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无双2小燕子在哪:强拆"海上皇宫"引发行政诉讼案 依法行政还是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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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海上皇宫"引发行政诉讼案依法行政还是乱作为?
2011年07月06日 18:32:17 来源: 新华网



2月22日拍摄的“海上皇宫”。 新华社记者王浩明摄
新华视点:是“依法行政”还是“乱作为”?
--深圳强拆“海上皇宫”引发行政诉讼一案追踪
新华网深圳7月6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王攀、吴涛)被当地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遭遇强制拆除的深圳“海上皇宫”所有权人日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深圳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撤销此前做出的撤销“海上皇宫”相关许可的决定,并索赔3000万元。
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多次报道“海上皇宫”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且强拆一案;如今违法企业状告当地政府“乱作为”,本专栏予以高度关注。
连发六道禁令,难道是“乱作为”?
“海上皇宫”所有权人郭奎章称,他所兴建的海上浮岛(即“海上皇宫”)面积近万平方米,既不属于渔排,也不属于海上钻井平台,国家法规对此没有具体规范,“法无禁止即自由”,他做了也不违法;而对于当地政府来说则不然,“法无规定不可为”,既然没有法律规范,你怎么可以随意下达禁令?这是行政“乱作为”。
华南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研究所海洋工程专家吴家鸣认为,我国目前对“渔排”和“海上平台”两类建筑物有比较完善的管理法规,但“海上皇宫”既非渔排,也不属于海上试验室、海上钻井一类海上平台,“应当如何管理,对涉及海洋海域使用管理的各部门而言,实际上是一个新课题。”
长期从事海上浮岛研究的中海油海洋工程师古维国指出,迄今为止,国外也没有关于超大型海上浮岛一类建筑物的建设规范与规程。在海洋工程专家看来,大型海上建筑物是一种有价值的科研项目,而在评估管理以及法律规范方面,仍然是个空白。

资料图片:“海上皇宫”远景(2月22日摄)。 新华社记者王浩明摄
由于“无法可依”,“海上皇宫”在规划、设计、建造和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深圳市海洋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5年9月到2010年初,深圳市和龙岗区两级相关执法部门先后6次作出《责令停止海洋违法行为通知书》等相关文书,责令停止违法占用海域的行为、恢复海域原状,累计罚款超过50万元。
郭奎章介绍说,2003年他就开始给省市两级海洋局打报告,想做成海上浮岛酒店。“当时有关部门给了我们回复,说概念很好,想法很有创意,但怎么审批,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找不到合适的依据。在相关法律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办证。我们经常是打了报告上去,几个月下来都没有任何部门给予明确答复,最终等来的是多部门的各级检查和处罚。可以说是‘办证无门’。”
2009年2月“海上皇宫”再次收到拆除令和罚单时,郭奎章越过深圳市,直接向广东省海洋局打报告,请求“解决一直以来长期困扰企业的无证用海状况”。时任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局长李珠江批示:“此事可按‘先行先试’的原则管理。一是指示龙岗大队撤案。二是指示深圳市局发临时海域证。”
郭奎章等了四个月,没有等到深圳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的行动,再次向广东省海洋局报告。李珠江再次指示按原意见办理。郭奎章这次等来的是深圳市海洋局的批复:按照《海域使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海上皇宫”需要“经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同意后再完成海域使用论证,合格后方可发放海域使用证。”
然而,郭奎章没有得到政府方面的任何指引,也不知如何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同意”,何时能够“完成论证”,以及如何获得“海域使用证”?

资料图片:“海上皇宫”的建筑有着明显的东南亚风格(2月22日摄)。新华社记者王浩明摄
许可发了又收,信号忽明忽暗
郭奎章说,2005年以来,“海上皇宫”屡屡受罚,但企业之所以敢于屡屡“闯红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主管部门不时打开忽明忽暗的“绿灯”。他说:“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复、同意或者支持,我们肯定弄不成这么大规模。”
2007年,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以报告批复方式,原则同意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注册经营“海上休闲渔业项目”;2010年7月15日,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再次以文件批复的形式,原则同意“海上皇宫”继续经营“休闲渔业”。
深圳市海洋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批复只是“针对注册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本身而言,并不代表同意对具体项目开发的许可”,具体经营项目需另行申请。
“按照我国工商管理法规,批准的经营项目范围本来就是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开展的经营内容,在企业看来,这就是政府部门的放行决定。”郭奎章代理律师汪腾锋说。
“行政乱作为”是引发行政诉讼案的直接原因。汪腾锋说,2010年12月22日,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第三次为深圳海上皇宫开“绿灯”。该局以“海上皇宫”完成“改造验收”为由,为其发放了《养殖登记证》,并批文同意其经营休闲垂钓。拿到了这两份救命的行政许可,郭奎章以为总算可以合法生存了。然而,2011年3月1日,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又连下三道通知,以“行政纠错”为名,撤回了所有许可,并且立即动手对“海上皇宫”实施强拆。
深圳市海洋局认为,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行政许可是“擅自发放”。根据现有的渔业管理法规,没有“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行政许可事项,发放这两个证件从法律层面来讲都是没有依据的。也就是说,龙岗区渔业局“自创”了两张许可证发给企业。

资料图片:这是深圳龙岗区海洋局《关于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申请对拆解后的海上建筑物进行改造的批复》(2月22日摄)。新华社记者王浩明摄
“海上皇宫”算不算新生事物?
眼下,“海上皇宫”表面设施已被强制拆除,庞大的海上浮岛仍漂在深圳东山湾。由于环保和技术难题,该建筑物拆除行动已中止。古维国说,浮岛材料不能降解。如运回岸上,会占据巨大的土地空间,且成本高昂。如在海中分解,有可能四处飘散,对船舶、港口和海域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毛玮认为,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新事物不断涌现,这也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法可依并不意味着不能探索海上建筑工程,对于新生事物而言,不能采用‘一禁了之’的态度。”
古维国指出,对新的建筑工程探索方案,主管部门应首先针对企业报备计划进行相应的安全、环保、建设等论证。如果在论证的基础上发现存在明显缺陷或者隐患,应当不予许可或予以取缔;如果项目论证可行,就应当形成指导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在全社会监督下允许创新行为实施。
广东省政协委员、律师刘涛说,“海上皇宫”一案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双输”结局,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企业有很大责任,但政府部门在接到企业相关申请后,既没有真正依法禁止,也没积极帮助法律空白区域的创新探索寻找合理出路。“对于新生事物而言,这种做法无异于构成了一个表面上依法办事、实际上让企业无路可走的‘陷阱’。”

探秘深圳"海上皇宫"
这座坐落于深圳市南澳东山湾海域、漂浮在海面上的别墅,耗资接近亿元,整个建筑约有7000平方海上皇宫全景米,有花园、游泳池、跑马场,还有豪华游艇,主人卧室里铺有真正的北极熊皮毛,被外界俗称为“海上皇宫”。
2003年兴建,2005年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但一直屹立不倒,照常运转。经过媒体报道后,“海上皇宫”事件引发广泛关注。2010年1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成立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认定“海上皇宫”构筑物非法占用海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对当地渔民而言,那里俨然成了一处“旅游景点”。然而,和一般的旅游景点不同的是,“海上皇宫”虽然名声在外,登上它却并非易事。
记者决定租下一艘快艇到其附近先转转,开快艇的是当地渔民发仔(化名)。在东山湾的一角,一座东南亚风格的豪华“宫殿”逐渐映入眼帘:先是一片栅栏围起来的场地,细细看去,原来里边竟然养着几匹马,再转过去则是另一番天地:一栋欧式别墅,前边绿树相映、雕花精美,门前有两头石雕大象,而就在不远处还有一个几十平方米的游泳池……顺着发仔的指引,记者才发现,原来这座硕大的建筑竟然被无数根绳索固定在岸边的岩石上。这栋别墅分明建在海上,而且可以根据需要在海上漂浮。在发仔眼里,“海上皇宫”厉害的还不止这些,还有拼接和组装功能也很强大,“海上皇宫”事实上是由几块组成的。但当记者要求“登陆”一探究竟时,发仔却马上面露难色,“那是私人会所,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他说,只有在周末或者节假日,这里才会热闹起来。除了模特表演,有时候这里还有时装秀,有时候还会燃放烟花。

去年5月被深圳农业和渔业局(海洋局)等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后,面积近3000平方米的 “海上皇宫”被一分为三。近日深圳媒体又爆出,改头换面后,“海上皇宫”打着休闲渔业的招牌重新开张经营,并规定场所不能用于私人集会,必须对外开放。据慕名前来的游客称,在上面吃住一天的花销高达500美元。
往里面走,可通往主人邀约朋友聚会狂欢的酒吧,在露台一侧,面朝大海。天花板上挂着逼真的鹿头,吧台、座椅、乐器、骰子,陈设仿佛老西部片里的场景。主人卧室里铺着北极熊皮毛地毯,书架前排摆放着在各种公私场合的合影,仔细看这些图片,竟有不少熟悉的公众人物:洪金宝、王石、杨澜、陈鲁豫、窦文涛……房间落地玻璃窗外,木制的露台伸出去便是大海。就连在谷歌地图上,都可以清楚地搜寻到这座“海上皇宫”的准确位置。

一位当地渔民告诉记者:“以前听说价值三千万,现在,据说要接近上亿才能下来!”还有渔民称,“海上皇宫”每年的维护费用就不是一笔小数,“来一次台风,吹烂很多东西,修复至少几十万。”但就是这样一座造价和维护均不菲的“海上皇宫”,网友在惊叹于其奢华的同时,也发出疑问:“为什么私人能随随便便在海上建房子?”“有没有合法手续?”

“海上皇宫”虽然浮在海面上,但非常稳固,潮涨它也涨,潮落它也落,走在上面全然不觉晃动。据曾参海上皇宫与修缮的工人老张透露,“海上皇宫”是从2003年开始陆续建起来的,由四块巨大的渔排组成,约有3000多平方米。别墅周边的缆绳都是进口的,每根缆绳中部有1000公斤重的铁锚,整个别墅由39个铁锚固定。为了保证别墅能漂浮在水面上,其底部由3000多个泡沫垫子托起。据估算,仅垫子一项就要花费120多万元。据其主人介绍,他在上面投入了近亿元。

与门口的大象雕塑擦肩而过,刚望见正厅里的欧式沙发,两具武士盔甲就迎面而来,据说是前朝文物。墙上挂着油画和一件蒙古王爷的王袍;角落摆放着酒柜,琼浆玉露丰藏其中。正厅之后是酒吧,在露台一侧,面朝大海,吧台上方高挂鹿头。海上皇宫两侧卧房按田园风格打造,橱柜精巧考究,床单上滚满了素净的小碎花,深色地板更彰显品位。主卧里是一张“北极熊皮毛地毯”,书架前的一排合影令人称叹,郭奎章往来无白丁,与洪金宝、王石、杨澜、陈鲁豫、窦文涛等一众名人都有交集。  继续深入,妙处愈多。穿过以上,是架着5米长木桥的池塘,池壁上竖着东南亚风情的雕像,阳光洒下来仿佛眨眼到了芭提雅;下桥不过三五步,又是纯西式游泳池,约有10米×15米大小,过滤水系统运转不停。
泳池过后还有凉亭,一方茶几,几张沙发,可品茗观海。凉亭后,更有2个篮球场大小的马场。

就连在谷歌(Google)地图上,都可以清楚地搜寻到这座“海上皇宫”的准确位置。在卫星图上,可以看到不少海上餐厅在靠近岸边的地方连成一片,而“海上皇宫”就陈列在这些海上餐厅的一侧。能清晰地看见建筑物的结构,其规模甚至比例尺缩小到了1千米仍可以分辨出来。
到访者对随处可见的孔雀记忆犹新,“满院子地跑,听说一般是圈起来养,每天限时放出来散布。”据称,“海上皇宫”里总共有6只孔雀,供主客赏玩。

豪宅自然少不了保镖,或许狗比人更值得信任———别墅前常年有2条大狗环伺,一条是不怒自威、沉默寡言的藏獒;一条是警惕性极高、见到生人狂吠不已的杜宾。
还有的时候是一些名人,除了模特表演,有时候这里还有时装秀,甚至还有时候会燃放烟花。漆黑的夜晚,漆黑的海面,彩色的烟花一飞冲天,让所有周围的渔民不能不印象深刻。有时候还有人上去拍电影,就在前不久的一个周末,就有一个摄制组来拍过,听说一次要五六十万。

富人除了赏玩,总免不了还要尝鲜,提到新鲜,谁的吃食能比上“皇宫”主人?别墅一侧搭建了多条鱼排,就地养殖起了鲍鱼、龙虾、石斑等,来了朋友,捞上几条尝尝大亚湾清澈水质出产的美味。从客厅中别墅主人与客人的合影中判断,至少杨澜、窦文涛、鲁豫等主持界大腕尝过海上别墅的鲜。
对于外界质疑的 “海上皇宫”改造后的合法性问题,龙岗区海洋局表示,在“海上皇宫”拆解改造后,其业主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于2010年12月22日经区海洋局现场审核后,原则同意对改造后的海上构筑物进行养殖登记,同时要求其在从事休闲渔业活动时,须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申请具体经营许可项目。

除此之外,还规定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渔排功能,不得擅自变换渔排位置,不得增加渔排数量,不得改建或扩建,不得私自转让或出租渔排。
但广东省渔政总队梁先生向记者称,“如果‘海上皇宫’没有取得相应合法证件重新开业经营,就是违法行为,我们还会派执法人员去拆除。”

随后,“海上皇宫”幕后老板、时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奎章被曝光。郭当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辩称:“海上皇宫不是违章建筑,只是手续不全,也不会被拆除,最多是罚款。”如今的事实似乎应验了当初郭奎章的判断。

资料显示,2005年,深圳市龙岗区海监部门曾立案调查 “海上皇宫”违建一事,后因过了追溯期无果而终。深圳市海洋局再次于2007年1月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恢复海域原状。
2009年1月13日,龙岗区海洋局召开了对“海上皇宫”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对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处以71.1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但针对“海上皇宫”的处罚决定一直未得到执行。

如今,经过几年的博弈,“海上皇宫”又以休闲渔业的面目重新对外开放。“海上皇宫”命运到底如何,或将再次引发各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