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地方伊拉克 下载:从药家鑫伏法的结局中我们怎样读出“公正”二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8 15:21:51
从药家鑫伏法的结局中
我们怎样读出“公正”二字
人的生命权,是最大的权利。无论强与弱,穷与富,凡与贵,每个人的生命权都不容侵犯。
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将公正建立在客观认定的事实之上,建立在依法采信的证据之上,建立在严格规范的程序之上,彰显的是法律的正义,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社会和历史的检验。
备受社会关注的药家鑫案7日有了最终结果: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这一结果,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也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新华社昨日发表新华时评说,人的生命权,是最大的权利。无论强与弱,穷与富,凡与贵,每个人的生命权都不容侵犯。可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药家鑫,却在开车撞伤妇女张妙后,错上加错,极其残忍地将张妙杀死。对这种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直接故意犯罪,只有绳之以法,才能伸张社会正义,彰显法律的威严。
文章指出,从程序上来讲,本案的审判显示了司法公正。据了解,面对社会上的各种声音,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充分保障了药家鑫及其辩护人依法行使权利。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依法保护了药家鑫的陈述权、举证权、质证权、辩护权、上诉权等诸多权利。为了回应社会各界对此案的关注,一审法院、二审法院都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许多媒体和社会公众代表到庭旁听了庭审,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本案的审理程序和过程。最后,又经过了最高人民法院严格、严谨的死刑复核程序,为本案公正审判提供了程序上的保证。
文章认为,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于药家鑫是否应当判处死刑,关键在于药家鑫的犯罪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死刑适用标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将公正建立在客观认定的事实之上,建立在依法采信的证据之上,建立在严格规范的程序之上,彰显的是法律的正义,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社会和历史的检验。这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至关重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
新华时评在药家鑫案尘埃落定后,从司法公正的角度阐述了这一审判的社会价值。的确,药家鑫案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案件本身。人们对该案的关注,对该案的争论,实际上不仅仅针对一个故意杀人的大学生罪犯的生死悬念,而主要的是在乎药家鑫案的审判是否符合程序正义和社会公义,是否受到非司法因素的干扰。人们对药案的民意回声,是法治深入人心、人心渴望法治公正的现实映射,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药家鑫的伏法,虽是罪有应得,但仍然是一出悲剧。一个风华正茂的音乐学院高材生,一个尚未为社会贡献才智的年轻人,带着不耻的罪行,带着父母无法消解的失子之痛,毁灭了。他的毁灭是如此不值。这个悲剧告诉我们每个人,不尊重他人的生存权利,对别人生命价值肆意践踏,必然给自己的人生带来灭顶之灾。学会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在我们的人生中是多么重要。
药家鑫的伏法,是正义之怒,但更是一份警世标本。对待藐视法律和公民权益,私欲膨胀、丧失人性的人,不论你是谁,有什么背景,在司法公正面前都难逃法网,躲避不了应有的制裁。法律实践不能脱离国情和发展阶段,必须尊重主流民意和社会价值观。在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弱势人群权益,保持司法公信力的权威和尊严,在我们的生活中尤其可贵。
“触犯法律者受到制裁,但留给社会的思考很多。家长们该如何培养孩子的健全人格?如何教育孩子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权利?在关注司法个案时,尊重和维护法制的权威,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每个公民应有的努力。”
新华时评给我们提出的几个思考,看似有现成答案,但思想的盲区还或多或少地存在。昨天高考日,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除了那些令人鼓舞的场面之外,一些家长的溺子之爱让人看了揪心。试想,温室中长大的孩子如何能经历风雨,拥有大爱?又如何能培养出关心别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素质?
公民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以身试法者必须要给予法律的严惩;司法公正是万万不可偏废的,维护住它,就维护住了和谐的法治春天。这不是在倡导落后的“同态复仇”理念,而是在引领有利社会公平的“利益平衡”机制。一旦法律在理性制度的牵引下,深明“大义”,弘扬“善意”,尊重“民意”,一个社会的普遍善行就呼之欲出了。
但愿每个人都能从药家鑫案的教训中读出积极的讯息。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现代快报第F2版:社评
http://kb.dsqq.cn/html/2011-06/08/content_98326.htm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现代快报第F1版:封面导读
http://kb.dsqq.cn/html/2011-06/08/node_41.htm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现代快报第F3版:24小时热读
http://kb.dsqq.cn/html/2011-06/08/node_43.htm
经最高法核准 药家鑫6月7日伏法 法制视频-法制网
http://www.legaldaily.com.cn/video/content/2011-06/07/content_2720737.htm?node=25209
法制网讯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今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到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诉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在宣告上诉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死刑。

来源:中央电视台   责任编辑:王芳
http://www.legaldaily.com.cn/video/content/2011-06/07/content_2720737.htm?node=25209
药家鑫父亲:但愿药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恶带走了_新闻_腾讯网
http://news.qq.com/a/20110608/000184.htm
http://news.qq.com/a/20110608/000189.htm
药家鑫父亲:但愿药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恶带走了
2011年06月08日06:51千龙网

 
新华社西安6月7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
各方反应
张妙丈夫王辉:农忙结束就安排亡妻丧事
昨日16时20分,记者拨通被害人张妙丈夫王辉的电话时,他还在地里忙着割麦子。“药家鑫已经被执行死刑了吗?我到现在还没接到法院的通知。”王辉告诉记者,“我相信法院,相信药家鑫会罪有应得。”王辉说,“张妙的遗体现在还存放在殡仪馆,我听说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后,就在心里默默地对张妙的亡灵说‘你安息吧,我会好好抚养娃。现在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娃身上。’”王辉盘算着,等农忙一结束,就安排亡妻张妙的丧事。
药家鑫父亲药庆卫:但愿把他的罪恶全带走了
昨日16时54分,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在微博上说:“药家鑫今天被执行死刑……但愿药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恶全带走了,不要再遗害人间。”在微博中,药庆卫也表现出了一个父亲失去儿子的痛苦:“我好无助,网友们你们就评论吧,哪怕是大骂也好,什么声音都是安慰。”昨日下午,药庆卫发出的数条微博,有很多人评论和转发。
网友:希望类似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药家鑫昨日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之后,在网上引起极大的关注。网友们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开始反思药家鑫案,并且希望未来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网友“想飞行的马”:药家鑫死了,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剧!一个无辜失去生命,留下无尽哀伤的残缺家庭;一个毕业歌还未来得及唱就永远定格在青春的残酷尾巴上!网友“列那男爵”:药家鑫死了,我们口口声声说的“正义”俩字仿佛比以往更加坚挺。药罪恶滔天,确实该死。但我仍心存不忍,毕竟青春年少。但愿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法律人士: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成律师昨日表示,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时也体现了司法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昨日说:“现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了,但我认为人们对这件事的反思不应就此结束。”李玫瑾教授表示,“这个案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为什么一个钢琴过了十级的人能如此行凶?药家鑫的父母在教育子女的方式上有什么问题?而在现实社会中,和药家鑫父母用着相同或相似的方式教育子女的人又有多少?希望人们通过反思能够引以为戒,不要再做第二个药家鑫的父母。”综合
http://news.qq.com/a/20110608/000184.htm
110607 药家鑫签字后被蒙面刑警押赴刑场 - 高清在线观看 - 腾讯视频
//v.qq.com/cover/r/r3rz09ji9q3mgau.html?vid=7dkTlTsYikB

药家鑫在死刑判决书上签字
 

药家鑫被押赴刑场
 
http://news.qq.com/a/20110608/0001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