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女中分数线:《指物论》公孙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7:06:51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无部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

以“指者天下之所无”。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

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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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以“物”表示具体的个别的物。以“指”表示抽象的共相。“指”字的意义,有名词的意义,就是“手指头”;有动词的意义,就是“指明”。公孙龙为什么以“指”表示共相,正是兼用这两种意义。一个普通名词,用名家术语说:就是“名”。以某类具体事物为外延。以此类事物共有的属性为内涵,一个抽象名词则不然,只表示属性或共相。由于汉语不是屈折语。所以一个普通名词和一个抽象名词在形式上没有区别。这样一来。在汉语里,西方人叫做普通名词的,也可以表示共相。还有,汉语也没有冠词。所以一个“马”字,既表示一般的马,又表示个别的马;既表示某匹马,又表示这匹马。但是仔细看来,“马”字基本上是指一般概念,即共相,而某匹马、这匹马则不过是这个一般概念的个别化应用。由此可以说,在汉语里,一个共相就是一个名所“指”的东西。公孙龙把共相叫做“指”,就是这个原故。

公孙龙以“指”表示共相,另有一个原故,就是“指”字与“旨”字相通,“旨”字有相当于“观念”、“概念”的意思。由于这个原故,公孙龙讲到“指”的时候,它的意义实际上是“观念”或“概念”。不过从以上他的辩论看来,他所说的“观念”不是巴克莱、休谟哲学所说的主观的观念,而是柏拉图哲学中所说的客观的观念,它是共相。 《庄子》的《天下》篇还载有“天下之辩者”的辩论二十一事,而没有确指各系何人。但是很明显,一些是根据惠施的思想,另一些是根据公孙龙的思想,都可以相应地加以解释。习惯上说它们都是悖论,只要理解了惠施、公孙龙的基本思想,它们也就不成其为悖论了。

 

 

 

后世评价

公孙龙观察事物,虽然把个别与一般用“离”的观点绝对化, 只见离而不见合,不符合辩证法的“个别存在于一般之中”的观点,但他能够开辟逻辑领域,建立逻辑学的理论体系,有助于百家争鸣的发展。中国历史上多数学派看重研究政治伦理,多不懂逻辑学,甚至不承认这门学问,往往以政治伦理观念来批评公孙龙的逻辑思想,直到近世人们才公开承认公孙龙辩学对象逻辑的问题,并加以重视。

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论说虽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开创性,也符合辩证法讲的个别与一般相区别的原理,更有纠正当时名实混乱的作用。但是,他沿着同样的原理随后再提出的“鸡三足”、“火不热”等辩说确有走火入魔之嫌,已坠入“诡辩”的深渊中。怪不得荀子要斥他为“此惑于用名以乱实也。”邹衍要批评他是“害大道”、“不能无害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