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无双2物品:調整身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0:19:02
與公民結婚 假釋入境可調身分楊姓讀者問:

本人於明年2011年8月即可申請入籍,成為公民。我老公2000年2月來美,在機場被抓,被保釋出來後發有I-94卡。此後,他申請政治庇護失敗,現有遞解令在身。我們於2000年結婚,有兩個孩子,現有三大問題想問:

一、我有問過很多律師,他們都說我老公屬於假釋入境,可以在美國調整身分,無須出境,但必須先開案。我想問:如果要開案,須多久時間?如果開案還沒出來,移民局通知問話該怎麼辦?有沒有人開案還沒出來,綠卡已經申請出來了?

二、我想申請我父母,他們年齡分別是56和58歲。我想問:父母親是不是分別申請,分別填I-130表格?如果我申請父母,需報稅多少?如果只申請母親,要報多少稅?如果有房子,需要找副擔保嗎?在我母親來美之後,要等多久拿到綠卡?

三、我母親想申請我在大陸的弟弟,可是我弟弟已經超齡,但是還沒結婚,他的年齡24歲。我想問:如果我母親入境美國,可以申請我弟弟嗎?還是要等到我母親拿到綠卡之後才能申請?我母親需要報稅嗎?如需要,該報多少?我弟弟屬於F2-B類,排期需等多久?

答:你先生是屬於假釋入境,和公民結婚,可以在美國調身分,並且不用開案,因為對於這一類的人(arriving alien),審理綠卡案件的法權在移民局,不在法官。即使你用和公民結婚可以在美國調身分的理由請法官開案,法官也會因為沒有法權審理這類案件而拒絕開案。所以,你只要在成為公民之後,直接遞交I-130和I-485的表格給移民局即可,移民局會安排問話。但是,要注意的是,因為沒有開案,所以遞解令沒有被取消,去移民局問話的時候,有被抓的可能性。儘管今年8月移民局的政策指出,將優先逮捕有犯罪紀錄的非法移民,所以若沒有犯罪紀錄,被抓的可能性相對降低,但不能保證一定不會被抓。唯一保證不被抓的方法,只有申請重新開案。只有在開案之後,遞解令才會取消。但之前提過,用和公民結婚調整身分的理由開案,會被法官以沒有法權的理由拒絕。所以基本上,如果怕在問話被抓,只有用政治庇護的理由開案,若案子真的開出來,再要求法官延庭等待移民局綠卡的問話。不過,在法律上來說,是不用開案的。附帶一提的是,第二巡迴法庭之前有過一案例,認為法官不應該只用沒有法權為理由拒絕開案,應該要看整個案件的狀況,值不值得同情,幫忙開案取消遞解令,以便在移民局問話時不會被抓。如果你的案件當初是在紐約或康州輸的,可以引用這一案例要求法官開案。在要求開案時,要證明所有能讓法官同情的好因素,譬如家人有身體或心理上的疾病,自己的所有親人都在美國並且有身分,在美國時間很長,沒有犯罪紀錄,有定期報稅等,若之前有逃庭紀錄的人,則開案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申請父母親是要分開,父親和母親各要一分I-130表格。要報多少稅是要看你家裡有多少人,加上被你申請的人。假設你有先生和兩個小孩,加上你申請你父母兩人,一共是六個人,報稅要最少在3萬6912元以上。值得注意的是,領事館最近對於申請父母的案件要求很嚴,如果你報的稅剛剛好過標準,他們仍有可能因父母年紀大,有可能成為公眾負擔的理由拒絕,所以建議盡量多報稅。若只申請母親,則只有五個人,要至少報3萬2237元的稅。如果你的報稅收入不夠,你可以用房子、銀行存款等不動產來證明你有能力擔保你父母。計算方法是,規定至少需要的收入減掉你實際的報稅收入其差額的五倍,如果你的房產或銀行存款值這麼多,你就不用找副擔保人。若仍是不夠,則你還是要找副擔保人。你父母在領事館問話批准之後,會拿到移民簽證,憑移民簽證到美國之後,幾個星期就可以收到綠卡。

你母親入境美國之後,移民官會在護照上蓋綠卡章,你母親已是綠卡身分,可以申請你弟弟 (弟弟不能結婚)。但多半移民局會要求看你母親的綠卡。你母親申請你弟弟要報稅。如前所說,報稅多少要算人數。假設你母親和父親兩人,加上你弟第一人,一共三人,最少要報2萬2887元。但這指的是今年,等你母親申請你弟弟排期到時,那時所需要的報稅數目,應該會增加。目前F2B中國出生的人,排期到2003年4月15日。

 與公民結婚 偷渡沒法獲綠卡一位沒有身分的讀者問:

本人於十年前偷渡入境美國,沒有申請過任何身分,也沒有被逮捕過。如果我被捕會是什麼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如果我和美國公民結婚並有子女,妻子可以申請我嗎?可以在此調整身分嗎?還是需要回中國面談?我可以被假釋嗎?可以申請政治庇護嗎?

答:

因為你偷渡入境美國,即使你和美國公民結婚,通常沒有資格在此調整為永久居民的身分。但有一個例外情況,即你受到245(i)的條款的保護。245(i)條款允許大部分非法當事人在繳付1000元罰款,證明他們在2001年4月30日前遞交過移民簽證申請或勞工紙申請,並於2000年12月21日人身在美國,即可在美國調整身分。

另一個例外是用假護照入境的人,若仍持有假護照的原件,且護照上蓋著美國移民官員的入關檢查章。如果你有這些文件,會被認為入境時被檢查過,但仍需要為你的欺詐行為申請豁免。

你提到假釋。以你的情況,即使你或你的律師提出請求,美國政府可能不會同意在此時給你假釋。我們聽說有些人試圖在遞交調整身分的申請文件同時,申請回美紙,再以假釋身分回來。我認為這樣作太危險,我們不鼓勵任何人去嘗試。我們還沒有聽說以此方法辦成的案件。

你還問到政治庇護之事。一般來說,政治庇護申請必須要在入境美國一年內申請。否則,如果申請成功,只能免除將申請人移送出境,而無法授予永久居留權。如果申請人能夠證明特殊情況,包括個人情況的改變,或許可以克服一年內申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