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换届人选考察对象:吴邦国:普法首先是提高公职人员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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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3 20:03:24

 
4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黄敬文摄
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吴邦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
2011年04月23日   来源:新华社


 
 
 
 
吴邦国强调: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
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22日下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
吴邦国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专门就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还批转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报告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本次常委会会议,结合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里,我强调三点:
一要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深刻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从1986年开始,我们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要把我们这样一个历史上缺乏民主法制传统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做到全社会都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我们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出发,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切实做到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二要着重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目的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是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服气,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多发,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增多。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不是无法可依,也不能说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完全不知法,关键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按法律办事、另搞一套,使得本来可以预防和化解的矛盾酿成了大问题。还有的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熟练掌握依法行使职权必备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着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家各项工作开展,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要紧密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关键是要增强实效。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与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紧密结合起来,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调解矛盾纠纷,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认真总结以往法制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普法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立法和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不断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使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实践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使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也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吴邦国强调,中央日前批转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关情况的报告,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央7号文件,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法律实施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同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中央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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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1-4-24 1:56:04
法治都是被权大于法破坏的,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最关键是塔尖,执政党要带头成为遵守法律的表率,上行下效才能让老百姓信服,真正建立起国家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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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未来
发表于2011-4-24 1:33:37
这是否可以解读为:中央对重庆的否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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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法金刚
发表于2011-4-24 1:23:57
委员长的讲话针对性很强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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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发表于2011-4-24 0:52:04
http://v.ifeng.com/history/lishijiemi/201104/2bf426f3-a707-49b2-b9a1-50afafc8bc9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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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网友123
发表于2011-4-24 0:48:51
姜还是老的辣。吴委员长百忙之中抽时间出来开会号召普法,按我的理解内容是很丰富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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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1-4-24 0:17:21
时间凑巧,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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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哭着看大戏
发表于2011-4-24 0:01:33
通篇是对政法系统干部们的期望,没有惩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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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1-4-23 23:07:12
一个有意义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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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月亮想太阳
发表于2011-4-23 22:53:38
建议重庆认真组织学习,电视广播循环播放,要求重庆各级官员必须深刻领会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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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信仰
发表于2011-4-23 22:50:34
指示是指示,会议是会议,当下有多少公务员会以法为本,如果引用某领导说要依法办事,这会引来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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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w121121
发表于2011-4-23 22:39:22
五个不搞,这会又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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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发表于2011-4-23 22:21:09
也不能说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完全不知法,关键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按法律办事、另搞一套,使得本来可以预防和化解的矛盾酿成了大问题。======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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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科生
发表于2011-4-23 22:09:57
说的好!望全国(含重庆)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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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ke
发表于2011-4-23 21:51:44
盖洛普民调:71%中国人认为生活艰难 远超美国2011年04月23日 10:22 来源:新华网 美国《华尔街日报》4月21日发表题为《盖洛普发现,中国民众生活艰难》的文章,以下为主要内容: 腾飞的经济,崭新的基础设施,不断提升的国际地位——人们可能以为,中国民众如今对生活相当满意。一项新的盖洛普民调显示,事实并非如此。 盖洛普民意调查所本周公布的2010年全球幸福度调查结果表明,只有12%的中国人认为自己“生活美满”。多达71%的答问者说,他们生活艰难。17%的人说自己的生活苦不堪言。与此相比,只有38%的美国人说自己生活艰难,有多达59%的答问者认为自己生活美满。即便考虑到中国房价失控和食品价格持续上涨的因素,仍无法理解为什么将近四分之三的中国人认为自己生活艰难。更何况,美国去年的失业率达到两位数,大多数美国人却都还感觉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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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虎谋皮
发表于2011-4-23 21:50:55
记得有过这样一个报道:彭真做委员长的时候,人大会议期间有记者问他党大还是法大,他先是不回答,后来问急了他说了著名的“党大法也大”的言论。万里做委员长的时候,人大发生了历史上第一次否决国务院提案的事,万里很高兴,记者问他对“人大是橡皮图章”之说有什么看法,万里说:就是橡皮图章也不是谁想盖就盖的。如果记者拿这些问题去问吴委员长,不知道他会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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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17yq
发表于2011-4-23 21:46:42
特别是提高领导各级干部的法治观念,吴邦国的讲话太正确了。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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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82f
发表于2011-4-23 21:43:17
“有的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吴委员长的这段话也应该用红体字标出。重庆公检法为谋某人政治权力欲望之私而黑打而枉法,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而且严重损害了执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盼望吴委员长在内的党中央最高层重视以党纪国法追究重庆无“法”无“天”(党中央和人民)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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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4-23 21:41:22
明天隆重召开庆功表彰大会---陈有西特等功,斯伟江、杨学林一等功,杨金柱二等功,其他人三等功。特等功奖金100万元,一等功50万元,二等功30万元,三等功20万元.遇难律师150万元奖金来源:中华律师遇难救助资金,每个会员资助100元,会长:陈有西,副会长:杨金柱、陈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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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zr
发表于2011-4-23 21:29:58
最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应该是及时平反一批冤假错案,“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服气”!建国62年了,今天还在高喊“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百姓“新一轮”希望又腾起了。明天上街该牢记“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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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4-23 21:11:39
中国法治的第二季胜利!江北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是撤诉而不是延期审理,法院已经结案---《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的,应当要求休庭,并记明笔录。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延期审理。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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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4-23 20:50:22
中央领导频繁去重庆大有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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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发表于2011-4-23 20:38:31
墙头草,两边倒,东风来说东风好,西风来时西边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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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
发表于2011-4-23 20:35:47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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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于2011-4-23 20:30:57
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不是无法可依,也不能说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完全不知法,关键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按法律办事、另搞一套,使得本来可以预防和化解的矛盾酿成了大问题。还有的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熟练掌握依法行使职权必备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着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家各项工作开展,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 希望重庆领导干部能够理解这段话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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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不糊涂
发表于2011-4-23 20:28:47
中央不糊涂。那人也不糊涂,原来只是装糊涂,现在是否还糊涂。你做得糊涂事,中央绝不会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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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搏
发表于2011-4-23 20:21:37
吴邦国:干部另搞一套 可化解的矛盾酿成大问题那位神人在重庆正在另搞一套可化解的矛盾真的也酿成了大问题不知这是不是中央释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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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搏
发表于2011-4-23 20:18:28
吴邦国:"干部另搞一套,可化解的矛盾酿成大问题" “薄”在重庆正在另搞一套可化解的矛盾真的也酿成了大问题不知这是不是中央释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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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
发表于2011-4-23 20:16:16
上次cq大讲 李部长 你想任何人能这么夸你吗? 看来西南人事变化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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