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口禁片图解:“我爸是国法”的妖孽为何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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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国法”的妖孽为何会存在!

分类: 关注社会 2011-06-24 08:56

“我爸是国法”的妖孽为何会存在!
                 
  古代一条法则叫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当然,这是政府吏治为了树立律法的威严,体现国家法律武器的力量而提出的,就是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哪怕是天子(皇帝)也要受到责罚。但说是这样说,一但天子和王子犯法,受到的惩罚便不一样了。
  说一则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建安三年夏天,遭孟德先生亲率大军,兵发宛城讨张绣。此时麦子已熟,但老百姓恐乎于兵乱,不敢去田里收割。曹操于是下令:“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有了最高指示,谁也不敢拿脑袋开玩笑,官军皆下马以手扶麦,小心翼翼地走过麦田。然而下令者本人却没有下马。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恰在此时,地里倏地飞起一只斑鸠,曹操的坐骑受到惊吓,窜进了麦地,踩倒了一片麦子。曹操随即叫来行军主簿,令其按规定治自己的践麦之罪。主簿一听,忙说:“丞相怎么能够治罪呢?”曹操这时便讲了一番豪言壮语:“我制定的法律,我自己却违犯了,这样怎么服众?”一边说着,一边还真的拿起佩剑往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众人一看,赶快拦住。这时谋士郭嘉道:“《春秋》上不是写着么:法不加于尊。丞相统率大军,岂可自戕?”曹操仔细一想,才说:“既然《春秋》上说过了,那我姑且免死。”于是用剑割下一绺头发,算作自我惩罚。《三国演义》中“有诗为证”:“拔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当然,这便是千古以来制定法律者的嘴脸,法是为小老百姓而设,用在权贵身上,便失去效用。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曹孟德先生此举尽深受广大专家学者盛赞,高呼其英明神武,足实让人费解万分。原因,在这些人的眼里,曹操要比士兵们尊贵!其实像这种思想在现今的社会依然存在!
  法为谁而定,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今天我们的社会讲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思是告诉世人,任何人犯法,都应该要接受规定法律的惩罚,然而,纵观现实社会,是否真的是如此呢?
  现实社会,很多人身上存在的丑态,往往是让人“忍无可忍”的。每一个事件的背后都会隐藏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官二代的嚣张,对我们这些小民来说,早已是见怪不怪!前有“官二代”李启铭先生驾车撞死人之后,一声高喊:“我爸是李刚”,可谓是震惊海内外。随之而来的是有各方对李启铭先生的讨伐声。但小民讨伐归讨伐,他爸李刚不愧是李刚,不仅能上央视流泪,还能让儿子接受到最轻的惩罚。最近,近日,一则《山西永和县副县长冯双贵4名亲属夜闯民宅,大打出手,将人捅成重伤》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发帖人称,参与施暴的冯双贵次子冯源在殴打受害人过程中,针对受害人的质问不断宣称:“我爸是县长,在永和我爸就是国法”态度蛮横恶劣引发网民义愤。
  这句话对我等小民来说,早就已经习为常。像县长大人之子的此等妖孽,我们的社会并不是只是出现一个、两个,而是很普遍的一件事情,更多的时候,我们都只是在沉默,因为大家都,在权力通天的时代,小民发出的声音是无人会听,只有像这此等妖孽,才会横行与世。
  这世道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样,更多的时候,人们都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但又有谁有能力改变现在的局面呢?很多的时候,我们只能沉默!
  不管“我爸是李刚”,还是“我爸是王法”,都是充分体现出中国现法律存在的漏洞,因为这些妖孽,相信的是老爸的权力,不相信国家的法律能够对他起任何作用。李刚不愧是李刚,他让李启铭感到很自豪,所以他撞死人高喊:“我爸是李刚”县长不愧是县长,他让儿子感到就是王法。所以,他公子在殴打受害人过程中会高喊:我爸是县长,在永我爸就是国法。“王法,这东西,在这些妖孽的眼里,只是一道摆设,因为他们所崇拜的是可以通天的权力,而非人人遵守的王法!
  我之所以称他们为妖孽,原因他们所做的行为,已经超过人类道德底线的范围,接近于妖,固而称之为“妖孽”!法律不公平,社会便多妖孽,妖孽的存在是跟一个国家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是否能公平处理相关,法律公正,妖孽也会夹着尾巴做人,法律失去公平,失去威信,妖孽便现形,横行与世,为害一方。
  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有孙悟空斩妖除魔,方才在西天取得真经。而我们在通往文明社会民主的道路上,就要清除“我爷是李刚”的拦路虎,“我爸是国法”的妖孽!或则道路受阻,人们向往的民主行程便受到障碍!只是在如今这个时代,我们只能翘首以待,就像等待戈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