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耀中国际学校:75后人继承李白老宅演员陶泽如得1.706平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2:06:46

  南京人数最多、跨越年代最久的继承案——下关区热河路103巷李氏家族百年老宅继承案,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审理,终于尘埃落定。
  
  昨天上午,下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最终确定75名继承人共同继承该处房产。判决中,法院经过1个多月的反复细致计算,对李氏家族每一支的每一位继承人的应得份额进行了明确,最多的分得1/18,最少的仅有1/2880。
  
  作为遗产继承人之一的著名演员陶泽如将继承这幢争议房产的1/432。

  百年老宅
  
  族人已延续七代 继承人75位
  
  位于南京下关区热河路103巷的李氏家族老宅的历史,可追溯到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当时,李家的老祖宗、晚清下关首富李均泰在此置办了地契,地目为基地、门面,四主界限为东护城河、南许姓、西官街、北火神庙。李均泰生了五房儿子,分别为李云鑫、李殿甲、李云海、李锦文和李云生。此后的百多年间,李家子孙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辉煌一时。
  
  李家第四代子孙、三房的李缨告诉记者,当年李氏家族在下关一带非常有声望,李殿甲曾是武举人,李锦文则是南京有名的医生,是鼓楼医院前身“马林医院”的创始人之一。“现在,李氏家族已经延续了七代之多,第三代‘文’字辈中仅余下第四房的李文云和李文思尚健在,第五代中年纪最大的已经73岁,比我还大3岁。”李缨说,现在家族中也有名人,著名演员陶泽如就是长房的曾外孙,所以他也是继承人之一。
  
  2009年6月,李家人接到房子要被拆迁的通知之后,立即在家族内开会,商量拆迁的具体事宜,以及后期拆迁款的分割。矛盾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经过现场勘查,李家老宅共737.3平方米,拆迁款将会达到数百万元,这么一大笔钱款,如何才能公平、公正地分配成为大问题。由于李家族人众多,各房意见也是五花八门,家族内开了不下20次会议,依然没有达成共识。
  
  去年10月,五房的继承人谈欣将其他各房的继承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对继承分配方案作出判决。下关区法院在梳理了整个案件之后,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列出了李均泰的各房子孙共130多名继承人。除去了已故的人,最终列入本案继承范围的为75人。
  
  宣判现场
  
  开庭判决书长达47页,两万多字
  
  经过将近一年的调查,两度召开听证会,及今年5月的开庭审理,昨天下关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
  
  昨天上午10点,当记者赶到下关法院时,第一法庭内已经挤满了李家的子孙。除了几位在外地的继承人没有出席外,李家在南京的子孙基本全部到庭。记者在现场看到,数十位头发花白的老人都精神矍铄,焦急地等待着审判的结果。
  
  10点20分,法官拿着厚厚的判决书进入法庭,原本在互拉家常的李氏族人立刻安静了下来。由于案件涉及当事人多达75位,为了节省时间,法官在宣读判决书时省略了当事人身份、案件事实等部分,仅宣读了法院审理后的认定结果。
  
  而仅此一项,法官就宣读了半个多小时。记者事后才了解到,该判决书共有47页两万多字。仅梳理继承人的身份,法院就耗时几个月。而由于本案的继承关系跨越了6代继承人,其中近一半已去世,经过代位继承、转继承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关系认定后,当事人之间尤其是较晚辈当事人的继承关系、应得份额均十分复杂,为了避免当事人在今后的拆迁补偿分配中产生新的矛盾,下关法院经过反复细致的计算,对每一支的每一位继承人的应得份额均进行了明确,并对判决理由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这又耗费了几个月时间。

  判决尊重“长孙继承”的民俗习惯


  
  房产继承的分配方法是争议的最大焦点。在前期的庭审和调查中,主要意见被梳理出来,一是按继承人数进行均分。第二种意见则是“5+1”的分配方案,即房产由李均泰的5房儿子和长孙均分为6份。

  此次判决中,法院采纳了“5+1”的分配方案。“长孙继承”是民俗习惯,在国内和南京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民俗,历史上也有过相应判例。那么,李氏家族是否也有这一习俗呢?
  
  法官告诉记者,在认定这一点上,法院做足了“功课”。首先本案75位当事人中,多数人都表示按照传统长孙应享有继承权;其次,法院又专门咨询了民俗专家,在南京确实有这一民俗习惯。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历次的房产权属登记中,李氏家族的长孙都作为单独的分支列出。
  
  1935年,李殿甲作为土地所有权共有人的代表在申请土地所有权登记时曾表示,本产为祖遗,因继承遗产而形成了6个共有人的状况,分别是李文昭、李殿甲、李云海、李锦文、李文馨、李正瑞。到了1952年,李文昭、李文亮、李文涛、李文思、李文馨、李正瑞递交了房地产登记申请,南京市人民政府制作了换契。

  两次房屋所有权人一致的是李文昭、李文馨、李正瑞。而李文亮是李殿甲的儿子、李文涛是李云海的儿子、李文思是李锦文的儿子,结合1952年申请登记时李文昭、李文亮、李文思的谈话笔录,由此可以看出,1952年的房地产登记是延续1936年的土地所有权登记状况进行的,由李文亮代表李殿甲、李文涛代表李云海、李文思代表李锦文进行了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李文昭和李文馨分别是长房的二儿子和五房的大儿子,代表各自的父亲继承产权,而李正瑞则为长孙的大儿子,因为长孙李文治已经去世,故作为长孙代表继承产权。
  
  计算53/8640的份额是怎么来的
  
  在此次判决中,下关法院历时1个多月将每一位继承人的应得份额进行了明确。其中,最多的得到了房产的1/18,最少的仅为1/2880。
  
  由于很多继承人都是第五,甚至第六代子孙,其间经过了代位继承、转继承等法律概念,因此计算继承份额十分复杂。以陶泽如为例,他属于李氏长房一支,其外公李文昭为李均泰长子李云鑫的二儿子。
  
  根据“5+1”分配方案,李云鑫名下获得房产的1/6。李云鑫有三个儿子,继承到李文昭名下的房产则变为1/18。李文昭育有两子两女,这就意味着陶泽如的母亲只能获得1/72的房产。陶泽如父母已经去世,留有兄弟姐妹六人,故陶泽如分得的房产为1/432。
  
  “陶泽如这个还算简单的。最复杂的是三房李云海第二子李文涛的孙子李林博,经过细致计算,他分到的房产为53/8640。”办案法官说。根据判决书中的释明,在李云海死亡时,其女李文桢早已死亡且无子女,故李云海遗留的财产应由其子女李文涛、李文鹏继承,各占1/2即享有1/12的房屋所有权。李文涛继承李云海所有的房屋所有权是在1950年取得的,属于李文涛与沈素英的夫妻共同财产,即李文涛与沈素英各享有1/24的房屋所有权。李文涛于1988年去世,其财产由沈素英和9个子女继承,其子李飞声和妻子代桂菊共同获得1/240的房产,沈素英获得11/240的房产。李飞声死亡后,其遗留财产由其妻代桂菊与其子李林博继承,各占1/2即享有1/960的房屋所有权。代桂菊共享有1/480+1/960=1/320的房屋所有权。沈素英于2007年死亡,其遗留的财产中李飞声之子李林博代位继承其中的1/9即11/2160的房屋所有权。李林博共享有1/960+11/2160=53/8640的房屋所有权。
  
  声音
  
  陶泽如哥哥:
  
  不满“长房长孙拿两份”
  
  对于宣判结果,大多数继承人都表示满意,不过长房一支李文昭和李文耀的子孙却并不“买账”。李文耀的女儿李正雪和女婿吴业昇当庭便站起来和法官理论。事实上,李正雪在所有继承人中分得的房产是最多的,达到1/18。“我知道自己分得不少,但我们要寻求公正。不能因为分得多就不说话。房产是老祖宗留下的,每个继承人都应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继承。”李正雪说。
  
  陶泽如的哥哥陶泽时也表示,他的观点和李正雪一样,主要不满意的是“长孙继承多得一份”。陶泽时表示,长孙李文治一支不应拿那么多。
  
  “他们不仅分了老祖宗房产的1/6,还作为李云鑫的儿子,分了李云鑫房产的1/3,这样李文昭和李文耀这两支各只得了1/18的房产,这样不公平。”吴业昇表示,法院认定李正瑞代表长孙、李文昭代表长子继承房产的观点他不认同。“一个,老祖宗李均泰从来没有遗言说房产要分一份给长孙,另外,产权人中我们这一支有两人,是因为我们这一支是长房,人口是各支中最多的,而且我们还担负着处理家族事务的重任,所以应该多分一份。”吴业昇说。
  
  陶泽时也表示,当年长孙李文治很早去世,长孙的很多责任都落到了自己的外公李文昭头上,李文昭对家族的贡献很大,理应多分。所以李文治一支不应再多拿长房的1/3房产,而应将这部分拿出来给李文昭和李文耀两家均分。
  
  当记者问及是否会上诉,陶泽时表示,自己分得的份额少,没有考虑过上诉。“但我们就是要把这个理辩清。”陶泽时说。
  
  陶泽如:
  
  分遗产我不清楚也不参与
  
  昨天下午3点左右,记者拨通了陶泽如的电话。当记者告知其法院已经对李氏家族百年老宅继承案进行了判决时,他表示并不知情。同时,他说,对于继承房产的事一直都是他哥哥在处理,自己并未介入其中。“关于继承的事情,我不清楚,也不参与。”陶泽如表示,是否能分到房产他并不关心。
  
  而此前,记者在采访陶泽时时,他表示,弟弟陶泽如让他们不要去争房产。(关研 陶维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