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了以后老是起冲突:第二课:从逻辑学来证明,圣经是上帝所启示的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4 18:59:24

第二课:从逻辑学来证明,圣经是上帝所启示的话:

既然天地间有位真神,万物和人类又是他所创造的;那么他既然造人,一定也愿与人往来交通。如果这个前题与推论是对的;那他那么伟大,人是如此微小,他说话如同打雷,如同大水的声音,人们如何能立刻就懂呢?他必先照着我们能接受的办法,来与我们交往。人类交往的方法,大致可分二类:(一)用文字,(二)见面以声音说话。故上帝也只好照着我们的智慧能力,可接受的方法来与我们交往。若这个理论是对的,则世界上必定有一本书。是上帝用来与人交往的书。世界上有那些,是所谓的启示性经书呢?我们又如何来确定,那一本是由上帝所启示的呢?我们可以推想,若是上帝所启示的书,必须具备下例的各条件: 这书上一定自我说明,「这书是上帝亲自启示的」。若不自我说明,人就没法确实肯定,圣经的原作者就是上帝自己。就如人与人通信时,在信中一定要署上自己的名字,好叫读的人知道是谁写的。

  1. 这本书的道德律,一定要比一般世人所著书藉的道德标准要更高。因为上帝是圣洁的上帝,其道德标准,一定要比世人的道德标准为高。
  2. 这本书一定要对创世,天地万物,人类的来源,将来的结局等事件,要有清楚的交待。因为上帝不可能不告诉我们,他是我们的造物主。就如一位父母,不可能不告诉他的儿女:他们就是孩子们的父母。照样,上帝不可能不使我们明白,我们的来历,存活的目的,将来的归宿。其它的书藉,因为是由人所写,就没法对创世,天地的起源等客题,作清楚的交待,所以写不出来。上帝既知道关乎我们的这一切,而这又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事,所以他必定会向我们有所交待。
  3. 这一本书,一定要通俗到人人都会读得懂,人人都可以取得,因为上帝不单是有钱人的上帝,也是穷人的上帝;不但是知识分子的上帝,也是愚拙人的上帝。所以,这本书一定够普及,人皆能得到且读得懂。
  4. 这书中的记载,对于从前之事的记载,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批判,考古学的肯定;对未来之事的预言,必须按时候应验,否则便不是上帝的话了。
    因为,上帝不像世人,会说谎,他所说的话,安定在天,永不更改,必然应验,这才能显出,证明那不是出于人的话。
  5. 这书必说明,交待了他对万物,人类被造的目的与旨意。因为,神若不告诉我们这一些,在这短暂,虚空的人生中,我们将完全不明白人存活的意义,也不会明白为何要先求他的国和义,对如何要来服事上帝,就无所遵循了。

如果我们认为上述的论点合理,有一定的鉴定权威。那么,让我们将普天下,古今所有的自称是信仰的经书,放在这些鉴定的理论里。首先让我们看看,有那些书是自称有上帝署名说,这书是由他所写的。诸位,在这第一条鉴定里,自古以来,只有三本书是合乎这一条原则的;它们是 A )圣经, B )可兰经, C )摩门经。因为世界上无数的书藉中,只有这三本书,自称是由上帝所启示写下的。佛经未说,这经是由佛陀所写,而他(佛陀)就是创造天地的上帝。故佛经根本不能算是由创造之主所启示写下的。

我们再把以上所提的三本经书,用第二个原则:内中所包含的「道德律」来鉴定;看看这三本书是否有超过人类的道德标准。可兰经记载将来的天堂,还有很多的美女待候,不论在地上或在天上都可以多妻,经济许可,男人娶四个妻不算有罪。女人在回教的社会地位中,总比男人要低,甚至曾被当作男人的财产看待。诸位看看,就这一点,在道德上就显出人性的堕落,人在地上犯罪的还不够多,还想要到天上去享受齐人之福?

另外,当年 犹太人因穆罕默德的讲论,有非常明显的错误而拒绝他所传的:

*误把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当作是旧约亚伦的姐妹米利安( Marian 参古 19:27-28; 66:12) 是暗兰的女儿 . 。两者在时间上相差一千五百年。

*古兰经 40:36 误把亚哈随鲁王(参以斯帖记)的大臣哈曼,当作是法老的大臣。

*古兰经 6:47 误把亚伯拉罕的父亲称为 Azar. 实际是叫 Terah 他拉 .

*古兰经说摩西的弟弟亚伦,是在撒玛利亚人的唆使下,造金牛犊。亚伦活在公元前 1450BC ,而撤玛利亚人要在公元前 500BC 间才出现。两者在历史之间相距 900 年以上。

从这明显可看出,穆氏所得有关所谓的启示(新旧约的资料),都是从传闻听来的。而内容大多属于次经,旁经,犹太圣训,而不是亲读旧约律法书。他之不能有太多机会念到正典,除了本人的教育水平不高,其中一理由是,当时不容易得到希伯来文及希腊文的圣经译本。结果犯了明显的错误。这样的误差被严谨的犹太人判为假先知。

我们再看摩门经;这经的第一版与第二版,在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理由是作出了更改与更好的修定。这种「出尔反尔」的作法,就立刻犯了「失信」的道德律。上帝的话岂可以朝三暮四,岂可以改来改去的吗?岂能说后面的,可以改变,并且推翻前面所说的?若是这样,前面启示的权威及可信度在那里?古兰经中「撒旦诗篇」的论点中,也犯了这毛病。有人问穆氏,为何他所说的有时前后矛盾。他回答说;有时撒旦会趁先知不留意时,把错误的「话」传给他。但上帝会察验,在较后会纠正先知。因此,先知后面的启示性言语,可以取代先前的云云 ………

一本书若没有连贯性,合一性,整体性,又失去它承先启后的基本条件,如何能叫人对它的内容产生信心呢?如此看来,全世界大部份的经书,在这两条的鉴定下,就全被淘汰,只余下圣经一本了。让我们再细看,圣经能符合以上六个原则的鉴定吗?

﹝1﹞关于上帝署名的条件;全本圣经有二千多次写道:「这是我耶和华上帝说的(注:耶和华是上帝自称的名)」。这已足以证明上帝屡次说过,圣经这本书是他自己启示先知写的。

﹝2﹞关于圣经的道德律条件:圣经中的道德律要求,实在要高过一切书藉之道德标准。就以我们最尊敬的孔孟书藉的道德律而论,也是望尘莫及的。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圣经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 ….. 这已经是与她犯奸淫了」。圣经的标准是连想都不可以。有人以为圣经所说的,律法总纲中的「爱人如己」,与孔子所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同样的意思。其实是大不相同。因为,自己不要者,不能加在别人身上,这本是理所当然的道德律,是人在社会中应有之基本良知与本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仅是一种消极的做人本份,目的是维持互不侵犯,洁身自守而已。

圣经所说:「要爱人如已」,并且给它诠释说:「就是要为弟兄舍命(放下自己的意思)」。爱人要爱到放下自己的生命,主权,意思;这才是一种积极的作人之道。以放下自己意愿来爱别人,以爱己之爱,来加诸在别人身上,这才是圣经所提创的道德标准。孟子说:「有人待我以横逆,君子必自反,我必不仁也,其物奚宜至哉?自反而仁矣,其横逆犹是也,君子必自反,我必不忠矣,自省而忠矣,其横逆犹是也,君子日此亦妄人也已矣,与禽兽奚择哉,与禽兽又何难焉」。孟子的意思,受人三次横逆对付,三次的非礼对待,即该要责那人为禽兽了。但圣经说:「你要饶恕人不是七次,乃是七十个七次」。七十个七次并不是指 490 次。「七十个七次」这是取自但以理先知书中,有关神对以色列人永恒计划的奥秘数字。意思是指要饶恕人「到耶稣第二次再来」。

当耶稣自己被人误告,被钉在十字架上,痛苦不堪,死亡逼近的时候,他还求上帝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耶稣论及天国子民的道德标准,有一部份是计载在马太福音五至七章中:例如;「人打你左脸,连右脸也转过来给他打。人逼你走一哩路,你就和他走两哩路;人拿你的外衣,你就连里衣也给他拿」 ….. 所说的道德标准远比任何人间的,教导,律法更高。

﹝3﹞全世界唯有圣经这本书清楚说到,起初上帝如何创造天地万物。并且交待了罪如何进入世界,人类如何堕落,将要如何蒙救赎,将来天地的结局将会如何等,说得非常详尽。而且经得起时间,历史,生命经历等考证。

( 4 ) 关于圣经流传的普世性问题,几乎已是随处可得,任何人都可以手中有一本。其写作所采用的文体是属于一般容易懂的文体,只要是识字的人,都看得懂。圣经已译成一千六百多种主要的文字,甚至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字,也有圣经的译本。每年最少会有十种以上的圣经新译本面世。每年所销售的圣经,据 1975 年的统计最少售出三亿一千万本。至今 2000 年已达年出版六亿本以上。可以说已经做到在任何国家,城市,都可以售买到圣经。

( 5 ) 圣经最早被写下来来,公开流传的年代约在 3500 年前。其中所提及的事故,地方,城市,民族,文化,风俗等,经考古学的发掘与探测,及相关的人文,文化研究,都与圣经所记载的事相吻合。由此可见,圣经所记载的内容,是经得起历史性的批判。尤此可见,圣经的内容绝不是道听途说,毫无根据的记载。论到圣经的预言,其神奇超然的准确性,更不用说是其它宗教书藉所不能相提并论的。在做宗教比较时,我们知道其它宗教的书藉,可以说没有一本是有清楚记载预言的。也不敢写预言,因为如果不应验,立刻就要将它的虚假显露出来。

全本圣经的内容,大约有三分之二皆为预言。而所预言的事,是没有一件不应验的。许多不信的人,以为可以在这些预言上找毛病,可是迄今终没有法子找出缺点与毛病来。十九世纪初期,知识开始爆炸时,美国当时的科学院院长林曼博士 ( Dr. Harry Rimmer) 曾设下奖金,征求能找出圣经上有错误者。如果能找出圣经中有任何预言是假的,或任何记载出差误,不但能打倒圣经立刻出名,并且能得奖金。这曾引起许多人专心查找圣经的毛病,可是皆无结果,反叫许多研究的人,加倍的信服了圣经的准确性权威。

( 6 ) 对于圣经是否有否说明上帝创造天地的旨意;这更是不容否认的。圣经全本的内容都在将上帝对其创造的目的,旨意,永恒的计划与目的,关乎人必须知道的大事,生命敬虔的奥秘,耶稣基督是唯一的救世主,得救,合一,和好,末世与终极,人应知,应行的事,无不详尽指示。

总结以上所说:假如有一位创世的上帝,这位上帝一定会愿意与他所造的人交往。而所交往的方法,基于人的有限,只能有两种;( A )用文字传诉;( B )用言语面谈。如果用文字传诉,则全世界中必定会有一本书,是上帝按他的意思启示出来,目的是要用它来与人交往。若是如此,该经书应当等合六项特点;照以上所说,经过这六点的鉴定与批判。结果是,世界古今中外所有已写成的书藉,只有「圣经」才完全符合以上六点的鉴定和批判。尤此可见,唯有圣经才是上帝所启示的话,其真理的内容,才是我们必须去领受的。

一﹞圣经特殊的组成,证明它是上帝的话:

全本圣经是由旧约 39 卷书;新约 27 卷书所组合而成的。由四十位生活在不同时代的作者,一人写一部份,经过一千六百年的时间写成。这些作者中有君王身份的人,如戴维王,所罗门王;有政治家如但以理,有祭司如以斯拉,有哲士如摩西,有法学家如保罗,有牧羊人如阿摩斯,有税吏马太,有少年人以西结,有皇亲贵族如以赛亚,有感情丰富的文人如杰里迈亚,没有什么学问的小民如彼得,也有渔夫约翰,还有医生路加等。这些曾写下圣经的作者,其个人的地位,学问,个性,作风,见解,风俗,习惯,则回然不同。

他们写作圣经的地点,更是各在一处;有的在旷野写,有的在山上写,有的在皇宫写,有的在监狱里写,在河边写,在海岛上写,在巴比伦地写,在耶路撒冷写,在乡下写,在城里写等。有的写在 3500 年前,有的写在 3000 年前,有的写在 2800 年前, 2500 年前, 2000 年前等等。

试问经过经过四十个不同时候,时间的人物,上自君王哲士,下至牧人渔夫,在各国各地,不同的政治,历史,文化背境,经过一千六百年,经历埃及王朝,以色列王朝,亚兰帝国,亚述帝国,巴比伦帝国,波斯帝国,希腊帝国,罗马帝国等;如何能合编成一本书,且能承先启后的,成为一本重要的经书呢?试问世界上岂有第二本书,是经过一千六百才写成的吗?世人用最长时间写成的书,即是聿氏大辞典,也不过用了三十六年。请看,圣经如果不是由一位圣灵引导而写成,这么多位作者,用这么长久的时间,那里可能能写下一本书,上下不矛盾,又有一贯性,整体性的情况产生。恐怕会乱七八糟,矛盾百出了。

假如有一部医学的书,也分六十六卷,也是由四十余位,由不同时代的医疗方法培养出来的医生,经过 1600 多年而写成。你可以想象他们会提出几十种不同的疗法。如果把它们订成书本,你会发现他们的论题,做法,治法,理论,病理解说,必会互不相似,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做法与讲法。绝不可能出现连贯性,宗合性,整全性,互补性的情况。不要说由不同技术背境的人,在不同的时代,合写一本书是不可能的。就算是你今天独自写一封信,如果你今天没写完,明天再接下去,你写的方法,内容,重点可能就会改变了。

若是再留一点后天写。几天下来,你所写的内容,最后必定与你先初想写的重点,大有不同了。又或者定下一个主题「圣经是神启示的话吗」?我们要写四十万个字,由你写一万字,再由另一个人写另一万字,一共由四十个人写成。然后把它集合成一本书。请问这样的书,其中心思想,主题,论点,内容会不会一样?有可能出现连贯,一致,整合,互不矛盾吗?答案是不可能的。

又或者我要做张桌子。我不叫一个木匠制造,而是叫五个不同的木匠,各制造一部分。我要求其中四个人各造一支桌脚,另一人只造一个桌面。我不让他们看总图,也不叫他们彼此会面商量。完全随他们的意思去做,要他们各自在不同的时代,地点去作。你想当他们各自造好了自己的部份,这些部份能合得起来吗?能成为一张四平八稳,造型,体形,呎吋高低,木料质地都一致吗?肯定形式,大小,高低,质料绝不一样,更不可能配合成为一张桌子。但如果我把总图分成五部份,各自给他们一份图,又亲自与他们同在,把重点指示他们。指示一个,再接一个。最后各部做好以后,必都能配合成为一张精美的桌子。圣经全部的组成,也是如此。乃是由一位真神默示各人写出来的。

圣经实在不是人按宗教的概念而杜撰的;乃是上帝默示一班虔诚,敬畏他的人写成的。摩西,戴维,以赛亚,但以理,保罗等人,不过是上帝的代笔人,他们所写的皆为上帝所指示,光照,感动的。就如使徒彼得所说的:「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许多时候上帝透过异象,异梦,声音等管道,向先知启示关于上帝的真理;先知被感动,光照,启示后写下的内容,有些是他们不明白的。尤其是关乎预言及未来的事。要等到将来,当事件应验,发生后,人们才意会经文真正的意思。从这点可以证明,他们不过是上帝手中的工具,用来写成上帝对人类的启示。因为他们有敬虔的心,因此,上帝乐意使用他们,叫他们写出启示性的真理与奥秘。圣经实实在在的把事实写出来,也可以证明先知是被上帝的灵引导,而写下圣经的。

因为,圣经实实在在的,不论是罪恶,是美善的事,都加以记载下来,成为后世的榜样与警诫。尤其祖先们可耻的罪恶,败坏,说谎,偷盗,奸淫,谋杀等事件。若不是真神的启示引导,要他们把祖先们的恶行写下来,他们还真不愿意把这些事显露出来,成为历史性的事件。正如我们不愿意把家丑写在家普里那样。

就圣经所启示关于上帝律法的美善来看,不论是在当时,或是现在,可说古今中外各国的律法,没有比圣经的律法再完备美好的了。你看十条诫命是如何的简单,详明,精简,广博。那一个国家的法律敢把恨人,贪心,不孝例为罪行呢?美国的宪法,经过许多法学家多次的起草,无数次的会议讨论,编了十年之久才算通过,成为今世其中一个非常完整的律法。但若以上帝所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比较,却还没法及得上。更何况美国律法到现在还时不时增加这条,修正那条。上帝所赐的律法与世人所定的律法,其中有最大的不同点是;上帝所赐的律法会要求人去行善,付出爱心。世人所定的律法,旨在保护个人的利益,限制人去占别人的便宜而已。

举几条圣经的律法来看;「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 …. 免得因他担罪」。「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遗落于地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 ….. 要把这些留给穷人和寄居的」。「人把当头拿来出来 …. 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每逢七年的最后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 凡债主要把借给邻舍的豁免了 …. 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 …. 你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牛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甚么都不给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于你了」。「困苦穷乏的雇工 …. 不可欺负他。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

「人被卖给你,服事你六年,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 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从你羊群,禾场,酒酢之中,多多的给他,耶和华你的神怎样赐福与你,你也要照样给他」。「第五十年 …. 称作圣年(禧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 … 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 …. 到了圣年(禧年),他(奴仆)和儿女 …. 可以一同出去,归回本家」。「你若在路上遇见鸟窝 … 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其上 … 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只可取雏 …. 就可以享福,日子常久」。「六日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驴可以歇息」。

朋友,从以上所赐的一些律法,你可以看出上帝所定的律法,与人所定的律法,有很多的不同。上帝所赐的律法关心贫民,爱及同胞,看顾禽兽,满了恩惠。这样的律法,除了以色列以外,没有这样的规定。

上帝如何感动人写下圣经呢?

那并不是使人口中念念有词,或进入晕迷状态,或通灵,或失去自我意志的情况下写成的。

上帝乃是以圣灵在外藉异象,异梦,声音,天象,万物等管道向先知启示(民 12:6 ) ; 又借着圣灵在作者心中运行,并与他们的个性融和。不压抑他们的性情,风格,文化,教育,并使用他们的语言,文化,特性,及个人的特质,来宣讲或写出神的话来。当先知在领启示或被圣灵所感时,有时虽有激动,但他们的心思,理智,意志却是清醒的。先知在领受了上帝的启示后,像一个学生或笔记员那样,把所看见的,所听见,所明白的,按他自己文笔与风格,将它书写下来。虽然先知的蒙召是终身的,但他们每段的信息,都必须是上帝另一次特殊光照的结果。绝不是靠推测!每次的启示,都必须是上帝自己的主动。若不是上帝的启示,他的仆人就不能一无所知,也不能说什么。因此,所有的默示都是出于神自已所<吹>的气(提后 3 : 6 )。圣经里有好多例子,可以让我们知道,上帝若不指示先知,先知就一无所知;若不是上帝要先知传讲,先知就不能讲什么;若上帝要感动先知说什么,先知也会说出上帝要他说的话。

民 23-24 章里说到,先知巴兰曾答应摩押王之邀请,为财福前去咒诅以色列民。巴兰先知以为可以得许多的金钱,而非常高兴的前去咒诅。他一到山顶,便设坛献祭,开口要咒诅上帝的百姓以色列民。巴兰的意志虽然完全清醒,但神的灵,却引导他的灵,使他「眼目睁开」(民 24:4-15 ) . 这时他只能受感动,说出上帝传给他的话(民 23:5-20 ) ; 以致先知巴兰只能为以色列民宣告祝福,而不是咒诅。这些祝福的话虽出于巴兰的口,但原本不是巴兰想说的话,而是上帝要他说的话。显然,先知的意志清醒,但上帝的灵能引导,感动,带领使先知必须按良心,说出上帝的意思,却与先知自己意愿相反的意思。

又有一次,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商议怎样处置耶稣的时候,大祭司该亚法,忽然言不由衷的说:「你们然道不知道么,独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使徒约翰说:这话并不是出于他自己,乃是神使他站在当年是以色列大祭司的身份,预言耶稣将要替人赎罪受死的事实。虽然他以为那是他的意见和看法。

因此,「默示」可以说就是上帝的灵临到先知,透过启示,把所要说的话安置在作者的心中,并且引导,感动,光照,掌管他,使他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按自己所学过能明白的文字,语言把上帝启示在他心中的真理,写出来或宣讲出来。先知没有失掉自己的意志,情感,理智,乃是与上帝的心意联合,写出上帝所要启示的真理。严格说起来,圣经真正的作者是上帝自己,并不是先知本人,他不过成为代笔的人。甚至,其意思也不能以断章取义的方式,来随意解说。必须按上帝所启示的一贯性,整体性来了解。就如彼得后书第一章所说的:「圣经是不能随私意解说的」。

由于有许多的启示是关乎未来,属于奥秘的事;当先知把这些事记录下来,包括他自己或者当时的读者们,不一定会全然了解全部奥秘事的真象。许多时候恐怕要到事情发生以后,才能明白全部的意思。就如先知以赛亚应叹的说:「主啊,我们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耶和华的傍臂向谁显露呢」?若问,难道圣经每字每句,皆都是上帝所启示的吗?答案是:是的。虽然圣经中记载有上帝自己所说是话,人所说的话,天使所说的话,甚至魔鬼邪灵所说的话。

但原稿圣经的每句话,每个字在记录下来时,都是经由圣灵默示,引导而写下的。因此,圣经的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弃,也不能随意的加添。若有人随意对待圣经,他所犯的可说是一件非常严重的大罪,会倒致他从生命册上被除名(永远灭亡)。故圣经被称为「上帝所默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