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旅游十大景点:个税修正案一审又流产了,到底难在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8 17:10:37

昨天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未表决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知情人士表示,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

据悉,国务院提交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此外,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

本报记者追访

昨晚,我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社会上关于起征点的上调仍有各种争议,此次未提交审议,据传也是因为有反映说起征点定得依然偏低。

但“从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方面来看,这位专家个人认为,起征点由2000上调到3000,确实不像大家所想的有那么大的意义。

按3000征 很多人只少缴几十上百

能减轻贫富差距吗?

据测算,当个税免征额为2000元时,28%的城镇职工缴纳个税;若免征额调至3000元,这其中约有半数城镇职工将免缴个税。而具体到我省呢?根据我省地税部门的测算,目前全省个税申报者约2000万人,其中缴个税的为903万,如果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将有60%的人不用再缴纳个税。

但接受记者采访的这位专家直言不讳地表示,个税起征点的上调虽然影响到了绝大部分工薪收入者,但必须看到,绝大多数人每个月实际减轻的税负也就是几十元到一百元左右。对于个人的收入调节来说,其实意义不大,这几十元也不足以真正减轻贫富差距。

最关键的是,和工薪层相比,富人可以有各种手段来避税甚至逃税,比如不把收入打入自己的工薪所得,还有就是很多富人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根本未进行登记,私下进行交易或者到银行转账就完成了,这部分漏掉的个税相当惊人此前据传江南某市曾经就此进行过专项检查,查出了5亿元的漏税。

此外,该专家还表示,个税的税率表还可以继续减少级差。实际上越往高等级适用的人群越少,也越集中,没必要分那么细,其实可以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减少高等级的级差,更好地体现高收入者多缴税的宗旨。

按5000征 苏浙沪合适可西部呢?

能体现地域公平吗?

该专家还认为,对于我国东西部收入层次不齐的现状来说,个税起征点制定权限下放,其意义更甚于起征点上调。因为对于月收入3000元来说,放在上海、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因为当地生活支出成本高,月入3000只能算中低收入;可是如果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生活成本低,这也许就是高收入了那么要求全国一刀切执行一个起征点是很难做到“公平”的。

比如,即便个税起征点真的调到了5000元,但是对于一些西部欠发达地区来说,比如青海西藏,5000元起征点几乎算是摆设,没有多少人能达到。

所以,个税起征点制定一个征收区间,然后下放到地方可能最合理。目前像营业税的征收,就是国家制定了2000-5000元的标准区间,然后由各地来决定具体数额,江苏制定的就是5000元的上限。

这位专家建议,个税起征点完全可以参照这个办法,给个2000-5000元的区间,然后由各地参照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众收入情况来决定征收点,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体现地域公平。

看看他们的账本

林先生,一个中低工薪层

【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月入4000元】

每个月少交100元,可以省下两个人的早饭钱

【自述】个税起征点上调对我来说挺实惠。我月收入4000元,去掉三险一金约500元,加上扣除的个税、房租,到手的也就3000元左右。老婆做小本生意,每个月几乎是望天收,生意好的时候月收入有2000元,生意不好只有1000多元。女儿在上初中,不谈其他,各种补习班、参考书等等费用支出就有2000元,加上一家人一个月生活费用也有千余元,算下来家庭收入每个月剩下的也没多少钱了,相比较来说这100元省下的个税也挺让人兴奋的,至少可以解决一个月两个人的早饭钱。如果个税起征点真能上调到5000元,那么我家就不用交个税了,这倒是不错。

按现行个税标准:

林先生月收入4000元,三险一金需缴纳500元,按照现有起征点,他需要缴纳的个税是:(4000-500-2000)×10%-25=125元。

按草案标准:

而如果按照此次提交审议的个税草案,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他每个月的税率降为5%,也就是每个月要交(4000-500-3000)×5%=25元。

按“改版”设想:

如果按照昨天传说的5000元的起征点,那么林先生每个月就不用再缴纳个税。

万先生,一个高收入工薪者

【外企白领,中高收入者,月收入2万元】

步入中产仅是“面子工程”,每个月剩下的也就两三千元

【自述】个税起征点上调,我的收入恰好卡在“红线”上,每个月还要多交。其实现在按照税务部门的标准,年收入12万元以上就是高收入了,但这套收入标准的衡量方法在沿海发达地区其实已经落伍了,你去周围看看,上海2万元算高收入吗?算得上中产阶级吗?养房贷都养不起。

就拿在南京生活的我来说,月收入两万元也不算特别高,我妻子是全职太太在家带孩子,全家每个月的收入都靠我,孩子的奶粉是进口的,每个月要吃掉上千元,其他生活支出也有上千元,加上孩子上的早教班每个月花费1500元,还有每个月8000元的房贷,给老人的赡养费,我每个月能存下的钱也只有两三千元左右。

按现行个税标准:

万先生月收入2万元,假设三险一金是2000元,按照现行的个税税率计算,每个月要交的个税为(20000-2000-2000)×20%-375=2825元。

按草案标准:

如果按照个税草案,则为(20000-2000-3000)×25%=3750(速算扣除数未知),比现行标准多交了925元的个税。

按“改版”设想:

而如果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级距按照现有草案的话,就是(20000-2000-5000)×25%=3250,可以少交500元的税,但仍然比现行的个税要高425元。

人大常委会热议个税法修改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0日提交常委会审议后,引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热议。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更公平?

金硕仁委员举例说,两个三口人之家,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月收入3000元,需要缴个税;而另一个家庭三口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2000元,不用纳税,显然这种现象不够合理。

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20日在回答记者提出个人所得税可否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问题时表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在确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因素。比如,此次调整减除费用标准,就是按照每一就业者供养1.93人,测算就业者负担的平均费用支出水平。 徐显明委员认为,不能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原因在于:我国宪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主体是“公民个人”,家庭不是纳税义务主体。如果以家庭为纳税对象,需要先修改宪法。另外,税收不能解决所有收入不公问题。阶层间收入分配不公,主要靠立法,靠调整免征额及完善税率;群体间的收入分配不公,靠社会政策调整;对某个个体的不公,主要靠权利救济途径实现。

如何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

白景富委员感慨地说,一个科学家辛辛苦苦搞了多年研究,最后弄一个科研成果,一下子奖励一两百万,45%拿出去了。唱了一首歌20万,拍一集电视剧要20万而且还是税后,这个问题怎么办?“大家提到那么多的问题,其实是个税法根本无法解决的。”

任茂东委员建议,在研究个税的同时,要加大研究对其他收入征税问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主要是对工薪工作人员报酬征税,而不对其他收入综合纳税。以固定工资收入为主的中等收入者成为纳税的主体,这也是我国收入和财富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之一。问题是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征收的只是工薪所得,而领工薪的这些人毕竟是凭自己本事赚钱,相对来说他们已经负担了很重的税负。


此前多专家建议,个税工薪所得免征额至少应提高至每月5000元

新快报讯 记者昨天从全国人大获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未表决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

多专家建议至少提至5000元

国务院提交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这一提高幅度偏低,此前,多位学界专家建议,免征额应至少提高至每月5000元。

中国个税免征额的确定方法,综合考虑了个人生计支出、消费物价和赡养人数,是一个不分纳税人差异进行平均扣除的标准。这种做法,非常便于征管,但严重低估了城镇职工负担的消费支出。保守估算,3000元的扣除标准,最多维持两年就会被消费支出超越。

应减税培育中等收入阶层

此外,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

调整后,中低工薪者的税负减轻,但高工薪所得者税负提高。记者测算,每月工薪毛收入2.15万元(未扣除“三险一金”),为个税负担增减的临界点,超过这一数额税负将增加。

对于工薪所得超额累进税率,许多专家建议由9级减少为5级,对较低工薪收入者,即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以下的,适用1%或5%的低税率,对中等工薪收入者,即每月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以下的,适用10%或15%的税率

关注:纳税人家庭负担

应按家庭收入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0日提交常委会审议后,引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热议。金硕仁委员举例说,两个三口人之家,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月收入3000元,需要缴个税;而另一个家庭三口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2000元,不用纳税,显然这种现象不够合理。任茂东委员也认为,一个家庭的总收入比个人收入更能全面反映出其真实的纳税能力。

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20日表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在确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因素。

朱永新(微博)委员建议,今后个税征收还要逐步过渡到另一种统计系统,同时有一些弥补、校正的办法考虑到家庭实际供养人数或家庭人数这个因素。

任茂东委员认为:“税收征管部门认为目前没有条件来按家庭负担扣税的问题,理由并不充分。就‘金税工程’国家投入了大量经费,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的装备是世界一流的计算机和办公网络系统,硬件完全足够。”

关注:高收入人群征税

非劳动所得是重点

杨正午委员认为,要加强个税征管,特别要加强高收入者的个税征管。征管的重点是高收入者,难点也在于此。为什么?因为个税的主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关系,高收入者的收入构成比较复杂,而且不断有新的收入出现,一些隐性但数额巨大的收入还游离在法律边缘地带,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征管。同时,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应当以非劳动所得为重点,加强财产转移的征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管。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已经下发通知加强高收入者的个税征管,希望有关部门能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有效的措施。

关注:征税系统不完备

应该统筹信息共享

全国人大代表周逢民说,针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这样的问题,建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增加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制度,雇员和雇主双向申报制度,个人财产登记核查制度等相关的内容。

朱永新委员建议,我国的税收征收系统目前非常不完备,今后应该做到所有收入都要和身份证号码挂钩,年底,国家应联网对每个身份证的各种收入进行统计,如房租收入、稿酬、讲课咨询费用等等,其中可以代扣代缴部分税,包括工资。如果对于收入分散,最终还没有交足的税,到年终的时候根据身份证的总收入做一些调节。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说:“我国现在实现信息共享有很多困难,部门所有现象严重,共享很难,我觉得应该作为国家重要事项,统筹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