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锐刹车油多久换一次:贪官法庭抽烟耍酷泄了什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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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法庭抽烟耍酷泄了什么底? 

时评 2011-06-04 10:44:53 阅读10038 评论48   字号: 订阅

朱方清

湖南省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日前在衡阳市祁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被法警押解上庭时,唐长久还不忘向听庭的亲友和听众挥手;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唐长久竟然从裤袋子里掏出烟和打火机抽起烟来,被法警制止后,他又不停地回头向听众点头致意。

挥手、抽烟、点头致意,好一副无耻加无赖的嘴脸!对于唐长久在庄严的法庭上如此耍酷放肆的举动,不少网友评论这是其对接受审理的负隅顽抗,是对押解法警和审判法官的极大蔑视,是对法律公平和正义的严重挑衅。而我认为,唐长久这一系列举动泄露了肃贪领域诸多不可告人的玄机,其危害远比单纯的个案更甚,不可不察。

首先,贪官被囚禁也能享受“特权”,似乎越来越成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使得贪官们无论在位时还是倒台后,都显得有恃无恐。报载正在秦城监狱服刑的陈良宇,住着带有独立卫浴设施的套间,每日四顿餐,每月伙食费6000元,令许多工薪阶层都望尘莫及。而当年陈良宇出庭受审时,一身西装笔挺,不失平日的“气宇轩昂”。此次唐长久在受审席上,也是穿着、发型一切如旧,并未因遭囚禁而有所改变。而台湾陈水扁从受审直至下狱,均享受“平民”待遇,尤其他送监后全身穿着囚服,长发理成“板寸”,真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大陆官场,显然还在死守“官轻民贱”的老路,即使落马受审的贪官也能获得种种“优待”。

其次,对贪官而言,法律的威慑力与惩诫作用大打折扣,使得他们侥幸逃脱或减轻法律制裁的心理日益澎胀。“唐长久案”审理表明,其多年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13.94万元,其中未遂16万元。同时为下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34.35万元。也许在他看来,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属于“工作失误”或者“集体决策”范筹,板子不会全打在自己屁股上,而受贿200多万元,在当下的贪腐“行情”中并不是个太大的数目,虽然刑法规定贪污受贿10万就可判处10年以上徒刑直至死刑,可是有几桩是这么严判下来的呢?那些贪污受贿千万甚至过亿的主儿,往往也能因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检举立功”等捡条命。唐长久要么对此规律早有“研究”,要么从某种渠道获得“暗示”,总之只有对最终判决结果抱有相当的乐观态度,唐长久在庭上的耍酷表现才能解释得通。而他的“乐观”,无疑正是司法的悲哀!

此外不得不提及的是唐长久法庭抽烟的细节,看似事小却事关大体,那就是看守所方面对在押贪官的放任与纵容,甚至内部人员受到贪官及其亲属的笼络腐蚀,向其提供便利和关照进而影响办案,都是不无可能的。常识告诉我们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有着严格的纪律规定,香烟打火机当在违禁之列。唐长久既然能将这些物品顺利带入公堂之上,可见其失去自由的生活仍不失“宽松”,而这到底拜谁所“赐予”的呢?联想近年来一些看守所、监狱工作人员对在押贪官“另眼相看”,协助其串供并从中收取好处的案件频发,说明这也是一块衍生腐败的“高危之地”,唐长久的背后有没有此等玄妙,不能不让人打一个大大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