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猛龙图片:村民的自治与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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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自治与共治2010年01月22日11:25腾讯公益于建嵘我要评论(26) 字号:T|T

于建嵘54期在燕山大讲堂会议现场

主题:村民自治与共治

主讲人:于建嵘(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

点评人:张树义(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教授)

主持人:焦洪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学术报告厅

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承办 腾讯评论

主持人焦洪昌: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2010年新年就要到了,在新年到来之前我们有一个法学院的传统节目,就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新年论坛,新年论坛已经坚持了多年,今年的新年论坛和往年有一些不同,一个就是今年法学院新年论坛是和燕山大讲堂合并举行,因为今年我们谈的话题是关涉到中国基层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合并在一起。

第二,主要考虑到今年因为有甲流感,所以学校对举行大型的活动非常关注,我们也经过很多的协调才举行了这么大的会议,把时间也压缩了,原来新年论坛应该是一天时间,今天是半天,分上半场和下半场,上半场还是学术研讨会,下半场是模拟法庭,这是我们的传统品牌。

上半场里面讨论的主题是村民自治与他治的问题。1982年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的最基层实行自治,但是从自治开始的那一天,实际争议就非常大。我看到相关材料里提到,82年宪法写基层自治的时候,支持自治最有力的人是当时的人大常委会彭真委员长,从1982年到现在已经有27个年头,在村民自治过程中也还有大量的问题存在。比如说,到底是村民自治还是村委会自治。村委会发挥很大作用的情况下,就出现贿选的问题。村民自治怎么走,我搞过调研,很多人提到中国村民自治是不是超前了,要不要废除再回到他治的状态。

最近我们又在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怎么样完善中国的村民自治,在法律制度上有一些思考,把这些思想能够跟我们决策部门反映,我想是我们当前在学者和实践部门关注的问题。今天非常荣幸的邀请到中国社科院农村研究中心的于建嵘教授,于教授长期关注农村问题,他做了大量的调研。今天他为我们重点报告的是村委会组织法怎么修改,村民自治到底应该如何完成制度转型的问题。上次开会时他做了一个报告,官方也很重视。今天担任点评人的是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张老师,张老师长期关注中国社会变迁的问题,特别是关于中国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有独到的研究和见解,这两年又在美国,远离中国本土,从远距离对中国社会问题进行了很多思考,所以今天请张老师做大会的点评。

下面用掌声首先欢迎于建嵘教授给我们做报告。

两个故事:克林顿、卡特与中国村民自治

于建嵘:各位上午好!本来我做了个PPT,里面有很多图片,因为投影仪的问题,我就没有办法用到PPT。今天探讨的问题是关于村民自治的价值和它的困境,中国政法大学新年论坛暨燕山大讲堂让我讲村民自治的问题,我当时感觉到一点惊讶。没想到法学界同仁这么重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原来主要是政治学界做的。今天能够在政法大学新年论坛来讲村民自治问题,我特别高兴,因为这个论坛具有很高的品位。

要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很多要说的东西。我首先讲两个小故事,1998年6月26日,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到了中国,他到了西安,参观了夏侯村。他到那里干什么?他到那里看村民委员会选举,看完后讲了这句话,说第一,我知道参选是怎么一回事,我曾经选举获得胜利,也落选过,不过当你们用一个选举,而且用人民作主决策的时候,本身是胜利者。我参加过选举,不管失败还是成功,当你们人民能够选举的时候,这本身就是胜利。第二,你们向全世界看到了,你们为你们下一代建立了光明的未来。克林顿讲了这句话之后,全世界普遍认为中国的乡村选举可能是中国的未来。

实际这个问题在2003年又发生过一次,当时我也在,美国前总统卡特在2003年底,在北京为村民自治颁奖,颁奖的时候,美国前总统卡特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1998年你们的村民委员组织法的修改是很大的进步,它推动了全中国更大范围的村民实践选举,但也需要政府和百姓对这个问题做个评估。他当时在讲话的时候,借用了彭真的一句话,他说村民选举是民主的学习班,全中国农村都应该参加。他最终还讲了一句话,这是中国最终走向全面民主的第一步,最重要的一步。

我讲这两个故事都是来源于美国全世界都认为民主国家最重要的领导人的观点,一个是克林顿的讲话,一个是前总统卡特的讲话。我当时问卡特,你怎么判断中国的村民选举一定会导致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为什么这么评价?他当时的回答很有意思,他说我当然不可能判断中国的村民选举一定会带来中国社会的民主,但是,中国的村民选举本身就是对中国人民的一种训练,选举的训练。

美国两位政治人物的评价,在某些方面的确反映了中国对于村民选举,乃至全世界对它的重视。但是大家发现,这个观念的来源,到底怎么来的,为什么西方人这么重视中国的村民选举?我也进行了思考,可能大家也知道,从克林顿讲话到今天已经十年过去了,中国的民主并没有得到推广,而且村民自治本身也在退步,这到底说明了什么呢?我今天想做一些探讨。当时美国一些领导人都认为,中国的村民选举会带来中国的民主,但是十年过去之后,我们发现中国村民选举,村民自治本身也在退步。为什么呢?

我先揭晓一下村民自治的过程,我们一般认为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年到1988年,这个时候是村民自治的开始发生的过程,人民公社制度的废除后,最早的村民委员会的建立是建立在广西,我这里有个图片,在1980年1月4日晚上,在广西宜州一个村庄的大树下,这个村庄叫合寨村,这个村老人认为,人民公社没有了,生产大队没有了,他们143个人投票,选举了村民委员会。有人说小岗村开始了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家庭联产承包,广西宜州合寨村则开始了中国乡村的民主进程,这个村成为中国村民自治的第一村,然后村民委员会开始引起高层的注意,国务院、人大经过调查后,人民公社之后能不能找到一个新的代替人民公社的制度,发现了村民委员会制度可能是比较好的制度。

在1983年10月,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开始确立村民委员会,1984年底,全国共建立了948628个村民委员会和588多万个村民组,至此,我国乡村治理从集体化时期的“集权-政治运动模式”进入到了“乡政村治”模式阶段。体系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最终得到法律的认可还是在1987年11月2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1988年6月开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种体系的建立是由村民发展的过程。到1988年以后,村民自治开始走向完善的过程,这是第二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