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旗舰和太阳花散热器:关于赴河南省、江苏省有关地市学习考察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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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河南省、江苏省有关地市学习考察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05  作者 :   信息来源 : 党风室

关于赴河南省、江苏省有关地市
学习考察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报告

市委:
        为学习借鉴外地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由市委副书记熊建辉同志带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及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行9人,于11月5日-11日赴江苏徐州、河南焦作等地,考察学习农村“三资”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考察期间,我们通过与当地市委、市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实地观摩、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农村“三资”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考察组深刻感受到,所到地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思路清、方法新、措施实、标准高,使考察组同志深受启发,获益良多,一些经验做法对我市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做法
        江苏省徐州新沂市农村“三资”管理做法
        近年来,该市把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式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构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2008年5月,该市在马陵山镇和新店镇试点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中心,探索构建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新机制,200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新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工作。各镇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中心,由镇长任主任,镇纪委、农经中心、财政所和司法办具体负责对村级集体资源性资产交易、集体资产购置、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统一管理。村级也相应成立由村委会主任、主办会计、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集体资产交易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本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初步实现了市、镇、村三级对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全覆盖。
        一是摸清家底,建立资产台帐。由市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镇监管中心组织实施,村工作小组全程配合,通过“查、访、测、评”,认真做好村级资源性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查”即对照资产资源管理档案、现金往来明细账和资源发包合同进行清查,做到见物就点、是账就清。“访”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座谈,倾听群众意见。“测”即深入实地丈量、评估资产状况,确保将资产、资源查准核实。“评”即把清理政策及结果公开,大到千亩良田、小到一分耕地都进行公示,请群众监督评价。摸清资产底数后,分村建立集体资产台帐和电子档案,为规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级家底,全市共清理村组集体固定资产1.5亿元,清理专业承包合同4800多份,依法修订和废止合同200多份,为村级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0万元,清收合同尾欠款110万元,避免资产流失980万元。
        二是强化监管,规范交易程序。市委出台了《新沂市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办法》,对监管范围、监管组织、监管程序、监管纪律等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在交易过程中严格执行两套工作流程,第一是村民民主决策流程,村委会制定集体资产交易初步意见,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最终确定合同的签约;第二是镇集体资产交易监管中心按照统一标准、程序,对村集体资产经营处置进行指导监督,规范管理。突出三个监管重点,即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和固定资产处理、上级拨付或村级集体投资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村级集体资产购置行为等。同时,规范村级集体资产交易程序,实行交易监管责任制,把交易监管工作列入村干部“勤廉双述”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监管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健全机制,实施动态监控。该市大力构筑群众监督、巡查监督、网络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在群众监督上,实行交易前民主审定、交易时群众参与、交易后全面公示。在巡查监督上,建立村自查、镇督查、市抽查的巡查工作机制,重点对交易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在网络监督上,开发“新沂市村级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系统”,在全市所有镇、村安装监管软件,建立监管网站,形成电子监控网络,实施动态监管,实现交易监管网络化。
        新沂市通过构建村级集体资产服务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村组干部行为,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推动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河南省焦作孟州市农村“三资”管理做法
        近年来,该市按照“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民主监督、严格惩处同步推进,不断加强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实行“制度理财”。2007年以来,该市在“村账乡理”基础上,各乡镇、办事处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登记、张榜公示,建立台帐后,统一移交“三资”代理中心管理,全面推行了“三资”代理服务制度。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程序。统一村组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明确规定小组长、村委主任或支部书记、两委会议的资金审批权限,大额支出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并报乡镇、办事处备案。严格执行联签会审制度,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村委主任或支部书记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才能入账报销。制定了《孟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对村组“三资”代理的岗位职责、档案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等进行详细规定,形成了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
        二是推行村级招投标制度,规范资产资源处置。出台《孟州市农村集体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在各乡镇、办事处建立招投标中心,全面推行了农村集体项目招投标制度。农村集体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全部按照项目金额分级组织招投标:3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级招投标办公室组织;1万元以上30元以下的项目由各乡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1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乡镇、办事处指导村两委组织。开标五日前,村委必须向监督小组提交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接受其全程监督;中标结果必须由监督小组签字认定,未认定的中标结果无效。该市近三年来,各乡镇共组织村级招投标210余次,涉及资金3200余万元,节约、增收资金600余万元。
        三是开发推广“三资”管理软件,提升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体经济合同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该市联合河南六维公司,开发推广了具有大额度资金监管、合同到期提醒等预警功能的“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实现了资产、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的紧密结合。“三资”代理中心可以根据软件的预警提示,提前介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的监管,堵塞管理漏洞。
截止目前,该市各代理中心共代管资金3500余万元,代理经济合同1021份,涉及资金1055万元,纠正、拒付不合理资金113笔,涉及金额97万元,从源头上遏制了村组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促进了农村稳定。
        (二)推行“4+2”工作法,实行“民主定事”。该市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向农村延伸,建立村级重大事项管理台帐,着力推广实施“4+2”工作法。所谓“4+2”工作法是指:所有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经费筹集、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4+2”工作法,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工作纳入一套简单实用的议事决策程序,从机制上破解了村级党组织领导农村改革发展遇到的新课题,开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今年5月初开始,河南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4+2”工作法。目前,该省近90%农村开展了这项工作。同时,健全农村干部责任追究、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形成了“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管理模式。近两年来,该市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共否决重大事项93项,涉及资金217万元,有效防止了决策失误和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
        (三)完善民主评议机制,实行“群众评官”。从2006年开始,该市就推行了农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评议大会,由村干部公开述职述廉,上级党委、政府和党员、村民代表对其当面质询评议。整改评议过程坚持述职环节实事求是、质询环节毫无保留、评议环节客观公正、结果运用环节奖罚分明。同时,为了使评议更广泛、评价更准确,该市又开展了以“群众评民意、党员评表率、组织评党性”为主要内容的“三票评议”活动,通过群众、党员、组织三个层面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分类整建,并将评议结果和村组干部工资待遇、奖惩挂钩,满意率较低的,给与相应的组织处理,适当减发或停发绩效工资。“勤廉双述双评”和“三票评议”,创新了监督载体,畅通了农村干群之间的沟通渠道,促进了公开,推进了民主,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农村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二、 对我市村(居)“三资”清理工作的启示
       学习徐州、焦作等地经验,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考察组有以下几点启发:
      (一)理清思路是前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纷繁复杂,头绪众多。下一步,我们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工作重点是什么,如何将先发地区经验做法与本地实际相结合,这都需要组织者、领导者在深入调研、理性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理清思路,明确目的,准确定位,找准工作方向。焦作孟州市围绕“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民主监督和严格惩处同步推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步步推进,层层深入,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之路。我市今后不管是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还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也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结合实际,理清思路,抓出合肥自己的特色、打造合肥独有的品牌。
     (二)规范管理是目的。有了正确的思路,还要用好的制度来规范,保证工作的落实。徐州新沂市为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从开展“三资”清理入手,摸清村(居)家底,出台规范集体资产监管办法,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中心,开发村级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软件,实现交易监管网络化。如果新沂市没有这些配套制度做保证,该市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就不会取得今天的效果。制度设计缜密,配套措施具体是决定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我市要实现村级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必须以制度建设为载体,打造利于监督、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三资”工作平台。
     (三)敢于创新是关键。通过学习考察,要善于将先发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中创新举措,结合我市实际,融会贯通,为我所用。从徐州、焦作等地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做法看,抓好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尤其是“三资”管理工作,必须敢于从体制机制入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真正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监督制约机制。我市可借鉴徐州新沂做法,打破当前“三资”管理工作的制度瓶颈,可学习焦作“4+2”工作法,改革农村民主决策程序,可实行“勤廉双述双评”和“三票评议”,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机制。总之,有改革才会有创新,我们要用商鞅变法的精神和魄力,大力推动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在实践中总结,在摸索中创新,在创新中提升。
       三、几点建议
      通过对徐州、焦作等地的考察学习,我们认为它们在村(居)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是值得我市学习借鉴的。现就我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在摸清“三资”家底上下足功夫。
        摸清我市村(居)集体“三资”家底是下一步规范“三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关键所在。当前,我市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已全面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就是要摸清村(居)“三资”家底。一是加大督查力度。通过采取定期汇报、不定期抽查、调研督导、考评检查等方法,督促县区扎实稳步有序推进“三资”清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在“三资”清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将任务细化分解到人,职责明确落实到人,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做到“三个上挂、三个下移”,即领导责任上挂、工作重心下移;督导职责上挂、督查范围下移;疑难问题上挂、矛盾化解下移,促使清理规范工作形成上下贯通之势。三是整合人员力量。清理人员力量配备如何,将直接影响自查自纠工作的实际效果。“三资”清理工作任务重,范围广,难度大,各县区要在整合力量上狠下功夫,要抓住重点环节、重点村(居),集中精锐力量,有效开展清理,确保真正把家底摸清、把工作做实,为下一步集中核查和规范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 在着眼规范管理上力求突破。
        通过这次学习考察,我们感觉到“三资”清理结束后,我市要在规范管理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进一步规范村(居)集体“三资”监管。一是制定出台“三资”管理规定。针对我市清理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并在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规范我市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规定。建立“三资”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加强对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掌握整体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立案查处,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成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我市现有的村(居)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的基础上,在乡镇一级建立村(居)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将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统一移交中心管理,在全市全面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制度。三是开发推广“三资”管理软件。从考察情况看,徐州、焦作等地在“三资”管理上采用微机化、网络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监管工作水平,这也是加强“三资”监管的必然趋势。下一步,我市要结合实际,开发推广使用具有大额度资金监管、集体经济合同到期提醒等功能的“农村三资管理系统”软件,形成市、县(区)、乡镇三级互通的电子监控网络,实施动态监控,初步实现“三资”监管网络化。四是建立村(居)招投标委托制度。目前,随着我市市级和部分县招投标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全市招投标工作初步实现了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目标。但村(居)一级大额采购、资产资源交易等项目招投标工作还需要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规范提高上下功夫。将我市招投标工作向村(居)一级延伸,对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土地发包、出租和集体投资建设项目发包等,都要按项目金额大小,分别由市、县、乡三级组织招投标,严防村(居)集体资产、资源流失。
        (三) 在制度改革创新上大胆探索。
        坚持改革创新,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开展的动力源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准切实可行的工作契合点,打造廉洁高效的载体和平台,有力推动制度改革与创新,要着力在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改进干部作风、推动组织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具有合肥特色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实现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建设。实践证明,建立廉勤委对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规范村级“三资”管理都具有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同时,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等做法,实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保证村务公开及时便捷、全面真实。农村事务管理要实现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由“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转变。建议在今年12月上旬,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就我市推进廉勤委建设和村(居)集体“三资”清理和村务公开等工作作具体部署。二是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试点推行焦作“4+2”工作法,改革农村民主决策程序,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办法,决定农村重大事项。推行农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完善民主评议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水平,评议结果和村组干部工资待遇、奖惩挂钩,先进作典型、中间抓提升、后进促整改。由廉勤委负责组织开展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询问和质询。三是大力改进干部作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教育形式,切实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将其融入农村文化建设之中,培养文明乡风的形成。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的凝聚作用和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亲和力和影响力,夯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为民的思想道德基础,在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积极倡导求真务实、勤政为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四是加强农村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县(区)党委和政府要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和条件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认真谋划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细化责任目标,明确具体要求,及时掌握情况,在抓好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工作力量,完善协调机制,严格督促检查。

 


                                                                                                                            考  察  组
                                                                                                                                  200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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