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工实习铸造报告:古代怎么征收房地产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1:16:49

古代怎么征收房地产税?

文/越楚

 

    曾有方家称:中国古籍《周礼》上所载“廛布”即为最初的房产税。此说似乎不太准确。廛(chán)虽指古代城市平民的房地,但“廛布”则是西周时期对商人储存货物的店铺所收的费,属于市税中的一个名目。

 

    唐德宗时期的“间架税”,以房屋为课征对象,是名符其实的房产税。

 

    唐建中四年(公元783年),国家大量用兵,按照旧制,诸道军队出征,皇帝应优恤士卒,赐予酒肉,士卒本道口粮仍发给其家属,计月费钱130余万缗(缗即串,每串一千文)。由于国库一时难以供给,于是便课征“间架税”。征收方法是:以每屋两架为间,再按房屋的优劣分为三等。上屋征税2000钱,中屋征1000钱,下屋500钱。

 

    “间架税”征收过程中,官吏常闯入民宅强计强征。如有隐匿一间不报者,罚杖60,并赏举报者50缗。这一苛重而欠公平的税,自然引起老百姓的强烈抵触。唐兴元元年(公元784年),泾原兵受命东征,在长安发生兵变时即提出“不纳间架、除陌(对市场交易所得及公私支付钱物所课征的税)两税”的口号,以争取民众的支持。唐德宗被迫废除“间架税”与“除陌税”。

 

    清朝明文规定课征房地产契税。

 

    顺治四年规定:民间买卖土地房屋者,由买主依卖价每一两交税银三分,由官府在契纸上盖印为证。

 

    雍正七年规定:每两纳税三分外,加征一分作为科场经费。契尾加盖官印后给业主。

 

    乾隆十二年,定契税之例。凡民间买置田房,由布政司颁发契尾格式于州县,编列号数,前半部备书买卖者姓名产业数、价格、税银。纳税后,填写以上数字,盖官印。当面截开,前半部给买主,后半部册汇送布政司核查。盖印者为红契。不纳税无契尾者,按漏税论罪。税率:买契9%,典契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