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官路商途女主角:“政治拓扑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3:27:04
『天涯杂谈』 “政治拓扑学”----博比奥《左与右:政治区分的意义》读后感 作者:旁观者100  发表日期:2011-6-16 9:47:00
 
       旁观者100讲“政治拓扑学”——博比奥《左与右——政治区分的意义》读后感

作者:旁观者100

    “左——右派”概念是被中国人(无论是社会科学学界还是老百姓)滥用最多的几个概念之一(滥用程度,能与其媲美的 ,大概只有“民#主”“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不仅如此,很多精通意识形态斗争的行家里手,经常把“左右派”当成标签(就像他们用“资本主义” “民#主”等概念一样),去攻讦政敌,造成概念与思维上的混乱。
    
    而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博比奥写于近二十年前的书《左与右》,就是为了澄清这个词语的含混滥用而写作的。
    
    波比奥主张这个词应该保留在政治学词典中,不能因为它被滥用了就把它抛弃。如果一个词被滥用,就被抛弃的话——那民主、封建社会这俩词干脆更别用了,“民主”全世界竟有二百多个定义;“封建社会”这个概念啥意思,不论中国外国都吵得一塌糊涂——甚至很多学者都怀疑(中国、日本或欧洲)是否经历过 “封建社会”?
    
    研究方式、与价值理念与博比奥相差迥异的另一位意大利政治学家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的作者)也持类似态度,认为我们对政治学的词汇,不应该先是稀里糊涂的滥用了几十年,后来发现它被糟蹋的一无是处,然后就抛弃——而是应该想方设法使它的含义变得清晰。
    
    同样,某个词被用作“贴标签”或搞意识形态攻讦的工具,也不是“这个词就该抛弃”的合适理由:要是那样的话,像“民主”“法西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更应该抛弃,最后政治学的辞海里便找不到几个能用的词语了。
    
    博比奥对左右派的划分方式,有俩显著特点:
    
    1),“左-右”的划分,只是(西方的)“意识形态光谱”的其中一个维度——另一个重要的维度是“民#主-独#裁”的划分;政治意识形态应粗略的划分为:民主左派、民主右派、独#裁左派(极端左派)、独#裁左派(极端右派);其中民#主左派和民#主右派有很多共同点,都是认同宪政游戏规则的,独#裁右派和独#裁左派,也有很多共同点,都是反对宪政游戏规则的。
    
    2),正如很多人同意的那样,博比奥把左派定义为“有平等倾向”,右派定义为“有自由倾向”。
    
    然而,敝人认为博比奥先生和很多其他学者一样,对左右划分的标准有误读,本人特撰拙文,欲予以澄清之,以防谬种之流传、蔓延。
    
    (一)西方“左-右”的划分标准之澄清
    
    a)能说“左派主张国家干预、右派主张自由放任”吗?
    
    这种很多人赞同的说法,是明显错误的。在西方国家,左派(不管是马克思主义式的激进左派,还是社会民主主义式的温和左派),尽管在经济领域主张“干预”(二次分配、福利国家),但在社会伦理方面恰恰是持“自由放任”的态度。
    
    西方的“性解放时代”,正好和西方60-70年代的“左翼狂飙”相吻合,(当时反战的造反学生主张“要做爱、不要作战”)这不是偶然的。此外,西方的同性恋自由权利,也是左派(无论激进还是温和)所大力推进的。这些都很容易理解:右派一般都是有“保守倾向”的,他们要“保”要“守”的,往往是“传统”——就是“基督教伦理”,而基督教就是在社会伦理方面持“干预”态度。比如我们都知道,在中世纪教会对同性恋是严惩的。右派对同性恋权利之类就有点心不在焉,甚至反对。至于公开践踏宪政游戏规则的极右派,比如像纳粹党,就是把同性恋者与犹太人一起搞“最后解决”的。
    
    基督教不允许堕胎,所以右派对堕胎多少有些反对,而有反传统倾向的西方左派对堕胎持自由放任态度。这个也是众所周知了。
    
    在社会伦理方面的“左要放任、右要干预”除了体现在性自由、堕胎上,还体现对生物学实验的态度上。像克隆人等生物学实验,最反对的就是右派,反而是左派有“自由放任倾向”。
    
    所以,“左派主张国家干预、右派主张自由放任”是非常错误的,至少在伦理道德方面,是截然相反的。
    
    b),能说“左派主张经济上的国家干预、右派主张经济上的自由放任”吗?
    
    有人说,在经济领域,左派主张国家干预、累进税、福利国家等等,而右派主张经济上的自由放任、自由竞争、自由贸易。还有人莫名其妙的把哈耶克称为“极右”,据说因为是哈耶克主张“极端的自由放任”!
    
    右就意味着经济上的自由放任吗?甚至能说“极端自由放任=极右”?
    
    大谬不然!!  
    激进左派主张对经济的超强干预——甚至主张彻底消灭私有制;温和左派(社民主义和美国语境下的“自由主义”))主张对经济进行适当干预,搞二次分配和福利国家;(保守的)自由主义(liberalism),还有放任程度更强烈一点的“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ism)”,在经济上是主张自由放任的。
    以上几乎是老生常谈了,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是,比(保守的)自由主义更右思想的呢?它的经济政策是什么?比自由主义更右的思想,是主张“比自由放任还自由放任”吗?是说把自由放任推向更极致的程度吗?
    真的像一些人说的那样——“极右=极端的自由放任”吗?
    不是。
    请记住旁观者100的结论:
    “在意识形态光谱上:从极左到自由主义,越往左越倾向“干预”,往右倾向放任;
    但从比自由主义还有右的保守主义开始,情况就变了:从保守主义到极右,越往右干预成分越大,到极右时候就变成强干预。
  
  我们知道:左右一词最早来源于“法国大革命”,在革命时期的“极右派”,也就是那些主张复辟”的保皇派、旧贵族,他们根本就不主张“自由放任”。
    
    在“现代”的极右法西斯主义思潮中,不管是纳粹,还是日本的一些军国主义者,都在很大程度上有加强国家对经济进行强干预的倾向。在30年代的日本,一些日本极右派军国主义者甚至鼓吹:打土豪分田地,压制资本家,解放受压迫的劳苦大众、铲除资产阶级金权政治,进而对外搞输出革命——解放被”国家大富豪 “英国占领的殖民地
    我们知道,在二战后,欧洲国家形成了“福利国家共识”——这当然和社会民主党/工党等的左翼政党的奋斗息息相关。但还有一类政党,他们对社会福利、二次分配、扶持弱势群体等国家干预政策的进程也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他们是谁呢?说出来可能让一部分人惊讶:是那些比自由主义还右的“基督教保守主义者”。
    
    众所周知,基督教一直是标榜“爱穷人、恨富人”的——虽然现在比原教旨时代温和许多了。但基督教人士在骨子里确实很难认同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他们主张为了扶持弱势群体而、搞国家干预和社会福利
    原因有二:
    1)基督教教义本身就是主张“爱穷人、恨富人”的;
    2)基督教会势力在资本主义企业大兴起后,影响逐渐式微,而19世纪后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名声狼籍,教会势力想重新崛起,与资本主义企业界抗争——为了争夺对工人的支持,所以就反资本主义,搞福利国家。
    
    早在更早的19世纪,比自由主义还右的保守主义者——比如迪斯累利还有更右的俾斯麦,他们就搞福利国家,扶持弱势群体。他们的目的当然有拉拢工人、以对抗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一面,但这种做法也和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有一致的一面:
    保守主义(比自由主义更右),主张:
    1)喜欢大家长式的权威,希望全社会这个”大家庭”稳定、和睦,不像自由主义那样喜欢多样化、竞争和变革;
    
    2)认同“共同体”(群体、社群)的价值,比如民族/族群、家庭、宗族、社区等,不像自由主义那样喜欢“(原子化的)个人主义”;
    
    3)恪守传统美德(在西方就是基督教),不像自由主义那样不受过多的道德羁绊。
    
     以上这些因素决定了:比自由主义更右的保守主义,会反对自由放任原则,会为了维护“大家庭的稳定”而搞福利国家,保守主义者怕自由资本主义式的激烈竞争会”撕裂“大家庭的完整与稳定。
    但作为右派的保守主义虽然也搞福利国家——但出发点与以同情、代表弱者为己任的左派/社会主义者不一样:保守主义是把自己当家长,把穷人当孩子似的去养活、扶持的,他搞穷人社会福利,是为了“大家庭的和谐与稳定”,进而维护自身”大家长式的权威“。
    我们也知道,日本战后经济创造了所谓的”奇迹“,据说原因归功于”三大神器“(三个法宝,当然现在都有较大的损益变化了):1)终身雇佣(类似铁饭碗,员工就像大家庭的孩子一样,不能被随意“解雇”);2)年功序列工资(像大家庭一样,工资收入和“论资排辈”相关);3)企业内部工会。
    
    这几项尤其前两个——有强烈的反自由市场、反契约精神的痕迹,根本不是什么“自由放任”的。而且日本经济也确实爱搞较多的国家干预。那这是否说明日本的经济政策很左很社会主义呢?当然不是。日本的经济政策是如假包换的右派/保守派:他搞那些东西,是把员工和老板都当成一个大家庭似的、其乐融融的关系:论资排辈,家长不能随便”解雇“孩子,维护到家庭的稳定与和谐——这是比自由主义还右的保守主义的做法。
    
    所以综上所述:极右(法西斯主义)根本不是”极端的自由放任“,而是主张强干预。尽管我不太喜欢哈耶克,但我确实认为把哈耶克扣上”极右“的帽子,实在是不妥。
    
    c),能说“左派要公平、右派要效率”吗?能说“左派要平等、右派要自由”吗?
    
    很多人讲:右派更偏重效率,左派更维护社会公平。这是错误的!
    
    下面我从西方政治实践出发,讲讲西方“主流的左派右派”(就是“中左和中右”,暂不讨论“非主流的”极左和极右)是怎样看待公平与效率的。
    
    首先,(主流的)左派和右派都是既重视效率又重视公平的——生怕别人说他“无效率”或“不公平”。右派从未承认自己“只重效率不重公平”,左派也绝不会讲自己“只重公平不重效率”——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公平效率兼得”的,都指责对方“既不公平也无效率”。(主流)左派总夸耀他自己是最有效率的——你看那么多的经济危机,从1929年大萧条到现在的全球经济危机,那不都是经济“自由放任”带来的吗?所以国家的经济干预很有效率呀!(主流的)右派也反驳:说29年大萧条和现在的金融海啸,还有1970年代的“滞涨”——那都是国家干预的罪恶,这说明还是市场化是提高效率的王道呀!
    
    左派说自己是公平的:二次分配可以降低基尼系数,减少贫富差距,最后达到“均富”,这多么公平呀!右派也标榜自己是公平的,说:高税收高福利就是养懒汉——让工作的上班族去养活那些不劳而获的“吃福利软饭”的懒人,还有比这更不公平的吗?所以还是减税、减福利是公平的呀!
    
    总之,无论左派还是右派,在他们的意识形态建构中,从未把“公平”“效率”这些个“好词儿”拱手让人,而是坚决的占为己有,拼命地论证自己是“既公平又有效率的”。
    
    至于“左派要平等、右派要自由”,这也不完全正确。
    
    首先,西方为数很少的极右派。既不重视自由也不重视平等。如果我们刨除“非主流”的极右派,发现剩下的人都是既赞同自由又赞同平等的。(当然程度不一,有的人激进,有的人是谨慎的支持)。就像我刚才说的:
    
    【无论左派还是右派,在他们的意识形态建构中,从未把“公平”“效率”这些个“好词儿”拱手让人,而是坚决的占为己有,拼命地论证自己是“既公平又有效率的】
    
    左右两派对“自由-平等”亦然。他们的分歧与其说是“要自由还是要平等?”,毋宁说是:“要啥样的自由?要啥样的平等?”
  
  目前西方的右派——不像一百多年前的右派那样可以公开反对自由平等原则了(因为囿于“政治正确”),现在的右派不可能公开大声的喊出对自由平等的鞭挞。
    
    先说说平等。
    
    右派(涵括各种保守主义和保守倾向的自由主义等)所认同的平等,只限于“政治-法律”上的平等(比如“一人一票”之类),不包括再分配意义上的”收入-财产“的平等;
    而中左派(欧洲社会民主主义、美国的自由主义),认为平等也应该包括收入上的平等——但绝不意味着应该搞“绝对平均主义”或暴力“均贫富”。而是要用累进税来促进平等
    
    西方激进左派,他们的平等观在政治上更激进的同时,在经济上亦然:认为“经济平等就意味着社会成员分享对企业的控制权”。
  
  再说说自由。跟平等一样,目前西方也是几乎不存在“自由”的公开反对者。但保守倾向浓厚的右派(注:切记:右派不代表“自由主义”!切记!)对自由还是有所疑虑,是“谨慎而有限的支持”。为啥呢?因为保守的右派最推崇三个东西:
    1)家长式的权威、等级观念;
    2)共同体(族群、宗族、民族、宗教、家庭等)纽带的稳定与价值;
    3)传统的伦理道德
    
    保守的右派膜拜的这仨东西,在他们看来很容易和“自由”(不论是经济自由还是政治自由)原则发生冲突。
    
    【不少中国人都认为“越是右派就越是主张自由的”,这根本不对。】
    而自由主义者,他们比保守派要左一些(但比社会民主主义还右),他们就比较重视自由了,并把自由称为“第一价值”。
    
    然而,不太左也不太右的自由主义者对自由概念的理解,那是我要花功夫好好讲一下的。
    
    首先,自由主义者的祖师爷们(古典自由主义者),一般把自由看成是“免于(他人)压制的自由”。那在人类史上,谁最有可能压制自由呢?当然是政府(公权力)——所以政府的权力,变成了自由主义者的重点防备对象。有学者指出:在自由主义之前,政府(公权力)都是被或多或少有所神话的(至少是赋予道德含义或道德责任的),在自由主义眼中,政府成了“大型保安公司”了,只负责抓小偷等维稳工作,没啥神圣的道德色彩了。而且自由主义者还用各种方法来限制政府的权力(主要两种方法:法治;分权以制衡)。
    
    好像有学者(I.Berlin)把这种自由叫“消极自由”——也就是“免于……的自由”(贡斯当则认为这是“现代人的自由”)。但我认为这些说法都词不达意:最好的还是意大利政治思想家萨托利的叫法:防御性自由,特别是防御政府、使人民免罹专断政府之荼毒的自由。像财产自由、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大多属于此类。9#回复 作者:旁观者100 回复日期:2011-2-15 1:08:00
    用法国政治思想家贡斯当的一句话,来形容这种“防御性自由”最贴切不过了:
    
    “每个人的权利都是一座不容侵犯的城堡”(大意)
  
  至于自由主义者对“选举投票的自由”之看法,确实是很有意思的。
    
    近代以降,最早推动“选票自由”(普选)的并不是自由主义者——而是激进左派(社会主义者、革命共和主义者等),他们在英、美、法大革命的初期表现得很“叱咤风云”,但他们并不维护什么“私有财产的自由”之类的东西。
    
    那自由主义者呢?正好与之相反:他们反对“普选的自由”,不赞成把投票权给“下等人”——认为这会造成很多严重的后果,因为:
    1)那些穷人一旦通过选票“得势”后,会贪图、侵犯富人的财产;
    2)穷人“素质”低,怕选不出“英明领袖”来。
    
    古典的、保守倾向的自由主义者,是反对以“普选自由”为特征的“民主”的,而激进左派,反而是其最有利的推动者。(激进左派——比如社会主义者、激进共和主义者要比自由主义更左,这是众所周知的)。
    
    其实左派也不是对“自由”持批判态度——正相反,他们对自由持“激进的赞同”之态度,认为自由应当包含“选举自由”之类。
  
  左、中、右派对民主的看法
    
    我现在讨论的民主,不包括古希腊雅典时期的“古代民主”,只讲“现代民主”——因为在古希腊时期,还没有“左中右”这个东西。我也不赞成把古代社会的利益分化造成的思想差异称为“左右之争”。比如我们不能管主张“国家干预”的王安石叫“左派”、把主张“自由放任”的司马光叫“右派”;也不能把搞“一大二公”的“农民领袖”洪秀全叫“极左”、把镇压“农民起义”的曾国藩叫“极右”。“左右之争”我认为还是一个“现代”的产物,它是法国大革命的亲儿子。
    
    刚才有网友提出:左中右这些概念都是相对而言的。这位网友的意思大概是:左中右的分歧和差异,都是相对来说的,只是程度上而言的——这话有道理,但不全对。
    
    我的看法是:程度论,但不唯程度论。
    在某种情况下,我们确实可以讲:某主义相对于某主义来说,是左派;或某人物相对于某人物来说是右派,比如说我们可以说:自由主义相对于保守主义来说,要更左;而自由主义相对于马克思主义,那就是更右。但我们可否说:所有的思想之差别,都可以用“程度上的差别”来套用吗?比如说现代自由主义也是主张国家干预、二次分配、福利国家的,它与社会民主主义相比,可以说只有“程度上的差别”。但能说中左的社会民主主义与极右的法西斯主义的差别也只是“程度上的差别”吗?能说诺齐克和极左的托洛茨基的主义的差别也是”程度上的差别“吗?这种差别毋宁说是“(价值基础)思想本质上的差别”吧?在”民#主-独#裁“的二分法中,也是这样。我们可把某两个国家的差别称为”程度上的差别“:比如我们可以说:相对于韩国来说,瑞典更民主;或者讲,斯大林治下的前苏联相对于铁托之下的前南斯拉夫,要更独裁。这种“程度论”的说法是可以成立的。但决不能“唯程度论”!我们千万不能说“挪威比红色高棉要更民主 ,这只是相对来说的、他们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这说法荒谬极了。这种持“唯程度论”的人,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不论是一个制度体系(民#主/独#裁),还是一个思想体系(左派/右派)。它首先都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一个系统和另一个系统的差异,不可能只是“程度的差异”或“多少的差异”——当两个系统完全不同时,那就是“结构性的差异”了,那不是“多-少”的差异,而是“有-无”的差异了。就比如说:挪威与红色高棉政治制度的差异;诺齐克与托洛茨基的思想差异。
    
    举个类似开玩笑的例子,咱们能说“公牛与母牛的身体差异,只是程度上的差异”吗?不能。因为公牛与母牛的身体,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尽管我不否认它俩有相似性),这俩系统的差异是“结构性的差异”,是“有-无”的差异,不光是“多-少”之差异。
  下面言归正传,聊聊左中右对民主的看法。
    
    法国大革命之后的左派(激进共和主义者、社会主义者)当然是高调而激进的追求民主的,而他们对民主的要求是必须实现普选、无财产限制的普选。右派和古典自由主义(当时大概属于温和的中间派或中左派)都是反对“无财产限制的普选”的,理由我刚才已经讲过,就是怕穷人通过选票武器“得势”后要搞“劫富济贫”,并且嫌穷人素质太低,不配实行民主。我们知道,左派里有个铁杆成员,叫“社会主义者”,他们中的很多人是一直主张激进的民主的。像托马斯.莫尔的“理想国”就是一个由选举出来的官员组成的社会.法国革命期间及以后的雅各宾派、还有美国革命时期的激进共和主义者等这些人,也是主张激进的普选民主的.在19世纪的欧洲,不论是英国工人搞的宪章运动时期,还是在欧陆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下的争取普选权的斗争,都是为争取民主而奋战甚至流血的。当时的英国的宪章运动还有一句口号:“普选权问题就是饭碗问题”。我们的主流教科书意识形态告诉我们:民主是资产阶级的东西。这话听起来十分莫名其妙,因为欧洲、美国一直以来追求民主(无财产限制的普选)的都是底层工人运动、社会主义者、左派呀!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们很多朋友以前把英国光荣革命、美国费城制宪之后建立的政治制度叫做“民主”体制,这叫法也不能说一点道理没有,但我觉得更确切的叫法应为“宪政”体制。因为美国制宪会议之后的政体之最大特点,并非“普选”(更不是无财产限制的普选),而是“通过法治、分权制衡来约束权力”,这个要限制的权力,既包括政府的权力,也包括“人民的权力”,可以说:三权分立那套宪政体制,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民主的限制而设计的,它想制止“不受制约的暴民之权力”。
    美国的立国者们,(应该算“自由主义者”)和我刚才提到的那些追求激进民主的社会主义者、左派们正好截然相反,有好几处很大的不同:
    
    1)美国立国者们是大有产者,后者一般多为草根或同情草根的知识分子;
    2)前者追求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后者一般有社会主义或“公有制”倾向;
    3)前者追求“宪政”(三权分立和法治),对(无限制的普选权)民主心不在焉;后者对无财产限制的普选追求得很积极,但对宪政心不在焉。
    
    显然这两者是有利益差别的。那我们能说美国的立国者们都是一些极端自私、不管穷人死活的为富不仁者吗?不是的。美国的建国者们对普选的财产限制,以及通过三权分立来限制“民众的权力”,这些做法在那时都是利大于弊的——即使对穷人也是这样,因为一旦没有对民众的制衡,很容易出现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暴政与动乱交相轮替”的可怖局面,那对穷人的利益伤害反而是最大的了。不要认为革命对穷人很仁慈!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施行三权分立,既要限制政府,又要保持对“人民权力”的警觉,并逐渐的赋予人民无财产限制的普选权,说白了就是走“宪政现行、民主渐进”的道路
  
  未完待续,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