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门石必须装吗:政府雇人上访算不算“聚众滋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1:58:10

黑龙江向阳镇与村民发生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向阳镇政府败诉后,被指雇佣村民大规模赴哈尔滨上访,知情人称,上访人员可获40元补助。鸡西中院最后撤销终审判决。当地4月已成立调查组,但尚未展开具体工作。(5月19日《中国青年报》)

一直以为,越级上访是“刁民”的专利,以至于黑龙江向阳镇政府雇人上访事件,让笔者惊诧不已。这彻底颠覆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强势形象———原来,地方政府在权力受阻之后,也会失去理智,也会采取过激行为去与民争利。

此前,只要提起上访,特别是集体越级上访,政府可以说是谈虎色变、头痛欲裂。首先,上访者会给当地政府的政绩“抹黑”,让某些官员的行为“走光”,在上级面前形象受损,在百姓面前威信扫地。其次,上访者诉求无门时,容易产生极端行为,引发群体事件发生,倘若上级问责下来,恐怕官员仕途受阻,甚至官位不保。

基于以上两点要害,对于上访事件,地方政府是严防死守。要么采取“温柔”政策,运用“和稀泥”的方式,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坏事不出门”;要么祭出强硬措施,给上访者头上冠以“聚众滋事”等莫须有的罪名,并采取暴力手段,逼其“口服心服”。

然而,地方政府害怕、禁止百姓越级上访,并不代表政府不可以越级上访。可见,向阳镇政府雇人上访,使出的是一种“以毒攻毒”的阴招,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历史事件演绎得惟妙惟肖。但人们不禁要问:政府雇人上访,算不算是“聚众滋事”?该不该受到问责查办?□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