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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岗再婚 

默认分类 2011-05-10 09:48:13 阅读25580 评论99   字号: 订阅

 

         高岗再婚

                      ――读《高岗传》一得

                           丁东

      去年,我的岳母写了一本自传《夕照回眸》,谈到她十九岁在部队文工团被组织包办婚姻的经历,一些女权主义学者看了十分震惊。她们原先以为主张妇女解放的政党与包办婚姻风马牛不相及。这一个案改变了她们的看法。我的岳父当时在革命队伍中是一个文工团长,属于中级领导干部。最近读了戴茂林、赵晓光合著的《高岗传》(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4月),让我意识到,同类现象在革命队伍的高级领导层同样存在。

高岗一生有两次婚姻。1921年,由父母包办,与元配杨芝芳结婚。当时高岗16岁,杨芝芳15岁。他们都是陕西米脂人,两家相距十几里,婚前没见过面,婚后和高岗生了两个孩子。高岗1926年参加革命,杨芝芳受丈夫影响,1930年参加革命,先当红军交通员,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安定县女工被服厂厂长、延安妇女商店主任、陕甘宁边区保育院院长等职。

1938年,高岗担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书记,提出与杨芝芳离婚。杨芝芳是这样回忆的:“那时高岗已经是陕甘宁边区的领导,经常出席各种会议。我是小脚,外边又来了很多年轻的革命的女同志,所以高岗提出要分开。记得是王子宜(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厅长)跟我谈的。他说,高岗活动很多,经常出头露面,你是小脚,与高岗一起出面不太合适,最好与高岗分开。我就同意了。”传记作者认为,“高岗与杨芝芳的离异,并非如某些传言所讲,系高岗生活作风糜烂所致,而是与当时的环境、风气、地位有关。当时陕甘宁边区婚姻法已经公布,婚姻自由的新风在革命队伍内部迅速传播。为了革命事业和个人幸福,不少领导干部都与早年包办婚姻脱钩,与奔赴延安的年轻知识女性重结良缘”。

1940年,高岗第二次结婚,妻子是19岁的李力群。她毕业于徐州省立女子师范学校,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李力群这样回忆结婚的经过:“我十七岁去延安,后进党校学习。有一天,高岗去党校讲党建课。我个子小,听课始终坐在前面,他可能在讲课时就看上了我。党校学习结束后,陈云就把我留在了陕甘宁边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当时我很不情愿,我愿意去敌后,我觉得这里的人太土,但组织上的安排必须服从。不久,高岗就带我出差去了安塞,这次出差大约有三四天。出差回来后,毛主席请我们吃饭,是高岗带我们一起去的。毛主席请我们吃腊肉,席间毛主席说了许多高岗的好话,让我向高岗学习,而且说,你将来如果能找到这样的对象如何如何。我当时心里就一惊,因为那时候我见到高岗就害怕,他样子很凶,又是大首长,但毛主席的意思我已有所觉察。又过了几天,王明、王若飞、习仲勋等人又请我和高岗吃饭,还请周围一些小姑娘吃枣,并说今天是结婚的日子。一听这话,我撒腿就跑,一直跑到延河边。但这时王若飞找到我说,你学过党建吗?党员要听党的话,这也是党的安排。他劝我回去,但我当时还是没回窑洞吃饭。就这样。我们没有任何感情,一天也没恋爱,就结婚了。结婚后,高岗半年内不准我下山,怕我见到同学们。后来,我曾对陈云说,是你们把我强配给他的。不过,结婚后他对我还不错。”

我没有研究过陕甘宁边区立法反对包办婚姻,主张婚姻自由的一般社会效果。但高岗的离婚和再婚表明,边区的婚姻秩序对于男女双方,对于领导干部和一般党员,意义是不一样的。对于高岗这样的高级领导干部来说,重新选择的自由度的确是加大了。毛泽东等领导人也很为他着想,为他帮忙。但从女性一方来看,直接的感受就并非自由的本意了。杨芝芳、李力群都是中共党员。杨芝芳本来没有离婚的愿望,让她接受离婚的安排,是革命工作需要。李力群本来没有结婚的愿望,让她接受结婚的事实,也是党的安排。王若飞说服她的理由,和1947年部队文工团领导说服我岳母的逻辑几乎完全一样,组织背着女方安排婚礼的行为方式亦如出一辙。所不同的是,李力群感到高岗在结婚后对她还不错。我岳母婚后的感受就完全两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