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当众跪搓衣板:药家鑫案对人性与制度的理性警示 2011-06-0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2 18:42:31

药家鑫案对人性与制度的理性警示  2011-06-08

         6月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一个曾经在罪恶中无限沉沦的生命彻底终结,一起深受公众关注的公共事件划上句号。惟一不应结束的是,则是药家鑫案留下的深长警示。

  人是一种难解的斯芬克斯之谜。即便是现在,药家鑫已死,恐怕也会有很多人无法明白,这个年轻的生命,当初为何会穷凶极恶到那种极端地步。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竟然朝着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以凶残手段来杀人灭口逃避责任,这样的暴力犯罪令人无比惊悸。这背后到底是人性堕落,还是制度迷乱,或是二者兼有?

  至少,药家鑫案本身宣告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亵渎。从4月22日西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到5月20日,陕西省高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再到现在药家鑫被处决,时间不过一个多月。很多争议纷扰最后也都在法律之剑挥斩之下,变得清晰了。那就是,敬畏法律,保持理性,对于现代公民来说,应该成为一种底线。

  只不过,当初的药家鑫是极不理性的,甚至围绕药家鑫案的种种争议,也弥漫着太多不理性的情绪。仅仅围绕药家鑫的死与不死,在网络深处都曾上演过无数漫骂与攻讦的话语暴力。纵然可以理解诸如“药家鑫不死,天理难容,国无宁日”之类声音的激愤缘由,但是,一个人死与不死,除了生老病死的命运安排,能够有话语权的,恐怕只能法制。遗憾的是,在生命面前,我们无法相信抽象的天意命运,有时竟也无法信仰庄严的法律。

  理性从来也不只是单纯属于某个人的事,个体理性从某种意义上讲,更多要包裹于制度理性与权力理性之中。如果制度不足够理性,如果权力总是暴力嚣张,这时候,过度诉求个体理性,很可能就是很奢侈的事。比如,对于药家鑫个体疯狂制造罪恶,纵然我们愿意将之视个体人性的迷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背后的制度环境就是很健康的。事实上,谁又敢说,长期以来撞伤不如撞死的法律困境,不是引爆类似人性罪恶的一个重要由头呢?

  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为人性,或者把所有问题都指向制度,都是不客观的。一个好的社会生态环境,其实是由个体良好的道德人性与公平正当的制度规则共同营造而成的。个体公民自然应该从药家鑫案的中吸取教训,随时检点自己是否丢失了应有的善良人性与伦理道德。但是,如果把这种警示仅仅指向个体公民,而忽视制度重建的价值,那样就只会掉入驯服顺民的强权思维。历史太多经验教训都表明,没有驯服的权力,就不可能有被驯服的民众。

  不必讳言,权力对暴力的崇拜,在今天仍未绝迹,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在继续大肆上演。。比如,在以前深受公众关注的湖北天门城管殴打市民魏文华致死案中,当地原城管局长齐正军开会多次明确要求以“粗暴对野蛮”,并且曾带头殴打公民。这些年,在种种暴力拆迁事件中,酷刑、毒打、虐待、摧残等等的残忍甚至是灭绝人性的行为,都不止一次发生过。权力不能告别暴力,无法回归理性,自然会让一些公民失去合法的生存空间,在这样背景下,只会滋生更多的非理性事件,制造出更多的人性悲剧。

  西塞罗说,“为了自由,我们才服从法律。”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现在,药家鑫已死,留给人们的警示,就是法律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不能迅速清肃现实之中那些制度性不公,如果不能以法治来对种种权力不理性行为构成有效约束,社会就无法真正处于一种平衡的理性状态。在那样的背景下,很多社会矛盾就无法因为法律而形成一个有效的缓冲地带,在权力与公众之间,在不同阶层人们之间,就很容易制造出种种直接对峙来,进而使那些非理性的暴力情绪得到更大范围的辐射与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