县长批办、督办各种信访案件416件次;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及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查,保证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坚持把抓年初责任分解、年中督促检查、年底责任考核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并把责任追究贯穿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过程。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制订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工的意见》,与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到每个班子及其成员,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年中,县委、县政府联合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终,由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县委常委带队对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同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及其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因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近三年来,对21名单位领导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了纪律处分,增强了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
  
  着眼思想抓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紧紧抓住教育这一基础环节,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从2007年开始,连续四年在全县深入开展了以“加强两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教育,整顿作风,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加强组织建设,整顿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班子战斗力;加强制度建设,整顿管理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为主要内容的“三加强三整顿三提高”活动,大力推行“具体抓,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基层工作法。今年又把推行“基层工作法”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千干部下基层,服务发展促和谐”主题活动中,以集中开展“六治”(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07年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场机关及站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认真解决了乡镇干部上班“走通学”、下乡“走马观花”、群众办事走“回头路”的“三走问题”。2008年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具体抓,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基层工作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做到“五到”、“四不”(即心到、眼到、口到、手到、脚到;问题不解决,干部不放假;事情不办妥,人员不离开;矛盾不化解,领导不离岗;工作出差错,责任追究不放过),较好地解决了工作不抓落实的问题。2009年制定出台了《东安县党政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强化了责任追究,较好地解决了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问题。2010年又制定了《东安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行“具体抓,抓具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基层工作法的实施办法》,切实解决作风漂浮的问题。为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每年都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县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中央、省、市领导的廉政讲话,通过报纸、电视台、新闻网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反腐倡廉建设一系列会议精神,营造舆论声势。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三看三想三学”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到红色革命根据地、到贫困家庭去参观学习和访贫问苦,促进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家属廉政培训,组织评选“十佳廉内助”,发挥了领导干部家属的监管督促作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入”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去年,我们着重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的党纪法规专题教育活动,把《廉政准则》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纳入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各级党员干部的考廉述廉内容。一年来,全县近800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的学习,10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的考试,各级党员干部共撰写各类学习心得和个人剖析材料10000余篇。
  
  着眼规范抓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突出抓好了对“三权”的监督:一是加强对人事权的监督。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廉政鉴定、任职公示等制度,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二是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制定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关于加强对科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东安县党政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了对决策权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开支权的监督。严格落实了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基建工程的“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制定实施了“乡财县管乡用”制度,所有乡镇的财务统一由县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并规定财务支出实行“双审把关”,有效防止了正职乱开支、大开支、不合理开支等问题。加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严格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财务内审制度”,规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每个季度必须对本单位的财务进行一次内部审查,并将结果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在抓好对“三权”监督的同时,把严肃惩处作为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有报必核,有案必查”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把办案的重点放在违纪金额较大的大案和涉及党政正职的要案上,增强了查办案件的影响力和震慑力。2007年以来,东安县先后查处涉及党政正职的违规违纪案件7件,有效震慑和减少了党政正职的违法违纪现象。
  
  着眼改革抓制度,建立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改革措施,努力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县委、县政府修订和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东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制定了《东安县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细则》、《东安县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廉政谈话制度》、《东安县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中共东安县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各级各部门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深入治理了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了党内监督。近年来,东安县还制定和落实了一系列有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如制定出台了《东安县农村财务实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实施办法》、《东安县关于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意见》、《东安县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等,在全县18个乡镇场全面推行了村级“两委”述职述廉工作,着力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着眼民生抓纠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把上级要求与解决东安县党风政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做到重点抓、抓重点,具体抓、抓具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干部中普遍存在、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主要问题。一是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在全县542个村(居委会、社区、工区)设立了纪检委员,聘请了信访信息员,做到了每一个村至少有一名信访信息员,构建了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信访工作网络。2008年,在开通12388信访专线的基础上,开通了12342行政效能投诉热线,实行“两线”统管,并聘请了4名专职接线员,24小时值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信访举报。2009年,我们又在全县各村设立了村民“说事室”。村民“说事室”做到“五有”,即有办公场地、有办公桌椅、有接待人员、有工作经费、有“说事电话”。二是积极开展纠风工作。每年通过对教育乱收费和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进行整治,对强农惠农及农民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各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介组织和团体协会服务和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对社保基金、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公路水上“三乱”行为进行查处,对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治理,切实纠正了损害群众根本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切实加强执法监察。积极开展对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新增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经营性土地招拍挂、矿产开采、企业排污、安全生产、在建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并对相关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四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积极受理群众投诉,采取纪律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问责形式,对相关违纪干部进行了问责。近三年来,对117名违纪干部进行了问责。建立了与《行政许可法》配套的有关制度,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东安县承接产业转移优惠政策十六条》等文件,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提供了宽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进了政府采购工作。每年都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督查,对首问责任制等十项效能建设制度及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