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学院:[转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7:40:3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导语:您将看到的故事关于一个叫石河子的城市、一个叫185团的边境农场、一户兵团人家、一个在新疆的上海人。在他们背后,是50多年来汇集于此的10万铸剑为犁的士兵、200多万几乎遍及中国所有省份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他们拥有共同之名:兵团人。是他们一起写下新中国屯垦戍边的新篇章。

 

[军垦之城石河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中国开发新疆的特殊道路

 

新疆地区的屯田始于汉代,此后历代中央政权,都曾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为更好地发展经济,保卫边疆,党中央决定于1954年正式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它成为巩固边疆重要的基石。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组建与发展

  

(一)屯垦戍边与西域

  

中国自古就“以农立国”,随着疆域的不断拓展,在新开辟的边疆地区进行屯垦(屯田)就成了历朝历代守边固边的重要国策。

  

“屯垦”的本义是指军队在屯营的地方开荒种地。从广义上说,是指国家通过驻扎军队和安置居民,大规模地开垦荒地和从事各种经济社会开发建设事业,以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西域的屯田始于西汉。汉元封年间(公元前110—105年),汉武帝为更有效地打击匈奴,决定联络乌孙,“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公主妻乌孙王,以分匈奴西方之援国,又北益广田至胘靁(乌孙北)为塞”。为了解决细君公主及侍御数百人的粮食问题,随从兵士就在肱露筑塞,屯田积谷,卫侍公主。胘靁也就成为西域首个屯田点。

  

由于屯田“内有亡费之利,外有守御之备”之功效,汉代在西域的屯田,从无到有,规模由小到大的发展起来,屯田区也逐渐扩大到天山南北。屯田人员以士卒为主。屯田既可解决驻军及来往使者、商旅的粮食供应问题,同时屯田人员又可成为戍守和维护西域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所以屯田这一措施为汉朝以后的历代中央政权治理西域所借鉴。但是,因不同朝代所面临的西域形势、国力强弱、经营方略不同,屯田的规模和效果也有较大差异。西汉之后,唐、清二代,无论在屯田规模,还是屯田效果上较之其他各代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唐朝在西域的屯田始于630年伊吾(今哈密)城主归顺唐朝,唐太宗在此设置西伊州,两年后改为伊州,并派兵士屯田于此,为统一西域做准备。640年,唐朝开始对西域用兵。为了保证军粮供应,屯田也由东向西展开,“岁调山东丁男为戍卒,缯帛为军资,有屯田以资糗粮,牧使以娩羊马。大军万人,小军千人,烽戍逻卒,万里相继。”据记载,唐朝在西域的屯田点:安西20屯,疏勒7屯,焉耆7屯,北庭20屯,伊吾1屯,天山1屯,共有56屯。按照唐制,一屯为50顷,一顷折合100亩,56屯就是28万亩。后由于唐朝与西突厥、吐蕃等对西域的争夺相当激烈,屯田的人数时多时少,规模时大时小。791年,吐蕃攻占西域时,屯田基本停止。

  

清王朝在新疆屯田的兴盛时规,主要集中在乾嘉时期和左宗棠平定阿古柏之乱之后这两个时期。乾隆在平定准噶尔叛乱之时,就命令统军将领适时屯垦,“以省兵粮运费”。统一新疆后,便在新疆大兴屯田,以适应戍守的需要。屯田开始以军屯为主,并逐渐发展到民屯、犯屯、旗屯、回屯等多种形式。由于屯田的迅猛发展,使新疆出现了“农桑辐辏,阡陌成群”的景象。

  

19世纪中叶以后,新疆广袤的南部沦丧于浩罕军官阿古柏之手,而丰腴的伊犁则落人沙俄的魔掌,陕甘总督左宗棠及其所率湘军力挽狂澜,收复失地。收复新疆后,面对人口锐减、田园荒芜、满目创痍的新疆,清朝决定利用驻军重兴屯田。“现在营勇,新疆尚有4万余人,不裁则终年并无战事,遽裁则又恐疏虞,长此不已,坐耗资粮,其患安所底止?惟有于新疆南北两路急为大兴屯田,为当今紧要切务,借人以尽地利,即借地利以养人。”新疆第一任巡抚刘锦棠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新疆屯垦章程》,鼓励各族军民进行屯垦,使新疆的屯垦事业得到了恢复和较大的发展。

  

纵观新疆历史,可以得出一个规律:屯田兴,新疆宁,屯田废,新疆乱。屯垦能为戍边提供有效的经济保障,而戍边又为屯垦提供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二者结合形成了良性互动。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组建

  

新疆和平解放后,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粮食问题。从战火硝烟中走出来的国共双方部队共17万多人,一年所需粮食10万吨。号称面积中国第一的新疆,却无力供应。当时新疆人均占有口粮不足200千克,除去地租、口粮和种子外,所剩无几。民生之凋敝,可见一斑。从内地调运或从苏联进口粮食,要么运费奇高,是粮价的8~10倍,要么必须动用大量的外汇。这对刚刚诞生的新政权来说,都是不现实的。当时新疆军区后勤部部长甘祖昌每个月都要用飞机从北京运一趟银元购买粮食。即便如此,国家对新疆部队的供应也极为有限。1950年仅1—4月,按供给标准,欠供经费达22236万元;北疆部队13.5万人,军马2.9万匹,于1950年1月粮料处于半断供状态。原美国驻乌鲁木齐领事馆副领事马克南在离开新疆时,曾叫嚣:“共产党的军队好进不好出。我要亲自看到他们一个一个渴死、饿死、葬身于黄沙旷莽之中”。

  

熟读中国历史的毛泽东以及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在战争年代就积累了军队进行生产建设的经验。1949年12月5日,毛泽东发出《关于1950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根据这一指示,王震将军向新疆守军发布命令:“全体军人,一律参加劳动生产”,要求当年开荒种地4万公顷。1950年共有11万军人投身到开荒屯垦的大生产运动中去,实际开垦荒地6.4万公顷,播种近5.53万公顷,实现粮食自给7个月,蔬菜、油、肉全部自给。到1952年,全军播种面积达到11.07万公顷,实现主副食全部自给,并建立起一批军垦农场。

  

1953年,新疆军区根据毛泽东和中央军委整编军队的指示,将驻疆部队分别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二军、六军大部,五军(民族军)一部和二十二兵团(起义部队)全部编为生产部队。这次整编为以后组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奠定了基础。

  

1954年,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已拉开帷幕,而军队即将实行义务兵役制和军衔制。为了保障新疆军区集中主要力量领导国防部队的建设工作,同时为了使新疆的生产部队安下心,扎下根,长期屯垦戍边,并将生产部队的生产建设纳入国家计划,这就需要在新疆成立一个专门领导生产部队的机构。考虑到“仍用二十二兵团的番号来领导全疆包括二、五、六军的生产部队是不相宜的,取消二十二兵团的番号如不以‘生产建设兵团’的番号代替之,则可能引起起义干部,特别是高级起义干部的思想波动;另一方面,二、五、六军所编的生产部队,不愿一下子脱离军队性质的番号,甚至因采用名称不适当,也可能引起部队的思想波动。根据部队当前思想情况,采用完全脱离军事性质的名称尚需一个过渡时间,则较为稳妥。”

 

因此,新疆分局第一书记兼新疆军区代政委王恩茂和新疆军区代司令员王震经过商议,于1954年7月15日,以新疆军区的名义向西北军区和军委总参谋部,正式提出组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请示。8月6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复电:同意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

  

1954年10月7日,新疆军区公布《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命令》。新疆生产部队的广大指战员集体就地转业,组成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陶峙岳任第一任司令员,王恩茂任第一任政委。当时总人口17.5万人。

  

兵团成立初期,党政工作受新疆军区和新疆分局领导,生产管理工作受新疆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1956年6月,中国农垦部成立,王震任部长,兵团副政委张仲瀚是副部长之一。“1957年1月起,新疆兵团脱离了军队系统,已不属于正式军队系列,而变成了国家的农垦企业。”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作为当时中国最大的垦区,受农垦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与恢复

  

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之后,一改过去军垦农场时期的自给性生产为经营性生产,按照企业化生产进行管理,加强了对生产建设的领导,使兵团的各项事业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兵团是新疆生产建设的主力军。1954年耕地面积为7.67万公顷,到1966年底达到80.8万公顷;工农业生产总值也由1954年的9195.5万元增到12.15亿元;人口由17.5万增加到148.5万人;粮食产量由1952年的10万吨增加到1966年的72万吨,当年上缴粮食22.5万吨。

  

兵团秉承不和当地百姓争利,为新疆各族人民大办好事的宗旨,仅1964—1966年底,兵团帮助新疆58个县(市)的87个公社进行“五好农村”(好条田、好渠道、好林带、好道路、好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共“投资2393.95万元,完成99个项目,勘测土地852万亩,建设条田1745万亩,修建水泥和卵石渠道91公里,水利建筑物2066座,公路296公里,修建民房26340平方米,修建小电站1座……派出长年驻社干部752人,培训技术人员2097名”。

  

兵团虽然退出了军队序列,但它却是一支不穿军装、不拿军饷、永不退伍的战斗队。1962年4月,新疆发生了伊犁、塔城边境的6万多居民,带着财产,赶着牲畜,逃往苏联的边民外逃事件。这一恶性事件造成了我边境地区的空虚和混乱。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兵团副政委张仲瀚立即抽调兵团干部群众奔赴这些地区,执行“三代”(代耕、代牧、代管)任务。同时,按照中央的指示,兵团在沿中苏边境地区开始建设边境国营农场。从1962—1966年,兵团共建立了53个边境农场,形成了一条纵深10~30公里的边境农场带,这条被誉为生命界碑的屯垦戍边的国防屏障,同时具备守卫边防和发展经济的双重功效。

  

1962年中印战争爆发,这场爆发在世界屋脊上的战争,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这场战争不仅比战斗力,更要比后勤保障能力。兵团当时的口号就是“前线需要什么,就支援什么,一切为了前线”。在接到运输任务后,兵团立即抽调1125名精兵强将,401辆汽车,将6309吨的军用物资运送到风雪弥漫的世界屋脊,为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963—1965年,新疆兵团的模式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首先在西北被推广。根据新疆兵团已有十个农业师的建制,甘肃、宁夏、青海、陕西等地新建的农业建设师被续称为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师。“文革”中,新疆兵团的经验开始在全国推广,从1968年开始到1970年,全国新组建黑龙江、内蒙古、兰州、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云南、山东、湖北等11个生产建设兵团和三个生产师。

  

这些兵团虽然在“文革”中对稳定当时的局势和巩固边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它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1972年开始,各地兵团先后被撤销,1975年3月25日,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建制也被撤销,由新疆农垦总局来主管国营农场。然而,兵团撤销后,屯垦戍边、发展经济、维护民族团结和新疆稳定的特殊作用明显削弱,加上政策的失误,新疆各地,尤其是南疆的喀什、阿克苏地区多次发生群众闹事、民族纠纷,甚至是反革命暴乱事件,这直接威胁着中国西大门的国防安全和国家的统一。因此,尽快恢复兵团,就成了发展新疆经济、维护边疆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1978年,国家农垦总局派出工作组,对新疆农垦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调研,提出了恢复新疆兵团的建议。

 

1981年,时任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王震4次赴疆调研、考察,再次向中央提出恢复新疆兵团的建议。1981年7月1日,邓小平批示:“请王震同志牵头,约集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对恢复生产兵团的必要性,作一系统的报告,并为中央拟一决议,以凭决定。”

 

8月,77岁高龄的邓小平亲自偕王震、王任重前来新疆视察,就恢复新疆兵团的问题,广泛地听取了各方意见,认为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时机已经成熟。根据邓小平的指示,国家农委党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经过慎重研究,于1981年9月22日向中央写了《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报告》。报告从战略考虑,提出恢复兵团体制的三大好处:一是有利于巩固国防,二是有利于加快新疆的经济文化建设,三是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了《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兵团的决定》。

  

恢复的兵团与撤销前兵团的名称有明显的不同,撤销前的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而中央批准恢复的名称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邓小平解释说:“生产兵团恢复起来,这是稳定的力量,不要用解放军的名义……解放军不要搞得太复杂了。如用解放军的名义,搞军衔就要轮到它,几万人不好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全国第一个成立的兵团,也是“文革”中所有被撤销的兵团中,惟一被恢复也是如今惟一存在的兵团。
 

二、新疆兵团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举

  

(一)新疆兵团是建设道路探索中的组织创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既不是现役部队,又非一般的经济组织,它是执行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特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组织。这一独特的社会组织形式,集中了不同的产业部门,形成了三大产业的梯度分工;有完整的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系统;拥有自己的公安、检查、法院、司法、劳改监管系统及武装警察部队,构建了“生产、生活、军事”三位一体的组织模式。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兵团实行计划单列。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确是一种绝无仅有的社会组织形式,从宏观上分析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项制度创新,从微观上理解是兵团人的管理创新。

  

从兵团内部的组织机理分析,兵团自成立之时,就保留了人民解放军原有的师、团、营连、排体制,传承了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既有民主制度,又有统一意志,具有体制上的优势作用,能够做到政令统一、集中人财物,达到规模效益。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兵团具有较强的“寓兵于民”色彩。20世纪50年代,兵团就形成了一支1.4万人的武装部队。60年代初,又组建了一支武装民兵队伍。1965年以后,组建了466个值班连队,并有炮兵团、坦克团、骑兵、机炮、工兵、通信等兵种。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兵团的武装事业已发展为武警、预备役、基干民兵三位一体的富有兵团特色、适合新疆特点的专业门类齐全、装备优良的武装体系。

  

兵团这一组织形式一方面与地方行政区和军事管辖区有着区别,另一方面与历代中央政权在西域的屯垦戍边也有明显的区别:

  

一是性质的不同,古代的屯垦戍边是封建国有制的一种政治、军事和经济组织形式,屯垦戍边军民是依附于封建王朝的农奴。而兵团的屯垦戍边则是社会主义国有制下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社会组织,军垦职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参与各项事业管理,劳动积极性较高。

  

二是管理方式不同,古代屯垦戍边实施封建社会的军事化管理,从事单一的农业经济;而兵团实行民主科学的管理模式,采用现代化机器和技术,以农业为核心,采取多元化经营,拥有齐全的产业部门,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是规模、发展不同。古代屯垦戍边的发展,决定于封建王朝的国力和统治者的重视程度。西汉时,新疆屯田人数达2万余人,唐朝达5万余人,清朝(1840年以前)达12.67万人,屯田20万公顷。而兵团屯垦则是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依靠自身努力,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发展潜力。正因为如此,兵团由刚成立时的17.5万人发展成为如今的256万人。特别是兵团与地方的不断融合,形成了互相促进的“双赢”态势。
 

(二)新疆兵团是建设道路探索中生产力发展的新创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总人口256万,下辖14个农业师,4634个企事业单位,控股11个上市公司,与地方企业和中央直属企业并列成为新疆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

  

1.兵团在新疆工业化进程中的贡献

  

解放前,新疆的工业几乎是一片空白。兵团成立以来,兴办各类工业企业,大力发展工业生产。到2004年末,兵团拥有工业生产单位300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1户,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35户,占自治区大中型工业企业的17.2%,形成了煤炭、电力、纺织、轻工、食品、造纸、皮革、机械、化工、建材、医药等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完成工业总产值144.48亿元,比1954年的0.57亿元增长了253倍;生产纱11.18万吨,机制糖13.22万吨,原煤402.30万吨,水泥271.06万吨,分别占据了自治区的38.4%、35.5%、10.7%和22.3%,为改善新疆工业布局和加快工业化进程做出重要贡献。

  

2.兵团在农业发展方面的成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土地面积745.56万公顷,其中耕地103.72万公顷,园地5.76万公顷,林地43.57万公顷,牧草地242.81万公顷,其他农用地为21.73万公顷。现有水库114座,总库容31.51亿立方米,机电井10590眼,灌溉渠道总长99375千米,其中已防渗渠道26657千米。兵团还拥有32架农用航空作业飞机和数万台农机具,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2004年兵团的农业总产值为239.45亿元,占自治区的31.9%,其中棉花产量达87.78万吨,占自治区的50.1%,人均耕地及人均棉花、油料产量居全国第一。

  

3.兵团在新疆整体经济中的作用

  

2004年,兵团生产总值达到302.15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2%,占自治区的13.7%,人均生产总值为1.18万元,为自治区的105.7%。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38:26:3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1.1%、20.1%和48.8%。产业结构也日臻优化,生产力布局逐渐合理,形成了天山北坡经济带、南疆边境经济带和哈密特色经济区的发展格局,石河子垦区则成为兵团对外开放的龙头。

  

经过兵团人的不懈努力,在荒原上崛起了一批新城,形成了以石河子、奎屯、五家渠、北屯、阿拉尔、图木舒克等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极,并在各个团部形成了175个集镇,为加速推进新疆工业化、城镇化做出贡献。
 

(三)新疆兵团是建设道路探索中社会发展的新模式

  

1.为社会稳定、国防安全做出巨大贡献

  

兵团成立后,一直执行着守边、内卫的任务。60年代,兵团根据中央指示,先后在边境一线组建了58个边境团场,与边防部队一起担负着2019公里的守卫任务,构筑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国防屏障。在与新疆长期存在的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中,兵团始终将平息暴乱及突发事件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成为稳定新疆的核心力量。

 

20世纪70年代以后,兵团的武装民兵先后协助部队平息了麦盖提、伽师、巴仁乡、伊宁等地一系列暴乱,受到党和政府的表彰。兵团成立的50多年中,先后看押改造了内地遣送的12万名犯人。1983年“严打”后,又承担了对18个省市重刑犯的看押改造任务。从1983年以来,兵团共出动民兵4万余人次,协助公安部门抓捕犯罪分子500余人,追捕越狱犯70余人,为新疆地区和全国的社会稳定做出巨大贡献。

  

2.为解决就业,吸引迁移人口做出贡献

  

兵团自成立以来,不仅成功地接收和安置了上百万来自全国各地的退伍转业军人、支边青年和各类自动来疆人员,同时,国家每年还有计划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人才到兵团工作。这些人员的进疆,不仅减轻了当时国家的就业压力,改善了我国人口布局,而且给边疆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因为“移民最突出的作用之一就是将人才和智力资源进行高程度的开发、利用和重新配置,促使偏远、闭塞和相对封闭、落后的不发达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状况发生变化。”

 

[从表可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新疆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织形式,为吸收迁移人口、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制度基础,同时也为新疆社会的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

  

3.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发展基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兵团先后实施了“西部边境造林工程”、“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基干林建设工程”以及“塔里木盆地东部绿色走廊建设工程”等一批工程,在戈壁荒漠建成绿色生态经济网络,形成了106.4万公顷的新绿洲。兵团还在国家支持下,新建喷、滴灌30万公顷,使喷、滴灌总面积达36.67万公顷,占兵团总灌溉面积的1/3,成为改善绿洲生态环境、保持绿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设施。其中,高新技术节水面积达24万公顷,成为全国最大的节水灌溉区。

  

同时,兵团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大对科技的投入,以合理利用资源为依托,以维护生态平衡为前提,全面促进兵团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总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受命于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肩负历史重任,不仅成为新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做出巨大贡献,成为巩固边疆的重要基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模式是新中国建设道路探索的结晶,在当代中国历史上留下深深的印记。

 

试论1949年以后新疆汉族移民的类型与功效

 

1949年以后迁入新疆的汉族移民约300多万人。主要有国家计划性移民和自发性移民两大移民类型,其中计划性移民主要包括由于分配、支边和随迁等原因迁入的人口。1949年以后的新疆汉族移民呈现出与以往历代移民不同的特点,对于加速新疆社会进程的发展、促进汉族移民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的融合及新疆多元文化的构建起了重要作用。

 

一、1949年以后新疆移民概况

  

据统计,1949年新疆总人口为433. 34万人,至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已达到1 845. 95万人。其中汉族人口从1949年的29. 1万人,增至五普时的748. 99万人,其在新疆总人口的比例也由1949年的6. 71%上升为五普时的40. 57%;当地维吾尔族人口虽然也呈逐渐增长的态势,由1949年的329. 11万人,增长到五普时的834. 56万人,但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却逐渐降低,由1949年的75. 95%下降至五普时的45. 21%。

  

1949年以后新疆总人口快速增长,主要体现在人口的自然增长和迁移增长两个方面。新疆人口生育率一直维持在很高的水平,自然增长是人口总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新疆人口增长的另一因素即迁移增长,也是影响新疆总人口变动的重要因素。就其中具体的各民族人口的增长而言,新疆汉族人口的增长大多数属于迁移增长,而少数民族的人口增长主要属于自然增长。

  

总体上来说,1949年以来新疆的汉族移民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改革开放以前,新疆的汉族移民以青壮年为主,以国家有计划有组织的迁移为主要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开发新疆,而大部分移民的目的则是为了营生。移民的迁出地主要有:以输出劳动力为主的人口稠密的山东、河南等省;以输出技术人员、知识分子为主的沿海较发达地区的上海、江苏等地;邻近新疆的交通便利的甘肃等省。改革开放后至今,迁移人口的主体是劳动年龄人口,自发性迁移已取代国家计划性移民,这已成为新疆汉族移民的主要形式,生存型移民与发展型移民交织在一起,移民的迁出地已遍布全国各地。

  

新中国成立三十多年内,新疆计划迁移的净迁入人口应在100—200万人之间,自发性迁移至新疆的有100万人以上,这应该是截止1985年实际留居在新疆的人口数字。因为根据《昌吉迁移抽样》推算,这一时期新疆迁入人口(仅算迁入,不算后来返迁的)总计应为955. 65万人。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移民的返迁率很高,大约为68. 6%。从1986年至2000年,新疆总人口从1 383. 64万人增至1 845. 95万人。根据这15年各年自然增长率的平均数14. 08‰推算, 1986—2000年期间迁入新疆并长期留居的人口有163.14万人。

 

根据以上推算我们知道,1949—2000年迁入新疆的移民总数应在460万人左右。自1953—1985年,从区外净迁入人口达294. 96万人,其中汉族就有206万,占迁入人口的69. 84%,内地其他少数民族虽有迁入,但比重不大。由此看来,在新疆的迁入人口中,汉族人口占了大多数,如按70%的比例算,那么从1949年至2000年迁入新疆的汉族移民至少有300万人。
 

二、移民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新疆汉族移民大体上可分为国家计划性移民和自发性移民两大类型,计划与自发并行,而在国家计划性移民中,政治、经济、军事型移民又相互交错。

  

(一)国家计划性移民国家计划性移民主要是指由于分配、支边和随迁等原因由国家计划迁入的人口,此外还包括一些特殊类型的计划移民,这一类型的移民大部分都出现在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

  

1.分配人员主要包括复转军人和派遣的干部、工人、学生等。

 

复转军人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员。1953年6月,新疆军区根据中央军委和西北军区命令,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分别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生产部队人员构成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最初人口。生产建设兵团主要从事农业屯垦,垦区分布大体与部队驻防地分布一致。据记载,截止1952年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人口超过27万人。1952—1954年,先后有17万人民解放军官兵集体转业为生产建设部队,1964—1965年又接受内地新的转业军人3. 4万人。这些复转军人既有保卫边疆的政治、军事作用,又是生产建设兵团的主要劳动力,因此政治、军事、经济三种移民因素在其身上均有所体现。

  

由于生产建设兵团性别比严重失调,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开始采取有计划的人口迁移,到1970年代性别比例趋于合理。派遣的干部、工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有一部分构成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员,其他均在地方工作。特别是国家有计划派遣的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知识分子,是新疆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就1949—1984年移民的文化程度而言,高、初中程度的移民从1949年占4. 4%、13. 3%上升至1984年的34. 5%,大学程度的移民自1957年起有大幅度增加,初步改变了新疆严重缺少科技人才的状况。但到了1990年代后期,国家取消了对大中专毕业生的统一分配,东南沿海等地强势的经济拉力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造成了西部地区人才“东南飞”的状况。

  

就1949—1984年移民所从事的职业而言,工人所占比重在1956年达到最高值14·9%,此后持续下降,至1967—1976年降至1949年以来的最小值3. 6%,此后逐渐有所回升,经历了一个快速增长—减缓—逐渐恢复的过程。1984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政府组织的大批工人迁移至新疆的情况已很少见,大部分工人移民都属于自发性迁移。

  

2.支边和随迁人员。“支边”指计划迁移中投入工、农、牧业生产的劳动力,以及计划批准来疆插队的知识青年;“随迁”指与以上两类人员同期随迁和随后批准迁入的家庭人口。

 

新中国成立后,为发展新疆经济,国家有步骤地从内地人口稠密省区组织大批青壮年人口移居新疆。根据中央从内地人口密集的江苏、安徽、湖北、上海等省市向新疆移民的计划,1957—1960年执行了苏、皖、鄂三省的移民计划,三省迁入新疆人数达80多万,其中江苏迁入59. 6万人,占全疆区间总迁入人口的26. 7%。这类支边人员主要是农村和小城镇的居民。除青壮年劳动力外,知青响应“上山下乡”号召来到新疆,也成为支边移民的一大群体。1961—1966年从上海、北京、武汉、浙江、江苏、天津等六省市来疆的知识青年达12. 7万人,其中上海知识青年有9. 7万人。1980—1990年迁入的知识青年,通过知青转点、顶替父母职业、工作调动、退职、病退、停薪留职等途径,在1985年前有8. 55万人返迁,返迁率为67. 48%。其余1/3知青,在1985年以后也有部分陆续返回内地。

  

以上两类支边人员主要是青年移民,迁移年代集中在1959—1966年,迁入地区集中在东疆、北疆的工业城市和近城的农村、垦区。上述移民大都为男性青壮年,造成新疆性别比的严重失调。为缓解这个问题,1960年代中期,国家开始了补偿性迁移,包括迁移主体的配偶、子女和父辈。此外,为解决婚龄青年性别比高的问题,相继从山东、湖南等地迁入了部分女性。

  

3.劳改人员等其他类型的移民。这类移民基本上都安排在生产建设兵团,包括“黑五类”子弟、劳改人员和就业新生人员。

 

1950年代末开始,各城市都刮起了“破四旧”等极左风潮,将“黑五类”分子下放到边疆,而新疆就是这些被“清除”对象的目的地之一,此外还有劳改和就业新生人员。1951年以来,全国进疆改造的罪犯有10万人之多。改革开放以后,因历年政治运动被迫来新疆“改造”的许多干部、知识分子以及一些知青的子女,在落实政策后,纷纷返迁回原籍。

  

(二)自发性移民

  

自发性移民指非计划的自动迁入新疆的劳动力,以及同期或事后迁入的家庭人口。这类移民主要是改革开放以后的发展型移民、技术型移民,当然也包括一部分改革开放前自流到新疆的生存型迁移人口。

  

1951年7月,国家户口管理有关暂行条例规定:凡迁出者,于事前须向当地人民公安机关申报迁移,注销户口,发给迁移证;凡迁入者,须于到达住地三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入户,有迁移证者,应呈缴迁移证,无迁移证者,应补缴其他适当证件。

 

1964年8月,国务院批转的一份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规定了“从内地人口稠密地区迁往边缘人口稀少地区”的户口迁移一律不受限制。在迁移政策宽松的同时,由于新疆工农业发展的吸引力,尤其是1960年前后,兰新铁路通车提供了交通的方便,使大批内地人口为了谋生迁入新疆。在“大跃进”和1959—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形成人口自流入疆的高峰,甘、豫、川、皖等省农民构成自流移民的主体。最多的是1959年,一年中迁入新疆的人口达82万多人。根据周崇经主编的《中国人口》(新疆分册)推算,截止1984年,自流移民迁入推算总数为537. 94万人,占区间迁入总数的56. 29%。

  

改革开放初,受“孔雀东南飞”浪潮的影响,新疆人口迁移增长率自1981年起首次变成负增长。为缓解人才流失,国家对不回原省工作的边疆省区的学生收一定的出省费,同时也对自愿去边疆工作的学生给予各种优惠政策,并加大定向委培生的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人才的迁出。

  

1990年代后期,出省费政策取消,但内地初中、高中班培养计划的实施,增强了新疆自身的造血功能。随着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发展,新疆越来越成为一块具有无限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的地区。在移民构成方面,改变了改革开放之前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的移民构成,移民人口主要由高科技知识人才、投资者和受人口压力排挤的内地农民组成,而后两类占多数。而随着新疆市场经济的发展,内地富余人口开始采取“候鸟式”的入疆形式,并于1990年代初形成民工潮,改变了以往单纯的移民模式。季节性民工潮的形成表明,市场经济对新疆人口迁移起到了调节作用。

 

三、移民特点

  

1949年以后,新疆汉族移民的规模之大、数量之多是以往各朝各代无法比拟的,以致于新疆的汉族人口所占比例与以往相比有了质的变化,汉族移民进入南疆的规模也大于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由于新疆地缘辽阔,由北到南路途遥远,且交通不便,因此历史上迁移至新疆的汉族移民主要聚集在哈密、鄯善、吐鲁番、乌鲁木齐等东疆和北疆一带,南疆各地基本上是维吾尔族集中居住地。民国时期,虽然汉族移民流入南疆的数量比以往各朝代都要多,但移民的主要移入地仍然以北疆为主。1949年后,随着国家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以及人口迁移政策的宽松,汉族人口开始大量迁入新疆,尤其是生产建设兵团在全疆范围的广泛分布,使汉族分布到新疆的各个角落。

  

民国以前,新疆的汉族移民往往以政府组织为主要形式,到民国时期,大规模的政府组织移民已很少见,主要是自发移民。与以往移民形式相比,1949年后的移民主要为国家计划性移民和自发性移民两种形式,其中计划性移民非常突出,包括分配、支边和随迁等类型,但从移民数量上看,自发性移民则占据了大多数。改革开放后,也主要以自发性移民为主。仅就1949年以后的移民形式来说,改革开放是其分水岭。改革开放前,从宏观上国家在户籍、人事等制度上实行了一系列具体的改革政策,在生活待遇上也作了如高原补贴等一些调整,使得从解放初到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迁入新疆的人员呈不断上升趋势。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市场杠杆在人口流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与以往各朝代移民所不同的地方。

  

新疆的汉族移民在改革开放前返迁率较高,虽然生产建设兵团留下了大量汉族人口进行农垦,但其他形式的移民返回原籍的不在少数,包括落实政策、知青转点、工作调动等,主要原因还应归咎于新疆自然环境制约了经济发展,自然也就限制了人口的承载力。

 

此外,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区间的人口迁移存在迁入与迁出高峰同时出现的情况,如1958—1961年、1964—1966年,说明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组织安置的移民中,有些迁移不是出于自愿,因此稳定性较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新疆经济的逐步发展和东部人才市场的饱和,移民逐渐向西部倾斜。近年来,在内地高校上学的新疆毕业生回新疆工作的人比前些年多了,移入新疆的农民工也呈不断上升趋势,他们大多从事第三产业。在新疆安定下来后,就将亲戚、家属等接到新疆,逐渐成为新疆的定居者。可见,改革开放后迁入新疆的移民大多是自愿型的,因此迁移的巩固率较高。
 

四、移民效果与历史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新疆的大规模计划性移民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国家政治、军事方面的需要,而移民成效证实了新疆汉族移民是保障西北边疆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1949年以后,新疆汉族移民的规模之大、数量之大是以往各朝代移民无法比拟的,而且移民职业种类较全,包括农民、工人、技术人员、知识分子等各类人员,为新疆提供了大量劳动力和技术人才,有力推动了新疆经济文化建设,使新疆逐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奠定了新疆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1949年以前,新疆经济主要以农业和对外贸易为主,工业无从谈起。新中国成立后,大批工人和技术人员移入新疆,当时工业项目大多集中在乌鲁木齐市区,从此奠定了乌鲁木齐作为新疆工业城市的基础。随着工业建设逐渐在南北疆地区的开展,一些新型工业城市得以建立,如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可以说,改革开放以前的一部分计划性移民奠定了新疆工业的基础,而改革开放后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引进,则促进了新疆工业向现代工业的转变。

  

就新疆的平均人口密度来看,1953年每平方公里仅2. 88人,1964年增加到4. 48人,1982年增至7. 93人,1985年达到8. 2人。在新疆当地少数民族人口主要为自然增长的情况下,新疆人口密度的大幅度增长主要归于大规模的移民,也因此改变了新疆民族人口的构成。汉族人口除比例上升外,分布范围较以往各个时期更加广泛,从而使汉族与新疆当地少数民族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范围的杂居,互相之间的了解和认识程度进一步加深。汉族人口大量增加,逐渐参与地方事务,在政府决策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此外,大规模的移民使新疆的社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使新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增强了对中央政府的认同,巩固了新疆政治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保障新疆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驻疆部队除留一部分兵力担任国防、维护社会治安外,其他都集体转业从事农垦。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军民一体,既从事农业生产,又分担军事任务和维持社会治安,成为新疆防卫的特殊群体。在农业发展方面,可以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用最大。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显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当年完成农业总产值308. 12亿元,占全疆的农业总产值的48·25%,尤其是棉花产量达到了110. 82万吨,占全疆棉花总产量的50. 83%。

 

可见,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农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占据了全疆农业生产效益的一半,可以说它得益于1949年后的大规模移民;就纵向比较来看,1949年统计的全疆农业耕地面积仅为1 814. 55万亩,而2006年则达到5 742. 60万亩,比1949年增长了2倍之多,可见农垦效果之显著。此外,“候鸟式”的短期移民,为新疆提供了大量劳动力,缓解了新疆夏秋季由于收割粮食和拾棉花引起的劳动力短缺,而且这类移民劳动效率较高,他们季节性地支援了新疆的农业生产建设。

  

从教育事业方面来说,随着汉族人口越来越多地迁入新疆,汉族学校开始增多。1960年代,南疆阿克苏仅有一所汉族中学,目前该市已有八所汉族中学。随着维汉两个民族的长期交往,逐渐有一些维族选择将自己的子女放在汉族学校培养,或选择双语学校培养。根据《新疆民族工作手册(2004)》统计,2003年全疆中学共有1932所,其中汉语学校有770所,占39. 85%,维语学校有728所,占37. 68%,实施双语教学的学校有159所,占8. 23%。

  

就文化方面来说,移民也带动了新疆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汉文化在全疆范围内的普遍传播,建构了今天适应新疆地域文化特征的多元文化。移入新疆的汉族,在与新疆当地少数民族尤其是与维吾尔族的长期共同生产生活中,在文化方面表现出与内地汉族不同的特色,最突出的就是语言。汉族移民在移入新疆后,尤其是与维吾尔族杂居的情况下,他们努力学习维语,现在基本形成与家乡人说话时使用家乡方言、与当地其他汉族群众交流时使用普通话、与当地维族群众交谈时用维语的多样沟通方式。不同语言在不同交往人群中的运用,加强了各个不同群体内部的亲和力,也促进了各个群体之间的互动和交往,在形成与内地汉文化不同的新疆汉族移民文化的同时,也加速了汉族与当地少数民族的交流和融合。

 

总之,1949年以后,随着大规模的汉族移民进入新疆,汉族的文化精神开始迅速进入新疆,在新疆多元文化的建构中,以移民为主的汉文化,形成了与内地汉文化不同的独有的新疆汉族移民文化,同时也催动了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的变迁,并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共同构建了适应新疆地域文化特征的多元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