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式金属安检门:文革中地方基层政权的变动情况与历史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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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革中,这段时期有六年以上,即1970-1976 年。工厂企业等"单位"的老干部全部重掌权力的时间,比地方政权中的老干部重掌全部权力的时间大约早一年。到1976年打倒"四人帮"后,所有的"老干部"们掌权的地位当然就更稳妥了。
(五)
"造反派"们在文革十年的地方基层政权变动中,处于什幺样的地位呢?或他们在文革期间的权力有些什幺样的变化呢?
这个问题中,首先必须将上海市的情况区别开。因为,由于毛泽东主席对张春桥、姚文元两人的特别重视,以及张、姚两人对自已发迹的根椐地上海的特别关注,至使上海"造反派"的地位与全国其它所有地方比,具有着极优越之处,从而使上海的情况成为了一个特例。所以,文革十年,上海的"造反派"也就风光了十年,1967 年的所谓"一月夺权风暴"后,直至1976 年"四人帮"垮台,近十年时间,上海的各级政权就一直在"造反派"们的手里,而基本没有什幺大的变化。
而在全国其它省区,情况就远不是这样了。在其它省区内,"造反派"们掌握到政权权力的时间,基本就是在 1967 年至1968 年先后成立了"革命委员会"时起,而至1970 年初止。掌权最长者时期大约三年不到,最短者时期者大约一年半。这也仅仅是指进入了"三结合"的权力机构而言,实际上,"造反派"并没有真正有过能独自全部掌握权力的时期。(上海市除外)

其中,由于各地造反运动发展的进程情况不平衡,有极少数省区后来能进入"革命委员会"的所谓"造反派"组织的头头,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造反派",而是文革初期的"保守派"(由保卫党委的党、团员为骨干的群众组成)。因为,随着造反运动受到中央的支持而势不可挡,许多原来是"保守派"的群众组织也都改称自已为"造反"组织了。由于有些名为"造反"的"保守派"组织势力强大,经过几番较量后,反而将真正的"造反派"组织击败,结果,进入"三结合""革命委员会"的居然主要是这些"保守派"代表了。那时,大概中央希望那些长期派战不停的地方,只要谁能控制该地区的局面,便也承认谁是"造反派"组织,而不大考虑真正谁"造"谁"保"的性质了。故有些省区便出现了由"保守派"进入"新生的红色政权"这类事。最典型的如广西自治区,惨烈的派仗打了近二年,结果,"造反派"组织"四·二二"竟被"保守派"的"联指"(广西造反派联合指挥部)赶出家园,逃出区外流亡。最后,"联指"在广西军区司令韦国清的支持下,还得以进入区"革委会"掌权。因此,在广西,可以说,(除桂林地区"造反派"组织"老多"有较强势力临时夺过权之外)"造反派"基本上没有真正掌过一天政权。
既然"造反派"们在1970 年前后就基本被赶出了政权机构,那幺,在1974 年的所谓"批林批孔"运动中与1976 年的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造反派"们在闹些什幺东西呢?
他们在争取两个东西:
第一,他们又一次在要求给自已"平反"。
第二,他们在"要官",即希望恢复他们在1968年时曾有过的、而在1970年又被剥夺的"革委会"中的职位。
这两件事实际是相关联的。
因为,不知为何,毛泽东及中共中央以及中央文革那帮人,竟然容许进入了"革委会"的军人和老干部们,利用一个本为打击反革命和贪污盗窃分子的"一打三反"运动,而对原"造反派"来了个"秋后算帐",不仅将"造反派"们全部清洗出权力机关,而且,还用正常秩序时的标准去衡量"造反派"们在造反非常期间的言行,并当作罪行对待,如"反对党委""打砸抢"等等。在文革中,连中共中央文件都曾号召造党委的反,连坦克大炮都曾用上了的文攻武斗全面内战,此时若用"反对党委"和"打砸抢"作罪名去整"造反派",哪个"造反派"能逃脱得了?因此,凡在1967--1968年间"造反"活动搞得积极者,都在1970 年一一落入新的"无产阶级专政的铁网内",又一次被整成"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有的甚至还被投入了监狱 。
1974 年的"批林批孔"和1976年春天的"批邓反右",给已沦为新"反革命分子"的原"造反派"们又带来了希图给自已"平反"的希望,于是,他们又一次积极投入了这两场新的运动(实际上是他们的又一次被利用)。要求"平反"是主要的目的,"要官"则大部份目的是试图以恢复1968 年有过的"革委会""官位",以官员的荣耀来证明自已不是"反革命"。虽然的"批林批孔"与"批邓反右"那两次运动中,"造反派"短暂地部分如了愿,给平了反,也恢复了其在"革委会"的头衔,但此时的权力已不再是什幺"革委会",而是又已运作几年了的各级"党委会"。不过有个"革委会"中的所谓"群众代表"头衔的"造反派"们,此时充其最大能量,也就是作一个政权中的"反对党"而已。当然,1976 年之后,最终他们还是没能逃脱掉"反革命"或准反革命分子的命运。
是毛泽东及中央号召他们去"造反"的,但后来"中央"却不知为何又不保护他们了(首都三司造反派红卫兵司令蒯大富与他的伙伴王大宾、韩爱晶、谭厚兰等学生,甚至在1969年就被赶下台、1970年就遭到拘押)。其实,"四人帮"一伙在台上时,"造反派"就早已倒了大霉,而并非在1976年"四人帮"倒台之后才入"另册"的。这才是历史的一页真相。
因此,没掌几天政权权力的"造反派",其实不应对长达十年的文革中所发生的悲剧负多大责任,实际上,"造反派"本身自
产生至完结,自已就是一件大悲剧!
"造反派"掌有权力之时负有历史责任的主要事情,大概只有一件。那就是1968 年间全国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在那场声势浩大、以北京"六厂二校"(北京新华印刷厂等工厂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模式的所谓"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时,"造反派"们都还处于"革委会"权力中心,也有着一些不小的权力。当那些原有的所谓"地、富、反、坏、右"分子和新揪出来的什幺"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分子"等,被非法拘禁、抄家、批斗时,曾在文革初经历过被戴上"黑帮""右派"帽子的"造反派"们,不会没有一点同病相怜的测隐之心。但终于,坚信毛泽东路线与中央绝对正确的"造反派"们,却没有凭自已的良心行事,而是也不同程度的积极地投入到了那场践踏人权的运动之中。虽然,在这场运动中,"造反派"还不是主力军,而只是三分之一的权力参入者。
应该说,只有1968 年间的上述时期与所做之事,才是"造反派"应于负责的耻辱。
在1968年间还发生过将大批国家干部驱至所谓"五·七干校"的事情。那件事,实际上是当时中央的一项精简机构的政策,而由各地"革命委员会"予以执行的。"造反派"作为"革委会"的掌权人之一,当然与此事有着一定的关系。但是,不论将大批国家干部下放到"五·七干校"这件事的性质如何,若要由"造反派"来对此事承担历史责任,则显然是不公平的。一则,这是一项由当时的中央决定的方针,而并非由"造反派"策划;二则,"造反派"在"革委会"权力机构中并非处主宰地位;第三,同时也有许多属于"造反派"的国家干部被下放到那"五·七干校",可见,将大批干部驱至"五·七干校"根本不是"造反派"的本意。
(六)
在1967年"一月夺权风暴"后,至建立"革命委员会"政权之前,各省区地方与单位还出现过一段权力胶着或"真空"时期,即所谓"旧权力不能发生作用了,而新的权力尚未能建立"时期。这是因为原有政权机构无法正常运转,老干部们都被"造反派"批斗后而"靠边站"不能作为,而"造反派"又疲于或与"保守派"作斗争,或忙于"造反派"之间的内战,尚不能建成得到中央批准的"革命委员会"这一新的权力机构而导致的。
那幺在这段权力胶着或真空期间,是不是就完全处于了无政府状态呢?当然不是。虽然整个文革期间无政府倾向经常出现,但真正全面的无政府状态也并没有发生。因为,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权威仍在发挥着巨大的影响与作用,就是最狂热最激进的"造反派"组织或分子,也都必然无折扣地要服从"中央"的领导,否则,他就真的会遭到其它所有人的声讨与反对。文革,毕竟是由"中央"自已主动发动搞起来的,并非自发产生于下面的动乱,何况,强大的人民解放军还牢牢掌握在毛泽东主席和"中央"的手中,强有力的威摄着任何胆敢捣乱者。
在上述权力真空时期,国家和社会机器的运转,有这幺两种形式:(一)"旧政权"的官员与"造反派"们共同临时执行办事,发通知下文件什幺的,就同时盖上原权力机构的公章与"造反派"组织的大印;(二)势力强大的"造反派"组织临时"夺权",接管实施"旧政权"的部分权力(主要是生产指挥权)。
当时实际上国家与社会的很多权力都被中央宣布冻结了,如全国的工资、物价、人事关系等等(奖金则被取消了),都不准任何地方和单位变动,不论谁在执政,都必须照旧章法行事。即便是真需要改变的具体小政策,也不准实行,而必须"留到(文革的)运动后期再议"。因此,实际留给"造反派"可夺的权力并没有多少,就是所谓"夺权",也只不过是换换掌权的人而已,中央对全国的领导,并不会在本质上有什幺变化。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1967 年后至1968 年成立"革委会"前的那段权力真空,也就没有对社会造成多大更特别的震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