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家有童养媳:国家主席担任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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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90年10月起,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了“中国红会法”立案起草工作。在起草“红会法”过程中,鉴于美、英、日、意、印等许多国家的总统、女王、皇后等元首都出任本国红会名誉会长、会长、保护人的情况,故从起草之初,我们就考虑聘请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担任中国红十字会的名誉会长。为此,我们曾写过请示。1993年6月10日,分管红十字会工作的时任国务委员彭珮云给我打电话说:“锦涛同志在红会的请示上批示:‘名誉会长可作组织安排,不必写入法律条文’。”她让我就此做做红会干部和会员的思想工作。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会法”),当天,江泽民主席以第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实施。

      “红会法”公布之后,我提出并得到执委会同意,提前一年召开中国红十字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便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红会法”,修改与之不相适应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制定新的五年工作计划。因此,落实聘请江泽民主席担任名誉会长的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聘请国家元首担任红十字会的名誉职务,是各国的通行做法;在我国,清末、民国时代亦是如此,可是在新中国,尚无此先例。如何能使中央领导了解国际红十字运动及中国红十字会概况,以及担任此职的必要性而能接受聘请呢?以我过去在中南海以及中央领导身边工作的经验,我考虑必须有个人能事前当面向江主席做一次比较详细的汇报,申明理由,听取他的意向,才好向中央写正式报告。

      于是,在1993年11月,我找了我过去在中南海保健处当处长时熟悉的一位青年医生,向他说明了情况,请他帮忙玉成此事。

      我告诉他,要先和江主席秘书谈一谈我委托的事情的原委;经他同意,再找一个首长轻松愉快的机会,最好是散步的时候,向江主席报告一下我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提出拟按国际惯例聘请他担任名誉会长的问题,并对提请的理由和相关问题做些解释。

      几天之后,那位医生回话说,首长倾向同意,只提出一个问题:他是军委主席,担任红会名誉会长是否合适?我让他报告江主席:克林顿是美国陆海空三军总司令,也是美国红会的名誉会长。随后,我向红会党组、执委会作了通报,并立即着手起草给国务委员彭珮云的书面请示。

      1993年12月21日,我借一次和首长秘书见面的机会,正式和他谈“聘请”问题。他说:此事首长已表示基本同意。

      12月23日,我把给“彭珮云同志并江主席”的请示修改好。在请示中,我说明,“在国际红十字组织的162个成员中,许多国家为方便发挥人道组织的作用,树立本国奉行人道主义,尊重人权的形象,其国家元首都担任本国红十字组织的名誉会长、会长或保护人,已成为国际惯例”。为了回答江主席关于身为军委主席,做名誉会长是否合适的问题,我特别提到,“美国历届总统,既是三军统帅,又是红会名誉会长”,并指出,“由国家主席担任中国红十字会的名誉会长,不仅有利于我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还有利于在国际上树立我国的人道主义形象,昭示国际社会,中国十分重视人道、人权事业”。

      为了向中央领导说明情况,我在请示的最后还加了这样一句话:“江主席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是荣誉性的,不会增加江主席的工作量”。这句话,后来彭珮云同志在作批示时,又加以强调。请示的后面附有外国元首出任红会名誉会长、会长、保护人的材料。

      这时,我因右上肺阴影,不能排除肺癌,医院决定我于12月24日住院,准备手术。我在12月23日离开总会机关准备去住院时,向秘书长交代:“‘请示稿’我已修改好,请你立即办理发文,并将我和江主席秘书谈话的情况,向国务委员彭珮云和国务院副秘书长徐志坚同志作口头汇报。”

      我于1994年1月5日做了右上肺局部切除手术,当时是作为结核瘢痕组织切下来的,后来北京四大医院病理科均证实为肺腺癌,因此滞留医院做化疗。

      住院期间,即2月16日,我收到了中央关于中国红十字会请示的批复。从批件可以看出,中央对此事是十分严肃、慎重的。

      对我会的这份请示,国务委员彭珮云首先在1994年1月7日批示:“胡锦涛同志:建议江泽民主席出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这一职务是荣誉性的,不会增加江主席的工作量。彭珮云  九四年一月七日”。

      锦涛同志接到后批示:“中国红十字会请求聘请江泽民同志为名誉会长,考虑到红十字会的特殊性质,拟同意彭珮云同志的意见。请报常委同志审批。胡锦涛”。

      于是这份请示件,于1994年1月20日,以中央传阅文件第38号文送请当时的中央常委——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批示。所有的常委包括江泽民、胡锦涛都一一进行了圈阅。

      1994年4月23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南海怀仁堂开幕,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后院草坪接见与会代表,江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

      那天上午8点50分,江主席来到怀仁堂休息室,我即向他汇报大会的任务和基本情况,以及接见的安排并请他讲话,同时向他表示,代表们听说中央同意您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都欢欣鼓舞,受到很大鼓励。江主席对我说:“本来,我不想当这个名誉会长,但看到你们给我的一个材料上边列举了国家元首担任名誉会长的情况,国际上都这样做,所以我说,那就同意吧。”我说:“这是国际惯例,国家红十字事业非常需要这样做。”

      4月23日下午2点,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接着,于3点,召开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其中一项重要的议程,就是聘请江泽民主席担任名誉会长。当宣布聘请时,理事们以无比激动的心情,长时间地热烈鼓掌,共同庆贺新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次由国家主席担任名誉会长。理事会给名誉会长发了聘书。

      这是一项历史性的决定,在新中国红十字会历史上开创了新纪元。自此,聘请国家主席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成为惯例。它为我国红十字事业的繁荣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全国人民和社会各界将更加理解和支持红十字会;在国际红十字大家庭中,将更加凸显出中国红十字会的重要作用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