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海湿地公园:洪秀全就是美国的凯撒琼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4 21:03:46
唐德刚

  据笔者的一家之见,太平天国运动最大的致命伤,实在是他们一知半解,却十分自信,而万般狂热的宗教。兴也由他、败也由他。洪秀全本人实在不是一个如一般史家所称颂的,什么领导农民起义,反抗封建制度的革命领袖。相反的,他从头到尾只是基督教中一个狂热教派(a fanatical Christiansect)的「教父」(cult leader)。巧合的是:当他这个狂热教门形成之时,却正赶上发自广西的清末改朝换代的机运。洪氏及其一些狂热信徒乃被卷入了这个有时代性的政治漩涡里去;从而被逼上梁山,化宗教信仰为政治力量,一旦造起反来,也就一不做、二不休的变成「逐鹿中原」豪杰中之一股了。终至酿成死人数千万的「太平天国」大悲剧。

  「宗教」原是人类文明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由于许多特殊原因,虽然它在我国历史上,还没有闯过太多的祸乱,但是在所有其它民族的历史里,那些死人如麻的所谓宗教战争,已不知发生过几百十次呢!大的史例如伊斯兰教之兴起、十字军之东征、圣女贞德之奇绩,固不必提。且举一两椿近在目前的小例子,来比较一下,便可概其馀。

  近在一九七八年,美国三藩市有一名叫吉姆.琼斯(Jim Jones,1931-1978)的基督教牧师。他在不知不觉中忽然发生了神灵感应,使他变成了一位有奇异疗效的医生。他能为病人医治一些奇病杂症,包括肺癌。一时声名大噪,信徒四集。群众增多了,琼斯竟自称是「耶稣转世」(Reincarnation of Jesus);甚至说自己便是「上帝」(God);并自封为「凯撒大帝」(Caesar)。号称是苦难人民的救世主、社会主义之大护法。他并组织了一个人民公社,叫做「人民庙」(Peopleˊs Temple)。庙内废除私产。全体信徒同吃同住同劳动。琼斯视其全体信徒为上帝儿女;全体「儿女」亦齐呼琼斯为「爸爸」(Dad)。大家毁家紆难,捐献相从。三藩市附近一时被这群活上帝的信徒弄得河翻鱼乱。居民与政府吃它不消,乃群起加以驱逐。琼斯终于在美国无地存身,乃率其信徒流窜至中美洲之盖亚那(Guyana)南部,人迹罕至之热带丛林中,自建其「琼斯堂」(Jones-town),割地称王,不受美国法律之约束。然琼斯本人及其绝大多数之信徒究系美国公民。美政府不能任其胡来,不加闻问。美国三大电视台之一的「国家广播公司」(NBC)亦想抢此奇特新闻,前去一探虚实。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中旬,乃由国会议员里奥.阮(Leo J.Ryan)氏率队乘小飞机,前往视察,孰知打草惊蛇,「人民庙」中的狂热叛逆分子竟认为阮氏一行四人为政府特务,乃一举将其枪杀。

  人民庙徒既闯下大祸,琼斯深知政府围剿之不可免。同时他也认为他和他的全体信徒的大限已至,乃决定集体殉道--全庙成员自「爸爸」而下凡九百一十一人(亦说九百一十三人),竟于十一月十八日一夕之间,全体服毒自杀。一时消息传来,举世震惊。电视上男女老幼,尸体横陈--有举家相拥而亡者;有少妇怀抱婴儿而死者……情况之惨绝人寰,真令人不忍卒睹。笔者亲眼目击之余,关掉电视,太息唏嘘,不禁试问:胡为乎而然耶?

  亲爱的读者,这就是「宗教」嘛!我民族何幸,有了个「不语怪力乱神」的文化传统。因此这一种在世界各地,史不绝书的「宗教狂」,在我国历史上却不多见。偶亦有之,它也不能为我们知识分子(包括古今的历史家)所能了解,所能接受。而有些野心家、宗教家、革命家要想利用宗教力量来登大宝、夺政权,在中国历史上也从来没有成功过。

  因此我国传统历史家,对这一类史籍秉笔直书之时,不是咒骂他们「妖言惑众」(如赤眉、黄巾、白连教和天地会);就歌颂他们只是单纯的「农民大起义」、「土地革命」、「反帝反封」(如今日大陆上对「太平天国」的研究)。搞宗教只是「伪装」或「假托」而已。

  我国传统和现代两派执笔人都把这极其重要的「宗教狂」的一面,给完全忽略了,因为这宗史实在其他民族中(包括奉行犹太教、耶稣教、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各民族的全部),虽然司空见惯,而在我们中华民族史中却发生的太少了--我国史家没有对这项史实执笔的经验,所以一碰到宗教难题,往往就王顾左右而言他了。

  不幸的是,我们「洪天王」所搞的却正是「凯撒琼斯」那一套宗教狂。高唱「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洪秀全也是我国史上最成功的一位了。

  再举个小例子:在目前美国还合法存在,并且活动频繁而怨恨蝟集的另一个狂热的基督教支派,「统一教会」(Unification Church)的教主文鲜明牧师(Rev.Sun Myung Moon),不也是说他见过摩西、耶稣、释迦牟尼、和穆罕默德;并且还分别和他们谈过话吗?

  您说他在胡扯,而文牧师这位韩国佬却能指定数以万计的美国男女青年,在纽约市的「麦迪逊广场花园」(Madison Square Garden),集体「盲婚」。他后来又去南韩的汉城搞集体盲婚,规模更大。这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和南韩啊!这个时代的青年人,可以说是人类万年历史上,最桀骜不驯、最不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代啊!文牧师有啥魔术,能把他(她)们数万人,指定盲婚?据最近消息,文鲜明已打入苏联,看样子他又要在莫斯科来搞其盲婚了。

  这就是「宗教」啊!明乎此,我们对一百多年以前,洪秀全、杨秀清,这两位「禾乃师」所搞的那一套,就可思过半矣。文才不足,宗教层次也不高

  洪秀全天王是有他一套的。但其人毕竟只是个专制时代「三家村」的土塾师,没学问,更没有文才,所以他在广州屡试不第,考不了秀才。广州一向是我国华南人文荟萃之区,在那儿考个秀才举人,是极度困难的。那位才气纵横的文士,后来做了汉奸的汪精卫,便是当年广州科考、院考出身的秀才。我们要读读那些脍炙人口「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等等《双照楼》的诗词,再去看看洪秀全的什么「手持三尺定山河,四海为家共饮和」(《剑诗》);什么「龙潜海角恐惊天,暂且偷闲跃在渊」(《龙潜》)等等鄙俗的诗句,就可以知道洪秀全为什么可以做「天王」而不能做「秀才」了。

  
  洪秀全虽没文才,他显然具有极深厚的「宗教感」;甚或具有如今日甚嚣尘上的所谓「特异功能」。因此当他二十五岁那一年,一八三七年(清道光十七年.丁酉),他在广州应试再度落第之后,受了过度的刺激,他那隐伏的宗教感和潜存的特异功能便被激发了。

  我国帝制时代的贫家子弟想侥幸科名,原是一个全家乃至合族的投资事业。往往合家把微薄的资产和集体的希望都投在一个聪明男孩的身上。一旦他榜上有名,连科及第,则合家也就鸡犬升天。可是相反的,如在科场上一再失意,名落孙山,则其打击之沉重,也是出人想象的。因此秀全在两度落第之后,回到花县家中,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一病四十余日,在昏迷中便发生了「神灵感应」(Vision)。--他拜见那黑袍、金须、庄严肃穆的「上帝」。上帝说秀全是他的「次子」;并把他介绍给其胞兄「耶稣」;并嘱咐秀全仗剑 「下凡除妖」。

  洪秀全这种病中经验,在我们「不语怪力乱神」的传统士大夫笔下,简直是胡言乱语,荒谬绝伦。同样的,在现代派的革命史家书里,也认为是不可相信的。在他们看来秀全只是「假托」迷信,来争取工农群众,参加革命罢了。其实这殊途同归的新旧两派史家对洪秀全的解释,都是因为浸染于一个无神的文化传统,而无治宗教史和神学之经验的结果--把一个有神的宗教史,当成无神的思想史处理了。

  其实秀全这项Vision,在任何有宗教传统的社会里,都是司空见惯的。治宗教史或神学的作家,并把这灵异分成数种,一般于昏迷中受神灵之「诏」,清醒后记忆犹新,能遵「诏」办事或传言者,往往都被列入「先知」(Prophet)的一类。至于一些于昏迷的状态中,能为神鬼传语(多用韵文、诗歌),而醒后自己本人却一无所知者,西人叫做「巫师」(shaman)。其实先知与巫师之别,只是替鬼神传语的方式不同罢了。当然先知与巫师亦各有真假之别。货真价实的亦确有其「灵异」(miracle)之处,假的则是一些「魔术师」(magician)了。

  根据上项分类,洪秀全(如所言属实)则应属于「先知」之列。先知之巨子如摩西、耶稣、穆罕默德皆是也。穆罕默德原是个文盲。据说他那部《可兰经》,便是上帝(Allah)的圣意,通过穆氏口述,由穆罕默德那位颇有文化,比丈夫大出十来岁的富孀夫人,一口气笔录下来的--信不信由你。

  至于摩西的《十诫》和耶稣的《圣经》(The Holy Scriptures)当然更是直接出自上帝之口了。上述三位都是西方宗教史和神学上替上帝传言的超级「弥赛亚」(Mes-siah)。等而下之,则有各教的圣徒(saints)和有走火入魔之嫌的教主(cultleaders)了。我们这位自称是「上帝之子、耶稣之弟」,啣命下凡,救世除妖的「弥赛亚」、天王洪秀全,和最近的「自称上帝、耶稣化身」,下凡打倒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弥赛亚」、凯撒琼斯,实在是属于同一类型的教主。他二人在宗教史中,都属于走火入魔的那个低等级。

  杨秀清和萧朝贵二人,可能是属于后一型态的shaman(巫师、乩童)。他二人都在昏迷状态(ecstatic trance)中,失去本性(ego)。杨则有「天父(上帝)附体」,萧则由「天兄(耶稣)附体」,各自替上帝和耶稣下凡传语,发号施令。如此一来,他二人托天父、天兄传旨,则位居父兄之下第三把交椅的天王,也得伏首听诏了。

  杨和萧原都是洪秀全的弟子,在那种宗教狂热的气氛下,可能都变成了「乩童」。此事都发生在一八四八年春天和秋季,也就是都在他们联合造反之前。洪秀全既然相信他自己的「灵异」,他对杨萧二位神灵附体,也可能是真心的相信;而神灵附体这一套,在中国农村原极盛行,其情况之神秘,往往使人不得不信。杨萧两位的神迹,可能在早期也不是魔术表演。可是在他们打到南京之后,「天父」还要藉秀清之口,向天王为东王「逼封万岁」,并藉辞笞剳天王,打天王屁股,那一大段故事是否是「假托」,那就是另一问题了。

  「邪术惑众」和「聚众闹事」

  洪秀全之具有若干特异功能,似乎也是事实。他和能治怪病的琼斯牧师,甚或《新约圣经》里的耶稣医师,都确有其相似之处。据太平天国方面的资料,则秀全确实有「能令哑者开口,疯瘫怪疾,信而即愈」的本领(《见洪仁玕自述》)。清方的资料也有记载说「韦(昌辉)妻病危,医药罔效,洪逆治之立愈」的故事(见半窝居士著《粤寇起事纪实》)
  。
  洪氏这些法术,证之以今日风行海峡两岸的气功师,针灸师,以及一度风行美国的印度瑜伽师的治病表演,可能都是事实。前些年有位瑜伽师在纽约表演喝硝镪水、嚼玻璃瓶等绝招时,观众之中竟有诺贝尔物理奖金得主承认他是「对科学的公开挑战」(an open challenge to science)。二十世纪第一流的世界科学家尚且如此,何况十九世纪僻居乡曲的大清帝国农村中之贫下中农乎?

  既有此绝技随身,因此洪秀全三十一岁(一八四三)于广州三度落第之后,就舍弃功名而专心的去搞其宗教了。果然科场失意,却在教场得意。他和冯云山在广西桂平紫荆山组织「拜上帝会」之后,不期年便从者如云,远近来归了。

   洪秀全的「老三篇」

  再者洪秀全在丁酉年(一八三七)「升天」时所看到的哪一位穿黑色长袍,留齐胸金须的大王爷,和他的儿子,可能是我国小说《乌盆记》里的包公,或《三国演义》里的关云长和他的儿子关平或关兴,亦未可知--洪落第秀才,当时也不知道他是老几。等到他再度翻阅六年前所收藏的梁发著《劝世良言》时,才豁然大悟,原来这位大神便是梁发书里的「上帝」;那位大神的儿子原来就是耶稣。可怜我们这位洪塾师那时还未读过《圣经》。不知道上帝是「无形无体」,也不知道耶稣是上帝的「独子」。可是洪氏显然有充分的自信,他上过「天堂」,见过「上帝」,上帝并且介绍他见过他的「长子」耶稣。因此洪氏读过《新旧遗诏书》(《新旧约》)之后,认为《圣经》记载有误,乃以上帝次子的身份,把《圣经》窜改了七十余条,当欧美在华传教士,闻风大哗之时,洪二太子还下诏亲征,和他们舌战笔战一通。他认为这群毛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汝等均未上过天堂,焉知天堂内之事乎?真应闭起鸟嘴……此是后话,下篇再详叙之。

  总之,洪氏在升天悟道之后,就变成一位虔诚而狂热的基督徒,迨无疑问。等到他与好友,也是他第一位信徒冯云山,组织了「拜上帝会」之后,乃决心做个终生的职业传教士,应该也是顺理成章的。
  不过洪、冯二人传教之初,他们在广西所传的大致也只是个很原始的「一神教」(monotheism)--只拜「唯一真神」,不拜邪神。可是当洪氏于一八四四年底东归花县继续其塾师生涯时,他的宗教思想和理论乃日趋精密。据说在其后两年(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他居然写了五十余帙的劝世诗歌,其三篇精品,我们也或可称之为「洪秀全的老三篇」吧,它们是:

  《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

  虽然写了这许多,秀全显然的还认为他悟道不深。因此他于一八四七年再去广州,向美国浸信会传教士罗孝全(Issachar J.Roberts)处又学习了三个月。不幸的是罗氏是位头脑僵硬的莽夫,他所雇用的华裔教徒对洪又大为嫉视,致使秀全未能如愿「受洗」便重返广西,以他的原道老三篇去继续传教。

  笔者细读秀全此时的宗教作品,尤其是上列的老三篇,颇觉其不可小视。相反的,我倒觉得它们是中国宗教史上一个大大的历程碑。--三篇振聋发聩之作。

  理由是这样的:我们这宗已有三千余年历史的中华民族文化,自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和「敬鬼神而远之」的倡导之后,我们是个号称无宗教的民族。其实不然,我们自「殷人好鬼」,到秦皇汉武好「方士」,到后来在社会上搞求神拜佛的和尚道士,我们世俗的宗教信仰却沉入一个很低级的「泛神论」(pantheism);也可说是低级的「迷信」,却实际上主宰了我们的社会生活,尤其是中下级的社会生活。(超然物外的佛学,自当别论。但佛学与我们的社会生活实在没有太大的关系。)

  没有一个高级的「一神论」的宗教做主宰,我们的社会里因而也就遍地鬼神了。儒家的士大夫敬鬼神而远之,可是鬼神既不放过他们,他们也「远」不了鬼神。原本是个「无神」的佛教,在社会作用上,也被拖下水,和道教一样,弄得遍地是鬼,分身不得。

  可是现在好了,世界万物唯一主宰的「天父上主皇上帝」,忽然派了他的次子,下凡做个东方的弥赛亚。他要禁绝一切邪神,独崇上帝--把中华民族自一个泛神论的迷信火坑里,「救」了出来。这就是洪秀全的老三篇的精义所在了。

  在洪天王治下,全国老百姓只许拜一个「真神」上帝,其它的什么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释迦牟尼、骊山老母、城隍土地、岳王关王、灶神门神、龙王阎罗、牛头马面、送子观音、财神菩萨、狐仙水鬼、山精河伯……乃至一般看相算命、堪籅风水、阴阳五行、三教九流……总之,上帝之外,一切牛鬼蛇神,均在禁绝之列!

  洪氏这个老三篇虽未跳出摩西十诫(见《旧约.出埃及记》)的范筹,但是它是十诫的「中国化」。他这个天条之中有其宗教的原始性;它所具有的丰富的宗教感,也是掷地有声的。

  我国传统的儒宗史家(如最近去世的钱穆教授),对它嗤之以鼻(见钱著《国史大纲》第六三四页),和左翼的革命史家,认为它是假托宗教以鼓动群众,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偏见。--洪氏的老三篇,事实上是中国宗教史中,从泛神到一神的里程碑。是一种宗教改革的革命宣言;也是一种道德规范,它把烟酒嫖赌,也都一体禁绝。

  治「穆斯林神学」(Muslim theology)的可兰经学家们,认为先知穆罕默德之下凡,是上帝派他把阿拉伯民族由泛神转向唯一真神的救世主--亦如摩西之感化犹太;耶稣之感化欧洲白人也。偱理类推,则洪秀全便是黄种人的穆罕默德了。不幸的是洪秀全所遇的「曾妖」,却远比穆氏当年在麦加所遇的异端,要强大的多,所以太平天国,就没有「鄂图曼帝国」那么幸运了。

  「有割与无割,谁非上帝生」

  有些太平史家认为秀全在一八四七年向美国传教士罗孝全学道之前,未读过《新旧约》,此点笔者亦难苟同。不用说上述老三篇(秀全一八四五、一八四六年的作品),非有《新旧约》根底不能写出,犹忆笔者于五十年代之初,参与哥伦比亚大学所编之《中国文化史精义》计划翻译太平天国史料。在太平《幼学诗》中便碰到「有割与无割,谁非上帝生」的诗句,不知何解。再查另版《幼学诗》(载《太平天国诗文钞》,该书有),则改为「有知与无知」。我当时翻译,本可舍难就易,但自觉「割」字是原文,「知」字是擅改。几经周折,才把割字译成circumcise。Circumcise者,割男性生殖器之包皮也。

  盖在古犹太民族之社会习俗上,男性在幼儿期或婚前,割除生殖器官尖端之包皮,实在是一椿极其隆重的宗教大典。因此在「犹太教」(Judaism)里,有割与无割,盖为两种不同之人类;未经「摩西十五律」所规定之「圈割大典」(Cir-cumcision)之男性,殊难成为「上帝之选民」也。

  《幼学诗》是太平天国早期的文献。诗中呈现着浓厚的儒家道德观。如所咏「妻道」一篇说:「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它所强调的还是儒家的三从四德和大男人主义。但是它在基督教的教义中,却已相当深入了--基督教对无割之民,并不歧视。所以秀全在晤罗孝全之前,便早已学到了西方宗教中很多的古怪教义了。

  「太平天国」是宗教名词

  所以笔者不揣浅薄,认为太平诸领导,尤其是洪秀全,基本上是个发宗教狂的狂热教主,和「吉姆.琼斯」是同一类的人物。琼斯所追求的也是一个「天国」。--一个不受世俗权威干扰的,任由他和信徒们去过那自由自在的宗教生活--「琼斯堂」的生活。

  洪秀全、冯云山早期所追求的显然也只是个「琼斯堂」或「秀全堂」。所以他二人一到紫荆山便写了「奏章」,祈求「天父上主皇上帝,选择险固所在栖身焉」(见《太平天日》)。他们并没有与满洲皇帝争天下的大志。

  后来杨秀清等一伙加入拜上帝会,想建立一个「小天堂」,可能还是这个意思。不过古语云:「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提到在人间建一个「最小最卑尽绸缎,男着龙袍女插花」的小天堂,他们可能就开始羡慕「苏杭宁」这个金三角了。--「小天堂」究非「大帝国」。他们所想象的只是一个「琼斯堂」式的,太平的「天国」罢了。

  所以「太平天国」这国号,原来实在只是梦想中的小天堂,一个宗教名词而已。这一名词可能在天王登极之前早就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