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豆瓣酱做鱼:2011伤残军人抚恤金增涨大猜想 (2011-05-08 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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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伤残军人抚恤金增涨大猜想

   抚恤金增涨,历来是我们伤残军人比较关心﹑关注的大事,因为,我们伤残军人大多数都是依靠抚恤金来维持一家人的基本生活。今年,抚恤金增涨已成定局,不过增涨幅度,却是伤残军人日夜揣测却不得安心的一个未知数。我经过多方收集信息资料,结合我国优抚法律法规,根据历年来抚恤金增涨的趋势,基本断定,今年抚恤金增涨幅度合法合理范围在15%左右,低于15%就是典型的国家吝啬行为,并且违反军人优待抚恤条例之规定。

   抚恤金增涨幅度一个基本衡量标准就是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这个标准,我国近两年都确定在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左右,这个幅度显然不合情理,有点低,因为抚恤金对于这些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来说,是他们的唯一收入来源!(另外的社会平均工资50%左右的护理费是属于护理者的)他们是保家卫国的功臣!是人民的英雄!现在躺在病床上,生不如死的顽强的活着!给他们不低于100%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不是很合情合理合法吗(论社会贡献,我们一级参战伤残军人不比任何人低,但是,他们的待遇,却和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差一截)?????况且,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四级伤残为基本失去劳动能力,而我们四级参战伤残军人的抚恤金标准,仅仅达到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不到60%,大大低于社会职工工伤四级伤残津贴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75%的标准。这种通过对比显现出来的现实合情合理合法吗???

   综上所述,并根据相关法律和一系列国家公布的相关数据分析推断:今年我们伤残军人抚恤金增涨幅度理论上最低限应该在15%左右,低于15%,就彰显出我国政府非同寻常的吝啬,并且违反我国政府自己颁布的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的规定。具体法律依据以及参考之数据依据为: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六条: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2010年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每人每年28690元)标准达到了2009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89%。

  (3)2009年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每人每年26080元)标准达到了2008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90%。

  (4)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18858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比上年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比上年增长8.2%。

  (5)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与2008年的29229元相比,增加了3507元,增长12%

   所以,2010年抚恤金增涨幅度为10%,高于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8.8%的增涨幅度。低于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的增涨幅度。

   依据以上逻辑并根据以下数据推断:今年——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全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21033元(每月平均1753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中国国家统计局3日公布2010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2010年,中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759元,比2009年增加2560元,同比增长14.1%;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147元,比2009年增加4411元,同比增长13.5%

   据此推断:2011年伤残军人抚恤金,以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依据2010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即每人每年33430元为标准计算则增涨幅度为17%,依据历来抚恤金增涨幅度均高于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今年增涨约12%)以上两三个百分点的幅度计算大约是15%。所以,综合推断,今年抚恤金增涨幅度理论上应该在15%左右。鉴于保险起见,特做10%\15%\20%三个标准,仅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