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国土局:是谁摧毁了社会法治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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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摧毁了社会法治的底线?

类别:针砭时弊 作者:gcjy593 [个人杂文集] 日期:2011-6-14 23:02:35  按 ← → 方向键翻页编者按:“刑不上大夫”是封建朝代的说法,但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余毒仍存。于是为官者“专权专享”、违法变违纪等现象时有发生也就不足为奇了。是谁摧毁了社会法治的底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者也!  近日,一则题为《南宁市最独特的一座立交桥交通厅专用》的网帖引发关注。记者调查了解到,这座天桥百姓的确难以使用。因为“此立交桥一头接的是交通厅的办公大楼和生活楼,另一头是生活区。特别方便,毕竟只是专用的桥,还有个穿制服的在站岗。”“一般市民根本没机会使用这座立交桥。”(据新华社6月10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回应称专用“有历史原因”。此回应不能不说“确实很有说服力”,因为“刑不上大夫”“专权专享”的特权古来盛行,所以陈胜吴广早就就发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呼号!
  据报道,醉驾入刑从5月1日起执行至15日,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处136起,较去年全年日均查处数下降43%。其中,上海在5月1日-15日共查处酒后驾驶665起,较去年同期下降55.8%。
  在醉驾入刑执行效果形势一片大好的前提下,许多官员却依然热衷酒驾。四川丹棱县一副局长宿仁训酒后驾车被查获,丹棱县公检法一碰头,竟然认定宿仁训是因公喝酒暂按"酒驾"处以罚款19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的行政处罚,居然美其名曰“因公酒驾”。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而才是最宝贵的。醉驾入刑的初衷,无非就是用法律的强制性唤起人们尊重生命的意识,杜绝一幕幕车毁人亡、家破人亡的悲剧的发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在法律面前还有“因公”“因私”之说,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正是由于特权魅影依然,所以“我爸是李刚”“我叔叔是金国友”,即使在法律面前依然是乖张狰狞、张牙舞爪、穷凶恶极、肆无忌惮;正是由于特权魅影依然,郑州官员傅赤贞无证酒驾致3死8伤,肇事后加速逃逸;山东菏泽鄄城人事局干部酒驾连撞多名群众,造成10人受伤;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王贵成酒驾撞人致死......
  “刑不上大夫”“专权专享”,还成为部分官员公然腐败的“官之常情”。他们不仅专人享有专车、电话补助、出国考察、高额奖金、免费医疗等特权,而且就连住房、子女就业等问题也根本不在话下。浙江温州公路管理处9年来吸纳领导亲属60多人,还存在量身订制的“萝卜招聘”。对此,有关方面负责人承认:一些领导在单位干了几十年,让子女进来是人之常情。(2011年5月29日新华网)
  “刑不上大夫”“专权专享”,还使个别地方政府丧失诚信,成为“特权老赖”,甚至引发了群众不满,造成群体事件。2010年9月6日,广东省雷州市附城镇徐马村100多名村民聚集到雷州市委门口静坐,要求约见主要领导表达意见。为啥静坐?原来村民要讨回政府欠他们的征地款。最近,雷州市有关部门与徐马村干部就工业大道征地欠款进行清账。计算出来的结果是,雷州市政府当年欠徐马村的工业大道项目131万元征地款,十六年过后本息合计已增至500多万元(2010年9月11日《南方农村报》头版报道)。
  试想:要是农民拖欠了政府的500万长达16年之久会是什么样?要么是网上通缉,要么早就呆在监狱里了!
  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我国古人亦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邓小平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政府和官员增强法制观念,知法、懂法、守法,并率先垂范,我国才能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真正成为法治的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