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雅苑:黄金TD投资 股民必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8:17:37
简明介绍

一、业务简介
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是我行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的有效代理资格,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参与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延期交易的渠道,并代理个人投资者进行资金清算,持仓风险监控及保证金管理的业务。
二、交易规则摘要
1、 交易品种:黄金延期Au(T+D)、黄金单月延期Au(T+N1)、黄金双月延期Au(T+N2)、白银延期Ag(T+D)
2、 交易渠道:个人网上银行贵宾版
3、 交易报价:黄金人民币/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白银人民币/千克,精确到人民币元
4、 交易单位:1000克/手 (交易起点为1手)
5、 交易保证金率:合约价值的10.5%
6、 交易手续费:黄金交易的手续费率为万分之十五;白银交易的手续费率为万分之十四。
7、 每日涨跌停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
8、 延期费收付日: Au(T+D)、Ag(T+D)按自然日逐日收付 Au(T+N1)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单数月份的最后交易日(交割日前平仓不涉及延期费收付) Au(T+N2)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双数月份的最后交易日(交割日前平仓不涉及延期费收付)
9、 延期费率: Au(T+D)为合约市值的万分之二/日 Au(T+N1)、Au(T+N2)为合约市值的百分之一/两月
10、 交易功能:申请开户签约、签约信息查询、账户变更、签约信息变更及销户解约;客户交易资金划转;贵金属延期买卖及撤销交易;交易资金清算、客户保证金帐户管理等主要业务流程与环节(暂不提供贵金属现货的申报交收功能)。
11、 交易时间: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市时间(北京时间)
早市:9:00—11:30(周一早市时间08:50—11:30)
午市:13:30—15:30
夜市:20:50—02:30(周五无夜市)
三、业务优势
1) 品种丰富:我行代理的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产品涵盖了该交易所目前所有延期交易产品,并且是唯一一家提供白银延期交易的银行。
2) 成本低廉:为客户提供10.5%的交易保证金率,帮助客户降低投资门槛。
3) 开户及交易简便:我行个人网上银行贵宾版向客户提供开户、交易等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平台。
4) 资金安全:我行对客户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5) 系统先进:我行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系统具有先进的交易管理、风险控制及保证金管理功能,客户界面清晰、系统稳定性高。
6) 价格透明:交易报价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实时同步,信息公开,不加点差。
四、办理流程概述
(1) (已开通我行个人网上银行贵宾版的投资者直接进入下一步骤)个人投资者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民生借记卡前往就近支行开通我行网银贵宾版;
(2) 登录我行个人网上银行贵宾版;
(3) 依次选择“客户管理”--“网银功能设置”,勾选“贵金属延期交易”后,点击“确定”;
(4) 看到系统提示“网银功能设置成功”后,退出系统重新登录;
(5) 选择左侧菜单栏中出现的“贵金属延期交易”选项,然后依次选择“交易账户管理”--“客户签约”,填写《客户风险评估问卷》,如果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度在4级或以上,则进入下一步;
(6) 认真阅读并签署《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协议书》《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交易风险说明书》、《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规则》等;
(7) 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点击“确定”;
(8) 输入交易密码后点击“确定”;
(9) 系统提示开户成功,并显示“黄金交易账号”编码


业务简介
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业务是我行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的有效代理资格,为个人投资者提供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的渠道,并代理个人投资者进行资金清算,持仓风险监控及保证金管理的业务。
我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涵盖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各个延期交易品种,包括:黄金延期Au(T+D)、黄金单月延期Au(T+N1)、黄金双月延期Au(T+N2)及白银延期Ag(T+D),不同品种在起始投资金额、价格波动率、延期费收付规则等方面存在差异,个人投资者可根据投资需求及偏好进行自行选择交易品种。
由于贵金属价格易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及突发事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经常处于剧烈而频繁的波动之中;而且贵金属延期交易是一种保证金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因此,请广大个人投资者充分认识到参与贵金属延期交易的风险。
如果您有意参与贵金属延期交易,请您登录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认真阅读《上海黄金交易所延期交收交易规则》;请您在我行个人网上银行贵宾版进行签约时,认真阅读并理解《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协议书》、《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交易风险说明书》、《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规则》。



业务特点
1、品种丰富
我行代理的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产品涵盖了该交易所目前所有延期交易产品,包括黄金延期AU(T+D)、黄金单月延期AU(T+N1)、黄金双月延期AU(T+N2)以及白银延期Ag(T+D)。
与黄金延期交易品种相比,白银延期具有投资门槛低、成本低廉的优势,适合交易经验不足或初次接触延期交易的投资者。
2、成本低廉
我行为投资者提供10.5%的保证金比例,帮助投资者降低投资门槛。
3、开户及交易简便
我行个人网上银行贵宾版向投资者提供开户、交易等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平台。已办理我行网上银行贵宾版的投资者可以登录网银贵宾版办理开户手续;尚未办理我行网上银行贵宾版的投资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民生借记卡前往就近网点申请开通网上银行贵宾版后登录网银贵宾版办理开户手续。
4、资金安全
我行对投资者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
5、系统先进
我行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系统具有先进的交易管理、风险控制及保证金管理功能,投资者界面清晰、系统稳定性高。
6、价格透明
交易报价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实时同步,信息公开,不加点差。

办理流程概述
1.(已开通我行个人网上银行贵宾版的投资者直接进入下一步骤)个人投资者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民生借记卡前往就近支行开通我行网银贵宾版;
2.登录我行个人网上银行贵宾版;
3.依次选择“投资者管理”--“网银功能设置”,勾选“贵金属延期交易”后,点击“确定”;
4.看到系统提示“网银功能设置成功”后,退出系统重新登录;
5.选择左侧菜单栏中出现的“贵金属延期交易”选项,然后依次选择“交易账户管理”-- “投资者签约”,填写《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如果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度在4级或以上,则进入下一步;
6.认真阅读并签署《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协议书》《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交易风险说明书》、《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规则》等;
7.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点击“确定”;
8.输入交易密码后点击“确定”;
9.系统提示开户成功,并显示“黄金交易账号”编码。
客户交易规则
1、交易时间规则
客户交易时间为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市时间,具体是每周一上午8:50至11:30,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至15:30;每周一至周四,晚上8:50至次日凌晨2:30;以上交易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金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交易时间,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每个交易日首场交易开市前十分钟为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白天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但周一仅白天交易时段为一个完整交易日。
2、开户签约
客户在办理交易前,须与我行签定《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协议书》,委托我行代理开立金交所贵金属交易账户,取得贵金属交易编码,建立贵金属交易编码与客户指定借记卡的对应绑定关系,即该卡为客户在我行办理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唯一资金清算账户。若客户没有贵金属交易编码,开户申请提交后,会由金交所自动为客户分配贵金属交易编码;若客户已有贵金属交易编码,需将贵金属交易编码录入我行系统,开户成功后,金交所系统自动将客户贵金属交易编码与客户指定的我行借记卡进行绑定。开户成功后,系统自动从客户绑定的借记卡账户扣除开户手续费。客户开户签约后,从第二个交易日起即可进行委托交易。
3、客户资料变更
客户可改变交易绑定的借记卡,也可更改签约时输入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信息。当需要改变交易绑定的借记卡时,使用“账户变更”交易,即可变更客户借记卡与贵金属交易编码的对应绑定关系,更换另外一张借记卡,使用变更后的新卡号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更改签约信息时,使用“客户签约信息变更”交易进行修改。
4、销户解约
客户销户解约是指取消贵金属交易编码与借记卡的对应绑定关系,不再委托我行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客户销户解约的条件是:(1)客户销户当天没有委托或成交交易、出入金业务及费用欠款;(2)客户当天没有持仓,且销户时持仓量为零;我行在接受客户解约申请后,为客户保证金帐户资金进行结息,并将本金划转至客户借记卡,并解除客户贵金属交易编码与我行借记卡的对应绑定关系。在出金时间范围内,解约资金可实时划转到客户账户。
5、交易资金的划转
我行为每一个开户签约的客户建立一个交易保证金账户,客户在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前,需通过“入金交易”将签约的借记卡账户内用于交易的资金划入交易保证金账户。通过“出金交易”将交易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资金划回。一般情况下,交易日全天(我行清算时间除外)客户均可办理入金交易,出金交易的办理时间是交易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5:30。
6、客户交易委托、撤销委托及交易成交
1)交易委托:
A 开仓委托交易:交易成功后,我行将根据委托价格及保证金比例冻结保证金及手续费。
B平仓委托交易:交易成功后,我行将冻结客户相应持有的仓位。
2)撤销委托交易:
A开仓委托撤销:交易成功后,我行根据委托价格及保证金比例释放未成交的、在冻结状态的保证金及手续费。
B平仓委托撤销:交易成功后,我行将释放客户未成交的、在冻结状态的仓位。
3)交易成交(成交原则是由金交所的竞价撮合成交)
A开仓交易成交:交易成功后,我行将释放委托时冻结的保证金及手续费,并根据成交价格及保证金比例冻结持仓保证金,扣除客户手续费。
B平仓交易成交:交易成功后,我行将扣减客户相应持有的仓位。
7、关于清算
每日交易结束后,我行将与金交所进行帐务核对和客户交易的清算工作,客户持仓及平仓盈亏、递延费收支,及其它金交所相关费用,我行在每日的日终清算时根据金交所逐日盯市的结算制度与客户资金帐户进行每日清算。清算后的资金客户可于次日使用。
8、客户保证金账户资金
客户交易保证金账户资金包括:可用资金、可提资金、持仓保证金、冻结资金及浮动盈亏。
(1)可用资金:客户当天可用于交易的资金,可用资金=客户资金权益-持仓保证金-冻结资金-浮动亏损
(2)可提资金:客户当天可以进行出金的资金可提资金=可用资金-当日释放冻结资金-当日平仓释放资金(含盈亏)
(3)持仓保证金=客户持仓所需要的保证金
(4)委托冻结资金=客户委托交易申请后冻结的资金
(5)浮动盈亏= 客户持仓因行情变动发生的未实现盈亏。
9、客户保证金管理
1)我行对客户保证金进行管理,我行根据金交所规则和市场状况的变化调整对个人客户的交易保证金要求。
2)客户有义务关注其延期合约交易的保证金和持仓状况,及时补充资金,满足我行对延期合约交易保证金的要求。
3)我行将对客户保证金充足比例进行实时监控,并设立实时强制平仓处理机制。客户应甲方有义务保持甲方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余额的合计大于零。即网银端可用资金 + 委托冻结资金 > 0 其中:“网银端可用资金”是指客户“交易可用资金”扣除客户持仓浮动亏损后的资金。 “交易可用资金”指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可用于交易的资金(该资金不包含甲 方的浮动盈亏) “浮动亏损”指客户持仓成本按最新金交所合约价格计算出的未实现的浮动亏损。 “委托冻结资金”是指客户委托未成交交易冻结的资金。
A 当网银端可用资金 + 委托冻结资金 > 0时,比例属于正常,我行无需干涉客户的正常交易。
B当网银端可用资金 + 委托冻结资金 <= 0时,我行有权在不进行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客户持有头寸进行强行平仓处理。(作为增值服务,我行将通过客户签约时输入的手机号码,向客户发送手机短信,提醒客户补充保证金资金,或提示客户已强行平仓。)
4)我行计算的依据的是客户相应的持仓品种的价格、数量及持仓浮动盈亏。
5) 下列费用,我行将有权从客户保证金账户中扣划偿付:
A 依照客户指令成交,产生的交易亏损;
B客户的代理交易手续费;
C客户的延期补偿费和超期补偿费;
D因客户的交易行为产生的其它费用;
E客户未履约的违约罚款;
F客户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H 客户违反协议约定给我行造成的损失。
10、关于强行平仓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我行将依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规则执行强行平仓: A客户持仓量超过交易所和我行限仓规定; B因违规受到上海黄金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C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
2)以交易所规则为准,我行强行平仓的顺序为:AU(T+D)多头- AU(T+D)空头- AU(T+N1)多头- AU(T+N1)空头-AU(T+N2)多头- AU(T+N2)空头- Ag(T+D)多头- Ag(T+D)空头
3)我行对客户持仓帐户实行强制平盘时,按客户相应持仓价格、持仓数量、浮动亏损、及市场行情波动情况,选择合适的强行平仓数量及委托价格。但我行保留在客户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的合计小于等于零时,随时将客户各合约所有持仓以市场可以接受的涨跌停板价格进行强行平仓的权利。
4)若强行平仓后所得款项不足以支付客户的亏损、须缴纳的手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或因市场流动性过小或其它情况无法及时强行平仓导致客户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客户亏损、须缴纳的手续费和其它费用,我行将向客户进一步追偿。
温馨提示
1. 贵金属延期交易属于保证金交易,是高风险的交易业务。可能出现亏损金额大于初始投入保证金的情形,投资者必须充分了解贵金属延期交易的风险及由此引起的可能损失。
2. 我行保证金率为10.5%,我行实行实时浮动盈亏评估和实时强行平仓的风险控制方式,请投资者务必注意控制仓位,并在帐户上留出一定的资金。在我行短信通知您追加保证金时,请及时追加交易保证金,否则您的仓位将被强制平仓。
3. 在您首次从事交易前,请认真阅读并理解《上海黄金交易所延期交收交易规则》、《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协议书》、《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交易风险说明书》、《中国民生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规则》。请格外关注我行强制平仓的计算方法,并关注有关延期补偿费的收取规则。
4. 我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目前不具备现货交收申报功能,投资者的持仓合约需以平仓交易方式进行仓位解除。
5. 贵金属价格易出现频繁而剧烈的波动;且在同一交易日内不同交易场次之间,贵金属价格可能出现剧烈波动。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贵金属投资风险。
6. 如您已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其他会员建立代理关系,您须先与该会员解约后才能与我行签约,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个人投资者黄金交易编码具有唯一性和终身性,请您务必熟记或妥善保管黄金交易编码。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延期交易?
答:延期交易是“延期交收交易”的简称,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选择合约交易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费机制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2. 什么是延期费?如何确定其支付方向?
答:(1)延期费是“延期补偿费”的简称,是因投资者延期交收而发生的资金或贵金属实物的融通成本。
(2)延期费的支付方向是根据交货申报数量与收货申报数量对比确定的,当交货申报量小于收货申报量时,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大于收货申报量时,多头持仓向空头持仓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等于收货申报量时,不发生延期费支付。
3. 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报价单位与最小变动价位是什么?
答:黄金:人民币元/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0.01元/克;白银:人民币元/千克,精确到人民币元,即1元/千克。
4. 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交易单位是什么?
答:各贵金属延期交易品种的交易单位均为手,所有产品每手均为1000克。
5. 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成交原则是什么?
答:上海黄金交易所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组织黄金和白银品种的延期交易。
6. 贵金属延期交易的每日涨跌停板是什么?
答: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础上的±7%。
7. 贵金属延期交易合约有没有到期期限?
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贵金属延期交易合约没有合约期现,各合约可进行连续交易。
8. 贵金属延期交易合约的延期费收付方式有哪些?
答:延期费有逐日收付和定期收付两种收付方式: Au(T+D)合约和Ag(T+D)合约的延期费按自然日逐日收付,节假日按节假日前一交易日确定的方向提前收(付)延期费; Au(T+N1)合约和Au(T+N2)合约的延期费为定期收付,其中,Au(T+N1)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单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Au(T+N2)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双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9. 贵金属延期交易合约的延期费率是多少?
答: Au(T+D)合约和Ag(T+D)合约的延期费率为万分之二。 Au(T+N1)合约和Au(T+N2)合约的延期费率为百分之一,非延期费支付日的延期费率为零。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延期合约的延期费率进行调整。
10. 如何计算贵金属延期交易合约的延期费率?
答:延期费的计算公式为:延期费=持仓量×当日结算价×延期费率。
11. 投资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超期费?超期费如何计算?
答: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投资者连续持有延期合约的时间超过金交所公告期限,金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持仓情况对超期持仓加收超期费;超期费=超期持仓量×当日结算价×超期费率;金交所根据市场状况设定和调整的超期持仓期限及不同期限的超期费率。
12. 贵金属延期合约的开盘价如何确定?
答:为合约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开盘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13. 什么时候进行集合竞价?
答:每个交易日首场交易开市前十分钟为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
14. 贵金属延期合约的收盘价如何确定?
答:为合约收盘前最后五笔成交的加权平均价。
15. 贵金属延期合约的结算价如何确定?
答:是指某延期合约整个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持仓盈亏结算和制定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额的基准价。
16. 为什么会看到“交易提示:[交易卡返回]身份证号码重复”?
答:这是由于投资者已在其他银行等机构开立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账户,并且尚未与原有开户机构解约。投资者须先与该机构解约,并在我行网银开户界面输入原黄金交易账户编码进行签约开户。
17. 投资者在我行开户成功后能马上开始交易吗?
答:投资者签约成功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方可开始交易(请注意: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白天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周一的白天交易时段为一个交易日,请投资者区分清交易日)。
18. 如果投资者的风险承受度在4级以下,无法马上签约,可否再次参加风险评估?
答:贵金属延期交易适合我行风险承受度4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如投资者风险评估的结果不符合这一条件,可选择“重新评估”再行参加风险评估。
19. 如何收取开户手续费?
答:投资者开户成功后,系统自动从投资者绑定的借记卡账户扣除开户手续费。
20. 签约开户有何时间限制?
答:受上海黄金交易所受理时间与收盘清算时间的限制,在每周五15:30闭市清算起至下周一8:50开市前,投资者的签约开户申请将不被受理;其他交易日15:30以后的签约开户申请视作下一个交易日的申请。(请注意: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白天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但周一仅白天交易时段为一个完整交易日)
21. 关于黄金交易账户编码?
答:上海黄金交易所实行一户一码制度,个人投资者的黄金交易账户编码具有唯一性和终身性,请投资者妥善保管或熟记自己的黄金交易账户编码。若个人投资者暂时没有黄金交易账户编码,可通过与我行签约开通贵金属延期交易,在系统确认开户成功后,金交所将自动为投资者分配黄金交易账户编码。若个人投资者已有黄金交易账户编码,需在确定已与原开户办理机构解约后,在我行网银贵宾版中开户环节中的填写个人信息的步骤中输入原黄金交易账户编码进行开户。
22. 若投资者已在其他机构参加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该如何在其他机构办理解约销户手续?
答: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投资者编码,一个编码只与一家金交所会员存在关联,当投资者需要变更代理会员时,必须先在原开户处办理注销手续。 个人投资者一般通过其他商业银行等机构参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不同机构在黄金交易账户解约销户方面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一般来说,销户时的相关注意事项有:满足销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当天无委托、成交记录,未办理出入金;
(2)无费用欠款;
(3)黄金实物或合约持仓量为零。由投资者本人携带黄金交易账户卡、关联银行卡、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原机构网点办理;投资者办理销户手续的时间为金交所黄金交易时间,一般为各交易日的9:00至15:30(部分银行在非黄金交易时间关闭黄金业务系统,故将无法受理投资者的销户申请);
更具体的要求可致电原办理机构的客服电话咨询:
银行 客服电话
兴业银行 95561
招商银行 95555
工商银行 95588
深发展 95501
华夏银行 95577
富滇银行 0871-96533

23. 投资者在其他机构办理销户有没有日期上的限制?
答: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期间,进行上海黄金交易所实物黄金交易的投资者(品种包括但不限于:Au99.99、Au99.95、Au100g、Au50g),需在25日前完成合约平仓或实物金提取,待上海黄金交易所在25日结清仓储费后,才能正式办理销户及下一交易日新开户的手续(若25日为节假日,往前提至最近的交易日)。
24. 投资者在其他机构销户的当天可以在我行网银贵宾版办理开户手续吗?
答: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投资者销户当日不得开户,需在下一交易日才能到新机构办理开户手续(请注意: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白天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周一的白天交易时段为一个交易日,请投资者区分清交易日)。
25. 投资者与我行签约当天能进行交易吗?
答: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个人投资者签约成功后,只能从第二个交易日开始进行交易委托。
26. 投资者在我行办理销户解约时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进行销户解约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者销户当天没有委托或成交交易、出入金业务及费用欠款;
(2)投资者当天没有持仓,且销户时持仓量为零。
27. 投资者如何在我行办理销户手续?
答:具体销户流程为:
(1)登录网银贵宾版;
(2)依次选择 “贵金属延期交易”?“交易账户管理”?“投资者解约”,输入交易密码后点击“确定”。
28. 投资者在我行办理销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1)销户时须满足销户解约的条件; (2)受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影响,投资者在每周五15:30闭市清算起至周一8:50开市前不可以做销户操作; (3)上海黄金所分配给投资者的黄金交易账户编码具有终身性和唯一性,请投资者在销户时熟记或妥善记录这一编码; (4)若投资者在我行销户,并计划其他机构开户,需注意“销户当日不得开户,需在下一交易日才能办理开户手续”。
29. 在签约状态下,投资者该如何查询到黄金交易编码?
答:在签约状态下,投资者可依如下路径查询其黄金交易编码“交易账户管理”?“签约查询”。
30. “签约修改”的作用是什么?
答:投资者信息变更,例如,手机号、地址、email等变更,均可通过该功能实现更新。 如果投资者更换手机号,可及时通过这一功能更新信息,方便收取我行发送的贵金属延期交易短信。
31. “账号变更”功能有何作用?
答:如果投资者想使用本人名下的其他民生借记卡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可使用这一功能实现。
32. 投资者在进行入金交易时,是否会受签约借记卡中的钱生钱A或钱生钱B的影响?
答:不受影响,只要投资者的入金金额是不超过签约借记卡的可用余额即可。 投资者应做好资金管理,合理控制仓位,关注保证金余额变化,随时补足保 证金余额或降低仓位。
33. 如果投资者的保证金余额不足,但签约民生卡中有储蓄账户,投资者的持仓头寸是否会被强平?
答:民生银行对我行的贵金属延期交易投资者采取专户管理方式,即对投资者的贵金属延期交易账户进行专户管理,当投资者的黄金交易账户出现保证金余额不足时,即使是同一张民生卡中储蓄账户中的资金也不会自动进入贵金属延期交易账户。投资者需要及时关注自己的贵金属交易账户余额情况,做好交易保证金的资金管理,及时入金。
34. 一个投资者是否只能指定一张卡进行贵金属交易?
答:一个投资者只能同时指定一张民生借记卡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但投资者可以通过“账号变更”功能更换成本人名下的其他民生借记卡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易。
35. 为什么会看到“价格不在涨停板内”的错误提示?
答:这是由于投资者输入的委托价格超出该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范围限制。
36. 投资者使用“账号变更”功能变更贵金属延期交易的绑定账号时,对新帐号有什么要求?
答:投资者需要在贵宾版中先将新民生卡账号追加到网银贵宾版。投资者进行“账号变更”操作时,不能手工输入银行账号,只能选择已追加至网银贵宾版的账号。
37. “公告查询”的具体的作用是什么?
答:作用是向投资者发布我行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公告,例如调整保证金率、系统调整等通知。投资者有义务及时查询。
38. 什么是风险绿色安全状态?
答:是指投资者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的合计大于零,且足以支付市场价格上下浮动3%所产生的亏损,则投资者交易处于风险绿色安全状态,我行无需干涉投资者交易,无需进行保证金管理。
39. 什么是风险黄色追保线状态?
答:是指投资者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的合计仍大于零,但不足以支付市场价格上下浮动3%所产生的亏损,投资者交易状态具有一定风险,需密切关注持仓盈亏、市场行情及保证金风险比例。我行无需干涉投资者交易,适时但非义务通知投资者及时进行追加保证金,避免强行平仓交易发生。
40. 什么是风险红色强平状态?
答:是指投资者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的合计小于等于零,即投资者帐户资金已不足以支付我行要求的持仓保证金,我行可在不事先通知投资者的前提下,自动对投资者持仓进行强行平仓,释放投资者持仓保证金,降低投资者持仓风险。
41. 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强行平仓?
答:当投资者保证金风险监控指标小于等于零时,即会触发我行贵金属延期交易系统的强行平仓交易。 此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我行将依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规则执行强行平仓:
(1)投资者持仓量超过交易所和我行限仓规定的;
(2)因违规受到上海黄金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3)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