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普自动车衣视频:为什么说书画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书画本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09:59:08
        鉴别书画,首先要注意的是书画本身基本组织的特点。以书法论,它有三个方面,即笔法、墨法和结体结构。绘画则还有色彩和结构的剪裁问题。而这些方面,又以笔法最为主要,这是书画鉴定的核心。因为就笔法而言,各人也有各人的具体特色,不尽相同,一人一生的作品,从早岁到晚年,多少总有些变化,有的人甚至变化较大,但这当中总会有一线贯通之处。例如吴伟早年画有较为工细的白描人物,大异于晚年的泼墨粗放之作,但如果仔细捉摸他早年晚年不同风格的作品,就能看出他的笔法始终具有跳跃躁动的特点,即使较细较工,也不能完全变得含蓄浑穆。因此,依凭笔法的特点来区别书画的真伪,是最为可靠的。墨法虽也各有特色,但其受纸张和笔墨的影响,所以不能拘泥,而墨法和结构相比笔法更易作伪。
印章、题跋和款识的却是可以作为鉴定书画的依据之一,但前提依据还是笔法。不能排除代笔书画的可能性,有些作者找他人替画,并提上自己的款和印,齐白石晚年的作品就存在着代笔的问题。因为年老眼花,就由娄师白或齐子如(齐白石之子)代画。最后由齐白石在代笔画上添上几笔,一则掩盖可能有的弊病,二则增加可信度。这样的书画常能以假乱真,得以流传。他人提拔是后人为前代作品题字,也不可完全依凭,如北宋武宗元的《朝元仙杖图》,南宋时的题跋承认它是吴道子的手笔,元赵孟頫辨证了吴道子与北宋武宗元的画派,认为不是吴道子而是武宗元。当我们在已无从认识武宗元画派的情况下,而《朝元仙杖图》的时代性格被证实是北宋的时候,南宋人的题跋就起了反作用。而印章则极易伪造,尤其是锌版出现以后,翻刻的印章几乎可以做到丝毫不差。著录是文字记述,自古以来文字记述就有误记。清顾复的《平生壮观》是一部著录书,它记著倪云林的《吴淞春水图》,他说董其昌与王穉登说它是倪云林的画是错误的(画上有董和王的题跋),他认为是元张子政的手笔,当《吴淞春水图》本身被证实为倪云林的画笔时,《平生壮观》起了反作用。别字所能作为依据的能力更薄弱,清郑燮的“燮”字下面不从“又”而写了“火”字,李鱓的“鱓”字不作“鱼”旁而写了“角”字,“燮”写作“爕”,已是郑燮落款的习惯,是当时的通俗体,“鱓”作“角”旁,是李鱓在落款时与作“鱼”旁的鱓字同时用的。因此,当书画本身被证实是真的时候,这些别字就都起了反作用。通过避讳鉴定字画的时代,也要基于笔法,因为有些摹本将前朝的避讳抄摹在临本内,比如宋代抄唐代的,如遇到这种情况,鉴定真伪则要把避讳字与作品的时代风格,笔法特点一并考查,又如南宋高宗(赵构)草书《洛神赋》,其中的“曙”字缺笔,“曙”字是北宋英宗的讳,这时避讳对书的本身并不起作用,因为《洛神赋》中并没有与英宗以后钦宗以前列代皇帝的名字同一的字。年月经常要起反作用,下面所举的几个例子,书画本身都是真迹,如八大山人《水仙卷》,上有石涛题诗并记云:“八大山人即当年之雪个也,淋漓仙去,予观偶题”,纪年是丁丑,为康熙三十六年,八大山人七十二岁,并未死,这个年月就起了反作用。书画本身是鉴别的主体,只有把这个依据树立起来,才能利用印章、题跋、著录、别字、年月、避讳、款识等旁证。如果抛弃了书画的本身,完全以利用书画的外围为主,强使书画本身处于被动地位。这种方法所应用的依据,仅仅是旁证,是片面的,是喧宾夺主,因而也是非常危险的。因此,这个鉴别方法,不但不能解决矛盾,相反地会引起更严重的矛盾,而终于导致以真作伪以伪作真的后果,其结论是书画不可认识论。事实上,旁证的威力,对书画本身的真伪,并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与书画的关系不是同一体,而是从属于书画,它只能对书画起着帮衬的作用。而且有时它并不能起作用甚至起反作用。它只能在对书画本身作了具体分析之后,才能得知在它的特定范围内能否起作用与所起作用的程度。因此书画本身,才是鉴别的主体,最确切的根据,也只有这个根据独立起来,才有可能利用一切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