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科院待遇好吗:药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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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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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男,1989年11月7日出生,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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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简介
  • 2 肇事经过
  • 3 案件进展
  • 4 开庭审理
  • 5 事件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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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 - 简介

药家鑫

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出生,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20 街坊,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

2010年10月20日深夜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的一起交通肇事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肇事者药家鑫驾车撞到被害人张妙,下车后发现张妙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连捅张妙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行至郭杜南村村口再次撞伤行人,被周围群众发现堵截并报警。 [1]

2010年10月23日,药家鑫被父母带到公安机关投案,药家鑫交代杀人的犯罪事实。

2010年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2011年3月26日,药家鑫案一审开庭。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 [2]

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

药家鑫 - 肇事经过

药家鑫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有过路司机和群众向警方报称,“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有一女子浑身是血倒在路边,生死不明,旁边有辆损坏的电动自行车。接到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的民警最早赶到现场,初步判断为一起交通事故。此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也到达现场,经进一步勘查,死者身上有多处锐器伤,系被撞伤后遭毒手。长安警方当晚随即成立由刑侦大队、郭杜派出所、交警大队组成的专案组。

2010年10月21日凌晨3点,经受害者家属辨认,受害者身份得到确认,系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宫子村的26岁妇女张妙

2010年10月22日,警方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发现一个可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重要线索。原来就在案发当晚,在此案发生的时间段内,在距离案发现场不远的郭杜南村村口,还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年轻男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A419NO”的枣红色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将一男一女两人撞伤,该男子下车看了一眼,上车准备掉头开走。这时段乖良路过,他正好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看到其中受伤男子石学鹏自己认识,上去堵住了该男子。年轻男子不肯停车,打方向盘。段乖良一把拽住年轻男子的胸口,一手抢方向盘。争夺了几下,年轻男子停了下来。后来,伤者报警,年轻男子也通知父母。男子被带到派出所,由于第二起事故并不大,该男子当晚被释放。交警仔细勘查发现,郭杜南村村口受伤的两人伤势不重,但肇事车车头右前方却明显有半个篮球大的凹陷进去的坑,证明此前曾和其他物品撞击过。通过痕迹鉴定和比对,警方认定,郭杜南村村口的此辆肇事车和翰林路的杀人案现场车辆相符,而雪佛兰科鲁兹车主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0年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妙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2010年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药家鑫 - 案件进展

 2010年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

2010年月23日,药家鑫交代了将受害人张妙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2010年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药家鑫肇事车辆

2010年11月29日晚21时,西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新闻中心主任郑朝刚就此案向媒体通报了相关案情。

2011年1月8日,药家鑫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2011年1月25日,媒体报道:药家鑫的律师收到了西安市中院送达的刑事诉讼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民事部分,受害人家属提出58万余元的赔偿。受害人律师认为药家鑫2010年10月23日的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只能算是“坦白”,而不是“投案” 。

2011年3月10日,《华商报》报道了解到西安检方的侦查审理工作全部结束,初步认定药家鑫有自首情节,对其量刑是否建议为死刑,有待检察院审委会做进一步评定。

2011年3月23日上午,“药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包括受害人张妙丈夫王辉在内的近30位受害人亲属到庭旁听。药家鑫表示后悔,其律师辩称为激情杀人。在庭审过程中,药家鑫表现的较为恐慌,当庭向受害人家属下跪道歉。受害人家属在庭上也情绪失控,痛哭流涕。法庭围绕“药家鑫的自首是否成立”、“药家鑫的悔罪态度”、“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程度”、“药家鑫的主观恶性到底有多重”四个焦点展开辩论。在庭审中首次证实,经法医鉴定,药家鑫捅了死者6刀,而非此前传言的8刀,张妙的心脏被刺伤,大出血致死。

药家鑫 - 开庭审理

药家鑫下跪

受害方诉求

2011年1月11日,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一个多月的侦查,药家鑫肇事案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宣判。

 受害人张妙的丈夫、儿子、父亲、母亲、公公、婆婆等6人作为共同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向法院提出诉求。而药家鑫本人则是被告人,其父母作为连带被告人被告上法庭。

原告的代理律师、陕西通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涛介绍,原告人有三个诉求:第一,请求法院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第二,要求3个被告人连带赔偿张妙的死亡赔偿金68760元、丧葬费15146.5元、抚养费51909元、赡养费89306.67元、医院停尸费15000元,此项共同赔偿计:240122.2元。第三,判决被告人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0万元,两项赔偿款项共计54万余元。[4]

2011年3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犯故意杀人罪,对原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提起公诉。检察院所有针对该案的侦查审理工作全部结束,初步认定药家鑫有自首情节,对其量刑是否建议为死刑,有待检察院审委会做进一步评定。 [5]

正式开庭

2011年3月23日上午9:30,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故意杀人罪,对原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被告人药家鑫提起公诉。该案引起新华社、央视、东方卫视、北京青年报在内省内外20多家媒体关注。律师要求以自首情节和心理抑郁导致激情杀人请求法庭从轻判决。 [6]

庭审现场辩护人律师向法庭提交3份证据,包括报纸对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的报道,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审被判死刑

2011年4月22日,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

张妙家人放弃民事赔偿

2011年4月25日,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

二审立案

药家鑫受审

一审判决后,2011年4月28日,药家鑫在上诉书上签字,此案二审已于2011年5月5日立案。

2011年5月13日,被害人代理人张显透露了药家鑫的四点上诉理由。上诉状显示,药家鑫上诉理由具体为: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视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受害人一方不认可自首情节。“案发后,公安机关已经对药家鑫进行了传唤,而且公安机关当时已经掌握了监控录像,保险公司也检查了车里的血迹。但是当天把他给放了。第二天他才到公安机关‘自首’。我们希望法院不要回避这些细节。”

张显说,因为被害人张妙的家属没有上诉,所以法院告知张妙的家人已经不是案件当事人,至今也没有给他们上诉状。“对此我们是有意见的。今天(2011.5.13)下午,我们将去法院问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到上诉状副本。毕竟二审是一审的延续。”[7]

药家鑫 - 事件反思

 施钢工作室:从马加爵到药家鑫,让人深刻反思我们教育缺少了什么?只有优异的成绩,却不懂得与人交往,是个寂寞的人,寂寞的人不幸福!只有过人的智商,却不懂得控制情绪,是个危险的人;危险的人漠视生命!只有超人的能力,却不了解自己,是个迷茫的人。迷茫的人不成功!真不知现在的教育想让学生成为怎样的人?

avatar090:从之前学校出具的13份上学奖励证明,到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再加上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再到律师为其辩护的激情杀人,再到今天的公安大学教授的药家鑫连捅八刀是弹钢琴的重复性动作,都在告诉公众一个事实,下辈子要当个有钱人!

吴稼祥:虽然我尊重所有的生命,走路也尽量不去踩蚂蚁,但我还是认为,药家鑫从任何意义上说,都应该斩立决。第一,车祸二次杀人以摆脱麻烦的事件屡见不鲜,不杀不足以儆效尤;第二,被害人地位卑微,不为之伸张正义,天理不容;第三,故意杀人之情节特别恶劣,自首疑似虚构,不杀是亵渎国法。[8]

老愚:不能退了!这已经成为不是底线的底线。药家鑫不死,法律、正义全死。

药家鑫 - 人物评价

药家鑫

 他太自私了。以自己想当然的行为,害了人家性命,毁掉了两个家庭,更带走了我们所有的念想。——药家鑫母亲

养不教,父之过。我们夫妻俩向受害者及其家属以及社会公众道歉了。——药家鑫父亲

药家鑫几乎没有朋友,“他一直将自己封闭起来,不愿与人沟通和交往。” ——药家鑫同学

同学阿郎说,他总结的药家鑫的性格就是:极端、叛逆、多疑。“他的生活环境太狭窄了,以至于他没机会接触社会。缺乏社会经验,也是他对受害者痛下杀手的根源。他不懂得如何处理生活中的冲突和矛盾。”[6]

药家鑫 - 相关轶事

看守所生活

2011年2月17日,西安市看守所组织羁押人员举行了一场元宵聚会。犯罪嫌疑人药家鑫弹电子琴和唱歌为他赢得了掌声,但当在场羁押人员得知:就是这个孩子用他弹琴的手,连刺受害者7刀致其死亡时,所有人都投去了异样的目光。 [6]

药家鑫 - 家庭简述

药家鑫父母系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西安北方华山机电公司系中国兵器北方公司下设一军工厂,母亲系该厂物资公司库管员,已退休,父亲系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政委),家住新城区20街坊(华山厂家属院)军代表楼。 

药青伟退伍后一直在外替人干着零工。母亲是一个普通工人,2008年下岗,退休工资也只有七八百元。家里没什么积蓄。 父母花14万元给他买了这辆车。 

 “药青伟的老家在山西农村,从石家庄军械技术学院毕业后分到西安工作,作为军工厂的军代表,都是别人来求他”。张定亮觉得这使得本来就性格内向、胆小的药青伟更加不会处理人际关系,平时家里需要出面做什么也都是由妻子张罗。药家鑫的母亲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重型机械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她自己后来也调到华山厂,在库房工作,刚退休不久,每个月能拿1000元钱的退休工资,家庭收入主要还是靠药青伟。2006年他在退下来之前争取到了副师级的待遇,一次性拿到了将近30万元,每个月还有将近6000元的退休工资。“可能就是有这30万元,他们才有钱给儿子买了辆车。”

上述为某媒体披露的药家鑫家庭背景。而经过网友人证,药家鑫的父亲为正团级干部,享受副师级待遇。家庭背景显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