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梦西游4五行祖巫bug:人民城管爱人民,何妨从爱小贩们做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14:02:07
人民城管爱人民,何妨从爱小贩们做起?【原创】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人民城管爱人民”,最近不少市民发现在公交车站的灯箱广告和公交车上时常可以看到印着这七个大字的城管公益广告。“这七个字挺深刻,城管的理念开始变了,要真做到才好。”看到这句话的市民徐先生对记者说。(6月3日人民网)

  “爱祖国”与“爱人民”这两个经常出现在我们学生时代作文里的词汇,作为写作时的“万金油”,大概出自于曾传唱在各大校园广播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的歌词里头:“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爱祖国,爱人民,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前胸……”在此并非有意要讨论“先感谢祖国还是先感谢父母”的问题,也不想说威武的“五道杠少年”,我想说的是“爱人民”的问题,谁爱?人民城管。

  准确地说,是北京城管。近来,“人民城管爱人民”被作为北京城管的公益广告,在首都街头各大公交车站的灯箱广告以及公交车车身上随处可见。在这块1.8米高,0.8米宽的公交站牌上,“人民城管爱人民”七个大字格外显眼醒目。画面中,一男一女两名城管队员在向一位老大爷解释着什么文件,其态度和神情极为和蔼可亲;画面的左下方是该则公益广告的宣传主办方:北京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画面的右下方则是标明了好似银行客服的“96310”的城管电话,以示便民。

  “人民城管爱人民”,你千万别笑。其实这个宣传口号可谓正确非常,滴水不漏。人民政府是属于人民的,隶属人民政府代行使各项城市管理职能的城管没有理由不属于人民,第一支城管队伍还是咱首都北京诞生的。按说,“为人民管城市”和“人民城管爱人民”的理念本应是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应有之义,且这个理念也应作为全国各地城管的指导思想。

  但现实却是,咱们的“人民城管”却经常干些“不爱人民”的事儿。“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三千城管可摧城”,恶搞的“城管之歌”,没错,这些刺眼的词汇都是用来形容城管和他们的“光荣事迹”的;从围殴摊贩到强拆“钉子户”,从不知是培养城管还是流氓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到城管执法车4年违章355次无人问津,再到夏俊峰刺杀两名城管案,处处都有咱城管们的身影,仿佛说到城管就必然离不开“暴力执法”,说小贩被打施暴者必是城管。因此,北京城管将“人民城管爱人民”作为公益口号,人民却不一定领情,城管们的爱却更像是一种一厢情愿,“人民城管爱人民”则像一段新鲜出炉的雷语。

  且看北京城管们爱的对象——北京市民们,更多是表达了对于城管执法理念转变的一种期待。的确,“人民城管爱人民”等系列公益广告,最起码体现了城管们有主动向市民表达改变执法理念的意愿和态度,以公益广告这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向人们展示城管的职能与工作,让更多人了解这个城市管理中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一个公益广告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城管在人们心中已被“妖魔化”的形象,并且发布公益广告的北京城管们也并不会因为一句“人民城管爱人民”的口号就一夜之间转变执法理念,以及更重要的日常执法行动。对于城管同志们的期望,我们可以套用一句惯用的广告语:不看广告,看疗效。这个疗效体现于城管队员们在执法工作中少一些误解,多一些体谅;少一些暴力执法,多一些温柔劝服。

  人民城管爱人民,其实不妨从爱小贩们做起。
2.jpg (31.58 KB)
2011-6-3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