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历史军事小说:“公务员无住房易腐败”唱的是哪一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6:22:51
刘光玉:“公务员无住房易腐败”唱的是哪一出?

  “公务员解决住房问题面临两大拦路虎,一是制度缺失,二是现实难题。长此以往,势必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东省政协委员江龙在其提案中称,要解决公职人员住房问题,应当仿效欧美国家建设“政府公屋”。省住建厅日前答复他: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已包括了国家公职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

  此新闻一出,立即在网上引发热议。

  而笔者以为,江龙委员的提议实则并不新鲜,无非是前几年炒得很热的“高薪养廉”罢了,只是“与时俱进”地以住房问题的形式提出而已。现如今,住房问题已成为了百姓生活中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公职人员同样也面临许多困难。那么,“公务员无房易腐败”这一提议真的站得住脚么?

  “公务员无房易腐败”貌似合情实则不公

  现如今,在高房价的压力下,确实有很多的基层公务员靠自己的工资无法负担起一套房子,特别是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城市,这样的问题尤为突出。更有调查称:“在上海等地,公务员在住房还贷或租金上的支出占收入的1/3至1/2,巨大的经济负担已经严重挤压他们的工作、生活乃至婚育计划。”

  但是,相信不管是哪个地方、多么基层的公务员,他的工资水平应该也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甚至是当地平均工资了。而以我们国家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总体的水平和覆盖率来说,相信有更多的普通百姓比这些中低收入的基层公务员更需要住房。换句话说,没有房子的老百姓多了,为何单单要特殊照顾公务员群体?当然,这其中不排除有部分公务员存在特殊困难,但这毕竟是少数,不能一概而论。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应该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而绝不应该是特权。试想,如果更为困难的普通百姓尚不能全部享受到政策性保障房的话,那公务员又有何理由率先享受公租房?

  也有人说,公务员是通过考核选拔的精英,在生活水平上理应高于普通百姓。但是公务员这个群体,首先是一个职业,按理说公务员是受雇者,而雇佣者是公众。说白了,他们是自愿从事这样的职业,更没有人逼着他们。倘若觉得待遇不公,完全可以选择另谋高就。就拿我们一直用来比较的新加坡来说,每年有6%的公务员选择辞去公职。同样,在美国,公务员连招考都成为了问题,竟出现了“用人荒”现象。而反观我国,从火爆的公务员考试报名来看,“公务员待遇低”的说法简直是不值得一驳。

  “公务员无房易腐败”从逻辑上无法讲通

  “廉”是为“官”之本,是最起码的“官德”。倘若这个“廉”都要用住房来拉拢的话,那么这个官员怎能保证时刻、事事心里都装着人民利益?廉洁本来是官员们必备的道德素养,犹如公民之必须守法,不廉洁就不能做公务员,发现公务员不廉就要严惩不贷。现在却要用房子“促使”或是“确保”他们“廉洁”,岂不可笑!腐败是犯罪!以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式来预防犯罪,根本是无稽之谈。试想,如果同样是从预防犯罪角度出发,难道我们需要给那些可能为非作歹之徒提供住房,来减少他们的犯罪动机,防止他们违法犯罪?

  由此看来,比起“高薪养廉”这种较为温和的提法,“公务员无房易腐败”的说法不仅从逻辑上无法讲通,倒更像是对公众的恫吓。似乎有“你不解决我的住房问题,我就利用职务犯罪”的意味在里头,这分明是颠倒了主客。公务员作为“人民的公仆”,理应接受公众的监督和管理。如果公务员不能做到“廉政”,公众不仅有权“解雇”他们,甚至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根本不应该存在“受雇者”反过来要挟“雇主”的情况。

  “公务员无房易腐败”是自损公务员形象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很重视干部的任用考察。特别是始终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作风廉洁,思想纯洁;要当人民的勤务员,不做“官老爷”;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建国几十年来,整党整风运动不断,大部分公务员吃苦在前,兢兢业业。我们的公务员队伍基本上是好的,是值得群众信赖的。纵有害群之马,毕竟是少数,不能损害党在人民中的形象,也不能撼动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而“公务员无房易腐败”的提法,显然是对广大公务员的不信任,是对干群关系的一种狭隘的理解。这是在以一种怀疑的态度,给了群众一个错误的导向。特别是在当今全社会对住房问题十分敏感的情况下,这种提法很有可能引起公众反感,从而激化社会矛盾,造成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