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飞成为海贼王后干吗:大众与精英的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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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01日15:03 中国《新闻周刊》
“甘朱事件”一个月持续争论的结果,不但没有使得社会大众与学院精 英达成起码的共识,反而使分歧更表面化了。这种冲突表明,博士生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
文/许纪霖
在网络和媒体持续了一个月之久的“甘朱事件”大讨论,已经接近尾声。为什么一起 并非学术腐败的事件,会激起如 此持久而激烈的反响?在我看来,这一事件极具历史象征意味,意味着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精英与大众在面对传统国家体制 所形成的蜜月联盟,已经正式宣告终结。
在许多人看来,学院精英同政治精英、商业精英一样,已经成为强势利益集团的一部分。他们不再拥有与其社会地位 相称的公共信用,社会过去赋予精英的那些“精神导师”、“道德楷模”形象,已经荡然无存。在精英与大众之间,已经有了 深深的裂痕。今日中国,诚如社会学家孙立平所言,是一个断裂的社会,而且是各种层次上全面断裂的社会。
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月持续争论的结果,社会大众与学院精英不仅没有达成起码的共识,反而使分歧更表面化了:精 英希望进一步打破招生中的应试束缚,继续扩大学术自主权,这一诉求得到了大学当局一定的支持;而公众们强烈呼吁用更严 格的程序落实招生公正,甚至呼吁取消面试,回到过去的笔试定乾坤的办法。双方都对现行的招生制度不满,都有改革的意向 和诉求,但目标和方向恰恰南辕北辙。
学院精英与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都有其内在的合理性,我们不妨将它们分别理解为实质的合理性(招收具有研究潜力 的人才)和形式的合理性(按照平等的、非排他性的规则程序招生)。但这两种合理性都是有其内在限制的。
具体地说,学院精英假如要向社会公众证明自己的实质合理性,首先要做到不滥用学术自主权将各种南郭先生收到门 下。自主的前提是自律。所谓自律,有两条标准:一是教授个人普遍地拥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二是教授共同体内部 有严格的行规,对教授个人形成有效的制约。然而,这些年学院精英中层出不穷的学术腐败,早已让社会公众对精英的道德和 信誉失去了最起码的信心。精英自律的普遍匮乏,使得任何一种扩大学术自主性的改革,只要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都会变成 各种各样学术腐败的合法化借口,从而损害到社会公众的利益。
实质的合理性是要靠善良的人治实现的,那是一个以个人的荣誉、道德为中轴的士大夫贵族社会。然而,在今天这个 已经没有贵族、没有士大夫的时代里,社会精英在整体上已经放弃了对自身尊严的守护,精英共同体内部也不再有严格的行规 家法。那么,惟一的办法,只有通过非人格化的制度合理性、特别是程序的公正来加以实现。这也正是“甘朱事件”中社会舆 论的强烈呼声。面对这个为强势利益集团所主宰的现实,落实程序公正具有完全的正当性,它几乎是弱势群体自我保护的惟一 途径。
不过,现实的正当性并非等于理论上的合理性,作为改革的理想目标,程序正义并非是惟一的、终极性的标准,它必 须受到实质合理性的规约。正如哈耶克所再三强调的,所谓法治,并非等于法律至上主义,其最高的判断标准,是看其具体的 法规,是否符合最高立法原则,即自由平等的原则。
同样的道理,博士生招生,不能说只要满足了程序公正,就一切完满了。中国历史上的科举考试是颇具程序正义的, 但它在实质上并不合理。博士生的实质正义目标是:招收真正有潜力的研究人才。如果偏离了这一点,程序即使正义,实质也 不一定合理。博士生招生的改革,应该朝这个方向努力,无论如何不能再退回到科举式的应试教育。
一个好的制度应该符合双重目标:实质合理和程序正义。在实质合理的终极原则规约下,制订严格的、合理化的程序 。而目前中国的博士生制度,却处于相当自我矛盾的状况:一方面,为了抑制学院精英的腐败,国家制订了与学术自主相背离 的、由行政直接控制的各种量化标准,另一方面,为了改革应试教育,又在实践上赋予大学和导师以相当弹性的自由裁量权( 比如招生中各种合法的破格、免试和自主招生特例)。国家在学术自主和反腐败之间,就像对经济的控制一样,处于十分尴尬 的境地: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然而,改革的基本思路,依然没有脱离行政调控的旧轨,缺乏从核心制度上来一个大的改革。
“甘朱事件”中学院精英与社会公众的冲突表明,靠目前局部的修修补补已经无法调和两者利益上的冲突,也不能实 现实质合理又程序公正的招生目标。博士生的制度必须彻底改变。(作者为华东师大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本文刊发 于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9月6日总第19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