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消费维权的古道西风瘦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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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的古道西风瘦马

作者:西窗飞雨   标签:3.15消费者消费维权社会2011-03-16 18:31 星期三 晴  关于消费者就是上帝的经典表述,窃以为这样是比较恰当的:第一,顾客永远是对的;第二,如果顾客确实不对,那么参照第一条执行。为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消费权利,不让上帝总是陷于被坑蒙拐骗的尴尬,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成立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化后就是有名的3.15。昨天,我全程观看了央视3.15晚会直播,披露出来的消费黑幕触目惊心。这经济繁荣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上帝对于自身消费权利无可奈何的沉重叹息,隐藏着当前消费维权古道西风瘦马的荒凉伤感。
  
  经营者无疑为中国GDP光荣地成为世界第二作出了贡献,不管是将生产车间设在中国的跨国公司,还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企业,都功勋卓著。然而,另一方面,其中某些公司企业唯利是图不讲交易公平,见钱眼开不讲信誉道德,完全无视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和消费权利,甚至不惜以损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为代价。公司企业的如此作为,并非为上帝用心准备的可口盛宴,而是为上帝精心设计的陷阱阴谋。锦湖轮胎驰名中外,公司明明有严格规范的企业标准,但却明目张胆地违规生产,推向市场的全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劣质产品,消费者在路上,有锦湖身形相伴,与死神并肩同行。那个年盈利四五百万的田婆婆洗灸堂,给婴儿洗浴的药液竟然是用三无原料和臭鸡蛋制成,为了钱,田婆婆不是在为孩子服务,而简直就是血淋淋的残杀!孩子遍布身上的脓包,难道不是对消费安全的控诉,孩子妈妈伤心欲绝地哭泣,难道不是对消费权利的祭奠?这个400余家连锁机构的“田婆婆”,到底让多少个孩子的洗浴成为不幸人生的磨难开端,到底让多少个孩子的童年快乐成为一生无法醒来的梦靥?没有良知的商家,眼红的只是钱,污黑的却是心,让消费者花出去的仅是真金白银,收获到的全是泪奔血涌!
  
  经营者不惜为降低成本赚取最大利润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且还要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或者高深的技术知识偷梁换柱强取豪夺,实乃面慈心狠口蜜腹剑的阴险毒辣。商业道德和消费权利,在经营者的眼里只不过是悬在天边的一抹残阳如血。那些加固在建筑外层的保温材料,检查是就用达标产品应对,开工时就用不达标产品凑合,即使一点小小的火星都会将一栋大楼化为灰烬的安全隐患,一样挡不住无良商人的利欲熏心,业主的生命价值远不如自己的利润重要。国美电器售货员涂改发票骗取本应属于消费者的赠品或者现金,手机恶意软件在博士同学的战略合作下神不知鬼不觉地强行从手机上扣除客户费用,以及汽车销售商蓄意隐瞒欺骗消费者而将汽车整车质量合格证抵押于银行用于自己经营融资,都无一例外地暴露出商家霸道蛮横无情无义的丑态,以及对消费者权利的漠视,更别说将消费者当作上帝一样供着了。
  
  市场机制的作用,好像并不是传说中的那般灵验有效,事实告诉我们,不遵守市场法则不按照规矩出牌一样可以生存发展,而不是完全兑现所谓的优胜劣汰。这种坑蒙拐骗的短线行为,注定不会成就中国市场的百年传奇,这样重财轻义的谋财之举,注定无法坚定消费者对中国产品的消费信心。三氯氰胺改变了中国奶品市场格局,不仅逼迫消费者跨出国境到港澳购奶,而且还将国内市场的大半江山拱手相让给外国品牌。别怪消费者没有民族情不具爱国心而移情别恋外国产品,自己产品服务不争气又能让消费者奈何?
  
  古人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的“道”,大概是沧桑正道,而不是什么歪门邪道或者旁门左道。现今的谋财之道,好像已经不太关注性质上的正与邪,结局是搞到钱,过程已经不重要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经营者在挂着羊头卖狗肉,有多少经营者举着行善的幌子行着罪恶的勾当,而当这样的社会氛围弥漫在社会各个角落的时候,廉耻将会从我们的生活中彻底消逝,即使在消费领域,将稻草说成金条一样让经营者脸不红心不跳。
  
  记得有一个日本案例,一家米商(企业)将制造工业胶水的有害米当食用米出售以牟取差价,被披露出来,这名社长竟然出乎意料地上吊自杀了。但是,日本人将一流产品低价卖给美国,三流产品高价卖给中国,也没见得那个人自杀。对于自己的同胞,日本人不齿于干出这样下贱的事情,民众不允许,政府不原谅,只能选择自杀。而在中国,对于自己同胞干出这样伤天害理之事的人,好像就不是这样想了。
  
  消费者权利被经营者肆无忌惮地侵害,并不纯粹是消费者无视自己的权利默不作声逆来顺受,而是当前的消费权利救济机制不能有效维权而尚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面对商家侵权行为的事实,因为权力查处追究不力,效率地下,成本高昂,路径有限,消费者在维权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下不得不自认倒霉甘当冤大头。相关执法机关,专注于自己的权力范围,本该最有权威的声音,但相关问题却总是被记者媒体披露,事后对于背信弃义的侵权商家仅仅进行隔靴搔痒般的处罚了事,以及事后诸葛般地对消费者进行提醒和忠告,决然改变不了当前上帝权利普遍存在的虚幻境况。消费者维权成本成本高昂而效率低下,与经营者侵权成本低下而收益丰厚的情况截然相反,并且由于消费者怠于维权,执法者怠于查处,侵权被诉被查的风险与获得的收益相比足可忽略不计,这使得消费者与上帝享有的权利之间还有着相当漫长的路程。
  
  商家的华丽卖场,对于消费者是一帘幽梦,繁多的促销形式,对于消费者是一局迷棋,没有雾里看花的火眼金睛,法律给予的消费权利难免如风中之絮,水中之萍。晚会上记者的采访,暴露出某些权力持有者对于商家的骗局和阴谋不仅视而不见,而且还要借机敛财,无疑将会因为权力的沉默和纵容而让经营者更加有恃无恐。在这样的语境下,消费维权总是呈现古道西风瘦马的局面,消费者就难免沦为断肠人在天涯,那沉重的一声叹息,那荒凉的一缕伤感,渲染的又岂止是一抹残阳如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