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绝代妖娆 微盘:三鹿“毒奶粉”事件:被遗忘的教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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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以数万名儿童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给中国上了一堂食品安全教育课。事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乳制品行业等都进 行了总结和反思,做出了各种承诺和表态。然而,近日多个地方再度曝出三聚氰胺“死灰复燃”,我们应回头审视,以生命为代价的教训,究竟有多少被汲取,又有 多少被遗忘。
教训一:信息不透明,未能及时防止危害扩大

三聚氰胺超标的三鹿奶粉造成大量儿童出现肾结石。

家长带着患儿等待救治。
教训总结:
在对于三鹿事件的总结中,被提及最多的是信息公开。从2008年3月至9月长达半年的时间里,质检总局、卫生部、石家庄市政府、三鹿公司任何一方将此危及婴幼儿健康的信息披露,都将避免更多伤害,然而,这一信息却被一再隐瞒,直到局面无法控制才不得不披露。
2009 年3月,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说,“我们现在汲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争取用一种先发制人的办法。对违法的行为,我们尽量早得到消息、早采取措施,早一点制 止,不再发生三鹿这样的事件。”2009年4月,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也以处置“三鹿”奶粉事件作为 国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现状:熊猫乳品问题“保密”了8个月
信息公开不及时导致三鹿事件危害扩大化。然而,这一教训在三聚氰胺再度袭来之时,再度被遗忘。2009年底,上海官方披露,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因涉嫌生 产、销售三聚氰胺超过国家标准的乳制品,被监管部门查处。但有媒体披露,上海市质监局早在2009年4月就已发现该公司的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超标。在长达8 个月的时间里,这一信息一直对公众保密。至于这些问题奶粉究竟流向何方,是否已经被完全召回,是否再度导致“结石宝宝”的出现,至今仍没有官方解释。
2010年1月30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才对外正式披露称,2009年以来,陆续查处了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 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而经媒体调查,贵州、四川、江苏等地卫生、质检部门早在1个多月前就已接到函 件,清查上述问题厂商生产的乳制品。也就是说,在对媒体披露此事前,全国的执法部门已经暗自调查了1个多月。而在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对外披露消息 前,其实已经有媒体率先披露了多种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超标的消息。 由此可见,在这次事件中,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再次滞后。在执法部门暗自围堵三聚氰胺之时,这些问题产品有多少被消费?是否已经造成了危害?这些关键的信 息,再次被回避。
教训二: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未能及时上报

奶农不得不将滞销的牛奶倒掉。
教训总结:
三鹿事件事故调查组公布的调查结果称:“2008年8月2日至9月8日的38天中,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未就三鹿牌奶粉问题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做过任何报 告,也未向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违反了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调查组认为,三鹿公司和石家庄市政府没有即时“上报”,是导致危害扩大化的重要原因。
现状:上报制度只对上负责,不对消费者负责
上报制度的实质是,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当地政府发现后须向上级政府层层报告,而非对消费者通报。社会中的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团体,被排除在上报体系之外。上报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制度中没有公民的位置,一切服从于政府与上级的需要,而不是公众与消费者的需要。
公民在国家的食品安全中没有位置,食品的安全就没有保障。再度曝出的三聚氰胺超标事件中,各地政府执行了上报制度,只对上负责,却并不对消费者负责,上海熊猫查出三聚氰胺超标8个月才对消费者公布,正是上报制度只对上级政府负责,不对消费者负责的体现。
教训三:食品免检造成监管空白

三鹿事件后,三聚氰胺被纳入检测范围。
教训总结:
三鹿“毒奶粉”的另一个教训是免检制度。名牌企业的产品可以免检,这为“毒奶粉”的出现和蔓延提供了生存土壤,进而成为整个行业的“潜规则”。新制定的 《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 验。
现状:取消免检 缺乏监督保障体系
新的抽检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可能导致《食品安全法》的效果打折扣。业内人士指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在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购买抽取的样 品,且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而目前全国40多万家食品企业产品的抽检负担落在质检、工商等部门肩上,以其现有人力、财力、技术条件,肯定不堪重 负。
厂商是以逐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钻政策法规的漏洞,实现利益最大化可视为他们的本性,指望企业能站在道德的层面上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难上加难。保障食品安 全的重任,完全交付与执法部门,却缺乏对执法效果的监督机制,必然造成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更为有效的监管途径应让行业协会、消费者团体等参与 到监管中,从制度上完善监督保障体系。
教训四:多部门监管,最终谁都不管

被召回的问题三鹿奶粉进行登记后封存。
教训总结:
生产奶粉涉及奶牛饲养、中间商收购、乳品厂加工、中间商批发、终端商销售等环节,由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监管,这导致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对整个生产、销售链条全程监督。2009年3月,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现状:监管死角仍存在
对于2009年以来新查出的三聚氰胺超标案件,官方通报称均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这说明,一年前的清剿工作,仍留下监管死角。据 悉,金桥乳业的问题奶源是该公司2008年10月存放在库房中的“毒奶粉”。此外,08年的清剿行动中,一大批当时处于生产与终端之间的问题奶粉并没有给 予足够的监管,问题产品从企业售出后,卖给了谁,并没有真正跟进落实下去。而这一空白,也直接导致了三聚氰胺卷土重来。
三鹿事件后,中国立法要求卫生部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但这并未解决监管死角问题。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支建华曾表示,由卫生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仍 无法覆盖到空白地带。他举例说,“三鹿奶粉事件就出在这里”,产奶与农业部门有关,制造奶制品又归质检部门管,“但奶站收奶这个结合部,却成了三不管地 带”。
而08年的问题奶粉再度流出,也充分说明当年多部门联合围剿问题奶粉行动并不彻底。有专家建议,中国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 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落实源头监管,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食品工业产业结构,使整个产业链条中的各个环节都达到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确保产品 质量安全。
教训五: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标准太落后

工商部门展示查获的问题奶粉。

大量等待销毁的问题奶粉。
教训总结: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支树平在总结三鹿奶粉事件时表示,三鹿案发前,国家质检总局确实不知道奶粉中掺杂三聚氰胺,质检部门检测牛奶,往往是感官检测和理化检测。检测项目中,包括重金属、药残农残、微生物,以及某种可能的细菌。三鹿事件暴露出检测标准缺失问题。
2008年9月14日起,三聚氰胺纳入检测对象,成为乳制品必检项目。卫生部部长陈竺建议,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应采取先发制人策略,必须要有一张有毒有害添加剂黑名单,把所有可能的列在上面。要时不时地抽查,而不是出了事再查,要有控制源头的预防性。
现状:添加剂检测种类严重偏少
中国制定食品标准的一个原则是,一种化学物质无论是否有毒有害,只要允许添加到食品中,就必须有检测标准;只要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就不设立标准,也不进行日常检测。三鹿案发之前,三聚氰胺是一种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绝不允许添加在食品中,也不对其进行检测。
这意味着,新出现的添加剂只有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才会被列入检测标准。实际上,像“三聚氰胺”这样,在引发健康问题后才被重视的案例还有致癌物质“苏 丹红”。早在1996年,中国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明令禁止使用苏丹红,然而因其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10年来也就未流入食品添加剂检测标准。直至 2005年多种食品中被查出“苏丹红”,检测标准才将其列入。
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支建华也曾呼吁,国家标准化部门,应当切实负起责任来,解决中国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标准偏少问题。据了解,在一些发达国家,对农药残留的监测指标有4000多个,而中国还不足300个。
2008年底,卫生部列出17种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10种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质 上榜。然而,这并未改变中国检测标准严重偏少的局面,而欲避免让食品安全事件推动检测标准增加的状况,更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及时发现非法添加剂。
教训六:蛋白质检测方法存在漏洞

原三鹿集团领导向患儿及家属公开道歉。
教训总结:
中国检测食品中蛋白质含量采用凯氏定氮法,即通过检测氮的含量推算中蛋白质含量。因三聚氰胺含氮量高达66.6%,故被和水一起添加到牛奶中,骗过凯氏定氮法获得虚假的蛋白质含量。
现状:检测三聚氰胺治标不治本
蛋白质检测法的缺陷导致了致命的造假。在三鹿事件后,检测项目中增加了三聚氰胺,这虽然堵住了三聚氰胺添加到牛奶中的渠道,却并不能保证其他含氮量高的添加剂被加入。如果有未为列入检测范围的高含氮量添加剂出现,依然能骗过凯氏定氮法。
解决检测漏洞最根本的办法是,检测牛奶中蛋白质的真正含量。有学者称,检测蛋白质的真正含量其实并不难,用生化中常用的三氯乙酸使蛋白质沉淀,过滤后,再 用凯氏定氮法分别测定沉淀和滤液中的氮含量,就可以知道蛋白质的真正含量和冒充蛋白质的氮含量。实际上,这也早成为检测牛奶氮含量的国际标准(ISO 8968)。
可见,堵住三聚氰胺混入牛奶的口子是治标不治本。只有改进检测办法,才能真正让乳制品回归健康。
2008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而三聚氰胺的死灰复燃,再度敲响警钟。应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应该总结教训,从各个环节上,守住产品质量关,而非等到民众为此付出生命代价后再去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