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怎么读:本人网络搜索三年的结果:逃亡刑警队长下落出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1:19:20
  BODY {BORDER-BOTTOM: 0px; BORDER-LEFT: 0px;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nav .navList A.Ared {COLOR: #8f1d21}.nav .navList A.Ared:hover {COLOR: #8f1d21}.nav .navList A.Ared2 {COLOR: #8f1d21; TEXT-DECORATION: none}.nav .navList A.Ared2:hover {COLOR: #8f1d21; TEXT-DECORATION: none}.nav .navList A.Ared3 {COLOR: #ba2636}.nav .navList A.Ared3:hover {COLOR: #ba2636}.nav {BORDER-BOTTOM: #2b2b2b 10px solid; PADDING-BOTTOM: 5px; MARGIN: 0px auto 8px; PADDING-LEFT: 0px; WIDTH: 1000px;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 #fff; PADDING-TOP: 8px}.nav .navM {MARGIN: 0px; WIDTH: 100%; FLOAT: left}.nav .navL {MARGIN: 0px; WIDTH: 100%; FLOAT: left; HEIGHT: 54px; OVERFLOW: inherit !important}.nav .Lines {BORDER-TOP: #e7e7e7 1px solid}.nav .Lines01 {BORDER-BOTTOM: #e7e7e7 1px solid; HEIGHT: 27px; BORDER-TOP: #e7e7e7 1px solid}.nav .bo {PADDING-BOTTOM: 0px; LINE-HEIGHT: 0px; MARGIN: 0px; PADDING-LEFT: 0px; WIDTH: 100%;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 #2b2b2b; FLOAT: left; HEIGHT: 10px; FONT-SIZE: 1px; PADDING-TOP: 0px}.navCalendar {DISPLAY: inline; FLOAT: left; MARGIN-LEFT: 9px; _margin-left: 4px}.navList {DISPLAY: inline; FLOAT: left; MARGIN-LEFT: 9px; _margin-left: 4px}.nextNav {DISPLAY: inline; FLOAT: left; MARGIN-LEFT: 9px; _margin-left: 4px}.Cooperation {FLOAT: right; MARGIN-RIGHT: 9px; _margin-right: 4px}.navFind {FLOAT: right; MARGIN-RIGHT: 9px; _margin-right: 4px}.navFocus {FLOAT: right; MARGIN-RIGHT: 9px; _margin-right: 4px}.navProposal {FLOAT: right; MARGIN-RIGHT: 9px; _margin-right: 4px}.nav .navCalendar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5px; WIDTH: 400px; PADDING-RIGHT: 0px; PADDING-TOP: 4px}.nav .Cooperation {TEXT-ALIGN: right;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0px; WIDTH: 400px; PADDING-RIGHT: 0px; PADDING-TOP: 4px}.nav .Cooperation A:hover {COLOR: #2b2b2b}.nav .Cooperation A:visited {COLOR: #2b2b2b}.nav .navLogo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0px; WIDTH: 220px; PADDING-RIGHT: 0px; DISPLAY: inline; FLOAT: left; PADDING-TOP: 0px}.nav .navLogo1 {BORDER-BOTTOM: 0px; BORDER-LEFT: 0px; DISPLAY: block; FLOAT: left;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nav .navLogo2 {BORDER-BOTTOM: 0px; BORDER-LEFT: 0px; MARGIN-TOP: 6px; DISPLAY: block; FLOAT: left;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nav .webSj {PADDING-BOTTOM: 0px; LINE-HEIGHT: 18px; PADDING-LEFT: 12px; WIDTH: 74px;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 url(http://img.ifeng.com/tres/pub_res/final_image/websj.gif) no-repeat 0px 33px; FLOAT: left; OVERFLOW: hidden; PADDING-TOP: 30px}.nav .webZm {PADDING-BOTTOM: 0px; LINE-HEIGHT: 18px; PADDING-LEFT: 13px; WIDTH: 74px;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 url(http://img.ifeng.com/tres/phoenix/icon_sb.gif) no-repeat 0px 33px; FLOAT: left; OVERFLOW: hidden; PADDING-TOP: 30px}.nav .navFind {PADDING-BOTTOM: 4px; PADDING-LEFT: 0px; WIDTH: 348px; PADDING-RIGHT: 0px; PADDING-TOP: 23px}.nav .navFind SPAN {FLOAT: left}.nav .navFind .text {BORDER-BOTTOM: #819bb4 1px solid; BORDER-LEFT: #819bb4 1px solid;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TOP: 1px !important; PADDING-LEFT: 5px; WIDTH: 182px;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 #fff; HEIGHT: 16px; COLOR: #646464; FONT-SIZE: 12px; BORDER-TOP: #819bb4 1px solid; MARGIN-RIGHT: 7px; BORDER-RIGHT: #819bb4 1px solid; PADDING-TOP: 2px; _margin-right: 3px}.nav .navFind .sel {BORDER-BOTTOM: #819bb4 1px solid; BORDER-LEFT: #819bb4 1px solid;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1px 9px 0px 0px; PADDING-LEFT: 11px; WIDTH: 80px;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 url(http://img.ifeng.com/tres/TemplateRes/14705/14705/images/general_head/nav0416_04.gif) #fff no-repeat right center; HEIGHT: 16px; COLOR: #646464; FONT-SIZE: 12px; BORDER-TOP: #819bb4 1px solid; CURSOR: pointer; BORDER-RIGHT: medium none; PADDING-TOP: 2px; _margin-right: 4px}.nav .navFind .button {BORDER-BOTTOM: medium none; BORDER-LEFT: medium none;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1px 0px 0px; PADDING-LEFT: 2px; WIDTH: 51px;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 url(http://img.ifeng.com/tres/TemplateRes/14705/14705/images/general_head/navFind.gif) no-repeat 0px 0px; HEIGHT: 20px; COLOR: #000; BORDER-TOP: medium none; CURSOR: pointer; FONT-WEIGHT: bold; BORDER-RIGHT: medium none; PADDING-TOP: 1px}#searchFormOption {Z-INDEX: 80; POSITION: relative; FLOAT: left}#loginFldselectop {Z-INDEX: 99; BORDER-BOTTOM: #dfdfdf 1px solid; POSITION: absolute; BORDER-LEFT: #dfdfdf 1px solid; WIDTH: 73px; BACKGROUND: #fff; BORDER-TOP: #dfdfdf 1px solid; TOP: 20px; BORDER-RIGHT: #dfdfdf 1px solid; LEFT: 0px}#loginFldselectop LI {LINE-HEIGHT: 20px; HEIGHT: 20px}#loginFldselectop LI A {LINE-HEIGHT: 20px; PADDING-LEFT: 11px; HEIGHT: 20px; COLOR: #000000; TEXT-DECORATION: none}.nav .navList {WIDTH: 772px}.nav .navList LI {BORDER-LEFT: #e7e7e7 1px solid; PADDING-BOTTOM: 0px; LINE-HEIGHT: 18px; PADDING-LEFT: 4px; PADDING-RIGHT: 4px; FLOAT: left; HEIGHT: 22px; PADDING-TOP: 5px}.nav .navList .end {BORDER-LEFT: #e7e7e7 1px solid; BORDER-RIGHT: #e7e7e7 1px solid}#navCurrent {BORDER-LEFT: medium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7px; PADDING-RIGHT: 5px; BACKGROUND: url(http://img.ifeng.com/tres/TemplateRes/14705/14705/images/general_head/nav0416_07.gif) #2b2b2b no-repeat left 50%; FLOAT: left; HEIGHT: 23px; COLOR: #fff; BORDER-RIGHT: #fff 1px solid; PADDING-TOP: 4px}#navCurrent A {COLOR: #fff}.nav .navList A:hover {COLOR: #2b2b2b}.nav .navList A:visited {COLOR: #2b2b2b}.nav .navFocus {PADDING-BOTTOM: 0px; LINE-HEIGHT: 18px; PADDING-LEFT: 5px; PADDING-RIGHT: 0px; FLOAT: right; COLOR: #ba2636; PADDING-TOP: 5px}.nav .navFocus A {LINE-HEIGHT: 18px}.nav .navV A {COLOR: #ba2636}.nav .navTmp A {COLOR: #ba2636}.nav .navVIP A {COLOR: #ba2636}.nav .ifengPlay A {COLOR: #ba2636}.nav .tvPlay A {COLOR: #ba2636}.nav .navWap A {COLOR: #ba2636}.nav .navV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17px; WIDTH: 37px;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 url(http://img.ifeng.com/tres/TemplateRes/14705/14705/images/general_head/nav0416_14.gif) no-repeat 1px 4px; FLOAT: left; PADDING-TOP: 0px}.nav .navTmp {WIDTH: 37px; FLOAT: left}.nav .ifengPlay {WIDTH: 37px; FLOAT: left}.nav .tvPlay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15px; WIDTH: 50px;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 url(http://img.ifeng.com/logo/tvlogo.gif) no-repeat 0px 0px; FLOAT: left; PADDING-TOP: 0px}.nav .navWap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11px; WIDTH: 30px; PADDING-RIGHT: 0px; BACKGROUND: url(http://img.ifeng.com/tres/TemplateRes/14705/14705/images/general_head/nav0416_06.gif) no-repeat 0px 2px; FLOAT: left; PADDING-TOP: 0px}.nav .moreWap {POSITION: relative; MARGIN: 1px 0px 0px; WIDTH: 14px; FLOAT: left}.nav .moreWap .next {Z-INDEX: 90; BORDER-BOTTOM: #e7e7e7 1px solid; POSITION: absolute; BORDER-LEFT: #e7e7e7 1px solid; WIDTH: 160px; BACKGROUND: #fff; HEIGHT: 48px; BORDER-TOP: #e7e7e7 1px solid; TOP: 0px; BORDER-RIGHT: #e7e7e7 1px solid; LEFT: -146px}.nav .navV A:hover {COLOR: #ba2636}.nav .navV A:visited {COLOR: #ba2636}.nav .navVIP A:hover {COLOR: #ba2636}.nav .navVIP A:visited {COLOR: #ba2636}.nav .ifengPlay A:hover {COLOR: #ba2636}.nav .ifengPlay A:visited {COLOR: #ba2636}.nav .tvPlay A:hover {COLOR: #ba2636}.nav .tvPlay A:visited {COLOR: #ba2636}.nav .navWap A:hover {COLOR: #ba2636}.nav .navWap A:visited {COLOR: #ba2636}.nav .navWa A:hover {COLOR: #ba2636}.nav .navWa A:visited {COLOR: #ba2636}.nav .moreWap A:hover {COLOR: #004276}.nav .moreWap A:visited {COLOR: #004276}.nav .nextNav {PADDING-BOTTOM: 0px; LINE-HEIGHT: 18px; PADDING-LEFT: 3px; PADDING-RIGHT: 0px; PADDING-TOP: 8px}.nav .nextNav A {PADDING-BOTTOM: 0px; LINE-HEIGHT: 18px; PADDING-LEFT: 7px; PADDING-RIGHT: 7px; BACKGROUND: url(http://img.ifeng.com/tres/TemplateRes/14731/14731/images/general_head/shux.gif) no-repeat right center; FLOAT: left; WORD-BREAK: keep-all; PADDING-TOP: 0px}.nav .navProposal {TEXT-ALIGN: right;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0px; WIDTH: 100px; PADDING-RIGHT: 0px; PADDING-TOP: 8px}.navB {MARGIN: 0px auto; WIDTH: 1000px; HEIGHT: 57px}.navBLines {BORDER-TOP: #f2f2f2 1px solid}.navBLines01 {BORDER-BOTTOM: #f2f2f2 1px solid; BORDER-TOP: #f2f2f2 1px solid}.navB .navBLeft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14px; WIDTH: 123px; PADDING-RIGHT: 0px; FLOAT: left; HEIGHT: 49px; BORDER-RIGHT: #f2f2f2 1px solid; PADDING-TOP: 8px}.navB .navBRight {WIDTH: 862px; FLOAT: left}.navB .navBRight .navBRtop {WIDTH: 862px; FLOAT: left}.navB .navBRight .navBRtop .navBRTLeft {WIDTH: 635px; FLOAT: left}.navB .navBRight .navBRtop .navBRTRight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0px; WIDTH: 209px; PADDING-RIGHT: 18px; FLOAT: right; PADDING-TOP: 6px}.navB .navBRTLeft UL {}.navB .navBRTLeft LI {BORDER-LEFT: #f2f2f2 1px solid; PADDING-BOTTOM: 0px; LINE-HEIGHT: 18px; PADDING-LEFT: 7px; PADDING-RIGHT: 6px; FLOAT: left; HEIGHT: 22px; PADDING-TOP: 5px}.navB .navBRTLeft .end {BORDER-LEFT: #f2f2f2 1px solid; BORDER-RIGHT: #f2f2f2 1px solid}.navB .navBRTLeft UL .current {BORDER-LEFT: medium non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8px; PADDING-RIGHT: 5px; BACKGROUND: url(http://img.ifeng.com/tres/TemplateRes/14705/14705/images/general_head/nav0416_07.gif) #2b2b2b no-repeat left 50%; FLOAT: left; HEIGHT: 23px; COLOR: #fff; BORDER-RIGHT: #fff 1px solid; PADDING-TOP: 4px}.navB .navBRTLeft UL .current A {COLOR: #fff}.navB .navBRight .navBRtop .navBRTRight {TEXT-ALIGN: right}.navB .navBRTRight A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LEFT: 8px; PADDING-RIGHT: 0px; PADDING-TOP: 0px}.navB .navBRight .navBRbot {PADDING-BOTTOM: 0px; LINE-HEIGHT: 18px; PADDING-LEFT: 0px; WIDTH: 862px; PADDING-RIGHT: 0px; FLOAT: left; PADDING-TOP: 6px}.navB .navBRbot A {PADDING-BOTTOM: 0px; LINE-HEIGHT: 18px; PADDING-LEFT: 8px; PADDING-RIGHT: 7px; PADDING-TOP: 0px}A {COLOR: #2b2b2b}.black {COLOR: #000}.clear {LINE-HEIGHT: 0px; MARGIN: 0px auto; HEIGHT: 0px; CLEAR: both; FONT-SIZE: 0px}.LightGrey01 {COLOR: #2b2b2b}.LightGrey01 A {COLOR: #2b2b2b}.LightGrey02 {COLOR: #666}.LightGrey02 A {COLOR: #666}.LightGrey03 {COLOR: #999}.LightGrey03 A {COLOR: #999}.LightGrey04 {COLOR: #d9d9d9}.LightGrey04 A {COLOR: #d9d9d9}.LightGrey05 {COLOR: #e7e7e7}.LightGrey05 A {COLOR: #e7e7e7}.white {COLOR: #fff}.white A {COLOR: #fff}.LightWhite {COLOR: #f3f3f3}.LightWhite A {COLOR: #f3f3f3}.red {COLOR: #ba2636}.red A {COLOR: #ba2636}.red A:hover {COLOR: #ba2636}.red A:visited {COLOR: #ba2636}.LightBlue01 {COLOR: #004276}.LightBlue01 A {COLOR: #004276}.LightBlue01 A:hover {COLOR: #004276}.LightBlue02 {COLOR: #007bbb}.LightBlue02 A {COLOR: #007bbb}.fz11 {FONT: 11px Arial; COLOR: #666}.fz12 {FONT-SIZE: 12px}.fz14 {FONT-SIZE: 14px}.fz16 {FONT-SIZE: 16px}.fz18 {FONT-FAMILY: simhei; FONT-SIZE: 18px}.fz20 {FONT-FAMILY: simhei; FONT-SIZE: 20px}.line18 {LINE-HEIGHT: 18px}.line18 A {LINE-HEIGHT: 18px}.line20 {LINE-HEIGHT: 20px}.line20 A {LINE-HEIGHT: 20px}.line22 {LINE-HEIGHT: 22px}.line22 A {LINE-HEIGHT: 22px}.line24 {LINE-HEIGHT: 18px}.line24 A {LINE-HEIGHT: 18px}.bol {FONT-WEIGHT: bold}.bolNo {FONT-WEIGHT: normal}.lineul18 LI {LINE-HEIGHT: 18px}.lineul18 LI A {LINE-HEIGHT: 18px}#artical_real .detailPic {TEXT-ALIGN: center; MARGIN: 0px auto 10px}#artical_real .img_wrapper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8px; MARGIN-BOTTOM: 25px; FONT-SIZE: 14px}#artical_real .img_wrapper IMG {TEXT-ALIGN: center; CLEAR: right}#artical_real .img_wrapper SPAN {DISPLAY: block;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楷体"; CLEAR: both; FONT-SIZE: 12px}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  佛山阵雨26℃~33℃ 公益 | 文化 | 佛教 | 传媒 | 杂志 | 爱玩 | 中医 手机凤凰网 凤凰网河南站 > 法制 > 正文大陆被“双规”官员首度直面媒体 2011年05月04日 09:59凤凰周刊【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1

刑警队长“双规”出逃之后

2011年3月,河南潢川县一家咖啡馆内。阳晓东每说几句话,就习惯性地抬头,眼光扫向四周。

“这是那些(逃亡)日子里养成的习惯。”他说。

作为前刑警大队长,他有着近乎奇特的经历:近三年以前,因为实名举报顶头上司、县公安局副局长,他被信阳市纪委“双规”,却从被看管的宾馆脱身,逃亡途中上网发帖写下《一个刑警队长的逃亡日记》,一时被网友热捧为“最牛刑警队长”,点击量高达千万人次,引发媒体围观和高层重视。

此后,河南省纪委介入,阳在深圳归案,从公众眼中消失。

3年后,本刊记者在潢川县寻访到了阳晓东,第一次了解到阳晓东归案后的经历、案件下文,以及面对面听阳讲述当初被“双规”的个中细节。

这是大陆曾被“双规”官员首度直面媒体。而阳晓东在“双规”中脱逃给当地官场带来的震动及其本人的“软着陆”,省纪委介入后对阳的再度“破格双规”及着眼全局的结案手法,亦足发人深省。

“完美软着陆”

阳春三月,一个周日的上午,51岁的阳晓东又背上电脑跑了十公里。

长跑从三年前的逃亡开始。背上电脑便于上网发帖,是那次逃亡经历的要领。

长跑结束后,阳晓东沿着航空路漫步。500米的距离,有三拨人向他打招呼,寒暄均未超过三句话。

在有28万城区人口的潢川,干了20多年警察的阳晓东熟人众多,但如今鲜有来往。

2008年11月11日,阳晓东在经历了市纪委“双规”、1个多月的逃亡和省纪委两个月的“破格双规”后回到了潢川。河南省纪委在对阳的调查结束后,给出“留党察看一年”的决定。此后潢川县对阳的职务安排一波三折。

起先,潢川县的主要领导曾建议阳调任行政执法局任常务副局长,待老局长退休后将其扶正,遭多数官员否决,阳本人更是坚持“我的特长是侦破”。

2009年5月,潢川县纪委终于下达了对阳晓东的处理决定——撤销刑警大队长职务,调离公安队伍。该决定基于四条理由:一、“双规”期间逃跑;二、办公室内存放大量子弹,危及公共安全;三、任职刑警大队长期间有犯人从办公室脱逃,负领导责任;四、曾同黑社会头目一起吃饭,涉嫌包庇。

上述理由中的后三条,正是当初阳晓东被市纪委“双规”的理由。此后阳晓东接到了前往人防办上班的通知,但拒绝在调令上签字,而是提交了一份提前退休的申请,未获批准。

此后,阳在潢川似乎凭空消失,行踪少有人知。从2009年调令下达至今,阳未踏进过人防办大门一步。以至于潢川县人防办的工作人员表示:“阳晓东跟我们没关系,他还是公安局的人。”

而潢川县公安局的答复是:阳的调令已下,不管有没有去上班,他就是人防办的人。

戏剧性的是,阳每月2400元左右的工资,依然由潢川县公安局发放,但其看病的医保,公安局却拒绝签字报销。

儿子回家后,母亲反而大病了

“想去新加坡看儿子,他们都不让出境。”阳晓东苦笑称,自己仍在“享受”“双规”的尾巴效应。

重获自由之初,阳晓东在警界的一些老领导和部下纷纷表示为其接风压惊,日程排得满满的。可最终,日子一天天过去,要请客的人全部爽约,“原因是有人打招呼”。

“我理解,大家都明白的一个词叫政治前途,好像跟我在一起就没了政治前途。”出于这层考虑,阳主动退掉了在公安局的房子。

阳晓东的战友,在潢川县第一运输公司任经理的姚松介绍,阳最近一直在武汉和别人合伙包工程运土方。

《凤凰周刊》记者在潢川接触到的官员们提起阳晓东,第一反应是将声音压到最低:“怎么会问起他?”第二句话是:“这个人太敏感了!”

但谈到阳晓东的现状,他们多半表示,这样的结局已算完美。“毕竟他被两次‘双规’过,还是在‘双规’中脱逃被抓的,又上网造成了全国性的影响,让潢川一直到中央都很被动,很少人料到他会有‘善终’!”一位政府系统官员说。

但在阳晓东心中,这样的结果却是他极不愿意接受的。至今,他仍将自己视作“孤军奋战”,一再试图向上反映对其的处理不公和案件查处不力。

在潢川,他觉得自己长期处于监视之中。背电脑长跑之外,他坚持冬泳。在每月与在新加坡工作的儿子三分钟通话中,他唯一的嘱咐是要其“锻炼身体”。

举报者被“双规”

接到市纪委“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决定后,阳晓东曾就“四宗罪”逐一辩解:

其一,自己是举报人,市纪委对其采取“双规”违法在先,不逃跑有被灭口的危险;在“双规”中出逃并未触犯刑法。

其二,作为一个刑警队长,将配发给自己未用完的子弹放在办公室内,并无不妥。

其三,该名嫌疑人是自己亲手抓获,带回后交给手下警员在办公室看守,嫌疑人趁警员熟睡逃跑,已担责完毕。

其四,在闹市区持枪杀人的黑社会老大李青海亦是自己亲手抓获,同李一起吃饭,是因为侦查前期取证的需要。

而在《逃亡日记》中,阳晓东认定自己被“双规”的真正原因,是对其直接上级、前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邬晓辉的举报。

阳晓东和邬晓辉之间的恩怨在潢川流传诸多版本,阳晓东自1994年任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2000年起任大队长。邬比阳小三岁,从派出所长一直干到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4月起分管刑侦。

二人交恶发生在邬分管刑侦之后。通常情况下,中国各地公安局的“打黑”均由刑警负责,在市局刑警支队下设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县局刑警大队下设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但邬晓辉打破常规,在刑警大队之外成立了“打黑队”,阳晓东带领的刑警大队明显被边缘化。

有关二人竞争副局长而生罅隙的传闻,则被阳晓东否认。

到了2007年6月,阳晓东因嫌疑人脱逃事件停职三个月,期满后虽保留刑警队长职务,却被安排到政治处上班,赋闲近一年时间。

阳晓东认为,他不能重返刑警队是邬晓辉在作祟,遂展开对邬的举报。但未料到被“双规”的会是自己。

阳晓东称,举报之前,他曾找过很多老领导和政府官员,咨询会不会被打击报复,权衡再三才决定实名举报。

2008年3月开始,阳把两篇题为《警徽下的罪恶》、《一个全国先进公安局的蜕变》举报信邮寄给了河南省和信阳市两级纪检部门和党政领导,前者举报副局长邬晓辉“以打黑名义创收”,后者揭发潢川县公安局“虚报破案、伪造命案欺骗国家财政经费”。知情人士认为,阳晓东的举报涉及面太广,使他陷入孤立。

省市领导批示陆续转到信阳,信阳市公安局纪委组成调查组奔赴潢川,阳对此抱有很大希望。

不料,针对其举报的调查半途而废。7月25日夜11时,阳晓东去公安局谈话,被在场武警控制,信阳市纪委的一位副书记宣布对阳实施“双规”。阳提出不合程序,根据他多年配合纪委办案的了解,“双规”之前须经过一到三次谈话。阳晓东还对该副书记提出,自己是举报人,“双规”属于打击报复。

三个小时后,阳被武警押解到了信阳市银杏花园酒店一楼的116房间,开始了他人生的转折。

"双规"之秘

位于信阳市南部山区的银杏花园酒店,酒店的玻璃大门悬挂着“此楼已包,谢绝入住”的牌子,为信阳市纪委的一个“双规”地点。

阳随身的所有物品,包括皮带全被搜去。负责看守阳的武警三人一班,每六小时一换班。窗户被不锈钢管封死,武警都不跟阳讲话,坐在床上打扑克。

卫生间没有洗漱用具,没有开水,整个屋里只有一个15瓦的台灯,窗帘紧拉,“白天与黑夜很难分辨。开饭时间也不固定,饭都是从门缝里传进来的。”

阳晓东能做的是看书,他看了三本书,一本《刑法》,一本《中国共产党党章》,一本《中国共产党纪检条例》。阳晓东说他翻遍《中国共产党纪检条例》,始终找不到自己被“双规”的依据。他开始胡思乱想,整夜失眠。

 

阳晓东(右)工作照。资料图片

 

在《一个刑警队长的逃亡日记》中,阳写下了这样一段:

“我决定今天逃离此地,逃离这非法囚禁之地。凌晨六时许,武警按时换岗了,转晴的天已经从窗帘上透出光来,换岗的三个武警分别在窗前、床前、门前的椅子上打瞌睡??我通过攀越打开的衣柜作支撑从武警的头上跃过轻轻落在门前??我逃出来了。”

这部在网上逐日发表的日记真伪,曾引起相当大的争议。

三年之后阳晓东告诉本刊记者,“日记中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都是有据可查的。省纪委见我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我默写日记,我告诉他们,别让我默写,原稿就放在某处,拿过来看就是。”

阳在深山翻越40个小时后,遇到一对老年夫妇,好心的山民把阳让进家里喝水,出门后碰到其子,借给阳200元钱,阳拿着这笔路费,先到安徽,然后赴上海找一位警察朋友。

通过朋友,阳知道了自己已被信阳市公安局网上通缉。阳的朋友准备了一张10万元的银行卡、身份证和汽车供其逃亡,被阳晓东拒绝了,“怕牵连朋友”。此后阳深夜返回潢川县公安局,取出了自己的钱包和证件。

阳为自己计划了两个去处,一个是北京,去找中纪委和全国人大上访。因担心行踪暴露放弃。

另一去向是南下深圳,阳的妹妹和弟弟都在深圳做生意。在深圳,阳见到了自己一位从事媒体工作的同乡,同乡建议他在网上发帖。于是阳开始先在稿纸上书写自己的逃亡日记,然后用弟弟的身份证往返不同网吧发帖,造成逃亡中沿途发布日记的效果。阳晓东在互联网上发布的逃亡日记共计22篇,后来能够搜索到的只有12篇,但足以吸引网民眼球。

阳晓东最初的设想是,如网帖未能引起重视,就逃亡到香港。彼时,他手里有一本港澳通行证,除了照片,其他身份信息皆为他人。

阳每天都关注网络的反应,注意到大陆媒体开始铺天盖地报道此事。在信阳官方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后,阳晓东第一时间在网上进行批驳,引发更大关注。诸多媒体奔赴河南,欲寻找阳晓东踪迹而不得。“双规”制度本身也成为网络讨论中的一个话题。

9月9日,阳晓东得知河南省纪委介入,认为时机成熟,故意卖出破绽。河南的公安在深圳同行的配合下,在深圳龙岗的一家网吧内找到了阳晓东。9月12日,阳被戴上手铐押上一辆从深圳开往西安的火车。

押解者包下了整节的卧铺车厢,除了七八个持枪警卫的武警,还有信阳市公安局的一些抓捕者。

阳晓东的逃亡之路画上了句号。
大陆被“双规”官员首度直面媒体2011年05月04日 09:59凤凰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1

党纪处分

2008年9月13日早上,火车驶进信阳站。阳晓东看到了整整一个排的武警(36人)已在车下集结。刑侦支队一位技术员拿摄像机拍摄这一场景,“我知道他拍这个东西是做宣传用的。”

阳被带到火车站外一辆停靠的依维柯上,河南省纪委的工作人员宣布:“现在省纪委接管此案,信阳方面的人全部下车。”

依维柯最终开往了省会郑州下设的新郑市,这里有一个省纪委的宣教中心,实为“双规”基地。在这里被“双规”的官员级别较高,一般为市委书记和厅局领导,正科级的阳晓东属于“破格双规”。

到宣教中心的第二天是中秋节,虽不能和家人团聚,但阳晓东彻底安心了。他从办案人员处知道,至少有两位高层领导看到了他的“逃亡日记”,并做了批示。

阳被安排住进了一间向阳的豪华套间,内有一张双人床,床边是一扇宽大的落地窗,窗外是草坪、花坛。

房间内有空调电视,24小时热水,每天都送水果,吃饭是自助餐,每餐标准30元,平时想吃什么可以打电话送进房间。

入住这样的房间,每天的房费是678元。“这笔钱肯定信阳出了。”

在这里,看守阳晓东的有两个人,都是从商丘永城市公安局调来的防暴警察,但他们并不进房间,平时都在门外看守。

和普通宾馆唯一不同的是,落地窗上也被不锈钢封死,门锁经过了处理,在里边无法打开,从外边才能开门。

这种“双规”环境下,阳表现十分积极,他在里边写下了大量的揭发材料,比之前的两份举报信更为细致,冀望引起重视。但省纪委调查组同阳晓东接触的时间不多,“一共三四次,最长一次大概两个多小时。”

2008年11月11日,省纪委结束了对阳的“双规”,他得以重返潢川与家人团聚。

在后来对阳的处理中,如何对阳的逃跑行为定性颇费斟酌。本刊记者接触到的潢川县纪委一位官员坦承,“双规”作为一种党内纪检手段,所拥有的权威毋容置疑,但法律上并未规定“双规”期间逃跑如何处罚。而从监狱和看守所、或者哪怕是公安局办公室逃跑都有明确的规定,要加重刑罚。针对“双规”中脱逃的情形,仍然只能在党纪范围内处分。

基于这种原因,河南省纪委对阳晓东做出了“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而之前信阳市对其“双规”的案由则被撤销。

意外结局

阳晓东被“双规”和脱逃,引发了潢川公安系统的一系列人事地震。

2008年7月31日,阳晓东逃跑的前日,时任潢川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的润道宏被调离潢川,任商城县副县长,分管工业和民营经济,不再涉足公安管理。

同一时间,潢川县政法委书记孙克锋也被调往信阳市市委机关党委任副书记。

阳晓东离开公安局之后,邬晓辉也被调离了公安队伍,前往司法局任副局长。

阳晓东举报的案件,在省纪委的介入下,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推进。2008年10月,阳在新郑被二度“双规”期间,河南省纪委派驻潢川的工作组查封了县交警大队的账务,扣押了会计魏松林4个笔记本。

涉案上千万元的交警队窝案由此爆发。蹊跷的是,和阳晓东的《逃亡日记》类似,魏的4本“行贿日记”更被人公布在互联网上,再度引爆舆论。魏松林交代,交警队小金库的数百万资金被领导以签字费、协调费、招待费、特支费等名义行贿了当地相关官员,其中尚含7万余元的“小姐费”。

“行贿日记”披露的名单,几乎覆盖了潢川县整个官场,当地多位领导的名字赫然在目,一时人人自危。

2009年12月,魏松林以贪污挪用公务款195万元的罪名获刑18年,其余涉案官员均未受处理,根基摇动的潢川县官场始报平安。

阳晓东说,在他的举报中,重点提及的就有交警队小金库问题。

“魏松林罪有应得,但实际上,魏在很大层面上是替罪羊。”

本刊记者采访中,潢川县官方否认魏案源于阳晓东的举报。

潢川县纪委官员称,当初沸沸扬扬的阳晓东事件已尘埃落定,经过调查,没有发现阳晓东和邬晓辉存在严重不法,“二人得以保住饭碗,结局堪称妥善。”

但阳晓东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他分析,自己未被送进监狱的原因有二:一,没有硬性的证据证明他确实犯罪;二,如果他够罪,被举报者比其罪更大。

“省纪委可能是从更高的眼光来看这个事件,以稳定的观点来处理问题。”对于自己举报的相关内容未经全面调查,“行贿日记”曝光的众多官员获保过关,阳晓东感到遗憾。

调离公安系统的邬晓辉,和阳晓东一样很少在潢川出现。阳晓东称,他和邬晓辉遇见过三次,阳咄咄逼人,而邬刻意回避。本刊记者通过各种渠道尝试与邬接触,均告失败。

在河南警界,阳晓东并非“双规”期间逃脱的第一人。2004年4月,因“小金库”问题,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党委委员张建岳被省纪委“双规”,而此事与张建岳所属专案组正在查处的公安部督盗墓大案“12·10”专案密切相关(详见本刊本期报道《洛阳当代盗墓传奇》)。张建岳在被“双规”3天后逃脱,至北京公安部避难。由于情形蹊跷,他的逃脱此后并未受到严厉惩处。

张建岳和阳晓东都表示,作为党内惩治腐败的一种严厉手段,“双规”本来拥有不可置疑的权威,他们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挑战这种权威。但实际中,他们遭遇的“双规”都沾染了打击报复的嫌疑,使得他们在失去自由的困境下“铤而走险”。所幸由于高层的介入,阳、张获得“善终”。

2011年清明,阳晓东给父亲扫墓,坟前墓碑在阳被“双规”期间遭人砸毁。回顾几年来的跌宕遭际,阳晓东打算为《逃亡日记》撰写续篇,题名为《春祭》。

                                                                                          
                                                                                       一名警察的行贿账本

     本报信阳讯昨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潢川县交警大队原会计魏松林有期徒刑1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被告人魏松林,潢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会计。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魏松林自2002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担任潢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会计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63万余元,贪污公款20余万元,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前年曾因为采访《刑警大队长逃亡日记》的幕后新闻到过潢川县,那是个省级贫困县,街道上三轮车乱穿,人们生活水平非常一般。看了这篇报道,勾起作者旧地重游的欲望。在潢川县走访期间,我得到魏的亲笔申诉后,真正大吃一惊:正当这个匆匆迟来判决令多名涉案官员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的时候,囹圄之中绝望的魏松林却曝出巨额不法资金的走向,重又在潢川官场上掀起波澜,发现在潢川县“山寨化”公权成功的博弈了正当的司法程序!根据走访整理决定在网上公开此案。

一、魏松林案的形成

魏松林,男,47岁,中共党员,潢川县交警大队主管会计兼驾驶员培训中心主任,官场上不过是一名股级干部,是因所看管每年交警大队数千万罚没款而成为小城官场红人,也是潢川公安局实权在握在重量级人物。主管官员要想动用这千万元罚没收入必须打开魏松林这把锁。于是,一个县级执法机关的二级机构开始设有各式各样的开支费用,“招待费”“烟酒费”“特支费”“协调费”“旅游费”、各种奖金,据说检方在魏案中还发现七万余元的“小姐费”,每年掏空数百万元国家罚没金。

就是这样一个交警大队近二十年来都顺利的通过各级财务审计、纪检检查。巨额的贿款编织的关系网使这个交警大队英雄辈出,科级干部之多是潢川公安局之最。虽说近年来群众投诉、媒体披露、上级调查,但在潢川县公安局前局长润道宏如簧之舌、官场运作之下,都能涉险过关。然而,人算不如天算,2008年9月,一篇《刑警队长逃亡日记》在网络上公开了潢川县公安机关诸多丑闻,其中仍涉及巨额罚没开支走向不明。据说中常委批示严查。2008年10月份,河南省纪委工作组进驻潢川县公安局调查,2008年10月9号省纪委工作组将潢川县公安局财务账查封,同时将行政科科长杨杰用天记录特支费的笔记本扣押。同日下午查封交警大队财务账,扣押主管会计魏松林四本笔记本,杨杰和魏松林的这5本笔记本成了潢川县公安局公款行贿官员挥霍挪用罚没款、私设小金库侵吞国家巨额罚没金的证据,在省纪委工作组调查时,魏松森在涉案官员润道宏的安排下玩起了猫捉老鼠游戏。由于级别管辖的原因,河南省纪委工作组在多次通知魏松林不到案的情况下,于2008年11月将案件的材料证据移交潢川县纪委办理,但魏松林仍未露面,2008年12月6日,潢川县纪委将案件移送至潢川人民检察院,检方随即对潢川交警大队长杜明安、主管会计魏松林、办公室主任贾书理、出纳杨明渊进行立案,遂引发了潢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窝案。

二、魏松林案公款挪用到何处?

贪污也好,挪用也好,总归这笔非法巨额开支总得有个出处才行,检方和法官都认定其中14万对官员的行贿款是“协调费”(这样说与法律应该没有冲突),但魏松林分别在其中供述和申诉中交待出有62笔各种违法违纪开支,为了明了我们把官员的名字和行贿的时间、地点、原因原文列出,让网民看看公仆们是如何侵吞国家罚没款的:

(一)2008年度

1、春节前杜明安安排去有关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局、收费局、财政支付中心、物价局、审计局)每年都去约65000元。

0

  • 2009-12-30 09:28
  • 回复
125.45.149.*

2楼


2、春节前杜明安找我拿钱说是去县长、书记和局长政委那送礼,每人5000元。合20000元。

3、08年10月份县物价局局长的父亲去世,杜明安叫我送4000元。

4、08年11月份上面来了一个工作组,好象是检查公路什么的,住在潢川宾馆,杜明安叫办公室刘峰找我拿3000元送礼,后来说还不够,又要了2000元,合计5000元。

5、08年过“八月十五”,杜明安叫我到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支付中心的两为主任,每人2000元,下面相组3人共600元,财政局国库股2人共1000元,财政局局长2000元,熊局长2000元,收费局胡局长1000元,财政局票据股2000元,共计12600元。

6、公安局张局长的小孩上大学,贾德明和杜明安去送礼,从我这拿10000元。

7、08年7月份杜明安亲自安排我叫送收费局局长胡绵宏到汉口坐火车,路上的花费及2张火车票支出5000元。

8、财政局胡建华局长,预算股股长徐兵小孩上大学,杜明安安排我去送礼,共计3000元。

9、08年全年接待各报社记者约6—7次,每次5000元,开支礼金30000元。

10、08年因单位事故科的同志将肇事司机打坏,杜明安叫我送人去汉口看病,共费用45000元。

11、08年因“两抢一盗”去信阳市局及市交警支队协调名次,我同杜明安、吴志强和事故科的同志共去了3次,送礼45000元之多。

12、08年因同城市综合执法局争执法权,需打报告到县里,翁局长和杜明安2人共拿走10000元。

13、杜明安、贾德明2人安排我给县公安局彭宏送5000元作为手机费用。

14、单位水井及家属区水井坏了2次需修理,杜明安通知我先拿8000元(2次)给修水井的。

15、08年杜明安2次在政府电话通知我送钱过去,在赵县长门口,说是签字,要送点礼,共20000无。

16、08年7月份,杜明安通知我到潢川宾馆开了个好一点的房间拿10000元钱,买一条苏烟和水果,说是市局分管交警的局长来了,叫我送到宾馆,杜明安在那里等我,合计12000元。

17、08年6月份,杜明安通知我拿7000元钱给车管所,囚车管所微机给省网监通报了,去协调关系。

18、08年因各县车管所都要达标,市交警支队共来2次潢川,杜明安通知送礼,费用共9000元。

19、08年春节前,为协调资金,杜明安同我一起去财政局给邱局长5000元,熊局长5000元,胡绵宏5000元,赵县长10000元,合计25000元。

20、08年本局干警及家属去世我同杜明安一起去送礼共5次,合计8000元。

21、杜明安通知我给副县长徐保才、县纪委马克乔、审计局局长的小孩、收费局曾超4人办驾驶证,合计10000元。

22、08年元月份为全省公安工作全年目标管理达标排名次,

市里来潢川检查2次,杜明安通知送礼每次8000元,省里来一次在潢川宾馆,公安局通知每个业务口都送礼,杜明安叫我拿20000元给他送礼,合计36000元,局长政委带队在潢川宾馆下面等人,各业务口送各口的。

以上08年总计支出394600元

(二)07年支出如下:

1、07年春节,杜明安叫我到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共65000元。

2、省公安厅余会必的母亲去世,我同贾德明一起去黄冈送礼8000元。

3、财政局局长邱少建的小孩上大学,我同杜明安贾德明一起送6九0元礼。

4、为单位职工要养老保险金打报告找县长及财政局签字要钱,送赵县长5000元,邱局长5000元,熊局长5000元,合计15000元(杜明安送的)。

5、为收道路集资款打报告找有关领导签字,杜明安从我拿钱送赵县长5000元,政法委书记5000元,财政局局长5000元,收费局局长5000元,政府办2000元,合计22000元。

6、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来潢川检查工作,杜明安通知我拿12000元送礼(杜明安自己送的)。

7、给公安局彭宏解决手机费5000元,贾德明送的。


  • 2009-12-30 09:28
  • 回复
125.45.149.*

3楼


8、因单位扣肇事车辆的问题被多家报社报道,为协调此事,杜明安通知送礼25000元。

9、刘佩局长带队去市交警支队协调各业务口关系,安排我同单位各业务口一起去,共送礼28000元。

10、刘佩局长去郑州看病,贾德明通知叫我买2件酒几条烟和5000元钱送给局长带郑州,合计12000元。

11、07年“八月十五”,杜明安通知我到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局、收费局、物价局、审计局、财政支付中心,共13000元。

12、07年城关中队、仁和中队、桃林中队等中队多次被记者报道,为协调各报社,共花费用40000元。

13、07年春节,杜明安找我拿钱说是到县长、书记、局长、政委及县有关局委送礼,共50000元(杜明安送的)。

14、07千年终结算为找县财政多要点资金,杜明安同我一起送礼赵县长10000元,财政局邱局长5000元,熊局长5000元,胡绵宏5000元,合计25000元。

15、07年审计局来单位审计,杜明安通知送礼10000元。

16、07年财政局、物价局联合来单位检查,杜明安通知送礼10000元。

17、07年全年公安工作目标管理验收排名次,杜明安拿30000元送礼。

18、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来潢川检查工作,杜明安通知我拿钱送礼,共计6000元。

19、魏岗中队在路上执法时,被省公安厅督察检查执法不规范,将罚款票没收走,为协调此事,3次去人到郑州协调,共送礼25000元。

20、市交警支队长生病,同刘佩局长去一次送10000元,同杜明安去一次送10000元,合计20000元。

以上07年总计支出421000元。

(三)06年支出如下:

1、06年春节前杜明安通知我到有关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收费局、财政支付中心,共计65000元。

2、06年春节前杜明安找我拿钱送县领导、局领导及有关县局领导合计45000元。

3、到县财政局要经费,杜明安同我一起去送礼,有财政局局长邱少建5000元,熊局长5000元,胡局长5000元,常务副县长10000元,合计25000元。

4、打报告到政府关于收道路集资,杜明安拿20000元说是送有关签字领导。

5、各报社记者来交警大队每年5—6次,合计支出30000元。

6、审计检查,县财政局、物价局联合检查送5000元。

7、省交警总队来潢川检查农村交警中队建设,杜明安安排耸送礼给有关人员8500元。

8、杜明安安排给公安局彭宏手机费5000元。

9、年终财务决算为找政府多要经费,我同杜明安一起送礼,有财政局3人,每人5000元,常务副县长10000元,合计25000元。

10、年终公安工作达标验收,杜明安通知我拿钱送礼25000元。

以上06年支出253500元。

(四)05年支出如下:

1、05年春节前,杜明安通知我到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合计65000元。

2、05年春节前,杜明安拿钱送县局等有关领导,合计40000元。

3、为协调关系,好找财政部门要经费,杜明安安排在黄都宾馆请常务副县长、财政局局长吃饭,送现金20000各

4、年底公安工作达标,送检查组20000元。

5、审计检查时送5000元。

6、年终财务决算送财政局邱局长5000元,预算股5000元,常务副县长10000元,

以上05年共支出160000元。
 

以上是近几年单位领导安排支出,而未冲销报帐的大部分明细,保证是事实,请检查机关调查落实。

申诉人:魏松林(2009年10月10日)

123.7.82.*

32楼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 2010-1-7 17:57
  • 回复
58.254.39.*

33楼


  • 2010-1-24 20:49
  • 回复
123.7.82.*

34楼

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


  • 2010-1-25 14:45
  • 回复
125.44.203.*

35楼

这些贪官比广东东莞“双刀男”还猛…


  • 2010-1-31 18:38
  • 回复
222.140.148.*

36楼


  • 2010-2-6 09:35
  • 回复
218.28.128.*

38楼


2、春节前杜明安找我拿钱说是去县长、书记和局长政委那送礼,每人5000元。合20000元。

3、08年10月份县物价局局长的父亲去世,杜明安叫我送4000元。

4、08年11月份上面来了一个工作组,好象是检查公路什么的,住在潢川宾馆,杜明安叫办公室刘峰找我拿3000元送礼,后来说还不够,又要了2000元,合计5000元。

5、08年过“八月十五”,杜明安叫我到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支付中心的两为主任,每人2000元,下面相组3人共600元,财政局国库股2人共1000元,财政局局长2000元,熊局长2000元,收费局胡局长1000元,财政局票据股2000元,共计12600元。

6、公安局张局长的小孩上大学,贾德明和杜明安去送礼,从我这拿10000元。

7、08年7月份杜明安亲自安排我叫送收费局局长胡绵宏到汉口坐火车,路上的花费及2张火车票支出5000元。

8、财政局胡建华局长,预算股股长徐兵小孩上大学,杜明安安排我去送礼,共计3000元。

9、08年全年接待各报社记者约6—7次,每次5000元,开支礼金30000元。

10、08年因单位事故科的同志将肇事司机打坏,杜明安叫我送人去汉口看病,共费用45000元。

11、08年因“两抢一盗”去信阳市局及市交警支队协调名次,我同杜明安、吴志强和事故科的同志共去了3次,送礼45000元之多。

12、08年因同城市综合执法局争执法权,需打报告到县里,翁局长和杜明安2人共拿走10000元。

13、杜明安、贾德明2人安排我给县公安局彭宏送5000元作为手机费用。

14、单位水井及家属区水井坏了2次需修理,杜明安通知我先拿8000元(2次)给修水井的。

15、08年杜明安2次在政府电话通知我送钱过去,在赵县长门口,说是签字,要送点礼,共20000无。

16、08年7月份,杜明安通知我到潢川宾馆开了个好一点的房间拿10000元钱,买一条苏烟和水果,说是市局分管交警的局长来了,叫我送到宾馆,杜明安在那里等我,合计12000元。

17、08年6月份,杜明安通知我拿7000元钱给车管所,囚车管所微机给省网监通报了,去协调关系。

18、08年因各县车管所都要达标,市交警支队共来2次潢川,杜明安通知送礼,费用共9000元。

19、08年春节前,为协调资金,杜明安同我一起去财政局给邱局长5000元,熊局长5000元,胡绵宏5000元,赵县长10000元,合计25000元。

20、08年本局干警及家属去世我同杜明安一起去送礼共5次,合计8000元。

21、杜明安通知我给副县长徐保才、县纪委马克乔、审计局局长的小孩、收费局曾超4人办驾驶证,合计10000元。

22、08年元月份为全省公安工作全年目标管理达标排名次,

市里来潢川检查2次,杜明安通知送礼每次8000元,省里来一次在潢川宾馆,公安局通知每个业务口都送礼,杜明安叫我拿20000元给他送礼,合计36000元,局长政委带队在潢川宾馆下面等人,各业务口送各口的。

以上08年总计支出394600元

(二)07年支出如下:

1、07年春节,杜明安叫我到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共65000元。

2、省公安厅余会必的母亲去世,我同贾德明一起去黄冈送礼8000元。

3、财政局局长邱少建的小孩上大学,我同杜明安贾德明一起送6九0元礼。

4、为单位职工要养老保险金打报告找县长及财政局签字要钱,送赵县长5000元,邱局长5000元,熊局长5000元,合计15000元(杜明安送的)。

5、为收道路集资款打报告找有关领导签字,杜明安从我拿钱送赵县长5000元,政法委书记5000元,财政局局长5000元,收费局局长5000元,政府办2000元,合计22000元。

6、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来潢川检查工作,杜明安通知我拿12000元送礼(杜明安自己送的)。

7、给公安局彭宏解决手机费5000元,贾德明送的。


  • 2010-2-23 18:57
  • 回复
218.28.128.*

39楼


8、因单位扣肇事车辆的问题被多家报社报道,为协调此事,杜明安通知送礼25000元。

9、刘佩局长带队去市交警支队协调各业务口关系,安排我同单位各业务口一起去,共送礼28000元。

10、刘佩局长去郑州看病,贾德明通知叫我买2件酒几条烟和5000元钱送给局长带郑州,合计12000元。

11、07年“八月十五”,杜明安通知我到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局、收费局、物价局、审计局、财政支付中心,共13000元。

12、07年城关中队、仁和中队、桃林中队等中队多次被记者报道,为协调各报社,共花费用40000元。

13、07年春节,杜明安找我拿钱说是到县长、书记、局长、政委及县有关局委送礼,共50000元(杜明安送的)。

14、07千年终结算为找县财政多要点资金,杜明安同我一起送礼赵县长10000元,财政局邱局长5000元,熊局长5000元,胡绵宏5000元,合计25000元。

15、07年审计局来单位审计,杜明安通知送礼10000元。

16、07年财政局、物价局联合来单位检查,杜明安通知送礼10000元。

17、07年全年公安工作目标管理验收排名次,杜明安拿30000元送礼。

18、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来潢川检查工作,杜明安通知我拿钱送礼,共计6000元。

19、魏岗中队在路上执法时,被省公安厅督察检查执法不规范,将罚款票没收走,为协调此事,3次去人到郑州协调,共送礼25000元。

20、市交警支队长生病,同刘佩局长去一次送10000元,同杜明安去一次送10000元,合计20000元。

以上07年总计支出421000元。

(三)06年支出如下:

1、06年春节前杜明安通知我到有关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收费局、财政支付中心,共计65000元。

2、06年春节前杜明安找我拿钱送县领导、局领导及有关县局领导合计45000元。

3、到县财政局要经费,杜明安同我一起去送礼,有财政局局长邱少建5000元,熊局长5000元,胡局长5000元,常务副县长10000元,合计25000元。

4、打报告到政府关于收道路集资,杜明安拿20000元说是送有关签字领导。

5、各报社记者来交警大队每年5—6次,合计支出30000元。

6、审计检查,县财政局、物价局联合检查送5000元。

7、省交警总队来潢川检查农村交警中队建设,杜明安安排耸送礼给有关人员8500元。

8、杜明安安排给公安局彭宏手机费5000元。

9、年终财务决算为找政府多要经费,我同杜明安一起送礼,有财政局3人,每人5000元,常务副县长10000元,合计25000元。

10、年终公安工作达标验收,杜明安通知我拿钱送礼25000元。

以上06年支出253500元。

(四)05年支出如下:

1、05年春节前,杜明安通知我到业务单位送礼,有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合计65000元。

2、05年春节前,杜明安拿钱送县局等有关领导,合计40000元。

3、为协调关系,好找财政部门要经费,杜明安安排在黄都宾馆请常务副县长、财政局局长吃饭,送现金20000各

4、年底公安工作达标,送检查组20000元。

5、审计检查时送5000元。

6、年终财务决算送财政局邱局长5000元,预算股5000元,常务副县长10000元,

以上05年共支出160000元。

以上是近几年单位领导安排支出,而未冲销报帐的大部分明细,保证是事实,请检查机关调查落实。

申诉人:魏松林(2009年10月10日)

三、魏松林案的共犯是谁?涉案官员收受的贿赂是否构成犯罪?当地司法职能部门和纪委能否撬动此案?

上述所列一个省级贫困县的交警大队,对上级官员及职能部门行贿,花样繁多,巨额触目惊心,那么指使杜明安、魏松林行贿的公安局长润道宏是否是挪用公款的共犯?私设的潢川县交警大队小金库多年,每年挥霍超千万公款,这涉及到小金库的创始人,原始的账目都被相关官员密封起来。我们不禁要问魏松林案的主犯是谁?还有哪些共犯?收受巨额贿赂的官员应该不应该立案?我们了解到,前任潢川县政法委书记孙克锋、前任公安局长润道宏在2008年7月30日被市委突然调离和免职。其中孙克锋在7月31日担心罪行败露,匆忙把16万元现金存入纪委的廉政账户。廉政账户有时也能成为贪腐官员的护身符吗?前任公安局长润道宏被潢川县人民称为披着警服的狼,贪婪成性,在其2005年开始主政潢川县公安局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交警大队的财务权拿到手,大量公款现金通过其自签、自报、自批被其侵吞。2005年10月润道宏主政息县公安时瞒报的命案曝光,被河南省公安厅查究。润先后两次从魏松林手里拿走现金36万元,说是用于到省公安厅 “摆平”此事,后来此事果然被金钱摆平。2009年2月17日魏松林被检方抓获,润道宏获悉后惊恐万分,从任职的商城县连夜赶往潢川,通过检方和纪委多方运作,事后得以脱罪。现任县长赵亮在其担任常务县长和县长期间,仅2006年和2008年即从交警大队收受所谓“协调费”、签字费共计11万元,在潢川县还有什么事是摆不平的?从账单可以清楚看到:魏松林挪用的这些公款都是受到前公安局长润道宏、交警大队长杜明安指使而做的,润和杜显然是此案的主犯和共犯,为什么不敢追究?


  • 2010-2-23 18:57
  • 回复
  • JKGDF9193360
  • 0位粉丝

41楼

1428176


  • 2010-2-24 11:52
  • 回复
60.223.45.*

43楼

5587680我


  • 2010-2-25 22:46
  • 回复
60.223.49.*

44楼

5757370我


  • 2010-2-26 13:36
  • 回复
123.11.62.*

45楼

在昨天新浪网温总理与网民交流时说:“只有民主才不会人亡政息 贪腐可危及政权”这说明中央高层反腐的决心;相信上级党委和中央会查办这些贪官的!


  • 2010-2-28 13:00
  • 回复
211.142.189.*

47楼

县长赵亮的哥赵明在南城迎宾路中段东面利用防洪渠道建开发楼房,一幢两单元六层楼房,土地没有挂牌,县政府办公室有人出面献策先建了再说。这合哪条法律?


  • 2010-3-6 14:35
  • 回复
  • 其他领导去民
  • 1位粉丝

49楼

献诗一首: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 2010-3-16 06:33
  • 回复
123.7.82.*

50楼

yyyyy//////////////////


  • 2010-6-13 18:02
  • 回复
123.11.62.*

51楼

回复:3楼
收受人的职位都没变,官还是官















  • 2009-12-30 09:28
  • 回复
116.231.41.*

4楼

帖子都被删除 看来这里是最后的乐土了


  • 2009-12-31 11:21
  • 回复
222.140.151.*

5楼

潢川特色潜规则


  • 2009-12-31 13:00
  • 回复
  • 幻影792007
  • 0位粉丝

6楼

统统该杀!!!!


  • 2009-12-31 21:28
  • 回复
123.11.59.*

7楼

纳税人的血汉钱就这样攉豁一空,老百姓挣两个钱多不容易啊!不是自己辛苦挣的却花得如意!真是黑暗!!!


  • 2010-1-1 10:36
  • 回复
222.89.27.*

8楼

这是会是真的吗?


  • 2010-1-1 20:54
  • 回复
222.89.27.*

9楼

他自己娶二奶 玩过几十汽车 开汽修厂 二奶天天打麻将50一嘴 他咋没有提过呢?


  • 2010-1-1 21:03
  • 回复
123.11.58.*

10楼

作为一名群众我们希望知道每个问题的结论《一个警察的行贿账本》不要像《一个警察的逃亡日记》一样让人看不到结论。


  • 2010-1-1 23:04
  • 回复
123.11.58.*

11楼

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不要搞的不真不假。


  • 2010-1-1 23:08
  • 回复
123.120.163.*

12楼

应当搞清楚这每笔的真实性,严惩不办分子


  • 2010-1-2 09:14
  • 回复
123.8.173.*

13楼

潢川公安局?谁敢查?


  • 2010-1-2 11:37
  • 回复
123.8.173.*

14楼

潢川多少年来根深地固,没有四川那样的公安、检查部门查,这件事很快被领导摆平,会雨过天晴的,我肯定


  • 2010-1-2 11:45
  • 回复
123.11.42.*

15楼

一个警察行贿的帐夲;一个记载官员受贿的帐夲;一个案件的重要证据;一个潢川丑闻的再开始;一个急待消毁的魔庵;一个无法删去的帖子。


  • 2010-1-2 11:51
  • 回复
123.11.42.*

16楼

跟踪、窃听、查Ip,发现发帖者及时报告;按诽谤罪上网通缉;我们有权啊为什么不用,前天我们不是成功的把天涯论坛封了吗?在潢川还有什么我们搞不定的!只是有这样一句话“别看你今天闹的欢、小心以后拉清单”。人民会算这笔帐的!


  • 2010-1-2 11:59
  • 回复
123.11.42.*

17楼

回复九楼:判决书上魏松林确实交待了玩车二奶赌麻将,可千不该万不该把行贿的事说出来,九楼你恨他不?你肯定恨,但现在得想想补救办法啊!要不,找关系让纪委把那几夲笔纪夲烧了好吗?花点钱也值得啊!


  • 2010-1-2 12:06
  • 回复
123.11.42.*

18楼

让我们重唱一遍张学友的歌:预备开始…“不要问.不要说.一切尽在不言中…这一刻让我们静静的度过…莫回首莫回头、当我唱起那首歌:真后悔不该拿钱了…”》注:要用低音深情悠扬…


  • 2010-1-2 12:28
  • 回复
123.54.133.*

19楼

向本文作者至敬!


  • 2010-1-2 22:35
  • 回复
123.11.60.*

20楼

一个警察2006年至2008年的部分行贿帐单…苍天啊大地啊这些年送了多少啊…


  • 2010-1-3 01:19
  • 回复
123.11.60.*

21楼

读过帖子后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在法治中国的今天;在资讯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在上级政府极为关注民意的今天,地方官员为什么不多一点法治观念,多一点全局观念,多一些执政为民的策略?相反却是采取野蛮甚至想灭口的愚蠢方法,这种案件并非难查,并不涉及国家机密相反是法律规定应予公开审判的案件,越透明越能说明问题澄清是非,我们没必要为几个贪官买单;法官检察官应当对调查的合法性准确性负完全责任,而不是给社会授之以柄并且把压力转嫁到一级政府;案件涉及的是几个具体人的法律责任并非代表一个系统,揭点丑又何不可?多点监督有何不可?一级政府完全有能力运用正当的、法治的、理性的方法引导舆情,而不是仇民。人民监督官员是宪法赋于的极利同时又能节约法治管理成夲;党校的教授讲课你们没有好好听。因此,万不可把文革的原罪带到今天。


  • 2010-1-3 05:46
  • 回复
125.44.195.*

22楼


  • 2010-1-3 10:26
  • 回复
123.7.82.*

23楼

NND,无风不起浪,都该杀


  • 2010-1-4 17:13
  • 回复
222.89.24.*

24楼

信阳的事说不清


  • 2010-1-4 22:49
  • 回复
115.60.144.*

26楼

省委书记关注啦、黄川领导慌啦。


  • 2010-1-4 23:57
  • 回复
125.40.77.*

27楼

公安局杨末的本子记的清楚啊。纪委不敢查呀


  • 2010-1-5 00:04
  • 回复
125.40.77.*

28楼

同一个行贿案分成两个案来审主要领导全没事,受贿的领导过关了,但人算不如天算,帐单爆光了,省领导要严查了,领导们咋办、、、、、、


  • 2010-1-5 11:24
  • 回复
125.40.77.*

29楼

顶啊


  • 2010-1-5 14:33
  • 回复
125.41.121.*

30楼

张中亮、怎么样、


  • 2010-1-5 14:35
  • 回复
125.41.121.*

31楼

杀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