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模拟器玩不了诛仙:海淀区“十二五”规划工作专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09:40:18

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行动计划

2010-06-22

(2010—201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京发〔2009〕11号)、《“科技北京”行动计划(2009—2012年)——促进自主创新行动》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的批复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努力培养和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研发和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显著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强中关村示范区的高端聚集、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科技园区,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作出新贡献,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及首都创新型城市提供强大引擎。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建设中关村示范区的主要目标是:
  1、初步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框架和文化氛围。人才资源、科技创新、股权激励、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科技成果产业化、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形成激励创新、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创新创业的活力进一步增强。
  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比2009年增长15%,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4%,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共同发展,不断产生具有世界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数比2009年增长60%。吸引和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
  3、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企业总收入在2009年基础上增长45%。创新型企业群体和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若干世界领先水平的新兴产业逐步形成,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迅速,高技术服务业占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达到60%。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在资源集约利用、节能降耗方面继续处于全市最好水平。
  4、中关村成为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占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形成一批创新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中关村的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持续推动北京的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二、实施“六大工程”
  (一)实施“十百千工程”,支持200家以上创新型企业做强做大
  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能源环保、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核心团队优秀、创新能力强、处于行业主导地位、成长速度快、品牌知名度高等标准,选择200家以上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促进企业跨越式发展。到2012年,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千亿元规模企业、产业带动力大的百亿元规模企业和高成长的十亿元规模企业,探索形成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做强做大的环境和模式。
  制订和实施以下支持措施:
  1、实行“一企一策”的支持方式。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支持企业制订做强做大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设立专人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制订实施个性化的支持措施,为企业做强做大提供特色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企业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纳入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推荐进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采用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等政府采购方式,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建设政府采购信息网站和自主创新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支持企业承接国家或地方政府立项的重大建设工程,给予担保费用、贷款利息等补贴。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北京对口援建地区的产业园建设。
  3、支持企业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占收入比重逐年提高。支持企业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国家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联盟,依托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建立行业共性技术平台,申请建设国家级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发挥北京科技条件平台及研发基地对企业创新服务的带动作用。
  4、支持企业引进和激励人才。支持企业引进海内外高端领军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支持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级人才,按照北京市有关人才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5、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加快审批进度,统筹政策资源,采取多种方式降低用地成本,支持企业入驻专业化产业基地。
  6、支持企业上市和并购。支持企业改制、进入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和境内外上市。支持企业进行产业整合,通过并购获得核心技术、市场渠道和进入新兴业务领域。
  7、支持企业塑造知名品牌。制订国际知名品牌发掘与培育计划,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商业信誉,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和自律活动。制订实施自主创新品牌宣传推广方案,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国际知名展会、赞助国际知名赛事等推广品牌。
  8、加强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支持企业获得核心专利,建立专利池,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引导优质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利管理服务。鼓励开发应用现代版权保护技术,支持建立重点行业版权产业联盟。加强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
  9、开展中关村标准创新试点工作。支持企业牵头创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推动技术标准的产业化应用,以标准促进创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参与、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承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准化会议和活动。
  (二)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加快推动20项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在中关村转化和产业化
  围绕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转化或引进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产业引领作用和规模化前景的成果。到2012年,加快推动20项以上重大成果产业化,形成高端产业集群。重点推动以下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1、中科院计算所龙芯芯片产业化项目;
  2、中科院化学所纳米材料绿色打印制版技术项目;
  3、普罗吉公司抗癌新药项目;
  4、中国农业科学院转基因抗虫棉推广和产业化项目;
  5、安泰科技公司非晶纳米晶带材项目;
  6、中科院光电院激光显示技术项目;
  7、北大先行公司动力电池及新能源材料项目;
  8、国能风电公司兆瓦级垂直轴风力发电机项目;
  9、清华大学新型镁离子抗衰老药物项目;
  10、北京交通大学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项目。
  实施以下支持措施:
  1、研发和引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推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队伍,积极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发形成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加强国际技术转移,发挥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中试基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产业技术转移平台的支撑作用,鼓励科研团队带项目整体转化,探索“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转化扩散”的成果产业化方式。
  2、建立项目发现和筛选机制。重点关注高校院所、大型央企和军工集团、境外知名企业和研究机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的重大科技成果和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发挥中国技术交易所的平台作用,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沟通渠道和合作机制。定期举办由企业、投资机构、高校院所、产业联盟、协会等参加的科技沙龙,研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筛选、发布自主创新成果信息,提出重大项目建议。
  3、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充分用好政府支持科技重大专项及产业化项目统筹资金,通过补助、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本市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建立重大项目落地协调服务和市区两级联动机制,组建项目联合工作组,实行专人全程跟踪和协调服务,定期报告重大项目进展。采用代建、租赁、先租后售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承担单位建设产业化基地。发挥中关村发展集团公司作为重大项目引进落地、投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与大型国企、战略投资者、高校院所和创投机构共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促进平台。
  4、做好后续服务。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采用担保融资、信用贷款、引入创业投资和战略投资者、到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和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等方式,持续融资和发展。依托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分平台,为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科技成果在京产业化做好服务。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经认定为自主创新产品的,可享受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扶持政策。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承担单位享受“十百千工程”企业相关支持政策。
  (三)实施关键技术示范工程,重点组织20项以上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的示范应用项目
  围绕城市应急、轨道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医疗卫生等首都城市管理和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以需求和应用为导向,以产学研用结合为手段,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具有标志性和影响力的关键技术的应用和示范工作。从2010年到2012年,实施电动汽车、城市应急物联网视频监控、城乡社区远程医疗等20个以上的示范应用项目。重点推动以下关键技术的示范应用:
  1、推动中星微、歌华、信威等企业参与建设“首都城市应急管理物联网示范工程”,逐步建成以图像智能分析及视频监控系统为核心的全市应急管理物联网平台;
  2、推动北大先行、国安盟固利、长力联合等企业的动力电池技术产品在城市环卫电动车、电动公交车、电动游船等方面的应用示范;
  3、推动碧水源、仁创等企业的产品、技术在污水处理、雨洪利用等方面进行综合示范应用;
  4、推动国能风电公司的兆瓦级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示范应用项目;
  5、推动东方信联、中国普天等企业的广电、电信、互联网三网融合示范工程项目;
  6、推动北控磁悬浮公司的悬浮控制器、电气系统等核心技术部件及车辆制造应用示范项目;
  7、推动天地互联、威讯紫晶、神州数码、中星微电子、联想(北京)、北京交通大学等参与建设的绿色IT示范应用项目;
  8、推动北大千方、合众思壮、四维图新、超图等企业的智能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示范项目;
  9、推动北京市电力公司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在京布局以及“多网融合”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10、推动国智恒公司的电力全网授时系统示范应用项目。
  实施以下支持措施:
  1、加强政府组织和协调。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市级统筹协调机制,制订关键技术示范工程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市政府折子工程和各部门工作重点。市发展改革委按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对关键技术示范工程优先立项,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2、强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区县政府负责制订相应示范应用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实施示范应用项目。对应用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并牵头实施示范应用项目的单位,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四)实施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大力吸引和聚集150名以上产业领军人才和创业投资家在中关村创新创业
  围绕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吸引和聚集世界水平的科学家和研究团队到中关村开展重大创新研究。吸引和聚集掌握前沿技术、有成功创业经历的高端人才到中关村创业。吸引和聚集国际知名的天使投资家和创业投资家,到中关村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开展投资业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优势资源向高端人才汇集,吸引和聚集更多的高端人才到中关村创新创业。力争通过引进一个高端领军人才团队,带回一批高科技专利,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项目,带动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通过吸引和认定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为中央“千人计划”和北京市“海聚工程”推荐人选,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
  采用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引进的模式,在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聚集3至5个由战略科学家领衔的研发团队,分别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新型研究机构。发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中关村驻海外联络机构等吸引和聚集高端人才机构的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起发现、寻访、推荐、吸引和支持创业发展等高端领军人才聚集机制,建立高端领军人才的“脑库”和“以才引才”的机制,建成1500人规模的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信息数据库,持续引进示范区发展需要的高端领军人才。加强高端领军人才培育,瞄准创业未来之星,为中关村领军型企业储备一批产业领军人才。
  制订和实施以下支持措施:
  1、支持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支持高端领军人才建设重点产业领域的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承担国家及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工程项目。
  2、支持转化科技成果和创办企业。高端领军人才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和创办的企业获得担保贷款的,补贴全额担保费用和50%贷款利息。以政府股权投资方式,优先支持由高端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进行重大科技成果在京转化和产业化。政府股权投资资金所得年度分红可按一定比例奖励给被投资企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政府股权退出时,优先转让给被投资企业的科技人员、经营管理团队及原始股东。
  3、开展股权激励。中关村示范区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端领军人才,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获得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分红等多种形式的激励。
  4、协调解决研发办公用房。为高端领军人才及团队在中关村创办企业优先支持一定面积的研发用房。
  5、实施对高端领军人才的奖励。对入选中关村“高聚工程”的高端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6、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优化人才引进工作流程,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和中关村“高聚工程”的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对这些人才创办企业的科研、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和优秀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
  7、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发挥中关村企业家顾问委员会的作用,建立高端领军人才与知名企业家、创业投资家的定期交流机制,协调解决高端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在发展中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等关键问题。
  8、加强人才服务。为高端领军人才在京居留和出入境、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良好服务。对持有外籍护照的高端领军人才,根据需要,可办理2至5年期多次入境签证;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外国人,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持中国护照的海外高端领军人才(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要求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按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优先办理落户手续。
  (五)实施高端产业聚集工程,加快建设南北两个高端产业聚集区
  统筹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系统谋划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生态良好、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布局合理的原则,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联动、协同发展的“一区多园”格局。探索产业功能区与行政区协调发展的模式,整合行政资源,凝聚发展合力,增强跨行政区的统筹协调服务能力,重点推进南北两个高端产业聚集区的规划建设,加快周边地区农村城镇化进程,以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区域发展方式转变。
  以海淀区、昌平区南部平原地区构成的核心区为依托,发挥北京北部地区创新资源密集的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整合北清路、七北路沿线空间资源,强化电子信息产业的领先优势,做大做强新能源和环保产业,着力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积极培育航空航天产业,加快建设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到2012年,产业规模超过6000亿元。以现有专业园为基础,形成4个千亿级规模的产业功能区:在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中关村软件园等区域形成计算机、软件与信息服务、互联网、云计算等研发产业功能区;在环保园、创新园等区域形成物联网、通信信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产业功能区;在永丰基地和航天城区域形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在上庄和农林园区域形成军民融合的国防科技产业功能区。加快未来科技城、生命园、国家工程创新基地建设,形成3个500亿级的产业基地。同时,以稻香湖、回龙观、北七家、小汤山为基础,建设北部地区综合配套服务中心。
  发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带动作用,推动丰台科技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通州光机电一体化基地等联动发展,着力发展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装备制造、微电子、新材料、新能源与环保等产业,拓展延伸产业链,建设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到2012年,产业规模超过6000亿元。将数字电视、移动硅谷、航空航天和汽车产业打造成4个千亿级产业,将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微电子产业打造成4个500亿级产业。形成以亦庄园、通州园为核心的高技术制造业功能区,以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新媒体产业基地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功能区,以丰台园为核心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总部经济功能区。
  加强联动发展,建设一批特色突出、企业聚集的高端产业集群,形成若干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的专业化产业基地。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引导各产业、价值链细分环节在不同专业园聚集。加快建设以石景山园为核心的文化创意特色功能区、以电子城为核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与研发中心功能区、雍和园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及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德胜园研发设计与出版创意产业园。
  制订和实施以下措施:
  1、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做好城市建成区存量土地资源挖潜和置换工作。优化产业升级,促进结构调整。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用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的集约利用模式,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
  2、降低开发建设成本。研究制订中关村示范区土地出让收益专项用于中关村示范区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等的支持政策。结合中关村示范区产业特点,提高土地使用强度,合理规划建筑高度,适当提高容积率,布局错落有致,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支持园区开发建设公司建设孵化器和标准厂房等自持物业,提高公司运营能力。
  3、提高开发建设的行政审批效率。按照市政府“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的精神,进一步梳理土地储备开发审批程序,调整简化土地一、二级开发过程中的重复审批环节,研究完善土地出让价格评审机制,解决土地一级开发资格需要分期授权的问题。将其纳入市政府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手续办理,提高效率。
  4、建立符合示范区特点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参照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建立符合中关村示范区特点的评价体系,作为园区建设单位考核、入园企业考评和退出的评判基础。
  5、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市区两级政府统筹力度,集中力量为南北两个高端聚集区和产业基地提供教育、人才、资本、商务、交通、居住等城市功能配套,提高资源、环境等区域承载能力。将产业园的员工配套住房纳入全市住房保障体系,统筹研究制订相关政策。
  6、制定严格的项目准入标准。按照创新能力、地均投资量、地均产值、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对入驻南北两个高端集聚区和产业基地的项目进行审核,入驻集中新建产业基地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中关村示范区产业规划和准入标准,确保中关村示范区产业的先进性和用地效率。
  7、创新土地供应方式。中关村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项目的用地供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办法办理。鼓励以租赁方式向高新技术企业供给土地,加快推动中关村示范区重大产业项目入驻。
  8、加强土地储备。统筹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加大政府主导土地储备开发力度。
  (六)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工程,进一步完善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的机制
  优化投融资环境,聚集整合金融服务资源,开展先行先试的科技金融创新试点。重点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企业做强做大的战略目标设计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十百千工程”企业、高端领军人才创办企业、承接国家重大建设工程企业、并购重组企业、重点产业技术联盟、获得创业投资的企业以及创业投资机构的综合融资支持,完善投资、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形成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体系。
  到2012年,中关村示范区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00家以上,在境内创业板形成“中关村板块”;扩大和完善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建设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在中关村示范区聚集一大批天使投资者、股权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继续保持中关村创业投资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扩大科技企业信贷规模,大力推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银行信贷专营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发展;建立科技保险保障机制,增强企业风险管理能力。
  制订和实施以下支持措施:
  1、促进金融资源聚集。发挥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建立中关村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机制,开展对企业的融资培训,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支持自主创新的创新业务试点。
  2、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完善“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体系和协同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推动中关村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实施中关村企业并购重组计划,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兼并重组、做强做大。
  3、建设全国场外交易市场。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增加挂牌企业数量,研究实施支持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
  4、支持股权投资发展。研究出台支持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支持境内外个人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天使投资业务,培育天使投资者队伍;开展投资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对接活动,实施对创业投资机构的风险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和发展由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大型企业及其他投资机构出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建立从注册登记、办公场所、人才激励到项目对接的一条龙服务体系,引导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
  5、推动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建立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再担保机制,增强科技担保服务能力,支持小额贷款机构发展,实施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创业企业流动资金融资解决方案,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对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风险补贴,鼓励银行和担保机构向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担保融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认股权贷款、并购贷款的规模。支持企业发行信托计划、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6、推动科技保险试点。建立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的保险保障机制,支持企业购买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等,对企业缴纳的保险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
  三、保障措施
  (一)创新政府管理体制
  1、完善北京市与国家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与北京市联合推进中关村示范区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国家与地方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联合推进一批产学研用结合的重大项目,共建一批创新发展示范基地。
  2、提高政府的创新协调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中关村示范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政府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服务机制。完善行政监管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中关村企业家顾问委员会高层次、多领域、跨行业的综合智力优势,大力推动企业做强做大、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学研用合作对接、高端领军人才的引进培育和国际交流合作。
  3、开展工商管理改革试点。支持和促进符合中关村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入园经营。结合创新创业企业的特点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制度和监管方式,降低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
  4、完善法制环境。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为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1、增强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的创新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在促进大学和企业对接、支持技术转移和培育创新企业等方面的桥梁作用,支持其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支持孵化器发展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和运营,提高人才、技术、资本等综合创业服务能力。
  2、培育创新型社会组织。推进中关村示范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协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向市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会组织的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构建企业、社会组织、政府的良性互动和合作机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在各自服务领域中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3、大力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业。支持信用、法律、知识产权、管理和信息咨询、人才服务、资产评估、审计等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发展。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专业服务组织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行业准入制度,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机构的成果集成、价值增值能力。
  4、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关村示范区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广使用企业信用产品。鼓励企业开展内部信用管理。打造中关村信用品牌,优化中关村示范区信用环境,促进企业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研究建立中关村示范区企业信用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发布机制。
  (三)充分利用国际资源
  1、加快融入全球研发创新体系。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知名实验室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研发机构。大力支持中关村企业和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提升整合利用全球研发创新资源的能力。
  2、推进企业国际化发展。支持中关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拓展海外市场,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海外维权。鼓励面向全球市场的软件外包、生物技术研发外包等服务出口。研究制定支持企业技术输出的支持政策。利用我国对外援助、双边或多边合作方式,支持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与服务出口,支持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国际工程项目。支持和指导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活动。探索建设一批海外发展服务中心,搭建企业国际化支撑服务平台。
  3、提高企业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的能力。以塑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为目标,积极探索企业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做强做大的路径。围绕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城镇化建设等重大需求,支持中关村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4、发挥国际组织的桥梁作用。支持国际学术组织、产业组织和公益组织等为中关村示范区搭建创新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国际合作的新模式。吸引各类国际产业组织落户中关村示范区,深化中关村示范区与国际知名科技园区、创新资源密集城市之间的交流合作。
  5、塑造有影响力的国际交流品牌。将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关村论坛作为展示中关村自主创新成果、提升国际合作水平的重要平台。围绕国家战略需求、自主创新、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等,打造若干具有影响力的国际论坛品牌。
  (四)加强组织实施
  由中关村示范区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行动计划的实施。中关村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行动计划实施的日常组织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关村示范区建设,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将本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并逐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