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约奥运会游泳赛程表:以倍减的方式量刑,等同鼓励贪官贪腐越多越合算-史文昌 -史文昌 求索人生 师法自然 -强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4 21:07:27

 倍减的方式量刑

等同鼓励贪官贪腐越多越合算

   

      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相关记者的问题时,这样说:“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作为政府总理,一针见血地指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在这里,温总理把消除腐败与“国之命在人心”二者紧紧联系在一起,体现出深刻的洞察力与关注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一)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受贿比照此条处罚。)纵观此条,贪污或者受贿达十万元的,起刑点就是十年。在司法实践中,也确实有因为贪污十万元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说贪污受贿这个数目被判十年有期徒刑是够重的了。但是令人民大众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贪污受贿十万元即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而贪污受贿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大有人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几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这于立法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极其严重的失去了法律的公正性,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客观上强化和助长了贪污腐败分子的贪腐胆量,致使反腐败的成本越来越大,而反腐败的效果却微乎其微。

      人民盼治贪腐心切,对贪污受贿分子已经到了深入骨髓的痛恨。在贪污受贿者得不到法律明文规定惩处的情况下对司法机关乃至政府产生了怀疑,从而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事实上《刑法》第383条已经规定的很明确了,十万元即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后面紧跟着的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人们不禁要问贪污受贿百万元的算不算情节特别严重?几百万几千万的算不算情节特别严重??司法实践中为什么对这些十恶不赦的家伙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贪污受贿几百万几千万还不算情节特别严重,那么是不是要把整个国家银行的钱全部贪污干净才算情节特别严重呢????
      如果对罪大恶极的贪官不按法律执行死刑,这无疑表明我国现行法律是量身定做!傻子都懂得应该以倍增方式,而我们却以倍减的方式。等同鼓励贪官贪腐越多越合算,难怪近年常常出现几千万乃至几亿的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