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4 铁卫兵 不显示: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撰文: 中国应防掉“公民社会陷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23:52:50

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撰文: 中国应防掉“公民社会陷阱”

(2011-05-17)

fieldset {width: 306px;border: 1px solid #990000;align: center;}legend {font-family: Arial,"宋体";font-size: 12px;font-weight: bold;color: #990000;}   ● 韩咏红 报道 北京特派员

  在外界密切关注中国是否出现“左转”趋势的氛围中,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在本期《求是》杂志上撰文称,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定要站在巩固中共执政地位的高度,防止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中国设计的“公民社会陷阱”。

  由中共政法委高干撰写的这篇文章,凸显出中共正力图强化执政党对社会的领导作用,以及部分高层人士对民间组织难消的疑虑。

  周本顺在文中重申,中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中国的政治优势与制度优势,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与完善上述优势。  

  文章明确拒绝“公民社会”的概念,暗示其为西方世界的阴谋。作者也不赞同“小政府、大社会”观念,反对将社会组织视为独立于政府社会管理体系的第三部门,显示在“维稳”思维主导下,中共高层提出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意味着让社会有更大的自我发展空间。

  中央政法委是中共负责司法、执法工作的领导部门,政法委秘书长负责主持机关日常工作,位阶为正部级。周本顺的文章虽然不代表中央政法委,但文章间接透露了政法委高层的旨意。他也兼任中央综治委副主任。

  文章提出:“(要)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  

  文章接着表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是过多地把政府的事情交给社会去办,而是要确保党委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到位;不是过多强调按照人口比例发展社会组织,而是要加快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改革,完善职能;不是过多强调社会组织的“第三部门”属性,而是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将其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真正成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补充。

舆论界关注 在另一方面,文章建议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中共传统的群众工作,主张加强思想道德引导,同时重视基层自治,让矛盾在民间自行消化解决。

  此外,要借鉴国外社会管理经验,例如采集人身上的生物学特征信息如虹膜、指纹、DNA等,对本国人、外国人“既严格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又进行有效管理”;效仿外国由政府、企业、工会三方共同协商员工工资;让执政党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各种日常服务等等。

  自从2009年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政治,经济与社会管理是否出现“左转”态势,成为舆论界关注的课题。一些被指认的“左转”信号,包括经济领域的“国进民退”迹象、红色文化被大力提倡,以及官方不断强化的社会管理。

  不过,也有观察人士认为,这是针对前一阶段中国社会过度市场化、思想混乱的必要调节或“回归”。政法委高干撰文对公民社会公开发出警告,本身就说明体制内部与社会精英对于社会管理创新的做法,存在不同意见。

  在被问及高层对“公民社会”的保留态度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受访时分析说,中国社会组织发展至今,出现了一些初步形态,却远远未达到公民社会的水平。而从大趋势看,社会组织、民间组织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只要选择了市场经济、社会组织是不可避免的。

  汪玉凯认为,如果市场、社会、政府这三种力量能在社会中共治,扮演各自的角色,可以对社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作用。反之,如果只有政府的力量,社会恐怕难以平衡。

*hanyh@sph.com.sg

“左转”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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