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五关斩六将是视频:谢逸枫:别听信叶檀房产税降房价瞎忽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4 20:13:42

谢逸枫:别听信叶檀房产税降房价瞎忽悠
房产税不能替代土地财政 按不住房价

  提要:尽管房产税的实际征收道路十分艰难,但关于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声音从未因此减弱。中国社科院2011年5月发布的2011年《房地产蓝皮书》就建议,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向全国推广。蓝皮书的建议是基于开征房产税不仅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形成稳定税收来源,也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达到“削贫富差距之峰”效果的预期提出的。2010年5月10日前,著名财经评论人叶檀女士一口咬定说:“谁说房产税不能降房价”。2010年5月19日,北京酝酿推行房产税改革,要求领导如实申报财产。北京酝酿在今年下半年推行房产税改革,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支持这项政策,如实申报财产。

  住建部专家认为,这是房产税改革从试点转向全面推开的一个趋势,它和保障房是两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政策。虽房产税试点开征过百日,但全面开征时机尚未成熟。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化进断加快,居民购买商品房成为解决住房问题主要渠道,私有住房越来越多,开征房产税的时机已经成熟。同时,目前开征房产税还有若干难题需要破解,包括房产价值评估、确定税基和税率等。基于这些因素,房产税从试点到全面开征的过程应稳扎稳打,遵循“宜缓不宜急”、“宜粗不宜细”“宜富不宜穷”的原则。

  笔者认为,从两地房产税征收实际上都相当宽松,而“对当地市场影响微乎其微”。重庆房产税征收对于波及面最大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必须满足建筑面积单价超过9941元/m2的条件,且还有一定的免征面积,两个条件一叠加,绝大多数住房都不需要被征税。而上海此次开征的房产税,经过七折八扣,实际计算的税率仅为0.42%。

 三个月缴了多少税?上海约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三个月入库税款只有百万元左右,甚至不到上海市的一套房款。重庆到4月28日,重庆已征收房产税79万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重庆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无论同比还是环比均在上涨。同样,上海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上海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3.5%,成交均价上涨12%。房产税自今年1月28日在沪、渝两地开征后,就一直是社会的焦点,而见诸报端的则是“征收试点两个多月来,上海仅入库不到10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占被认定需要缴纳房产税住房的百分之一。重庆共收取了17笔房产税,近15万元税收入库”,被指“房产税的锋芒开始受挫”。

  谁说房产税能降房价?叶檀别嘴硬了,请问上海和重庆开了,房价下降了吗?请问房产税的收入有土地财政的一半多吗?请问房产税起到遏制房价上涨的效果吗?显然,叶檀没有讲出根据和理由,更没有确切的数据和理论作为原因的支撑。很显然,说这样的话是未经过谨慎的调查和研究的,仅仅是博得“砖头”的炒作,也表明叶檀不是做房地产的,也说明叶檀根本不懂得房地产,更不清楚房地产项目如何运作。却能够每天发表大量的有关房地产,经济,财经的文章言论,简单说就是媒介的写手,或者说是一个编外记者而已。

  笔者认为,如果把房产税的收入用作保障房建设和给购买不起房的人补帖,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大家都会支持的。况且上海和重庆的也交房产税么?跟本没有诚意,手里有几十套房子的没有任何影响,只对新购房子收税,存量房不收税,怎么能调控?难道你不明白?社科院的房产蓝皮书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可以肯定的是:所有政府官员都不会支持出台这种政策,因为目前几乎所有政府官员都持有多套房,对存量房征税,就是在自己身上动刀子,他们能情愿吗?

  笔者认为,北京酝酿房产税改革,实施推行房产税,并且要求领导如实申报财产,这个根本是很难执行的政策,首先是公务员财产申报制早就变成“一纸空文,犹如形同虚设。其次是领导最担心的就是财产公开,政府也是最害怕晒帐本,要不为什么政府不公开房价成本。最后是政府成为双重身份的人,有谁去监督。结果仍会是雷声大雨点小。

 因此,可见,北京学习上海和重庆试点开征房产税,不是重在调控效果,而是配合国务院调控和增加财政收入及吓唬开发商.政府也非常清楚,要领导干部如实申报房产,理论上是行得通,实际不可操作。虽然技术环节容易操作,但面对庞大的利益集团和既得利益,实际上根本无法执行。公务员或领导财产申报制度早已经”名存实亡”是最好证明,况且父亲监督儿子,还有什么阳光操作性。

 根据国土资源部最新数据,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70.4%。房产税改革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具有积极作用,被一度认为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杀手锏”,此次重庆房产税的首月开征情况,总体来说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从中长期来看,房产税对于房价的影响可能比较有限。房价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遏制高房价不能寄希望于房产税,房产税的出台也不太可能导致房价出现大幅下降。1月28日正式启动房产税开征试点以来,重庆房产税开征已满一个月,目前已有近15万元税收入库,房产税的开征有效地遏制了高端住房消费。

 根据报道,今年1月28日,重庆市在国务院的批准下正式启动房产税开征试点。根据重庆市出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这个市对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征收房产税。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同时,对在该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开征房产税,税率为0.5%。房产税实施一个月来,重庆市已收取17笔房产税,共149978.01元税收入库。被征收的对象多为外地炒房者和高档住房所有者,独栋别墅占少数。这些入库的房产税税收,将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2011年1月20日,财政部发布报告,2010年1至12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83080亿元,比上年增加14562亿元,增长21.3%。其中,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73202亿元,增长23%;非税收收入9878亿元,增长9.8%。税收收入仍占我国财政收入的主体,2010年占比为88%。2011年1月20日,统计局发布,我国2010年的GDP增速为10.3%,同期的财政收入增速已经是GDP的两倍多,我国税收、财政收入增速过快,这种增速应该得到控制。

 根据统计,2009年土地出让金已经占到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审计署公布的情况表明,审计调查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截至2009年底,政治性债务余额合计2.79万亿元,一旦地价回落怎么办?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而卖地收入是还贷的主要来源。

 在“土地财政”模式下,难免产生高价地进而产生高价房,有悖于国有土地为全民所有这一基本属性客观地说,十几年来,“土地财政”对缓解地方财力不足、公共品供给融资难,创造就业机会和提升城市化水平等都有很大促进作用,功不可没。“土地财政”为人诟病,不在于地方政府由此获得了较为充分的财政收益,而是获得这一收益的过程不尽合理、公平,以及可能带来的一系列弊端。

 统计数据显示,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上下波动。而1994年以来,省、市政府也在想方设法增加集中度,财力逐步向省、市集中。

 

 一些二线城市成为开发商进军的重点,卖地收入同比翻倍。地方政府一直保持着“前松后紧”的供地节奏,或许是有意为之。因为上半年放慢供地节奏,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供不应求的市场预期,从而推高此后的土地成交价格。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其根源在土地财政。土地财政问题不解决,“地王”的记录就会不断刷新。

  笔者认为,土地财政的需求,追求GDP的职能冲动,使一些地方政府不想、不愿对楼市“痛下杀手”。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83080亿元,增长21.3%。此前,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土地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高达33.75%。在过去5年中,土地出让收入总额超过了7万亿元。可以说,高房价的背后是政府“土地财政”作祟。当前,各地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出现地方政府高度依赖卖地等“寅吃卯粮”的现象。之所以出现“土地财政”,专家的说法是地方税体系没有成形,地方政府要贯彻自己的发展战略、出政绩,只能通过卖地、借债来筹资。

 土地财政,某种程度上是逼出来的。按照目前的分税制,增值税75%交中央,所得税60%交中央,即使在东部发达地区县区预算内财政也是“吃饭财政”。该区2010年财政总收入58亿元,上交给中央29亿元,再除去上交省、市两级,区一级可用财政去年13亿元。如果不搞土地经营,这些老百姓住房事情再过两届政府都解决不了。

  笔者认为,房地产业的上下游以及横向产业链涉及60余个行业,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带动客观的国内生产总值,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能力强,功劳大。目前,房地产投资占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经接近20%,占GDP的比重接近10%。个别地区这一比例更高,有些城市甚至把房地产当做地方政府的经济命脉。尽管有人不断提出尖锐的批评,并建议将房地产业“剔除出支柱产业”行列。但这样的批评声音,总显渺小。

 尽管在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地方政府“十二五规划”中,没有明确将房地产表述为“支柱产业”,但其作为支柱产业的地位在相当长时间内仍难动摇。特别是在宽松货币政策渐退的2011年,为保增长、更为保民生,中央仍不得不延续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各级政府财政或将面临巨大压力,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仍需房地产支持,房地产业恐难被推下“神坛”。

 例如,据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截至12月23日的数据统计,2010年北京土地市场成交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共计252块,土地出让金累计1516.5832亿元,是2009年全年的163.4%。此外,2010年12月,受到岁末因素影响全国各地出现不同量级“地王”。这些均说明,在现行的税费政策下,房地产业带来的如此巨大的财政收入诱惑让地方政府难以抵挡。财政数字的满足感不断刺激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

 例如2010年上海市生产总值(GDP)16872.4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9%(见图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4.15亿元,下降6.6%;第二产业增加值7139.96亿元,增长16.8%;第三产业增加值9618.31亿元,增长5%。“十一五”时期上海市生产总值达到69054.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1.1%。

 例如2011年上海全市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增加值8537.87亿元,比上年增长8.3%;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8334.55亿元,增长11.7%,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48.4%提高到49.4%。其中,私营及个体经济增加值4060.29亿元,增长10.3%,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4.1%。全年地方财政收入2873.58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其中,增值税388.62亿元,增长4.3%;营业税933.91亿元,增长11.2%;个人所得税261.2亿元,增长13.3%;企业所得税606.05亿元,增长25.8%。

 2010年经历了一场土地的盛宴,全国的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70.4%。与2009年只有杭州、上海两城市土地出让金略高于千亿元不同,2010年北京、上海、大连3个城市土地出让金大幅度超过千亿元。其中北京以1628亿元位列状元,上海以1530亿元位列榜眼,而大连则以1117亿元位列探花。

  笔者认为,根据数据,上海2010年地方财政收入2873.58亿元,其中,来源于土地出让金收入有1530亿元,占到地方财政收入55%,占到GDP12%。另外,2010年上海市生产总值(GDP)16872.42亿元,根据国税总局公布,2010年上海统计出,税收收入合计为8003.4亿元,占到GDP55%。有数据表明,一套住房的各项税费共计62项,其中房地产的税有12种,如果包括房产税有13种,另外是房地产的费有15种,共计63种,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40%,也难以令人联想到道德和道义。

  笔者认为,其实,房产税收收入对保障房贡献甚微,难以替代土地财政。以重庆为例,2010年高端住宅和别墅销售额为163亿元,仅占住宅总销售金额的8.83%,对地产销售影响较小。税收收入也比较微薄,若分别以累进税率0.5%、1%和1.2%计算,税收收入分别为0.81亿元、1.63亿元和1.96亿元,而重庆2010年的土地出让金为642.08亿元,高端房产税收入仅为土地出让金的0.3%,因此难以替代土地财政。而对于重庆公租房的支持,重庆三年建4000万平,大约需要1000亿资金,平均每年需要333亿资金,那么高端房产税收入的贡献率也仅为0.24-0.59%,可谓杯水车薪。

  笔者认为,不要想房产税这部分新增收入,地方财政会把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如果是有这当然很好。事实上是不过有些代表们的一厢情愿吧,土地出让金基本给花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开支及重要的地方活动,况且地方政府的负债到现在是越来越高了。之前收取土地出让金时就曾明确规定,要拿出土地出让金10%比例用于住房保障建设,地方政府到年初一总结,基本是3%或5%。而保障房土地供应完成率不到1%或2%或零供应。另外保障房市场供应不到商品房供应的5%,这个执行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

 毫无疑问,地方政府是把房产税的收入简单的纳入预算,变成行政支出或是转作他用,除非用法律规定这部分税收只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目前中国没有一部真正的保障性法律。例如2010年,全国土地市场在“楼市调控年”再现价量齐涨,高地价助推高房价。国土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达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与此同时,审计署的报告指出,包括北京、上海、重庆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基本要求。天量土地出让金收入与廉租房投入不足的矛盾,引发了人们对地方政府民生情怀的拷问。

  笔者认为,房产税不是降房价最好政策,只会增加购成本,导致房价越来越高。根本达到不到遏制投资炒房的效果,也取代不土地财政,更加谈不上所谓的增加市场供应,抑制房价上涨.。房产税根本是杀富难救贫的愚蠢政策,很难做到平衡社会贫富和解决市场供应及土地财政等房价问题。除了增加政府一条新的财政收入来源和增加财政收入外,购房者压根享受不到房产税政策带来的优惠,反而增加购买压力和经济负担,这样的政策,对老百姓是好还是坏?也改变不了大部分购房者购买不起商品房的事实,原因是开发房屋成本和持有环节的成本越来越高。

 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刚开始征几个月,征税比例还不足所有房产的千分之一。截至4月27日,上海市税务机关认定的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从3月份上海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算起,约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一面是冷场的尴尬,一面是推广的态势,百日的房产税正遭遇着现实与憧憬之间猛烈的碰撞。全面开征房产税的建议,无法掩盖寥寥的房产税实收款的事实。根据上海的官方统计,截至4月27日,上海市税务机关认定的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从3月份上海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算起,约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

 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情况同样惨淡,但与上海1%的房产税缴纳率相比,还算值得安慰。按照重庆财政局官员的说法,房产税款只有几十万,之前媒体报道了更准确的数据,应该是前3个月合计79万。上述官员表示,按照房产税试点的实施细则,存量的独栋别墅保有环节的税款可以在当年的10月1日到31日交纳,已经入库的税款主要是完成交易的住宅。即便按照这位官员所说的方法计算,在重庆的住宅交易中,需要交纳房产税的大概也只占到总交易量的百分之五到六。

  笔者认为,房产税试点百日征收额不及一套房价,自1月28日在沪渝启动试点,房产税落地已有百日。“三个月征收额不及一套房价”的现实,让人们感到,一边是房产税“阶段性效果”离市场期望有距离;一边是其在全国推广的呼声日高。备受瞩目的房产税试点在重庆、上海两地“破冰”后,截至4月27日,上海税务机关共受理购房人申请办理房产税认定18960件,其中认定为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上海缴纳的房产税在20笔左右。重庆方面,截至4月底,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表示,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对象主要针对独栋别墅等高端物业,征收面不到10%。

 不过,两地税务部门均表示,目前房产税征缴不多与“时限未到”有关。上海规定当年度税款缴纳截止时间是每年12月31日,重庆规定为每年10月份。从市场表现看,上海今年前4个月一手商品住宅成交量创下6年来的同期最低;重庆高端物业普遍遇冷,独栋商品住宅的价格较1月初下跌8%左右。房产税试点百日之时,楼市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年上海“五一”房展会上,难觅购房者期待中的优惠价格。

  房企如此“淡定”,底气有来自三大“抵消”的可能。 一是直接融资对信贷收紧的抵消。截至4月26日,已发布业绩的67家上市房企一季报显示,短期内偿债压力并不大。不少房企还通过境外融资对冲国内信贷收紧的效应。 二是二三线城市销售加旺对一线城市销量萎缩的抵消。开发商在二三线城市间寻找“腾挪空间”,民间富余资金也正从限购、房产税试点城市向其他城市转战。

 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4.3%,其中涨幅排名前十的城市,基本上是二三线城市。三是市场未来可能反弹对当下投资需求受抑的抵消。虽然炒房投机的需求被抑制住了,但一些热点城市巨大的刚性需求是无法消除的。一旦看房者等待三四个月后房价依然没有明显变动,便会放弃观望选择出手。开发商趁机加大供应,易形成“量价齐升”的局面。

  笔者认为,上海、重庆房产税实施已有数月,但对房价的影响并不太大。为何这个老百姓期盼的降价手段作用不明显?指望房产税降房价本来就是一个误解。比如,美国的房产税就不是拿来抑制房价的,房产税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修马路、电灯、水电,建学校、公园都靠它,房产税该不该征?迟早要征,房产税是地方政府手上的资源,能够做点地方政府该做的事情。把它当成调控的手段并不高明,尤其把这种长期的方法拿来当作一个短期抑房价的工具不见得是件好事,也不见得会有效。现在要打压房价,就是说房地产市场有人投机了,投机起码有20%、30%的收益,你只征收1%、2%的比例有效吗?

 2011年5月11日,官方称,房产税致重庆应税新房成交占比降27%房价降10%。重庆房产税试点运行三个月以来,进展较为顺利,对抑制高端住房消费起到积极作用,应税商品房成交占比下降27%,房价下降10%。截至4月底,重庆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表示,从税收总量上来看,目前重庆的房产税纳税额并不多。刘伟指出,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不同于流转税,是一年一征。

 根据重庆市的房产税征收方案,纳税主体缴税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目前,重庆市有关部门已经完成对3400多套独栋商品房住宅的清理,6月份将把征税通知发放到户。届时,自然会征缴入库。现在缴纳的税收,是已办证的新购应税住房。即使是新签订购房合同的应税房,如明年才接房办证,今年也不会缴纳。

 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对象主要针对的是独栋别墅等高端物业,征收面不到10%,旨在遏制高端物业消费。这也符合重庆市构建的“高端有约束”的住房调控理念。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房产税对抑制高端住房消费具有积极作用。房产税试点启动以来,重庆部分开发商已经开始调整户型结构,减少高档房的比重,大户型供给量减少。应税商品房成交占比下降27%,房价下降10%。应税高档房减少,客观上会导致房产税减收,但也相应增加了中端房供给。

 对于房产税试点的进展情况,上海市税务部门发文表示“相关工作运行平稳”,上述重庆市财政局人士的说法则是“很正常”。国税总局内部人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试点方案出台之前,财政部、住建部和国税总局曾确定在适当的时候组成调研组深入考察,但目前这一工作尚未启动,具体试点效果还需要进一步观察。不过,从近百日试点效果来看,不仅入库税款不多,而且被寄予厚望的调控房价效果也不明显,一季度无论是上海还是重庆,房价仍在上涨。

 根据上海的官方统计,截至4月27日,上海市税务机关认定的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从3月份上海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算起,约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即使按照每套住房平均交纳5万计算,上海房产税试点三个月的入库税款只有百万元左右,全市范围三个月的税款甚至远远不到上海市的一套房款。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上海应缴个人住房房产税很容易匡算:试点前三个月,20笔已缴税款对于2306套应税房源,等于说上海个人住宅房产税的缴纳比只有应缴房源的百分之一左右。

 重庆的情况同样惨淡,按照上述财政局官员的说法,只有几十万,之前媒体报道了更准确的数据,应该是前三个月合计79万。对此,该官员的说法是,由于按照房产税试点的实施细则,存量的独栋别墅保有环节的税款可以在当年的10月1日到31日交纳,已经入库的税款主要是完成交易的住宅。即使按照这位官员所说,在重庆的住宅交易中,需要交纳房产税的大概占到总交易量的百分之五到六。

  有数据显示,“五一”3天假期,重庆主城商品住宅的成交量是800多套,平均价格是8000多元/平方米,4月份因为有房交会,平均每天的成交量是400多套。虽然无法就此计算重庆应缴房产税的数量,但是仅仅以此估算,重庆地区完成交易的应缴房产税显然不止几十万。

  笔者认为,从1月28日算起,曾经被比作利剑,可能对高房价“一剑封喉”的房产税试点已近百日,然而多方数据显示,目前看来试点效果并不理想。房产税缴纳率不理想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房产税曾被认为是高房价的杀手锏。然而,3个多月之后的今天,沪渝两地的房屋成交均价并未转向。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重庆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无论同比还是环比均在上涨。

 同样,上海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上海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3.5%,成交均价上涨12%。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仅靠房地产税制改革,甚至指望依靠房产税的开征和推广,就能迅速地将过高的房价打压下来,并不现实。其中的原因就在于,目前中国的高房价是由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既有财税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土地制度方面的问题,还有投资渠道狭窄等方面的问题。

  笔者认为,我国宏观税负水平被认为过高 非税收入拉高税负. 截至5月9日,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个税法修正案 (草案)已收到超过20万条意见。在全民高度参与税改的风口浪尖,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近日发布《中国税收风险研究报告》,再次对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发出了“过高”信号。

 中国房地产税费是全世界最多的国家,目前达到63种,占到房价30%,假如一套100万的房,光是税费就达到30万。去年土地财政2.7万亿,地价占房价40%.这些收入全部被政府拿走了,如此高成本的开发,难怪房价下降不了。政府显然是拿房地产利润的大头脑,如今又要增加房地产税,目的就是增加财政收入,而不是减少贫富差异,实现资源分配。

  笔者认为,不要太期待房产税会对楼市产生巨大的重创力,更加不要指望房价会大跌.现在最担心的是成本增加会不会转移到房屋价格,导致房价越调越涨,而不是幻想房价会下降或对楼市有什么震荡.从上海和重庆开征的效果看,根本是不值一提。首先遏制不了投资炒房,有钱人根本不在意哪一点成本。其次增加不了市场供应,遏制不了房价上涨。再次难达到贫富平衡,资源分配。代替不土地财政收入。最后影响购房者对房价上涨的心理,反而推广高价。可见是没必要开征房产税,也表现了政府太依赖房地产。

 未来二十年房地产行业依然是黄金时代。首先是城市化的推进需求二十年,或者更长时间。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性,房地产是一枝独秀拉动中国经济发展,拉动近60个产业发展,是GDP不下滑坡的支撑力量,这是房地产行业黄金周的保障。根据德勤近期发布了中国房地产投资手册显示,尽管政府采取措施压抑房价,中国在强劲经济增长的支持下,依然是亚太区最大的房地产市场。其次是房地产已经成为每个城市重要支柱产业,地方政府已经有深刻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再次是保障房建设3600万套还得靠市场去解决,政府建保障房的资金有限,没土地财政建保障房是空话。最后是土地越来越稀少,地价和拆迁成本不断上涨,而城市化将使土地开发至少有上百年的开发。

谢逸枫

201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